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愈发频繁和复杂。

在这个过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这四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影响着贸易的顺利进行,还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一、检验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货物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环节。

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内容。

检验的时间可以在货物装船前、装船时或者卸货后进行。

装船前检验有助于买方及时发现货物存在的问题,避免货物装船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装船时检验则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状态良好。

卸货后检验则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行,这是买方对货物进行最终确认的重要时机。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比如在产地、装运港、目的港或者买方所在地等。

在产地检验,卖方相对更方便控制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装运港检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买卖双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检验过程。

在目的港检验,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他们可以在货物到达后直接进行检验,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索赔。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货物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以推断整批货物的质量情况。

这种方式相对节省时间和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风险。

全面检验则是对每一件货物进行检查,虽然结果更为准确,但成本较高,通常只在货物价值较高或者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的情况下采用。

检验机构的选择也十分关键。

一般来说,检验机构可以是官方机构,如国家质检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数量短缺、包装破损、交货延迟等。

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受损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国际贸易实务第十一章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索赔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可能发生争议或纠纷。

当合同中的一方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内容,造成了经济损失时,他们有权要求索赔。

索赔是一种法律手段,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

索赔的条件为了成功地向对方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合同的存在:索赔必须基于已经签订的合同。

只有当双方达成了书面或口头协议并签订了合同,索赔才有法律依据。

2. 违约证据:索赔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

这可以包括验货报告、合同条款和其他相关文件。

3. 经济损失:索赔方必须能够证明自己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经济损失。

这可以包括货物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额外费用、延迟交货导致的生产停工等。

索赔的程序索赔的程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协商解决:当出现问题时,首先应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商讨解决办法,如退款、重新制作等,以避免纠纷升级。

2. 发出索赔通知:如果协商无果,索赔方可以向对方发出正式的索赔通知。

这封通知应该明确说明索赔的原因、金额和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回应的要求。

3. 法律诉讼: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索赔要求,索赔方可以选择提起法律诉讼。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需要找到当地的合适的法院来提起诉讼。

在一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端的方式。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外部原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进而导致违约的一种情况。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因为涉及多国合作,许多因素是买卖双方无法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例子不可抗力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龙卷风等。

这些灾害可能导致货物损坏、工厂停产等影响交货的情况。

政治因素,如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无法运输、通关延迟等问题。

经济危机,如金融危机、通货膨胀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货物价格波动、支付困难等问题。

进出口贸易实务试题——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进出口贸易实务试题——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第十四章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翻译并解释下列名词1.Disputes 2.Breach of Contract 3.Claim 4.Settiement of Claim 5.PenalWClause 6.Force Majeure 7.Arbitration二、问答题1.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哪些?2.简述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争议产生的原因。

3.简述构成不可抗力事件需具备哪些条件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

4.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5.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6.各国法律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对于违约的区分有哪些区别?对于不同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又是如何规定的?三、单项选择题1.导致争议发生的原因是( )。

A.物价变动 B.包装破裂 C.汇率变动 D.政策变动2.在FOB合同的履行中,由于港口设备问题导致数件货物的包装在码头仓库破损,买方收货后发现货物受损,应该向( )索赔。

A.卖方 B.船长 C.港务 D.保险公司3.在CIF合同的履行中,码头工人违反规定装运,导致数件货物包装破损,买方收货后发现货物受损,应该向( )索赔。

A.港务 B.船长 C.卖方 D.保险公司4.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出现的索赔,可以包括( )A.贸易索赔 B.运输索赔 C.保险索赔 D.以上三者5.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当事人( )。

A.不能预见和避免的事件 B.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C.不能预见和避免,但能克服的事件 D.可预见但不能避免的事件6.在合同签订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在国际上通常被认为( )。

A.构成不可抗力 B.不构成不可抗力C.没有统一解释 D.按照国际商会的规定来判断7.“人力不可抗拒”的含义在国际上的解释为( )。

A.自然灾害、社会异常和政府行为 B.自然灾害和政府行为C.自然灾害 D.无统一解释8.按照国际惯例,索赔都有一定期限,超过期限的索赔为( )。

A.无效 B.有效 C.双方协商后确定 D.由理赔方决定9.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在我国由( )出具。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

