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举报投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等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违规行为、质量问题、服务差错等。
三、举报投诉处理流程1.受理:收到举报投诉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紧急、重大的举报投诉,应优先处理。
2.调查:根据举报投诉的内容,成立调查小组,对举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3.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被举报人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对于不存在违规行为的被举报人,应给予澄清证明。
4.反馈: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如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申诉处理。
四、举证责任及证据收集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举报信息,包括事件经过、涉及人员、证据材料等。
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被举报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小组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如拒绝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调查小组应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包括听取双方陈述、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等。
证据应确凿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五、监督与处罚1.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2.对于故意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3.对于调查人员存在的失职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职务等。
六、制度落实与宣传1.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确保本制度的顺利执行。
如建立举报投诉案件数据库、定期开展培训教育等。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解决公众的举报投诉而建立的一套程序和机制。
这个制度旨在保护公众的利益,促进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或机构,明确受理渠道,公布联系方式,方便公众提出举报投诉。
2. 举报投诉受理程序:明确公众提出举报投诉后的处理流程,包括接收举报投诉、初步核实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决策处理等环节。
3. 举报投诉保护措施:确保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被举报投诉人的打击报复。
4. 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处理准则和标准,确保举报投诉的公正、客观、权威,依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
5. 反馈结果和监督机制:对于受理和处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舆论和监督的监督。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打击力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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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1)
四、处理
对经调查却又违法行为的举报头酸碱,应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查无实据的,不予以处理。除匿名举报投诉外,举报投诉处理部门应在调查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或交办部门)。对调查核实确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在进行实施行政处罚立案时,即告调查处理终结。
三调查一调查程序精品文档可编辑承办部门再接到丼报投诉受理案件和有关材料后应确定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手机相关证据必要时应对相关情况进行暗访也可以向丼报投诉人和被丼报投诉人了解情况戒由生产商戒经销商对丼报投诉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确认
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依据
《信访条例》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
(4)其他重要投诉举报案件。
(二)举报投诉案件按照来源可分为来信、来电、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网上投诉、来访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等6种。
二、处理原则
卫生监督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处理原则:
1、尊重人民群众意见,文明、热忱接待,尊重举报投诉人的人格,不得刁难和歧视;
2、数的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反应的问题,力求解决在当地和基层;
1、《举报投诉处理单》
2、信访件的原件或摘要材料。
3、领导批示的公文承办单或其他领导批示的文件。
4、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结论。
5、在查处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证据材料。
6处罚决定书和结案报告复印件。
7、与办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七、统计
对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照统计规定时间(季度、半年、一年)将举报投诉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分类统计和情况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供领导参考。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投诉和举报人员的权利,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落实投诉和举报线索的查处,加强公司的监察工作,根据《某某地产集团监察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违法、违纪和失职案件。
第三条对于公司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或个人的违法、违纪和失职等行为,任何人均可向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四条监察部门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不受其他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受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实行投诉举报和案件调查保密制度。
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或者将投诉、举报情况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
任何部门、地区/子公司和个人不得打听案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事项。
第七条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积极提供线索、为公司减少或挽回经济损失的部门、地区/子公司或者个人实行奖励制度。
第八条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案件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受理投诉和举报第九条监察部门设立专线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投诉和举报。
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应当予以公布,条件允许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接待室,在公司旗下各小区、项目工地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并制定信箱开具、维护和管理的办法。
第十条投诉、举报人员可以采用电话、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投诉、举报等途径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委托他人投诉或举报。
