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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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为推进和谐朝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朝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全市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普法工作,使全市普通劳动者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系列大政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社会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政务公开更加透明化等重要工作的普法需求,转变作风,公开政务,便民利民,接受社会监督。
3、求实创新,注重实效。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建立和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针对性、实
效性。
4、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把普法与用法、执法、法律监督活动结合起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部门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本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领会宪法实质,增强宪法意识,把握宪政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
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强化干部
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做好本职工作
的根本保障。要大力开展此类法律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学习和宣传依法行政规定。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习和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贯彻于日常各项工作中。
(四)积极学习和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是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为维护法律权威和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努力。
(五)抓好法制宣传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一是加强系统内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巩固以往法制培训成
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确保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和工作形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加强对社会大众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促使其能够较为全面地掌握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发挥传媒的舆论宣传作用,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新领域。在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中,注意发挥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现代传媒工具,围绕本部门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普法工作新领域。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作用,设置法律法规宣传栏目,进一步丰富普法内容,使更多的社会公众能够了解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七)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督促检查,实施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指导督查。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大众。
(一)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和依法决策水平、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是做好本职工作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要不间
断地对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其中部门领导干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
象。在学法时间、内容和成效上,要对他们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二)加强对社会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建设和谐朝阳、法治朝阳为目标,针对广大老百姓关心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运用贴近民情、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老百姓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助力朝阳经济社会发展。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法制宣传的各项日常工作。其他科室要大力配合、支持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建立和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市)区、局属副县级以上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2月末报市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突出普法重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当前社会人民群众反映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重点普法对象,突出重点普法内容,增强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推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