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诉讼案件管理,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作为当事人参与的各类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三)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诉讼案件的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2、维护权益原则:以最大程度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3、及时高效原则:确保诉讼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4、保密原则:对诉讼案件涉及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二、职责分工(一)法务部门1、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单位的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2、对诉讼案件进行法律分析,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3、起草、审核与诉讼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件。
4、代表本单位参与诉讼活动,与律师、法院等进行沟通和协调。
(二)业务部门1、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涉及本部门的诉讼案件。
2、提供与诉讼案件相关的业务资料和信息。
3、配合法务部门开展诉讼工作。
(三)管理层1、对重大诉讼案件进行决策和指导。
2、协调相关资源,保障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诉讼案件的受理与登记(一)发现或收到诉讼材料后,相关部门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交法务部门。
(二)法务部门对收到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属于本单位的诉讼案件范围。
(三)对于属于本单位的诉讼案件,法务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受理时间、诉讼请求等。
四、案件评估与策略制定(一)法务部门对受理的诉讼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
(二)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并提交管理层审批。
(三)诉讼策略应明确诉讼目标、主要措施、风险预测及应对方案等。
五、律师选聘与管理(一)需要聘请外部律师的,由法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选聘。
(二)法务部门与选定的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对律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估律师的工作绩效。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精简版范文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200字,《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一、总则《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完善诉讼案件的整个管理流程,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证诉讼案件有序进行而制定的。
二、案件受理1. 当事人根据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受理的案件进行登记和审查;3. 法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三、案件审理1. 法院应当依法进行案件审理,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2.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主动收集、调查、认定、核实、保护和评估证据;3.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解措施,促进当事人和解;4. 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四、案件执行1. 判决书、裁定书应当明确执行内容和期限,并及时送达执行机关;2. 当事人应当按照执行机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执行材料和协助执行的条件;3. 执行机关应当依法执行判决书、裁定书,保障当事人的执行权益;4. 当事人对执行机关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起申诉。
五、案件归档1. 案件审理终结后,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归档,并记录相关案件信息;2. 归档案件应当采取妥善的保存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3. 归档案件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应当依法提供给有权单位和个人,并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所有;3. 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改的,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上就是《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通过该办法的合理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诉讼案件的管理效率,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级法院能够严格依照该办法进行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及时,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引言: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我国司法机关为规范和优化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提高诉讼案件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本文将就管理办法的背景、核心内容和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背景管理办法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旨在解决当前我国诉讼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审理程序冗长、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等。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诉讼案件管理的流程和方式普遍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加以改革。
因此,司法机关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以期为诉讼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加规范和高效的指导。
二、核心内容1. 审理程序简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当简化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诉讼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1)明确合理的庭前准备事项,减少庭审时间;(2)提高电子诉讼平台的使用率,加快办案进度;(3)合理控制证据提交的时间和数量,防止过度证据收集。
2. 司法人员专业化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求法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为此,管理办法规定:(1)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2)鼓励法官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保持专业更新。
3. 司法公正保障管理办法强调要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具体包括:(1)法官应当依法公正行使审判职权,坚持独立、公正的态度;(2)建立健全严格的司法监督制度,确保司法机关行为合法、公正。
三、对司法实践的影响1. 提高审判效率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
通过简化审理程序、优化庭审过程,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提升司法效率。
2. 保障当事人权益管理办法将会加强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确保其合法权益的得到充分保护。
司法机关将更加注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