第十一条监察部门受理电话投诉和举报时,接听人员必须耐心聆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有条件的可以录音。
监察部门对投诉、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投诉、举报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监察部门受理投诉举报人员的当面投诉或举报时,应当分别单独进行。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一、背景在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问题和矛盾。
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依法处理各类纠纷,并尽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针对投诉举报事务,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尤为必要。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单位的良好形象,同时促进工作单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单位内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
三、相关规定1.投诉举报:指固定工作单位内部职工之间、与工作单位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违法违纪行为,职工向工作单位诉求处理的活动。
2.调查处理:指对投诉举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定性、处理及结果反馈的过程。
四、操作流程1.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的渠道可以包括书面、口头、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并应当公示在单位内。
2.投诉举报受理接到投诉举报后,由投诉接待员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投诉举报是否属实,并记录投诉举报的内容、时间、人员等基本信息。
3.调查核实如果初步核实投诉举报属实,由投诉处理人员组成临时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调查组成员应当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开展全面、客观、公正的工作,并对调查过程进行严格保密。
4.处理结果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对于举报属实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相关人员,对于举报不属实问题,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并向其说明理由。
5.投诉举报处理记录投诉举报处理记录应当详实、准确,记录下投诉举报的内容、处理过程及结果等信息,并应当履行相应保密义务。
五、工作注意事项1.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任何人都不能干预、搅乱调查处理程序。
2.严格遵守法律、制度等相关的规定,规范调查处理。
3.要注重每一个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举报人的诉求,依法解决问题,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问题的合理解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制度运行本制度由相关管理人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修订,并在工作单位内进行宣传、学习和实施。
案件处理程序流程
案件处理程序流程案件处理流程包括接待举报投诉、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制作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送达、结案。
一、接待举报投诉l、接待举报投诉,一般应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材料。
应包括:用人单位全称、性质、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情况,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情况,举报投诉具体事项。
对投诉案件应重点审查;(1)投诉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代为投诉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2)被投诉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性质、住所、联系方式等具体情况;(3)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是否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的;(4)被投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5)被投诉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6)被投诉单位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2、接待举报投诉,应填写《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并将举报(投诉)材料附后。
用信件举报投诉的,应将信件附后,电话举报投诉的,应详细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告知举报人、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1)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不明确的;(2)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内容不明确的;(3)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的;(4)被举报投诉违法行为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5)被举报、投诉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不能确定的;(6)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人按规定补正材料的,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人要求告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3、受理的举报投诉材料,应每日负责接访的监察员进行登记,并录入微机,案件呈报劳动保障监察负责人后分流并确定主办监察员。
主办监察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包括:受理,不予受理,建议转办等,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二、登记立案l、监察员在下列情况下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立案调查处理: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受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劳动保障年检,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查处的举报投诉,其他渠道反映的劳动违法行为。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
在这些问题中,有一部分问题需要进行投诉举报调查处理,以保障社会和个人的利益。
因此,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制度概述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是指为准确、及时地处理社会公众向机关举报申诉、反映问题,防止和制止不良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利益,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制度。
该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1.系统建设:对投诉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定期开展培训、研讨、练兵,确保处理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良性循环。
2.线上受理:提供举报人提交投诉的渠道,比如举报电话、信箱等。
建立投诉举报工作专网,并实现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
3.线下受理:实行分级受理、分类处理机制。
投诉举报工作主要通过电话、书信、来访等方式受理。
每件案件都应按照制度规定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做好登记、转送、处理、反馈等工作。
4.专业化调查:根据收到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对于一些重要案件,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以保证举报的实效性和公正性。
