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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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减少因加油产生的现金流动、提高费用报销和费用结算的效率,公司决定对所有车辆全面实施加油卡管理,为规范公司加油卡的日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公司加油卡的适用范围
二、加油卡日常使用管理
1、油卡的开设
加油卡分为一张主卡和多张副卡,其中主卡行政人事部专人保管,副卡由业务部门各员工进行保管使用,每车设立副卡一张并设有密码保护。每张卡必须严格执行个人领用签收程序,各领用人对油卡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2、油卡的充值与分配
1)主卡采用预存款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金额预存,确保不影响其他副卡的正常业务使用;
2)副卡的余额低于300元,持卡员工需向部门经理或副总申请批准后,由部门经理或副总通知行政人事部给副卡充值。
3、加油卡的使用与保管
1)持卡人认真填写行车日志,确保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经查所填内容与实际加油或出行信息不符,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油费由其个人承担并记过处分。
2)加油卡只限持卡人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领用人对油卡的保管和使用负全部责任。如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完成相关的油卡的交接与清算,登记备案后重新办理领用手续;持卡人离职前须将卡交回行政人事部。
3)因持卡人保管不善,导致油卡丢失、损毁、泄密等异常情况的发生,持卡人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经部门经理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到加油站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油卡工本费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自2017年5月20日起正式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