3. 提升司法公正性管理办法对司法机关行为的公正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侧重于确保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公正性。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范例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诉讼案件管理工作,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作为当事人的各类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第三条诉讼案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预防为主、及时处理、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诉讼案件的分类及管理部门第四条按照案件性质和涉案金额,将诉讼案件分为重大案件、重要案件和一般案件。
重大案件是指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广泛或涉及本单位核心利益的案件;重要案件是指涉案金额较大、对本单位业务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一般案件是指涉案金额较小、影响相对较小的案件。
第五条明确法律事务部门为诉讼案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门开展诉讼案件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事务部门的沟通联络。
第三章诉讼案件的受理与登记第七条当本单位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或得知可能涉诉的情况时,相关部门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报送法律事务部门。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门收到报送信息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包括案件基本信息(如案号、案由、当事人、受理法院等)、案件背景、争议焦点等。
第九条对于紧急案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诉讼案件的评估与分析第十条法律事务部门在收到案件信息后,应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案件进行评估分析,包括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可能的法律后果、对本单位的影响等。
第十一条必要时,可以组织外部律师进行论证,听取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和应对方案。
第五章诉讼案件的处理流程第十三条确定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由本单位法律事务人员或外聘律师担任。
第十四条代理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状、证据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提交给法院。
第十五条案件审理过程中,代理人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按时参加庭审活动,积极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公开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第四条诉讼案件的管理应当遵循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提高司法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
第二章案件登记与立案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案件登记制度,及时登记收到的诉讼申请书和其他起诉材料。
第六条诉讼申请书和起诉材料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事实与理由、请求和证据等内容。
第七条法院应当及时核实诉讼申请书和起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
第八条立案后,法院应当向当事人发出诉讼通知书,告知其案件的受理情况和相应的程序要求。
第三章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等。
第十条当事人应当配合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提供实际需要的证据材料。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尊重法院的秩序,不得干扰正常的庭审活动,不得侮辱、威胁、诽谤等其他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法院应当确保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保障其诉讼权益。
第四章诉讼程序管理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理的时间节点对案件进行适时调度,确保案件的处理进度。
第十四条案件应当经过负责审判的审判庭集体讨论,确保裁判的公正与合理。
第十五条法院应当根据案情的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勘验、调查等工作,确保审理的充分、细致与客观。
第十六条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庭前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章法院裁判与执行第十七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公正、客观、准确的裁判。
第十八条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裁判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上诉、申请再审的法律途径和期限。
第十九条裁判生效后,法院应当及时执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附件:1. 诉讼申请书范本2. 起诉状模板3. 证据提取书样本4. 庭审笔录格式5. 裁判文书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诉讼申请书: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材料,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一、引言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办法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内容。
二、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诉讼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司法机关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来提高工作效率。
,当事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能够更加便捷地解决纠纷和争议。
三、目的办法的制定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诉讼案件的审理效率,减少办案周期;2.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3. 规范诉讼案件管理流程,提高司法机关的管理水平;4. 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四、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无论是原审、上诉、再审,都适用本办法进行案件管理。
五、具体内容办法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1 案件登记和分配- 案件登记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立案登记、案件分类等环节,要求各级法院建立健全电子立案系统,提高案件登记效率。
- 案件分配原则包括随机分配、按地域分配等,避免以人为依据进行分配,确保公正性。
5.2 审判组织- 为了确保审判团队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办法规定了审判组织的设置和调整。
在涉及复杂案件或重大案件时,可以设立合议庭进行审理。
- ,办法还规定了审判组织的工作程序,包括审前准备、庭审程序、判决书的撰写等。
5.3 证据管理- 根据诉讼案件的不同特点,办法对于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等环节进行了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 ,办法还规定了当事人对于证据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提高了审理效率。
5.4 文书制作和送达- 办法规定了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并要求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
- 为了提高效率,办法鼓励采用电子文书的形式进行制作和送达。
5.5 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 办法强调了案件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法院建立健全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司法办案的效率和透明度。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附件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诉讼案件,是指本行各部门在开展业务活动中与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纠纷或其他权益纠纷而发生的诉讼案件。
包括:(一)以本行作为一方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上诉人、被上诉人等)的各类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二)本行有债权的破产案件;(三)法院对已设定为本行债权的抵押物、质押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各类案件;(四)各类执行案件;(五)其他涉及本行权益的案件。