5.保密工作:要求专业人员和处理人员对于举报人和涉案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到以信件形式存档,并设专人管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6.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的实时监控、反馈与评估机制,严格控制质量,保证工作质量。
3. 重点环节在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中,有一些重要的环节需要特别关注。
本节将重点介绍这些环节。
3.1 投诉线上受理在制度中,投诉线上受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线上受理,可以让公众更加方便地提交投诉信息。
同时,线上受理还可以实现投诉信息的快速传输和及时处理。
3.2 专业化调查专业调查是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通过专业化调查,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投诉的实际情况。
同时,专业调查人员要做到公正、严谨,保证调查结果的可信度。
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程序(一)举报投诉专查1、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
(劳动者投诉立案标准:(1 )违法行为发生在二年之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并且有材料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于被投诉者的违法行为造成的;(3)被投诉单位是在砚山县工商部门注册;(4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是指违法行为发生地在砚山县辖区范围内的;)2、登记立案,填写立案登记表,指定案件承办人。
3、调查取证。
一是进行调查。
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且佩戴执法标志,出示监察证件,说明身份;二是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三是收集对案件有关的资料、证据;四是分析整理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4、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5、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6、依法责令改正或做出处理决定、处罚决定。
处理或处罚决定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7、用人单位不服处理或处罚决定,法定时间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过期后用人单位不履行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认定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撤销立案。
9、案件应当自立案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
情况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10、结案归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1)不符合立案标准;(2)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或人民法院解决的;、(3)已经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为涉及公众利益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第四条投诉、举报的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听取并尊重其意见和要求。
第二章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处理第五条投诉是指基于法律、法规、政策,由消费者、经营者或者其他有关方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等行为。
第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进行调查,采取必要的措施,查明事实。
第八条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投诉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依法惩处。
第十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投诉涉及的对象和内容,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情况复杂,需协调其他部门处理的投诉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主动承担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投诉人告知投诉处理的结果。
第十三条举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公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行为。
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其权益不受侵害。
对恶意举报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举报人在提供举报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不得捏造事实、故意诽谤。
第四章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有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举报投诉核查案卷顺序原则
举报投诉核查案卷顺序原则
举报投诉核查案卷顺序原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依照收件时间顺序排列:即按照当事人提交举报或投诉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先收到的先处理,后收到的后处理。
2.按照紧急情况优先处理:判断案件的紧急程度,特别是存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危害的情况,应当优先处理。
3.按照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和涉案金额等综合因素处理:一般情况下,涉案金额大、复杂性高、牵涉多个部门合作才能解决的案件会优先处理。
4.按照案源、部门安排等优先处理:有些部门会根据工作需要,将一些特定来源的举报案件优先处理,或者按照部门安排进行优先处理。
总之,举报投诉处理的原则是要公平、公正、及时,考虑各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范文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
二、案件受理1. 受理范围:本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适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拖欠、用工条件违法等劳动保障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
2. 受理条件:受理案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举报对象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用人单位;(2)案件涉及劳动保障法规相关内容;(3)投诉举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4)投诉举报案件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围。
3. 受理方式:案件的受理方式包括书面投递、网上投诉、电话报案等多种形式。
4. 受理时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投诉举报案件后应及时受理,并在受理后72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
三、案件处理程序1. 案件登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对受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包括投诉举报人的基本信息、投诉举报的内容、投诉举报材料的提供形式等。
2. 归口分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按照工作职责和案件处理情况,将案件分流到相应的处理部门。
3. 材料审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对投诉举报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4. 调查核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证据收集等工作,确定案件的事实依据。
5. 处理决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包括责令整改、罚款、调解协议等。
