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发生医院感染事件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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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采用四人搬运法。在平车上垫木板,固定好患者骨折部位。搬运时移开床旁桌椅,松开盖被,在患者腰臀下铺帆布中单或布中单。搬运者甲站在床头托住患者的头、颈、肩部;乙站于床尾托住患者的两腿;丙、丁二人分别站于病床及平车两侧,紧紧抓住帆布中单或布中单四角,四人同时抬起将患者轻放于平车上。搬运时要保持患者头部处于中立位,并沿身体纵轴向上略加牵引颈部或由患者自己用双手托起头部,缓慢移至平车中央,患者取仰卧位,并在颈下垫小枕或衣物,头颈两侧用衣物或沙袋加以固定,保持头颈中立位,盖好盖被。
(2)护理人员携病历采用平车运送法护送患者入病区;护送途中注意安全和保暖,不应停止必要的治疗(如输液、给氧);护士应站在患者头侧,便于观察病情,要注意患者面色、呼吸及脉搏的变化;护送时应注意患者卧位舒适,保持头颈中立位,防止骨折部位受压,保证安全。护送患者入病区后,与病区值班护士就患者的病情、所采取或需继续的治疗护理措施、个人卫生情况及物品进行交接。
一、新加坡院内感染
近日,新加坡中央医院遭遇建院史上最严重的院内感染,该院近期病人中22人患上丙型肝炎,其中4人因并发症和败血症死亡。这一事件引发国际医院界对于丙型肝炎院内感染的探讨。事件背后有个疑问,新加坡这样医疗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为何会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如何避免院内感染这个“医院幽灵”?
院内感染发生于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临终住过的医院。据新加坡当地媒体报道,22名患者中共有8人死亡,其中四名因可能因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导致的并发症和败血症死亡,三名在进行了彻底评估后确认并非因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而死亡,还有一名患者的死亡原因尚未确认。这些病人的共同点是他们都于2015年4-6月期间在新加坡中央医院肾脏科病房住过,大多数都是要进行肾脏移植的病人。感染的22人中,年龄最小的24岁,其余均在50至60岁。初步调查显示,感染的源头可能来源于静脉注射剂。
为何会发生院内感染丙肝?丙型肝炎主要经输血、针刺、吸毒等传播。全球HCV的感染率约为3%,约1.8亿人感染,每年新发丙型肝炎病例约3.5万例。丙型肝炎初期临床表现并不明显,也并不通过空气和唾液传播。
北京地坛医院感控处处长卢联合在接受采访时用“不可思议”四个字来形容新加坡中央医院发生的院内感染事件,因为只要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办法进行操作,几乎不会发生院内感染丙肝的情况。卢联合分析说,如此大规模的院内感染,只能说明医院管理出现了失误和重大的疏漏,其中无外乎三种原因:首先,肾病患者发生院内感染最大的可能是在透析过程中透析器和医护人员双手消毒不彻底。在这方面地坛医院的做法是将患有丙肝、乙肝、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肾病患者与其他患者分开进行透析,每名患者有单独的透析器。此外,医护人员在为患者进行穿刺之后,要使用手消液严格做好手卫生,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护士长以及感控负责人对此进行监督。其次,重复使用针头导致感染。不过现代医院基本上针头都为一次性耗材,重复使用针头不太可能。
最后,不排除有人使用一些方法故意将丙肝病毒传播给患者,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就在不远的新加坡发生严重院内感染之时我们发现,近年来,我国也发生过多起严重的医院感染事件,只有从中汲取教训,才能做到医院感染警钟长鸣。
二、西安交通大学一附属医院八例患儿死亡
2008年9月3日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科9名新生儿相继出现发热、心率加快、肝脾肿大等临床症状,其中8名新生儿于9月5日至15日期间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相继死亡,1名新生儿经医院治疗好转。卫生部于9月23日接到该事件的举报信息,此后展开调查。
卫生部和省级专家组调查认为:该事件为医院感染所致,是一起严重医院感染事件。调查中发现该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医疗安全意识不强;二是忽视医院感染管理,未尽感染防控职责;三是缺失医院感染监测,瞒报医院感染事件,医院新生儿科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感染和死亡病例,医院未予报告,存在瞒报重大医院感染事件事实;四是感染防控工作薄弱,诸多环节存在隐患。
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职务;免去医务部、护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务;免去医院新生儿科主任、护士长的职务;交大一附院补偿每位死亡患儿家属18万元,并退已经缴纳的医疗费用。
三、安徽宿州“眼球事件”医院感染管理之痛