本行不是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或直接利益相关方,但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对本行权益具有重大影响的,视为本行诉讼案件,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在诉讼案件管理过程中,有关知情人员应对案件处理方案、证据材料、客户信息等保密。
第二章诉讼案件管理职责分工第四条本行诉讼案件管理应遵循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
(一)权责明确是指法律合规部负责牵头全行诉讼案件管理工作;各主办部门负责具体案件办理,负责案件的全流程管理。
(二)相互配合是指主办部门在处理诉讼案件时,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根据案情的需要及时收集并提供证据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法律合规部负责全行诉讼案件的牵头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适用全行的诉讼案件管理制度;(二)对全行诉讼案件、外聘律师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
第六条各当事部门是诉讼案件管理的主办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办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诉讼案件,以及经行领导指派的诉讼案件;(二)对业务开展或者办理的客观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收集和整理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三)负责案件的委外代理工作,负责办理代理律所的准入、评价、交接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办理的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四)负责诉讼案件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信息披露和对外报送工作;(五)分析、梳理与案件相关业务制度和管理流程,查找管理漏洞,防范相同或者类似风险发生。
法律诉讼案件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法律诉讼案件的管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受理的所有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诉讼案件。
第三条法律诉讼案件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正高效;(二)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三)当事人自愿,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四)保密原则,保护当事人隐私。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法律诉讼案件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案件办理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第二章案件受理第五条案件受理部门负责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第六条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七条案件受理部门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
第八条案件受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提出。
第三章案件办理第九条案件办理部门负责对已受理的案件进行审理,包括:(一)调查取证;(二)调解、和解;(三)开庭审理;(四)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第十条案件办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案件办理部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尊重当事人意愿,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第十二条案件办理部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及时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案件办理部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委托鉴定、勘验。
第十四条案件办理部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第十五条案件办理部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庭审规则,确保庭审公正、公开、公平。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两篇)
引言概述: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是中国司法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法院的案件办理工作。
本文将以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为主题,从五个大点进行阐述,包括案件受理、庭审程序、证据收集、调解和判决执行等内容,以期对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正文内容:一、案件受理:1. 受理范围: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规定了法院所受理的案件范围,明确了行政法、刑事法、民事法等案件的受理标准。
2. 受理程序: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规定了案件受理的程序,包括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查、受理决定等环节,确保案件的受理程序合法、公正。
3. 受理材料: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明确了受理材料的要求,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
二、庭审程序:1. 开庭通知: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规定了开庭通知的形式和内容,保证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庭审时间、地点等信息。
2. 庭审程序: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对庭审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出庭顺序、询问阶段、辩论阶段等环节,确保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
3. 记录和录音: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要求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进行记录和录音,以便于案件的复查和相关证据的保全。
三、证据收集:1. 证据的种类: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明确了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为当事人提供了证据收集的方向。
2. 证据的提交: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规定了证据的提交要求,包括时间、形式等,确保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证据的调查: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赋予法院对证据的调查权,以确保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充分性。
四、调解:1. 调解适用范围: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明确了调解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民事纠纷、劳动争议等,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2. 调解程序: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二)规定了调解程序的要求,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协议等环节,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和合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诉讼案件的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诉讼案件管理应当依法公正、高效、便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诉讼案件,包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第四条诉讼案件管理应当采取主动管理、全面管理、联动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诉讼案件管理机构第五条人民法院是诉讼案件的管理机构,负责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等工作。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是对刑事案件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司法行政机关是对诉讼案件进行综合管理的机构,负责诉讼案件管理的政策、制度、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三章诉讼案件的受理第八条诉讼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请求的行为。