6. 宣传告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向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对象宣传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权益保护措施。
7. 处理结果通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将案件的处理结果通知给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对象,并保留案件的处理记录。
四、案件处理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案件应当公正、公平,保护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快捷高效原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受理案件、快速办理案件,确保案件的及时处理。
纪检委对举报信的处理流程
纪检委对举报信的处理流程随着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举报制度在政府组织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在,许多反腐败组织都有着良好的举报机制和流程。
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纪检委对举报信的处理流程.第一步,纪检委要在收到举报信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举报信的内容进行研究,分析案件的性质、情况、严重程度等,明确调查靶向。
纪检委会根据举报信的内容将案件分成正常案件与紧急案件,正常案件通过调查和检查处理,紧急案件需要立即行动,如发起抽查,针对有关人员进行抽样调查。
第二步,纪检委会对举报信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举报线索、犯罪嫌疑人、电话号码以及特殊物品等进行查询,确定举报信的真实性。
纪检委会会及时向举报人索要举报文件和证据,核实举报信的合规性,并做好证据采集及存档工作,以备日后证明和实施处罚。
第三步,纪检委会会对采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对嫌疑人进行审判,定性被告和诉讼受害人的身份和损害情况,比对嫌疑人的出入记录,对嫌疑人的职务、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
第四步,纪检委会会对经过审判查实有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害程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提议政府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就案件作出司法裁决。
第五步,纪检委会会及时发布犯罪责任追究结果和处罚结果,对当事人进行公开批评,把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形式、举报及审理情况等做出公开披露,以示惩戒,发挥遏制犯罪行为的社会效果。
以上就是纪检委对举报信的处理流程,它不但能及时发现犯罪行为,而且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抗腐败。
但是,纪检委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也要谨慎行事,特别是在审判案件时要加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范,妥善处理被害人的诉讼权。
只有这样,纪检委才能充分发挥反腐败作用,从而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推动中国社会的持续发展。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范文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透明,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拟就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制度范文进行详细阐述。
二、投诉举报案件受理与调查1.接到投诉举报案件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将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记录在案。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派出专业人员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等。
3.调查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举报人、被投诉人等有关当事人列为证人,并向他们提供证据材料的查阅和复制的权利。
三、案件认定与处理1.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认定,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2.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听证。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听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3.听证应当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发表意见和进行辩论,听证的过程应当记录保存。
4.在听证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听证意见等相关资料做出处理决定,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四、案件处理结果的执行与监督1.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复议。
2.劳动保障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3.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及时跟进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并依法对未执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追究。
五、结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制度范文的建立和完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规范的案件受理与调查、案件认定与处理、案件处理结果的执行与监督等环节,可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透明的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范文(2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范文一、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渠道,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
二、接受投诉时,认真填写“投诉登记表”,载明被举报投诉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被举报投诉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耐心解答群众提出问题。
三、重大节日和春种、夏收、秋收期间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接待来访及受理举报工作,同时做好群众来访来电记录和电话记录。
四、劳动保障监察立案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积极处理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转办的案件,并按时限上报处理结果。
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将举报投诉人或举报材料等情况转送或以其他方式透露给被举报投诉人。
高陵县劳动监察大队信息采集制度一、信息采集遵循“全面采集、客观反应、定期更新”的原则,要做到用人单位地址清、用工人数清、单位性质清、法人代表清、联系方法清、劳动合同签订清、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清、工资发放情况清、单位增减人数清。
二、在检查(信息采集)时,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出示证件,告知用人单位检查(信息采集)的内容、要求、方式和目的。
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采集。
认真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采集)登记表”,根据需要询问有关情况,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察看劳动场所,经核对准确无误后,检查(采集)人和用人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劳动保障监察预警通知书”,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2、录入。
检查(采集)结束后,将数据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明细”手工台帐;3、传送。
