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籍管理知识问答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会会籍管理知识问答题
工会会籍管理知识问答题
问:提前退休或内退会员的会籍如何管理?
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办理了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的会员会籍暂不作变动和处理,待其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再按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
问:会员在用人单位离退休后的会籍如何办理?
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会员在用人单位离退休后,其工会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不再享有工会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问:下岗失业职工会员的会籍如何管理?
答:当前,切实做好下岗职工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对于防止会员流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工会应本着防止会员流失的原则,区别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下岗职工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
1、下岗职工会员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事实上也没有到其他用人单位再就业的,或在原单位待岗的,其会籍仍由原单位负责管
理,会员数仍由原单位负责统计。因下岗原因没有工资收入(只发生活费)期间可免交会费。
2、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找到其他工作的失业会员,其工会会员会籍关系应转到其所在的乡镇街道或社区工会组织管理,会员数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工会负责统计。在未实现再就业期间可免交会费。
3、失业会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在其他用人单位就业的,其会员会籍关系应该转到其现在的工作单位工会组织。
问:企业内退和下岗职工会员是否仍然保留或仍然可以当选为会员代表?
答:1、企业内部退养和下岗职工会员,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事实上也没有到其他用人单位就业的,其工会会员会籍仍在原企业,应当与在岗职工会员一样,有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2、按照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的有关规定,原企业职工会员代表内部退养或下岗后,其任期未到的,继续具有会员代表资格;企业工会任期届满重新选举会员代表时,应由企业内部退养和下岗职工会员(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独立组成选举单位进行会员代表选举,其所选举会员代表的比例名额一般与在岗职工会员相当,但总数不宜超过全部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企业内部退养和下岗职工会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在
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无论其会员会籍转移与否,其会员代表资格自动取消。原企业按同等名额补选会员代表。
上述做法,有利于工会倾听各方面职工的意见和呼声,从整体上代表和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更好地发挥会员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而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问:农民工会员会籍如何管理?
答: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而本人在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务工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依法加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跨省劳务输出的输出地工会建立的外出务工人员工会,其农民工会员关系由输出地工会向用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农民工会员一般流动性比较大,农民工会员的会籍管理应适应其特点。农民工会员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凭会员证接转会籍关系。农民工会员在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动关系、外出务工中断期间可以保留会籍,免交工会会费。重新外出务工时农民工会员凭会员证与用人单位工会组织接转会员关系,也可以重新加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问:工会流动会员如何管理?
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流动职工人数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而且也有相当部分职工,已加入工会组织,因企业转制或劳动合同期满被解除劳动关系并
已离开原会籍管理单位,流动到街道社区暂无固定工作,或虽有间歇性临时工作但尚未建立法定劳动关系的会员。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企业改革和加强社区工会建设,有序地加强工会会员管理。使会员无论走到哪里,从事何种职业都能够及时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享受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并与工会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各级工会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依据会员关系随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转移原则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会员离开原会籍管理单位时,原会籍管理的单位工会应及时办理转移会员组织关系,由会员持会员证直接办理转移关系登记,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工会或居委会工会联合会登记报到;
(二)失业的会员在失业期间暂不缴纳会费;
(三)街道工会或居民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可不定期组织一
些适当活动,邀请流动会员参加,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流动会员;
(四)流动会员较多的工会,其上级工会应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为组织流动会员开展活动提供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