第九条当事人申请受理诉讼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诉讼案件,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章诉讼案件的审理第十一条诉讼案件的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进行调查、查明事实、运用法律规定进行裁判的过程。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组织合议庭,对诉讼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证据调取、质证、辩论、结案等环节。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确保诉讼案件的审理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诉讼案件的裁判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诉讼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合,进行裁判,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将裁判文书公开辟布,并告知当事人。
第六章诉讼案件的执行第十七条诉讼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实现合法权益的过程。
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织执行工作,保障诉讼案件的顺利执行。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一、概述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是指用于规范和管理诉讼案件的一套制度和程序。
它包括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判决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诉讼案件的受理2.1 受理条件- 诉讼案件受理的基本条件是案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案件的类型和范围。
- 受理机构应当对案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受理的案件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2 受理程序- 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将诉讼材料提交受理机构。
- 受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受理结果通知当事人。
- 若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受理机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明确受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2.3 受理费用- 受理机构对受理的案件应当按照规定收取受理费用,并出具收费凭证。
- 受理费用的标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金额等因素进行确定。
三、诉讼案件的审理3.1 审理程序- 审理程序包括开庭审理、证据调查、质证、辩论、结案等环节。
- 审理程序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权利。
3.2 庭审记录- 审理过程中,应当制作庭审记录,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辩论等情况。
- 庭审记录作为诉讼案件的重要证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3.3 证据调查- 法院有权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可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讨论、辩论,并可以提出质证。
四、诉讼案件的判决4.1 判决程序-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最终作出判决。
- 判决书应当详细、准确地陈述案件事实、适用的法律规定,并明确判决结果。
4.2 判决的效力和执行-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判决结果。
- 如有需要,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并配合执行工作。
五、总结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是对诉讼案件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制度体系,它旨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的诉讼案件受理、审理、判决等程序,可以有效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诉讼案件的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处理的一切诉讼案件的管理,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诉讼等。
第三条诉讼案件的管理应当依法、准确、高效、公正,并注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权威。
第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建立诉讼案件管理平台,便于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管理和便捷服务。
第五条诉讼案件管理平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功能:案件登记、审判材料管理、审判进程管理、庭审安排、裁决文书、法律文献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等。
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诉讼案件管理平台的安全保护,确保案件信息的秘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提高诉讼案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章诉讼案件的执行第六十条经过一审、二审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被告在规定的限期内未履行或者故意拖延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履行判决、裁定。
第六十一条诉讼案件的执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1. 诉讼案件登记表格2. 庭审记录模板3. 送达公告样板4. 裁判文书模板5. 法律文献查询工具法律名词及注释:1. 案件登记:将诉讼案件的基本信息记录在案件登记表格中,包括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类型等。
2. 审判材料管理:对案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审判进程管理:对案件的审判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开庭日期、庭审记录等。
4. 裁决文书:根据案件审理结果,相应的裁决文书,具体内容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决结果等。
5. 法律文献查询:提供各类法律法规、案例、司法解释等文献的查询服务,方便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研究和参考。
(完整版)企业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完整版)企业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文档一:企业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诉讼案件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维权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诉讼案件管理机构第二条企业设立诉讼案件管理机构,负责企业诉讼案件的接收、登记、备案、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诉讼案件管理职责第三条诉讼案件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接收和登记企业诉讼案件;(二)对诉讼案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是否受理;(三)指导企业按正当程序参与诉讼活动;(四)监督企业律师、代理人的诉讼行为;(五)及时向企业领导层汇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第四章诉讼案件的上报和报告第四条企业发生重大诉讼案件,应当及时上报诉讼案件管理机构,并按规定提交报告。
第五章诉讼案件的备案第五条企业的诉讼案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章诉讼案件的处理第六条诉讼案件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七章诉讼案件的审查第七条诉讼案件管理机构应当对备案的诉讼案件进行审核,确保诉讼案件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要求。