第七章: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教学重点、难点】掌握商品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不可抗力条款的性质、范围与应用。

【教学方法】精讲、讨论与案例教学法【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过程】买卖双方交易的商品一般都要进行检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情况,受害方都有权提出索赔。

合同鉴定后,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可按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买卖双方对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难以和解,可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因此,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订立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第一节: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作用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

它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成为商品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对此,有关国家法律或政府法令已有所肯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凡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凡未经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

2、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案》规定:当货物交付买方时,除另有协议外,买方有权要求有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以便确定它们是否与合同的规定相符。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还规定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商品。

(三)船舱和集装箱检验(四)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五)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三、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依据与检验方法、商品复验等。

第六章 货物的检验、索赔与不可抗力、仲裁 练习卷

第六章  货物的检验、索赔与不可抗力、仲裁 练习卷

第六章货物的检验、索赔与不可抗力、仲裁一.填空题:1.我国商检机构的三项主要任务是(1),(2),(3)。

2.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时间与地点的规定,基本上有三种办法;(1),(2),(3)。

3.不可抗力事故引起的法律后果有二,一是;二是。

4.在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一般包括以下三种:、和,其中以的规定方法使用最多。

5.在国际贸易中解决买卖双方争议的方式有、、和。

6.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内容包括、、、和、、。

二.是非题:1.凡是出口商品,必须通过商检机构检验才能出口。

( )2.任何商品的商检证书,必须由商检局出具,才能作为议付的凭证之一。

( )3.在进出口业务中,进口人收货后如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供货方索赔。

() 4.申请国际仲裁双方当事人应事先订立仲裁协议,而向法院诉讼无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 )5.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如败诉方不肯自愿执行裁决,则仲裁员可以强制其执行。

() 6.我与外商签订一笔进口合同,不久该商品价格猛涨,外商援用不可抗力条款,电传要求解除合同,我方只好同意。

( )7.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遭遇事故方只有征得对方同意才能不执行合同。

( )8.按照我国商检法规定,法定检验的商品仅指《商检机构检验的商品种类表》所列的商品。

( )9.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或推迟合同的履行。

( )三.选择题:1.原产地检验证书的作用是( )(A)进口方可据以享受免税或低关税待遇。

(B)使进口方掌握其真实的生产情况。

(C)可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的进口方,享受进口免税或进口低关税的待遇。

(D)使出口方掌握真实的生产情况2.买方复验的期限就是( )(A)质量保证期限(B)索赔期限(C)退货期限(D)保险期限3.在国际贸易中,一方违约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受损方依法解除合同后( )(A)无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B)有权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第九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第九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 法》第5条及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 英国《1893货物买卖法》第34条-买方在 卖方交货前应有合理的机会验货。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38条- 买方须在可行的最短时间内验货。
我国对进出口商品实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验的范围
–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地震、水灾、飓风、大雪、暴风 雨等 – 由于社会原因造成的,如战争、政府禁令、封锁等 ♚各国对自然原因引起的灾害解释较一致,而对社会原因引 起的意外事故有分歧
• 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买卖双方倾向于扩大不可抗 力的范围以减少己方的责任和义务
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的解释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节第79条:“当事人 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 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 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 后果。” • 英美法的“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合同签订后, 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了双方 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根本性的不同情况,致使订约的目的受到 挫折,因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以免除责任 • 大陆法的“情势变迁”/“契约失效”-不属于当事人的原 因,而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致使合同不可能履行,或对 原来的法律效力需做相应的变更 • 一般原则 – 意外事故须是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 – 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 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
第九讲
商品检验、索赔、不 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检验
0.1 商品检验
0.2 索赔
0.3 不可抗力 0.4 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 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xin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  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xin

