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小企业最新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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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

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

国家对创业的优惠政策介绍近年来,国家对创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促进创业热情,帮助创业者实现梦想。

以下是国家对创业的一些优惠政策介绍。

一、税收优惠政策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原有的3%的税率下调至1%。

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万元,超过部分按照25%的税率计算。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时限延长至10年。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前5年享受15%的所得税减免,后5年实行25%的所得税减免。

3.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前3年,第4年至第6年免征50%的企业所得税。

4.扣除费用优惠企业创办时发生的两项前期费用——注册资本金和股份持有者的出资额,可在所得税时依法从企业利润中扣除。

二、创业补贴政策1.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创业可以获得创业补贴。

2019年2月1日起,失业人员申请创业补贴时,从补贴发放的第一个月起,连续12个月内每个月可获得1500元的补贴。

对于残疾人和退役士兵创业,补贴力度更大。

2.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毕业后联合创办企业、自主创业的适龄大学生,政府给予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

具体资金数额由各地制定。

3.贷款贴息政府对某些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创业场所和设施优惠政策1.创业基地租金优惠国家对一些创业基地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创业者可以获得较低的办公场所租金。

2.科技企业孵化器政府资金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有一定的投入,提供创业场所、基础设施、人才引进等全方位支持。

为有创业意向的人士提供电子商务、会展展示、风险投资等服务。

3.科技中心国家大力推广科技中心建设,促进企业技术水平提升。

对于建设科技中心或将业务向北京等科技中心转移的企业,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知识产权优惠政策1.专利优惠国家对专利权利人可以享受的专利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专利费用、专利战略管理、知识产权服务和咨询等。

7项减免政策2018.9.29

7项减免政策2018.9.29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 固定资产。
4.3
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
财税〔2018〕64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现就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 )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4.6
5月1日起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
财税〔2018〕50号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 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 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4.7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4.7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 2.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 比例合计应低于50%。 (四)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 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 股东的存量股权。
4.7
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
二、相关政策条件 (一)本通知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 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 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 的比例不低于20%。

最新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详解).doc

最新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详解).doc

2018最新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详解)2018最新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详解)(二)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小贴士:企业应注意区分国债利息收入和国债转让收益。

1.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2.国债利息收入的纳税申报(1)预缴申报:纳税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在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填列第7行“免税收入”。

(2)年度申报:年度纳税申报时国债利息收入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2行“1、国债利息收入”,并按照申报表逻辑关系填报主表。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小贴士: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无期限限制。

2.企业应注意区分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存在的永久性差异。

1.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纳税申报(1)预缴申报: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填列第7行“免税收入”。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改优惠要实行了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改优惠要实行了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改优惠要实行了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7项减税措施,细则已经落实。

涉及小微企业减税措施不少,具体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的,实际税率10%。

适用期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这类企业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现在,再次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0%。

这个政策适用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费用扣除及亏损弥补1.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可以弥补的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2.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3.一般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一样,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8%(原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5%)。

4.新购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一次性计入费用。

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现在,从2018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新购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印花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税率原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

从5月1日起,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减半征收,印花税税率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比如: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2018年)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2018年)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总结(2018年)一、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企业税收标准2018

企业税收标准2018

企业税收标准2018企业税收标准是指企业在纳税时所需要遵循的税收政策和规定。

2018年,我国对企业税收标准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优化,以促进企业发展,增强税收征管效能。

本文将对2018年企业税收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

首先,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方面,对于一般企业,税率为25%,对于小微企业,税率为20%。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小巨人企业,税率为15%。

这些税率的调整旨在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其次,在增值税方面,2018年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

此外,对于部分行业,还实行了差别税率政策,以适应不同行业的发展需求。

再者,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2018年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比如,对于符合条件的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2018年还对企业税收申报和缴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

比如,推行了电子税务局,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大大方便了企业纳税流程。

同时,还推行了“一次性办结”政策,减少企业因为纳税事务而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总的来说,2018年的企业税收标准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优化税收征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企业可以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合理规划自身的税收筹划,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2018年企业税收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企业了解最新税收政策和规定有所帮助。

企业在纳税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做到合法合规,共同推动企业和税收管理的健康发展。

小微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doc

小微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doc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在,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一起往下看。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

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自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doc

小微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doc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解读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范围扩大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34号规定: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优惠期间顺延一年财税〔2014〕34号)规定: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财税〔2015〕34号规定: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优惠期间3.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指标或标准发生了变化财税〔2015〕34号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由此可见,财税〔2015〕34号通知仅是将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对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的规定,改为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但是,对于以上判断指标或标准,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注意掌握判断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的范围,仅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二是上述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指标或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三是企业不能为了满足相关指标或标准而故意人为调节与指标或标准相关的数据或信息,更不能为了相关指标或标准而弄虚作假,如不能故意压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减税新政