第八章诉讼案件的记录和归档第八条诉讼案件管理机构应当对诉讼案件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诉讼案件的存档和检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章诉讼案件的补救和整改第九条发现诉讼案件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应当立即进行补救和整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
第十章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诉讼案件登记表、诉讼案件报告表、诉讼案件备案材料清单等。
第十一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诉讼案件:指企业在法院起诉或被诉的案件。
2. 企业维权能力:指企业在诉讼活动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 诉讼案件管理机构:指企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
4. 备案:指将诉讼案件登记并进行存档管理的程序。
文档二:企业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利第二条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审查企业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三)代表企业参与法律诉讼和仲裁活动;(四)参与企业决策和风险评估等。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在我国司法体系中,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规。
本办法旨在规范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诉讼案件的立案
第一节立案条件
1. 案件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诉讼权利合法;
2. 案件请求明确和具体;
3. 诉讼材料齐全。
第二节立案程序
1. 当事人提交立案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法院审核材料,确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3. 如果条件符合,法院应当立即立案。
第三章诉讼案件的审理
第一节审理程序
1. 开庭审理前,法院通知当事人到庭;
2. 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与辩论;
3. 法官负责主持庭审并作出裁决。
第二节证据的收集和审查
1. 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
2. 法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诉讼案件的裁决
1. 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
2. 裁决书应当明示裁决理由;
3.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第五章附则
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所有;
3. 具体操作细则由各级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以上是《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国诉讼案件的管理程序。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为出发点,从立案、调解、开庭审理、裁判文书等方面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立案立案是一起诉讼案件进行法律审判的起点。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明确了立案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办法,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向当事人出具立案通知书。
立案通知书应当载明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案件受理的法院。
此外,如果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事项不享有管辖权,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并通知当事人。
二、调解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能够帮助当事人快速、经济地解决争议。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对调解的程序和具体操作进行详细规定。
根据该办法规定,法庭应当在案件开庭前进行调解。
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应当对调解结果进行确认,并作出调解书。
调解书一经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执行。
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诉讼案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对开庭审理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办法,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法庭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的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质证、辩论等程序,并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
庭审过程中,法庭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的公正、公平。
四、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是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后形成的书面记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对裁判文书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办法规定,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后应当及时制作裁判文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裁判文书应当明确判决、裁定的结果,说明案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指出当事人对判决、裁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裁判文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即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判文书的要求履行判决、裁定。
综上所述,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它对立案、调解、开庭审理和裁判文书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一、概述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是指管理和组织诉讼案件的具体规定和制度,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的规定。
它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依据,有效的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可以保障诉讼活动的公正、有效进行。
二、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法院对接受的诉讼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具体的案件受理规定如下1. 申请人在受理法院递交书面诉讼申请,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
2. 法院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申请人下一步的程序和要求。
3. 法院应当在受理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填写受理决定书。
三、案件立案案件立案是指经法院受理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案件录入案件登记簿,正式建立案件的过程。
具体的案件立案规定如下1. 受理法院应当对已受理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并依法发出案件告知书。
2. 案件立案后,法院应将案件分配给具体的审判庭,并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四、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是指经过受理和立案后,法院对案件进行合法审查和审理的过程。
具体的案件审理规定如下1. 法院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合适的审理程序和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2. 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提出意见和申请,法院应及时处理并作出决定。
3. 审判庭应当公正、独立地进行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审理过程的公正、公开。
五、案件执行案件执行是指法院对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强制执行的过程。