每月____日前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采集)登记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月报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明高陵县劳动监察大队细(台帐)”报上一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4、反馈。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制度在社会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导致一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
下面将从受理、调查和处置三个方面,对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进行探讨。
首先,关于受理环节,有时候存在受理不及时、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由于行政效能不高,政府工作人员受理举报投诉的速度慢,导致很多举报者长期没有接到受理通知,投诉事项被拖延处理。
同时,有些受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处理举报时往往缺乏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可能存在特定利益关系、人情关系或腐败问题,对举报的事实不重视,甚至会选择性忽视举报投诉。
这种受理不公正给了违法违规行为可乘之机,同时也泯灭了公众的举报热情和信心。
其次,调查环节也是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
有时候,举报投诉的调查工作不专业、不公正、不透明,无法真实客观地调查事实真相,给了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了可疑的空间。
例如,在一些案例中,调查人员可能存在被举报事项涉及人员的压力或利益关系,使得他们不敢深入调查,只是勉强进行表面工作,给事实的查证留下了很大的悬疑。
此外,受理机构在调查阶段也应该加强对公众的信息反馈,及时告诉举报者调查进展情况,增加公众的参与感和信任感。
最后,关于处置环节,一些地方在处理工作中存在权力滥用、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
在一些地方,举报投诉受理机构或行政执法机关可能受到政治或其他利益团体的干扰,导致处置结果不公正。
另外,举报投诉的处置过程中,也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滥用职权或违法操作,确保公正合法的处置结果。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来加强和改进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首先,应加大对受理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工作的评估制度,对工作效率和公正性进行评价,确保受理机构高效地处理举报事项。
探讨基层民警在处理举报案件中的调查技巧
探讨基层民警在处理举报案件中的调查技巧在处理举报案件中,基层民警需要具备一定的调查技巧,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准确、全面的调查,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
本文将探讨基层民警在处理举报案件中的调查技巧。
一、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关系基层民警在接到举报案件后,首先要与举报人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关系。
通过耐心倾听举报人的陈述,表达对其关注与重视,让举报人感受到他们的求助得到了重视。
同时,基层民警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回应举报人的问题和疑虑,增加举报人的信任度。
二、明确调查目标与范围基层民警在处理举报案件时,需要明确调查的目标与范围,确保调查行动的有针对性和高效性。
他们需要根据举报内容,确定所需调查的人员、地点和时间,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以便在调查过程中不遗漏任何关键信息。
三、细致入微的调查方法在调查举报案件时,基层民警需采取细致入微的调查方法,确保获得准确的证据。
他们可以通过采访当事人、目击者和相关证人等方式,搜集案件的相关信息。
同时,他们应当留意细节,察觉不同人的微妙反应,以便判断真伪情况。
在现场勘查时,基层民警需要将注意力集中在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上,以确保物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四、科学运用各类侦查技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基层民警可以运用各类侦查技术辅助调查工作。
例如,他们可以利用视频监控、手机定位等技术手段,获取目标对象的位置和移动轨迹。
此外,还可以借助计算机取证和网络追踪等技术手段,查明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在运用侦查技术时,基层民警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注重协作与信息共享基层民警在处理举报案件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与其沟通、信息共享。
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可以收集更全面、准确的情报信息,并共同制定调查行动方案。
此外,基层民警还可以与其他警务单位进行案情交流与分析,获取更多有益的调查线索。
六、合理运用心理学原理在调查举报案件时,基层民警可以合理运用心理学原理,提高调查的效果。
公证投诉案件调查报告范文
公证投诉案件调查报告范文一、案情描述根据投诉人李先生的举报,我们接到了一起关于某公证处违规操作的投诉案件。
投诉人李先生称,他在某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时,发现该公证处存在严重违规操作行为,导致公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二、案件调查2.1 调查对象:某公证处我们首先通过实地走访该公证处进行初步调查。
在与该公证处工作人员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该公证处存在以下问题:2.1.1 随意修改公证书内容工作人员称,为了方便操作和减少工作量,他们经常会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随意修改公证书内容。
这些修改包括删减、增加和更改公证事项,且无相关法律依据。
2.1.2 私下接受“加急费”工作人员透露,一些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希望能够加急办理,于是工作人员就私下收取所谓的“加急费”,以加快办理进度。
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公证法,且未向当事人提供相关发票和收据。
2.1.3 未实行公证书防伪技术该公证处在印制公证书时未采取有效的防伪措施,容易被伪造。
这种做法存在安全隐患,侵害了公证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2.2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某公证处存在严重违规操作,包括随意修改公证书内容、私下接受“加急费”以及未实行公证书防伪技术,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违反公证法和公证处的有关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违规操作可能导致公证结果受到质疑,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信力,需要尽快采取纠正措施。
三、解决方案3.1 纠正违规操作行为针对某公证处存在的违规操作行为,建议该公证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处的有关规定操作,杜绝随意修改公证书内容的行为,确保公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停止私下接受“加急费”的行为,确保公证办理过程公平公正,不给当事人造成额外负担。
3. 引入公证书防伪技术,提高公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减少伪造的可能性。
3.2 严肃追责工作人员对于某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 在违规操作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应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调离岗位、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解聘。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
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随着社会的进展,各种不良现象也随之层出不穷,其中包括了各种违法犯罪和行政违规行为,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保护广阔民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都设立了举报投诉机制,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制度,以便适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公正。