定金罚则
1.定金的含义 •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 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 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2.运用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定金条款的内容应与预 付款条款内容有所区别。 (2)定金条款的规定应明确具体。如定 金的数额、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方式,债 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 价款等,都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3)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 情况下,如出现一方违约,对方只能择 其一适用,不能两者同时并用。
法规标准; 3)国际权威性标准; 国际标准、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国际 商品行业协会标准、某国权威性标准
2、我国的检验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2.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3.1低于2,按2办理
•4.无1、2,按生产国标准,若无, 按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指定标 准。
五、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 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不能解除合同,只可要求 损害赔偿
根本性违约
非根本性违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当事人一 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 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 (一)索赔的种类 • 向运输公司提出的运输索赔 • 向保险以司提出的保险索赔 • 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索赔
三、检验机构
1、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 官方检验机构
其职能是,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出入境 货物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日本通商 省检验所。
半官方检验机构
• 其职能是,在国家政府授权范围内,代 表政府行使某项检验或某一方面的检验 管理工作,如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L)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商业活动中,不可抗力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它可能会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

而在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方面,有一些重要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外部的、不可预见的、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这些因素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在合同中通常会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不可抗力会导致合同的暂时或永久中止,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可抗力的认定往往会引起争议。

因此,合同中对不可抗力的约定需要具体而明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需要考虑到其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和影响程度等因素,以确定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后,合同当事人可以进行索赔。

索赔的内容可能包括暂时中止合同履行、延期履行合同、减少履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等。

在进行索赔时,合同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以便获得对应的处理结果。

在索赔不可抗力时,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仲裁是指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对发生的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在不可抗力引发的争议中,仲裁可以更加高效地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

在仲裁中,仲裁员会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最终做出裁决。

因此,在进行仲裁前,合同当事人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论据,以便在仲裁过程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不可抗力引发的争议中,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遵守裁决结果。

因此,仲裁是一种有效的解决不可抗力引发争议的方式,可以帮助合同当事人快速、公正地解决纠纷。

总之,不可抗力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情况,对于不可抗力引发的争议,合同当事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并可以选择仲裁进行解决。

国际贸易实务pp7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教程文件

国际贸易实务pp7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教程文件
第 七
章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performance of, or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amicably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 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rough

院 经
合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果影响不大,只

学 系
是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即可延期履行合
同。
1 8

际 贸
(三)不可抗力的通知



按照国际惯例,当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当事人要取得
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中提出处理的意见,
对此,《公约》第79条第4款明确规定:
第 七
章 (五)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
(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
漳 (六)费用承担




院 经
注:仲裁条款一定要具体。



1 2


贸 易
四、仲裁程序


(一)提出仲裁申请
(二)组成仲裁庭
1、开庭审理 2、调解 3、收集证据 4、保全措施的裁定
第 (三)审理案件

章 (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性的)

范 学
解除合同,仍需继续履行他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但有权请求违约

经 济
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1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第 七 章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4)_OK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4)_OK


易 我某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合同总明确

务 规定,一旦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如
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即将争议提交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
裁。后来,双方就商品的品质发生争议,
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方,法院也
第 发来了传票,传我方公司出庭应诉。对

章 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30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



概 括式
列举式
综合式
第 九 章
17
国 第三节 仲裁 (Arbitration)


易 实
争议或纠纷

友好协商
调解
第 九
仲裁
诉讼

19

际 贸
➢仲裁的含义

实 务
➢仲裁的特点
➢仲裁的程序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效力
➢仲裁条款的规定
第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九 章
20

际 贸
一、仲裁的含义



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
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
同意的第三者来进行裁决,此裁决
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 九 章
21

际 贸
二、仲裁的特点

实 务
➢ 仲裁双方可以在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中选择
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
➢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
➢ 在仲裁时当事人有权指定仲裁员。
➢社会原因

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13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履行可能会出现问题。

当出现合同履行纠纷时,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是通过索赔仲裁来解决。

同时,不可抗力是一个常见的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

本文将探讨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应用和影响。

一、索赔仲裁的概念与特点索赔仲裁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或双方认为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违约行为时,可依据合同的仲裁条款,通过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索赔仲裁的特点如下:1. 快速、高效:相比传统诉讼程序,仲裁通常能更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减少了诉讼的时间和成本。