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减税新政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超过100万 元但不超过300万
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类(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2018年度汇算清缴: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工业企业: 从业人数≤100人; 资产总额≤ 3000万元
从业人数≤80人; 资产总额≤ 1000万元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00万元
2019年度至2021年度: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1.从业人数≤ 300人 2.资产总额≤ 5000万元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00万元
1.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必填:“基本经营情况” 10个数据项
选填:“有关涉税事项情况 ”存在或发生时填报
免填:“主要股东及分红情 况”
2.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必填:2张
免填:6张 相关数据在A100000直接填写
盈利小微企业选填:A107040 亏损小微企业选填:A106000
优惠类(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
小型微利汇缴申报(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企业案例
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 2018年度,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收 入总额200万元,季度申报已预缴1.6万元。假设 该企业属于服务行业、资产总额300万元、职工10 人、行业不是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其他条件暂 不考虑,计算A公司201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精选word文档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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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问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X〕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X年1月1日至201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以前规定与17公告不一致的如何执行?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本公告适用于201X年至201X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X年第23号)废止。

四、201X年1月1日以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第1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

2018年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能享受哪几项税收减免政策?

2018年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能享受哪几项税收减免政策?

2018年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能享受哪几项税收减免政策?减税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相比中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管理体系、人才配置和资本方面有着较大差距,一般缺乏专业财会从业人员,岗位权责划分不够明晰。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小微企业群体正在茁壮成长。

那么2018年最新的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呢?小编带大家一同学习。

一、企业所得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2018年4月国务院7项减税政策汇编

2018年4月国务院7项减税政策汇编

前言为进一步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以下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二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8年40号公告)。

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四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五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到8%。

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六是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

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七是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政策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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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优惠范围进⼀步扩⼤。

财税〔2018〕99号通知第⼀条明确规定:“⾃2018年10⽉1⽇起⾄2018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第⼀,优惠范围进⼀步扩⼤。

财税〔2018〕99号通知第⼀条明确规定:“⾃2018年10⽉1⽇起⾄2018年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下同)之间的⼩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通知第三条还规定了财税〔2018〕34号继续执⾏。

由此可见,对⼩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范围,已从2018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的⼩微企业,扩⼤到从2018年10⽉1⽇起的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内的⼩微企业,优惠范围进⼀步扩⼤。

但需注意的是,仅是优惠范围扩⼤,优惠幅度没有扩⼤。

第⼆,优惠期间分时段计算。

尽管财税〔2018〕34号和财税〔2018〕99号确定的优惠截⽌期没有变化,均为2018年12⽉31⽇,但根据财税〔2018〕99号通知第⼆条的规定:“对本通知规定的⼩型微利企业,其2018年10⽉1⽇⾄2018年12⽉31⽇间的所得,按照2018年10⽉1⽇后的经营⽉份数占其2018年度经营⽉份数的⽐例计算。

”由此可见,财税〔2018〕99号已将原2018年⾄2018年整个3年的优惠期以2018年9⽉底为分界点分为两个时段,2018年前9个⽉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微企业可以享受对⼩微企业的优惠政策,2018年10⽉⾄2018年底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微企业可以享受对⼩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三,如何正确理解和执⾏分段计算。

由于财税〔〕99号通知要求将⼩微企业前9个⽉及后3个⽉的所得分别计算,但究竟如何理解和执⾏分段计算,实务中往往有⼀些误区或茫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23 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 20XX 年版)适用于 20XX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工作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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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4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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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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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6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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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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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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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8-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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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9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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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0-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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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1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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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1-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范围的通知(2018)
【法规类别】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财税[2018]77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07.11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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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小企业最新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

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人、税额抵免等。

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

像工业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利好。

一、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营改增):以纳税总额地方留存30%-5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

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留存30%-50%给予财政扶持奖励。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5.93%,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个税、股东分红、投资权益分红等问题)。

二、权益保护和减轻企业负担
明确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中小企业回款难的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款工程和服务款项,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维权渠道和机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此次明确把这两项写进了法规里,从制度上进行硬性的规定,将会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成熟。

明确重点用于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
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三、创业创新和市场开拓
中小企业创业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也没有足够的人才,创新更加困难。

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做出了七个方面来优化与扶持。

1、改善企业创业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行政许可便捷
2、规定政府为创业者提供法律法规、工商财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减轻微型企业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的费用等负担
4、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国家科研项目实施
5、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设施
6、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7、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四、社会服务
中小企业无法单独购买比较昂贵的社会服务,怎么办?
政府建立一个平台批发给他们或者政府以一个比较低的价格去集体采购,然后批发给他们或者免费提供给他们。

上海的许多经济园区,每年政府会拨款一定费用,用于进行法律、财务知识的培训讲座等等,这就属于社会服务。

政府也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鼓励专业机构提供优惠的社会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信用服务、投资融资、人才引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等专业服务。

五、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中小企业工作评价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县级以上政府简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效果的审计检查、企业评价、社会评价机制和资金使用动态评估制度
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协调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没有监督检查,规定就是白纸一张。

严格的评判和考核才能促进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开展。

同时建立沟通渠道,方便中小企业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切实诉求。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往往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家经济实力的壮大,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以及社会的稳定,主要是由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来承担。

可以说,没有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就没有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创业就业的主渠道。

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专门出台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且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还在不断加大。

所以你准备的资料可能略有区别。

重庆黔之尚,您身边的财税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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