一、举报投诉的意义和目的举报投诉是指公民对不正常的行为或事件举报、控告或投诉的行为。
举报投诉的意义在于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公正,建立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整治体系。
举报投诉的目的在于:(1)发觉和查处违法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2)防备和削减违法犯罪和行政违法行为;(3)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高整体社会素养。
二、举报投诉制度的建立为了确保举报投诉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建立一系列的制度。
首先,必需确立调查权的归属问题。
政府应当指定相关机构或部门负责举报投诉信息的收集、调查和处理事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其次,应当建立专责机构或部门负责信息的审核、登记和交流,确保举报投诉工作流程贯彻始终,并加强知情权广泛宣扬,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行为准则教育。
另外,还要在举报投诉制度内设立必要的嘉奖和惩罚机制,对于对举报投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予以表扬、嘉奖,对于恶意举报、过度投诉或捏造事实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严厉处理。
三、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程序1、举报投诉的受理接到举报投诉之后,案件确认机关要适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初步判定事实证明是否充分。
同时,还要确认举报投诉人的身份情况,加强信息保密,确保举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案件核实和立案案件确认机关要对举报投诉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及相关的论据进行核实和审查。
假如案件核实属实,符合立案要求,就要适时立案并启动调查程序。
3、案件调查和取证在本案件立案之后,要启动调查程序,实在包括:指定负责人,组织气力开展调查,适时取证,搜集线索,了解事实,查找证据。
检察院督察投诉举报分流及处理流程
检察院督察投诉举报分流及处理流程1. 前言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公诉和执行监督。
为了保证检察院的工作高效有序,对于接收到的督察投诉举报,需要进行分流及处理。
本文将详细描述检察院督察投诉举报分流及处理的步骤和流程,确保流程清晰且实用。
2. 分流流程2.1 督察投诉举报的接收督察投诉举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接收,例如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
检察院应设立专门的接收窗口或部门,负责接收督察投诉举报,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2.2 信息登记与初步筛查接收到督察投诉举报后,接收窗口或部门应对投诉举报进行登记,并进行初步筛查。
初步筛查的目的是判断投诉举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以及是否涉及重要案件或重大问题。
如果投诉举报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属于一般性问题,可以进行简化处理或转交相关部门。
2.3 分流决策根据初步筛查的结果,接收窗口或部门应进行分流决策。
分流决策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涉及法律责任的,应交由相关检察院部门或地区检察院处理;•涉及行政管理的,应交由相关行政机关处理;•涉及其他问题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转交相关部门或机构。
2.4 分流通知接收窗口或部门应将分流决策结果通知投诉人,并告知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联系方式。
同时,还应告知投诉人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或有关监察机关申诉。
3. 处理流程3.1 受理与登记被分流的督察投诉举报案件应由相关部门或地区检察院进行受理与登记。
受理时,应向投诉人提供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投诉人相关事项,如案件处理流程、权利义务等。
3.2 调查核实在受理与登记后,相关部门或地区检察院应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目的是确认投诉举报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获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初步判断。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询问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调取相关记录等。
调查核实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3.3 初步审查在调查核实后,相关部门或地区检察院应进行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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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依据《信访条例》《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办法》工作职责●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其内部应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受理部门,负责接待、记录并受理属于本机构管辖的举报投诉事宜;●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将本机构受理的举报投诉,指定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
第一节举报投诉案件的分类和处理原则一、分类(一)举报投诉案件可根据案件来源和案件性质分为二类。
1、一般投诉举报案件指卫生监督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手里的反映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问题的一般举报投诉,此类案件反映的问题比较简单,社会影响较小,处理人员可一招一般流程、期限、方法等予以处理。
2、重要举报投诉案件此类案件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影响较大,处理人员要根据反映问题的重要性、严重性和缓急程度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和大幅内容应经相关领导审阅后大幅。
重要举报投诉案件主要包括:(1)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卫生行政部门批示的举报投诉案件;(2)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3)新闻媒体曝光的举报投诉案件;(4)其他重要投诉举报案件。
(二)举报投诉案件按照来源可分为来信、来电、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网上投诉、来访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等6种。
二、处理原则卫生监督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处理原则:1、尊重人民群众意见,文明、热忱接待,尊重举报投诉人的人格,不得刁难和歧视;2、数的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反应的问题,力求解决在当地和基层;3、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处理。
4、促里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法制宣传相结合。
5、应当恪尽职守,分清责任,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6、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举报投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7、坚持秉公办事,查清事实,既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经营者的正常的经营活动。
8、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9、对办理结果的查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
10、妥善保管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第二节举报投诉案件处理程序一、接待登记接到举报投诉案件时,工作人员应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分析,对于简单的、当场能给予答复的,可当场口头答复举报投诉人,并做好记录:对不能当场给予答复的,应填写《举报投诉处理单》,并进行登记,编号;对于不属于本机构管辖的,工作人员应告知其向有权管辖的部门提出。