具体的案件执行规定如下1. 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当依法组织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监督。
2. 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
3. 法院应当维护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及时处理案件执行中的疑难问题,并依法追究执行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
六、结案和复核1. 案件审理完毕后,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或裁定,并通知当事人。
2. 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裁定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复核,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诉讼案件系指集团及所属公司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诉诸法律解决的民事、行政、刑事纠纷。
第二条诉讼案件管理实行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节诉讼案件管理职责第三条集团法务部:统一管理集团及所属公司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3.1在代理权限内代表集团及所属公司代为起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上诉或反诉,3.2 指导、协助集团所属公司处理诉讼案件,3.3 审批所属公司诉讼案件律师聘请流程~并对委托律师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3.4 定期对集团全辖诉讼案件进行梳理、检查~建立完善案件预警机制。
第四条案件责任单位:案件责任单位的负责人是处理本单位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
案件承办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并主动支持法务部门和承办律师的工作~依法举证~积极应诉。
第五条集团所属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岗:5.1 在代理权限内代表所属公司代为起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但集团法务部认为应由其处理的诉讼案件除外,5.2 集团法务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诉讼案件处理程序第六条案件上报6.1 以集团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名义起诉对方的~案件责任单位的有关业务部门,或直接承办人,必须填写《诉讼案件呈报审批表》,表单一,报请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集团法务部~由集团法务部根据案件性质报集团总裁、分管副总裁后决定是否起诉,6.2 以集团或所属独立法人单位为被告的案件~案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积极组织应诉,并按规定填写《诉讼案件呈报审批表》,6.3《诉讼案件呈报审批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以下主要内容:6.3.1案件基本情况;6.3.2主要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6.3.3责任单位处理意见;6.3.4其他必要事项。
第七条案件核准下列案件由集团总裁决定是否起诉:7.1 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合同纠纷~如合资、联营、资产重组、担保及知识产权等合同纠纷,7.2 诉讼标的为20万元及以上的诉讼案件,7.3 重大涉外诉讼案件,7.4 涉及和影响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案件~如知识产权案件,除由集团总裁决定的案件外~均由各分管副总裁决定。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1]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1](总10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讨论稿一)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纠纷管理第三章诉讼案件管理第四章纠纷、诉讼案件的档案管理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诉讼案件是指公司及所属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公司或所属公司为当事人的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申请复议案件以及各类仲裁案件等。
第三条诉讼案件直接影响公司的合法权益、股东权益及公司声誉,因此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尽量避免诉讼案件的发生;对发生的诉讼案件应充分重视,及时、妥善处理,有效规避、控制风险,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四条办公室是公司诉讼案件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一)公司诉讼案件的管理工作;(二)协调各部门及项目部妥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三)对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四)对公司及项目部的诉讼案件整理、汇总、报告;(五)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第二章纠纷管理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引起诉讼案件的纠纷及事项,应积极了解情况并与纠纷对方当事人协商,及时填写《纠纷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后,连同纠纷情况说明、相关资料等,报办公室。
第七条办公室对经办部门提报的《纠纷情况登记表》及纠纷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并报请公司领导批示处理意见,并督促项目部妥善处理纠纷。
第八条纠纷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性文件、合同类文件,及需要公司配合提供的函、法律文书等必须按报请公司有权签字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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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起诉或仲裁案件的处理第三章被诉案件的处理第四章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第五章外聘律师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规范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诉讼案件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公第二条司或下属子公司为当事人的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申请复议案件以及各类仲裁案件等。
第三条诉讼案件直接影响公司的合法权益、股东权益及公司声誉,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尽量避免诉讼案件的发生;对发生的诉讼案件应充分重视,及时、妥善处理,有效规避、控制风险,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四条法务部是公司诉讼案件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一)直接处理我司发生的诉讼案件;(二)审批、指导和处理各部门及子公司发生的诉讼案件;(三)审批、选聘、委托诉讼案件代理律师;(四)组织、协调我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案件执行工作;(五)审核、管理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六)对诉讼案件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论证和调研总结;1(七)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行的诉讼案件管理工作;(八)与处理诉讼案件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诉讼案件管理的目标是,运用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的诉讼效益,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诉讼案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第六条应加强诉讼成本核算与控制,以最小的诉讼成本谋取诉讼利益最大化,杜绝不计成本或成本大于效益的滥诉行为。
第七条应当重视诉讼案件的执行工作,认真做好诉前分析论证及财产保全工作,提高债权受偿率和胜诉执行率。
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我司承担的义务,应当及时履行,避免损失扩大。
第八条对被诉及败诉的案件,应当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改进经营管理制度,防止此类风险再次发生,同时,有关部门应按规定严肃查处内部有关责任人员。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下属子公司)。