2. 独立、专业:仲裁机构由独立的仲裁员组成,确保公正、中立地对纠纷进行裁决。

3. 非公开:仲裁程序通常是非公开的,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和私人信息。

二、索赔仲裁的适用条件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索赔仲裁的适用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有明确的仲裁条款,规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

2. 争议发生:争议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违约行为而产生的。

3. 通知期限:索赔方应在一定的通知期限内向对方提出仲裁申请。

三、不可抗力对索赔仲裁的影响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事件,使得合同不能或很难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影响索赔仲裁的进行,具体影响如下:1. 免除责任:在合同中通常会有不可抗力条款,该条款规定了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免除因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2. 证明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索赔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事件是真实存在的,从而获得免除或减免权益。

3. 合理期限: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导致合同履行的暂停或延迟,在裁决方做出决定时,通常会考虑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时间的合理影响。

四、有效防范索赔纠纷的建议1. 合同设计:在合同设计中,应明确规定索赔仲裁的程序和权利义务,以减少争议的发生。

第八章 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条款

第八章  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条款

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条款( Arbitration Clause)或事前协议 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ssion)或事后协议 若事前协议与事后协议不一致,以事后协议为准 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仲裁协议的作用
1、争议以仲裁解决,不得起诉 2、排除法院管辖权 3、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
第三节 仲裁
一、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友好协商(Amicable Negotiation) (二)调解(Conciliation) (三)仲裁( Arbitration ) (四)诉讼(Litigation)
1、仲裁的定义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争议时若通过协 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 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 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仲裁条款的内容
(一)仲裁地点: 通常有:本国/对方国家/第三国 (二)仲裁机构:临时机构和常设机构 (三)仲裁规则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 (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 (五)费用承担
注:仲裁条款一定要具体。
五、仲裁程序
• (一)提出仲裁申请 • (二)组织仲裁院 • (三)审理案件 •(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性的) •(五)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国外,一般 由当地的商 会或合法的 公证机构出 具
我国,由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 委员会或设在 口岸的分会出 具。
案例分析
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 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 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 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 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 除合同。 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廉国恩第十章违约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廉国恩第十章违约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分析】我公司可以拒绝,因为早已超过了索赔期限。 双方在合同中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尽管这是 一个买方复验的期限,但实质上是索赔的期限。而德国 客户却在半年后方向我公司提出索赔,显然该索赔是超 过索赔的期限。因此,按照有关法律,德国客户也就丧 失了向我方公司索赔的权利。
2010-3-5
22
(3)解除合同
2010-3-5
12
第二节:索赔(Claim)
一、索赔含义
索赔(Claim)是指履行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的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 求。
违约方对受损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受 理并进行处理,称为理赔(Settlement of Claim)。
可见,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对受损方而言,称作索赔;对违约方而 言,称作理赔。
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 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 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 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
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发生严重水渍。
同无效,并可要求损害赔偿。
非根本性违约(Non-fundamental Breach)是指 违约的状况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受损方 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宣告合同无效。2010-3-57
3、常见违约种类
(1)卖方违约
如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数量、时 间、包装交货;或因某种变故拒不交货;或所提供的 单证不符等。
organization will not be considered or entertained by the seller.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在国际贸易中,索赔、仲裁以及不可抗力是经常涉及的重要问题。

本章将探讨这些问题的背景、原则和应对措施。

一、索赔在国际贸易中,索赔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一方认为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损失时,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通常是基于合同规定的赔偿条款和国际商会颁布的国际商事惯例。

1. 赔偿条款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索赔的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规定了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赔偿形式可以是经济赔偿、重新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

2. 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会颁布的《国际商事惯例》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文件,其中包含了国际贸易索赔的一般原则和做法。

该惯例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合同,为争议解决提供了指导。

索赔应注意的事项:- 及时性:索赔通常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否则可能被视为失去权利。

- 证据:索赔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和造成的损失。

- 合理性:索赔的金额和形式应当合理,符合合同和法律的规定。

二、仲裁仲裁是一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尤其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纠纷。

