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盐铁专卖浅析专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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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盐铁专卖浅析专卖制度
专卖制度,是指国家对某些特定产品的产运销全过程或部分环节实行垄断经营的制度,简称“专卖”。作为我国古代统治阶级长期推行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经济制度,专卖制度是如何产生的?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国家实行专卖制度有何利弊?古代专卖制度可以给今天的我们带来哪些启示?本文将主要立足于盐铁专卖制度,着重对以上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专卖制度的源起及其原因
专卖制度,古称禁榷制度。禁榷,就是禁止私人经营,由官府垄断,利出一孔。这一制度在我国究竟出现于何时,学者间有过不同的意见和争论。但目前较为认同的观点是,该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的“官山海”政策,即对盐和铁一起实行专卖。
春秋时期,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统治者对工商业的管理加强。齐桓公问管仲富国强兵之术,管仲对以盐铁之利。《管子·海王》载:
桓公曰:“然則吾何以为国?”管子对曰:“唯官山海为可耳。”桓公曰:“何谓官山海?”管子对曰:“海王之国,谨正盐策。”
《管子·轻重甲》又记:
管子对曰:“……今齐有渠展之盐,请君伐菹薪,煮沸水为盐,征而积之。”桓公曰:“诺。”十月始正,至于正月,咸盐三万六千钟。召管子而问曰:“安用此盐而可?”管子对曰:“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若此,则盐必坐长十倍。”桓公曰:“善。行事奈何?”管子对曰:“请以令粜之梁、赵、宋、卫、濮阳。彼尽馈食之国也,无盐则肿,守圉之国用盐独甚。”桓公曰:“诺。”乃以令使粜之,得成金万一千余斤。
由此,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历史上的专卖制度即起源于此,禁榷制度是由管仲创立。①吴慧先生在谈到管仲的“官山海”政策时分析道:“盐铁两项大宗商品实行专卖政策,所采取的形式可归纳为民制、官收、官运、官销八字。这种专卖形式可称为‘直接专卖制’。中国历史上管仲是盐铁‘直接专卖制’的创始人。”②
但是,专卖制度形式多样,从产生到定型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不能将以后专卖制度的模式用春秋齐国“官山海”的具体办法来概括。商鞅变法,控制山泽之利,也实行盐铁专卖。至汉武帝时,迫于财政压力和对商人“不住公家之急”的反感,在桑弘羊的主持
①《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卷,第666—667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
下“笼盐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官产一官运一官销的专卖制体系。同时,还通过“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的办法,最大限度地使私有盐铁业国有化。此后,虽然这一制度有一些变化和调整,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则完全本于汉武帝时期的这套专卖办法。所以,汉武帝时期盐铁专卖的推行,标志着专卖制度在经历了一个长时间的发展后基本定型。
专卖制度的产生,决非偶然,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它是封建国家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的必然结果。我们知道,任何国家和任何政府都必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干预和调节。这是国家与生俱来的职能,是国家意志的一种具体体现。春秋战国时期,适应封建中央集权制的产生和发展,在经济思想领域内形成了经济放任和经济干预两种截然相反的主张。在长期的交锋中,经济干预思想越来越多地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并不断付诸实施。之所以如此,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它体现了国家的职能和意志,适应了当时各国富国强兵的需要。
第二,春秋战国时期专卖制度产生的深层文化动因乃由于法家思想的流行。“法家乃上承殷商文化余绪,兼纳儒家荀子一派的性恶说、道家的弱民术而形成的一大政治派别,主张富国、强兵、弱民、抑商,后者乃实现前者的主要手段。”“专卖制度确立的过程亦即法家弱民抑商思想得到封建统治者采纳并奉为国策化的过程。”①
第三,专卖制度的产生也是中央集权政府打击富商大贾、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国家与商人争利,国家充当大商人,实行抑商。另一方面,“当局欲征外安内、富国强兵,需有巨额之费用”,统治阶级过度奢侈消费,财政压力较大,这决定了国家需要通过专卖制度增加财政收入,聚财敛财。
第四,实现专卖制度也是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权利(权利利源之意),大足危害国权,养成大奸。”西汉时的吴王于汉文帝时煮盐铸钱逐渐做大,于景帝时作乱一事便是明证。所以,中央集权政府也需要通过专卖制度巩固中央集权,防止类似叛乱的再次出现。
二、专卖制度的利弊
对于中国古代的专卖制度,它所受到的抨击和非议比重农抑商政策还要多。笔者认为该制度受到众多抨击和非议的原因是它带来了如下一些弊端:
第一,专卖制度阻碍了国民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如傅筑夫先生就说:“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角度来看,禁榷制度所起的却是严重的消极作用,即对国民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所起的是严重妨碍作用。因为它在表面上虽然只是抑制商人一一排富商大贾,但是实际上则是在抑制商业和手工业,阻碍了工商业的正常发
展。本来在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特别是商业的发展,乃是整个社会经济变化发展的起点,堵塞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窒息了它的生机,同时就妨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于此可见,封建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经济政策,是完全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的,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而这个政策成为历代相沿的传统政策,这就注定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迟滞的命运。”①简言之,专卖制度不但中断了生产物的商品化过程,而且把已经商品化了的生产也窒息了,这就注定了封建国家国民经济发展迟滞的命运。
第二,专卖制度名为富国强兵,实则弱民强君,误国弱兵。“对于(盐铁会议)这场大辩论,近世学者总是非议儒家,认为桑弘羊维护专卖制度的言论有理,仿佛没有这一制度的支撑,抗击匈奴的经费将无从筹措,相信这的确不失为富国强兵良策。其实,法家的富国强兵是以弱民强君为基础的,官营铁铸,则农器窳恶,势必降低农业生产水平,从而减少了农业财政收入;盐业专卖,则必剥夺了商人的自由经营权,打击了商人资本,使这支本来相当强大的力量日益削弱,不能从事丝绸贸易,坐失大批商业收入,可见法家的富国强兵策实为误国弱兵策,而儒家则从为民立君,普施仁政的原始民主思想出发,反对官府与民争利,才是人民利益的真正捍卫者,足证盐专卖制度只对封建统治者有利,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真正赘瘤,不宜附和旧史的成见,给予过高的历史评价。”②
第三,专卖制度不仅使农民失去了从工商业发展中可能得到的利处,而且增加了新的沉重的负担。首先,郡县铁官按人口收铁,而且压低收购价格。其次,由于取消了私人铸铁业,人民不得不以垄断价格购买铁器,且不合用,人民负担加重。再次,由于国家强制性的劳役代替了有偿的雇佣劳动,使广大人民散失了从雇佣劳动中的获益。而劳役又成为新的负担,使更多农民走上流亡的道路。另外,由于实行盐铁官营政策,造成大量工商业和高利贷资本退出末业加入土地兼并的行列。这种经济原因导致的对土地的需求与官僚、贵族利用政治特权对土地的掠夺互相结合,加速了土地集中的过程,使大批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除了流亡一条路外,只有陷入为奴隶和农奴的境地。
第四,专卖制度效率低下,滋生腐败。例如,实行盐铁专卖后,盐、铁工人情绪涣散,“卒徒烦而力作不尽”,生产积极性不高;盐、铁产品质量低劣,“民用钝弊,割草不痛”,价格昂贵,又强制人民购买,“百姓苦之”等等。此外,专卖制度也极易滋生官场腐败。有权力垄断,就容易导致腐败。在茶盐的运销过程中,主管官吏常常不负责任,造成商品积压腐坏,更有甚者私卖公物,同时大量掺杂使假。以茶的销售情况来说,“每岁之春,芽者既
①《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卷,第673—674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