各下属子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章起诉或仲裁案件的处理第十条拟以我司为原告起诉或仲裁的案件,有关部门应当事先提交起诉或仲裁申请和相关资料,报送上级领导及法务部审批。
第十一条申请部门应当在下列时限之前,向法务部提交起诉申请和相关资料:(一)本案诉讼时效届满前60天;(二)本案保证期间届满前60天;(三)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定期间届满前30天。
第十二条起诉或仲裁申请应当详细陈述本案的具体情况和申请理由,并对被告或被申请人有无财产可执行做出分析和说明。
下列资料应当与起诉申请一并提交法务部:(一)全部合同、会计凭证、债权具体数额、质量异议证据等相关证据资料;(二)诉讼时效是否连续及相关证明;(三)债务人(含担保人)的现状和债务履行能力;(四)抵押物或质物的现有状况、价值及权属关系证明;2(五)债权债务变更材料;(六)与本案有关的其他证据;(七)与本案有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建设,运维,财务等各部门资料)。
案件资料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法务部可要求申请起诉的部门予以补充,有关部门有责任及时补充、完善案件资料。
第十三条法务部收到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及时对案件事实和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诉前论证。
第十四条诉前论证应当以审查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为基础,重点对下列因素进行研究和分析:(一)案件法律关系及定性;(二)现有证据的充分性及证明效力;(三)诉讼成本分析;(四)诉讼风险及诉讼结果预测;(五)诉后执行情况预测;(六)采取非诉讼手段和解的可能性;(七)选择最适合的法律手段。
第十五条根据诉前论证的结果,法务部应提出审查意见。
对于不同意起诉或仲裁的案件,应当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部门另行研究解决办法;对于同意起诉或仲裁的案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凡是超过法务人员审批权限的案件,应当先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查和诉前论证手续,然后以行文报送有权限的上级或部门审批。
报送审批的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案件事实及诉前论证;(二)处理意见及理由;(三)需要批准的事项。
第十七条法务人员报送审批的案件,由有权限的上级或部门负责审批。
对事实不清楚、材料不齐全、诉前论证不充分的案件,可要求法务人员予以补充后再进行处理;对于情况紧3急的案件,可先予口头答复,随后正式批复。
第十八条经批准起诉或仲裁的案件,法务人员应当在收到批复30日内提起诉讼;超过时间未起诉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未起诉原因,并取得同意;否则,原先做出的批复自动失效,法务人员如果继续诉讼,应当重新上报审批。
第十九条凡报经审批同意起诉的案件,法务人员应及时向报告案件审理情况。
法律文书生效后,应当在20日内将判决或裁决结果、执行措施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对一审判决不服,拟上诉的案件,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对终审判决不服,拟申请再审或提起抗诉的案件,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或仲裁,应当根据被告(含担保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状况,合理确定诉讼目标和标的金额,制定周密、可行的诉讼方案,不得盲目诉讼。
第二十二条经审批决定起诉或仲裁的案件,由法务部负责处理相关诉事务,委派我司法务人员代理诉讼或与相关部门人员共同代理诉讼,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法务部或外聘律师在办理诉讼案件事务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及时提供与案件有关证据和其它资料,并根据需要参与案件诉讼工作。
第二十三条案件起诉或仲裁以后,当事行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适时调整诉讼策略,努力实现目标,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第二十四条依本办法规定不予起诉的案件,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非诉讼方式继续追偿。
第三章被诉案件的处理第二十五条以我司为被告、第三人或本申请人的被诉案件,由法务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六条法务部接到法院或仲裁委的通知后,应立即对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向有关部门了解或收集相关的情况、证据和资料,制定应诉方案。
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提供资料、证据,配合做好应诉工作。
应诉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 案件事实情况;(二) 案件相关证据材料;4(三) 结合案件事实对本案风险进行客观、详细的分析论证;(四) 结合案件事实准备是否需要提出反诉或者反请求;(五) 结合与该案有关的确定或不确定因素,对本案诉讼结果进行合理预测;(六) 本案的诉讼策略及相关工作安排。
第二十七条对于超过法务人员处理权限的被诉案件,法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做好应诉准备,并于接到应诉通知后15日内报送至有权限的上级或部门审批。
报批文件内容应包括:案件基本事实、应诉方案、费用预算、诉讼结果预测、诉讼代理事宜的具体安排等。
第二十八条对我司确实存在过错且有可能败诉的被诉案件,相关部门应当主动通过协商、和解等方式,化解诉讼风险,尽可能减少实际损失。
第二十九条被诉案件的相关诉讼事务处理工作,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被诉案件败诉后,相关部门应逐案做出败诉案件分析报告。
对判决裁定所确认的基本事实、法律关系的定性、法律适用及判决结果等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分析,对案件暴露的内部风险隐患、管理漏洞等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此类被诉案件。
第四章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第三十一条以我司为原告或申请人获得胜诉的案件,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法务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执行。
第三十二条相关部门应根据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调查掌握情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行效果;同时,主动做好与法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探索多种途径执行胜诉法律文书。
第三十三条相关部门应注重现金执行工作,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的现金财产,尽可能扩大现金执行成果。
第三十四条对异地执行的案件,相关部门可请求我司当地部门给予协助,也可以请求上级对有关工作予以协调,当地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三十五条对于以我司为被告、第三人或被申请人且败诉的案件,相关部门应主动与法院或对方当事人沟通,通过采取执行和解、债务抵销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实际损失,防止损失扩大或被强制执行。
严禁发生因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导致集团公司被变更为被执行人或增加对外赔付损失等现象。
5第三十六条相关部门履行败诉义务后,应及时采取诉讼或非诉讼手段,依法向相关债务人或第三人追索,尽可能挽回我司损失。
第三十七条对确有错误的败诉生效判决,法务部可采取申请再审、提请抗诉等法律救济手段,维护我行合法权益。
第五章外聘律师管理第三十八条处理诉讼案件及有关的法律事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律师进行代理。
第三十九条外聘律师由法务部管理,我司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外聘律师。
按规定由上级审批的诉讼案件,其代理律师应由上级审批同意或聘请。
未经上级审批同意,法务人员不得自行外聘律师或与律师签订协议,也不得先行向律师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四十条外聘律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体决定、择优选聘;(二)标准统一、公开透明;(三)节省费用、控制成本;(四)全程监督、动态考评。
第四十一条我司人员在聘用律师过程中应当清正廉洁、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或幕后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本单位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十二条外聘的执业律师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择优选聘:(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技能;(三)具有丰富的专业法律实务经验;(四)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五)具有较为突出的执业业绩。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企业法务部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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