与传统诉讼相比,仲裁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保密性好等优势。

1. 仲裁条款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仲裁的条款。

这些条款规定了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而不是通过诉讼。

仲裁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程序等。

2.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仲裁申请:一方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有关争议的材料和证据。

- 仲裁庭组成:仲裁机构选派仲裁庭成员,包括一名或多名仲裁员。

- 争议审理:仲裁庭组织听证、证人证言、提交证据等。

- 仲裁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外部事件导致合同的无法履行。

不可抗力通常是合同中的一项免责条款,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合同双方可以暂时或永久免除责任。

第15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3页]

第15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3页]

第十五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名词解释1、商品检验检疫2、违约3、索赔4、罚金条款5、不可抗力6、仲裁协议二、简述题1、简述商品检验检疫的意义。

2、简述异议与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用途和主要区别3、简述仲裁协议的形式及其作用。

4、简述商品检验证书的基本作用。

三、论述题结合我国的实际论述仲裁的优越性及确定仲裁条款应注意的问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商品检验检疫:简称商检,是指在国际商品买卖过程中,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品质、数(重)量、包装、安全性能、卫生指标、残损情况、商品装运技术条件等方面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具检验证书,确定商品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符合交易双方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违约:是指国际商品买卖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严格的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3、索赔: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4、罚金条款:又称违约金条款、罚则,一般是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等情况。

合同中规定,如由于一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约定金额作为赔偿。

罚金数额由交易双方商定并规定最高限额,并由违约时间的长短而定。

5、不可抗力:即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在商品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不是由于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6、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在国际贸易中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二、简答题1、简述商品检验检疫的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处于不同的国家,相距遥远,难以在成交时当面检验商品,而商品在长途运输中又难免出现残损、短少甚至灭失,另外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或非自然因素,也会使商品的品质、数量和重量、包装等发生变化,同样会引起交货双方的争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九章 检验、索赔、仲 裁和不可抗力
教学要 求与目

