拆迁评估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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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服务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服务

招标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

监管单位:(盖章)日期:二0一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农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服务己由横村镇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_ 本建设地点为;工期按拆迁许可证规定时间;招标范围为负责完成房屋评估(包括房屋装修及附属建筑物评估)。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的房地产业评估资质,同时在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评估服务项目(以业主出具的证明为准)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班子须具备3名及以上房地产注册估价师和10名及以上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 2 年月日 17 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原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凭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重新领取招标文件和开纳票据)

4.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 年月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投标服务中心窗口。

4.4本工程招标文件可从招投标服务中心网上查看和下载,信息网络上下载获取投标所需资料一律以购领的原件为准,否则责任自负。

(注: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网址:http:// /;电话/传真: )招标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招标组织与安排:本工程依据招标规程由招标人负责,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招标工作。招标全过程由县招管办、县监察局、县拆迁办、县公证处到场监督、监察、公证。

1.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1.4其它说明

1.4.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账户交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到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最多提前2个工作日交纳) , 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具给投标人。(账户名: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

1.4.2投标人可在网上(网址:)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招标文件等投标所需的原件资料,投标人必须自行在20 年月日 17 时00分前到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楼)领购取。如在此规定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领购取招标文件原件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得开标、评标。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资料费以现金形式交纳,先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具不记名收款凭证,待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凭已开具的不记名收款凭证与招标代理公司办理财务票据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3天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三天内退还。(原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凭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重新领取招标文件和开纳票据)

1.4.3投标人办理进场交易证

非范围企业的投标人在工程开标前,如尚未办理交易证,或虽已办理,但已过有效期限的,须到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进场交易证(具体办理事宜请与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

1.4.4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收款收据及交易证,否则不予进入评标程序。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3项。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款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效的,或者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

(3)投标人的资质、项目班子成员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企业未办理交易证手续的;

(8)未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这二项副本原件的;

(9) 未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原件的;

(10)未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的。

4.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

(2)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3)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招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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