对于举报投诉人员提交的供调查的物品,接待人员要予以登记保管,登记时要求举报投诉人确认并注明是否要归还。
投诉举报人员提交的物品如果需要当场在感官上进行判别,接待人员应通知两名以上相关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判别,对判别结果予以记录并告知举报投诉人:对于感官上不能判别其质量的,应要求举报投诉人提供相关的检验报告,必要时可送至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受理和指派举报投诉经审核后,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应及时受理。
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有权管辖的部门,或者将举报投诉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如其他行政部门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及时退回。
如果不同部门之间对案件管辖发生争议,应报请上级指定管辖部门。
重要投诉举报案件必须报请相关领导审阅后再作出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对举报投诉内容初步审核后,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确定具体承办部门。
三、调查(一)调查程序承办部门再接到举报投诉受理案件和有关材料后,应确定经办人员,经办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手机相关证据,必要时应对相关情况进行暗访,也可以向举报投诉人和被举报投诉人了解情况或由生产商或经销商对举报投诉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确认;根据调查结果,经办人员起草何事情况以及处理意见。
(二)调查处理时限一般案件自举报投诉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对举报投诉样品必须先行检验的案件,调查处理期限自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30日内办结;其他行政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当自收到之日60日内办结;重要案件自举报投诉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根据领导批示确定;如因案情中大复杂,需延长调查期限的,承办部门应向举报投诉受理部门说明情况,但延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三)举报投诉样品的检验1、对已经腐败变质的样品,由二名以上监督员进行感官检验,做好记录并签名。
2、经办人员认为必须提供检验报告的,举报投诉人自行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然后教卫生监督机构处理。
3、经办人员认为情况可疑,需要进行检验,且样品又符合检验要求的,又经办人员确认检验项目,并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样品不符合检验要求的,经办人员可以要求举报投诉人另行提供样品,或者经办人员另行采样,再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
4、举报投诉人提供的定型包装样品如果在送检之前已拆封,则其检验结果不能作为举报投诉处理的证据。
四、处理对经调查却又违法行为的举报头酸碱,应及时立案,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查无实据的,不予以处理。
除匿名举报投诉外,举报投诉处理部门应在调查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或交办部门)。
对调查核实确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在进行实施行政处罚立案时,即告调查处理终结。
五、答复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答复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举报投诉案件的基本情况(有原处理结论的包括信访事项的元办理情况)。
2、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举报投诉案件的事实认定情况,调查结论,处理结果,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3、最终处理结论。
4、对信访事项办理不服的复查途径。
六、归档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在答复举报投诉人或在调查终结后,应及时将调查材料及处理意见整理后归档。
对一个问题多次反映的投诉举报事项,可按专题进行归档。
需要归档的材料包括:1、《举报投诉处理单》2、信访件的原件或摘要材料。
3、领导批示的公文承办单或其他领导批示的文件。
4、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结论。
5、在查处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证据材料。
6处罚决定书和结案报告复印件。
7、与办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七、统计对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照统计规定时间(季度、半年、一年)将举报投诉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分类统计和情况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供领导参考。
第三节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工作流程图和文书一、处理工作流程二、举报投诉文书1、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单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单登记号:登记日期:年月日2、举报投诉移交处理单举报投诉移交处理单(有关单位):现转上号来信一封,请你们按下列第项办法处理:1、请研究处理,将处理结果于前函告我所(附退原信)。
2、请研究处理,将处理结果答复来信人。
3、请研究处理。
此致敬礼卫生监督所年月日严歌苓说,人之间的关系不一定从陌生进展为熟识,从熟识走向陌生,同样是正常进展。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牢固,也许前一秒钟还牵手一起经历风雨,后一秒就说散就散,所以,你要懂得善待和珍惜。
人与人相处,讲究个真心,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给予真情,我还你真意,人心是相互的。
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有人主动,但主动久了,就会累,会伤心,心伤了就暖不回来了,凡事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多一份忍耐和谦就,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怨气和误解,也少了一些擦肩而过。
做人不要太苛刻,太苛无友,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重在包容。
包容是一种大度,整天笑呵呵的人并不是他没有脾气和烦恼,而是心胸开阔,两个懂得相互包容的人,才能走得越久。
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
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
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
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多的爱。
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
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
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
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
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
就如那句,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
人这一生,遇见相同的人不容易,遇见正确的人更不容易,只有选择了合适的相处方式,带上真诚与人相处,才会走得更长,更远更久。
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
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
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
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多的爱。
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
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
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
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
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
就如那句,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