2005年12月11日10点左右,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眼科的医生和来自上海的眼科主任医师徐某以及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几个工作人员为10名患者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术后几名患者都觉得眼睛疼痛难忍,但是这并没有引起几位眼科医生的重视。直到第二天,当护士拆开纱布时,他们才惊讶地发现,10名患者的眼睛都又红又肿——感染了!12月12日下午,经过一番周折,这10名患者被紧急送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该医院经过检查后认定,由于感染严重,其中9名患者应施行眼球摘除手术,另一名患者施行玻璃体切割手术。
卫生部认为:这起恶性医疗损害事件是由于宿州市市立医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手术室不具备开展眼科手术的基本条件,手术室布局、流程、环境、设施等均不符合开展无菌手术的基本要求,造成手术患者的医源性感染所致。
四、非典型性肺炎(SARS)
2003年2月首次发现于广东后波及香港以及越南的河内等地, 并迅速蔓延到世界 27 个国家和地区。SARS是一种由变异的冠状病毒引起的高传染性呼吸综合症, 大部分感染者表现出急性呼吸困难综合症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和急性肺损伤 (Acute Lung Injury)。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截至2003年5月18日12时,全国内地共累计报告非典型肺炎病例4698例,其中医务人员917例,治愈出院1529例,死亡224例。在SARS防控中17名医务人员以身殉职,其中内地6人,香港6人,台湾地区5人。
SARS问题的本质是感染控制问题。起因是社区感染,但其疫情的发展、失控多数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SARS的最后控制也是得力于良好的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按卫生部正式公布:医务人员感染率
18.38%。时任卫生部免职、北京市长免职,各地政府和医院相关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或处理。
五、深圳妇儿医院院内感染事件
1998年4月至5月,深圳市妇儿医院发生了严重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该院1998年4月3日至5月27日,共计手术292例,至8月20日止,发生感染166例,切口感染率为56.85%。事件发生后,深圳市妇儿医院未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在自行控制措施未果、感染人数多达30余人的情况下,才于5月25日报告深圳市卫生局。
此次感染是以龟型分枝杆菌为主的混合感染,感染原因是浸泡刀片和剪刀的戊二醛因配制错误,未达到灭菌效果。分析原因:有关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对病人负责的精神,戊二醛用于手术器械灭菌浓度应为2%,浸泡10小时,而该院制剂员将新购进未标明有效浓度的戊二醛(浓度为1%)当作20%的稀释200倍供有关科室使用,致使浸泡手术器械的戊二醛浓度仅为0.005%,且长达半年之久未能发现;医院领导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缺乏认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对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定执行不力;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对病人负责的精神;部分医护人员违反消毒隔离技术的基本原则;深圳市惠泽公司JL—强化戊二醛的使用说明书未标有效浓度、消毒与灭菌概念不清等问题,也是导致深圳市妇儿医院制剂员错配消毒剂引发严重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国内发生了多起严重的医院感染事件,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甚至使许多患者付出了生命代价,同时也给医院及其管理者个人都带来了巨大损失。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医院感染警钟长鸣。
六、有关医院感染事件的其他报道
1、1991年11月,某县医院发生新生儿鼠伤寒的暴发流行,55名婴儿发病,23名婴儿死亡。在对感染原因的调查中发现,该院卫生设施条件差,产科消毒、隔离制度不严,在对产房、婴儿室的56件物品进行细菌检测时,发现其中的26件物品,包括婴儿被褥、尿布、奶瓶等都培养有鼠伤寒沙门氏菌生长。
2、1992年9月,某市医院发生志贺氏痢疾杆菌C群十三型的暴发流行,致使26名新生儿感染,10名新生儿死亡。经调查,感染源系一位志贺氏痢疾杆菌慢性携带者的产妇,通过接触将细菌传染给其婴儿。
3、1992年10月北京某妇产医院发生一次新生儿柯萨奇病毒B3感染流行。全月发病35例,占同期新生儿的12.2%;10月中旬为流行高峰期,传播途径以产后感染的可能性大,临床表现一上呼吸道感染、心肌损害为主。死亡2例。尸检证实为急性弥散性非化脓性心肌炎。部分病例经病毒分离和聚合酶链反应试验确定为柯萨奇病毒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