了解争议产生 的原因、解决 争议的基本方 式、仲裁、不 可抗力等基本
内容。
第一节 检 验 第二节 索 赔 第三节 不可抗力 第四节 仲 裁
第一节 汽车贸易货物的检验
一、商品检验的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经过长途运输,经常 发生残损、短少甚至灭失等现象,需要进 行检验或鉴定,查明货损原因,确定责任 归属。
[分析]A公司应拒绝。 C公司的检验证书无效。B公司已经转卖给C公司,意 味着对货物的接受,B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检验权, 也失去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二、商品检验 的时间和地点
出口国
工厂(产地)检验 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
商检时 间地点
进口国
目的港卸货时检验 用户所在地检验
出口国检验, 进口国复验
装运地验重量, 目的地验质量
第一节 汽车贸易货物的检验
[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个汽车火 花塞生产线合同。设备是二手货,共8条生产线,由A 国某公司出售,价值700多万美元。合同规定,出售 商保证设备在拆卸之前均在正常运转,否则更换或退 货。
设备运抵后发现,这些设备在拆运前早已停止使用, 装配后也因设备损坏、缺件根本无法马上投产使用。 但是,由于合同规定如要索赔需商检部门在“货到现 场后14天内”出证,而实际上货物运抵工厂并进行装 配就已经超过14天,无法在这个期限内向外索赔。这 样,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加工维修。经过半 年多时间,花了大量人力物力,也只开出了4套生产线。
日期,后因该商品市场 意,并以我方未能按期
价格趋降,外商便拖延 装运为由单方面宣布解
开证。我方从10月中旬 除合同,我方也就此作
起多次催开信用证,该 罢。
商在11月16日开来了信
分析我方处理是否适
用证,但由于开证太晚, 当,3应.对吸于取外哪商些单教方训面。宣
使装运发生困
布解除合同,我方
不能就此作罢。
检验证书的种类
第二节 索赔
一、含义 索赔: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二、不同性质的违约承担不同的责任
根本性违约和 非根本性违约
一般受益人没有发 货、以假冒真等, 均属于根本违约。
法律后果: 根本性违约—可以解除合同; 非根本性违约—不能解除合同
思考?
A公司从B公司进 口一批冻火鸡, 合同规定卖方应 在9月底以前装 船,但卖方在10 月7日才装船,A 拒收货物和撤销 合同,A是否享 有这种权利?
要从货物的具体 用途考虑,如果 只是一般用途, 通常不可以。如 果有特殊用途, 对时间有严格要 求(如:为美国 十一月的第四个 星期四的感恩节 准备),可以
三、违约的补救措施
1、不交货
卖方违约
2、不及时交货
违 约
买方违约
3、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
1、不支付货款或 不期支付
2、不接收货物或单据
违约的补救措施 主要补救方法
我国,由中国国 际贸易促进委员 会或设在口岸的 分会出具。
三、不可 抗力条款
1.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
(1)自然力量。如
2.合理选择水规灾定、旱方灾式、雪灾
和地震等。 ((12))概社括会式原:因不明。确如规
3的.处发理生方不法可战等定力(抗,事2争事)只件力、 件列规,罢。事举定卖式工故若方:、遇可后一暴不免一可责动列抗。明,
若买方没有检验货物,就放弃了检验货物 的权利,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第一节 汽车贸易货物的检验
[案例分析]: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产品,B公司又将 该批货物转卖给C公司。货到后,B公司发现货物有质 量问题,但仍转销至C公司。其后,B公司凭C公司的 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 理?为什么?
1、在签约后发生 2、不是当事人的过 失或疏忽造成的
3、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 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发生之后是不可控制的
迟延履行合同
解除合同
二、注意 事项
及时通知另一方, 并提出处理意见
否则,对由于未收 到通知而造成的损 害应负赔偿责任。
15天内提供相关 机构出具的证明
国外,一般由当 地的商会或合法 的公证机构出具
请分析该案例的问题出在哪里。
第一节 汽车贸易货物的检验
[分析]
该案例的要害问题是合同签订者把引进设备仅仅看作 是订合同、交货、收货几个简单环节,完全忽略了检 验、索赔这两个重要环节。特别是索赔有效期问题, 合同质量条款订得再好,索赔有效期订得不合理,质 量条款就成为一句空话。大量事实说明,外商在索赔 有效期上提出不合理意见,往往表明其质量上存在问 题,需要设法掩盖。
没列明的不算; (3)综合式:列举后, 再加一句“以及双方公 认的其他事件”。
案例2: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 麦 100公吨。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 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但对方回电拒绝。
第一节 汽车贸易货物的检验
品质检验证书 重量检验证书
数量检验证书
包装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四.检验证书
卫生检验证书 消毒检验证书
熏蒸检验证书
温度检验证书
残损检验证书
船舱检验证书 价值检验证书
第一节 汽车贸易货物的检验
五、合同中 的检验条款
检验的时间与地点 检验机构 检验标准与方法 复验的期限、 地点和机构 商品检验的内容
三.检验机构
1.国际上
官方 半官方 非官方
2.我国的
中国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CIQ)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 (FDA)、动植物检疫署、 日本通商省检验所等
政府授权、某项商品检 验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 工作的民间机构例如: 美国担保人实验室
私人创办、具有专业 检验、鉴定技术能力 的公证行或检验公司, 如:英国劳埃氏公证 行、瑞士日内瓦通用 鉴定公司等
1. 实际履行 2.损害赔偿 3. 解除合同

1.合同未考规定信用证
开证日期,不妥
2.按惯例即使合同未规定开 证期限,买方也应于装运月
我 口合某同公,司规与定外商11达月成装出运,前难装开,运我到遂期方信要进应用求 行保证对 修留,信 改索未用 ,赔及证 推权时的 迟;开到,
但未规定具体开信用证 一个月,但外商拒不同
四、索赔的 注意问题
(1)查明事实、责 任
(2)确定索赔项目
1、索赔时 和金额
(3)遵守索赔期限
(4)备齐单证
2、理赔时
(1)审核合法性
(2)审核单证
(3)确定赔付办 法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含义和特征
无法预见 无法避免 无法克服 无法控制
意外事故
适当变更合同 或解除合同
2.特征
3. 后果及 处理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