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心打造

简单点说:

1、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均以竣工之日开始计算;

2、区别在于,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其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已满,保修金返还施工单位,再发生质量问题,其保修费用应由施工单位另行承担。

3、原《质量保修条例》中有一个自相矛盾的条款,质量保修期满再退保修金,一般为5%,但是结构部分的保修期为设计使用年限,那施工单位不是要等到50年、80年后再拿这笔钱,明显不合理。我个人觉得,现在出现两个名词,是为了解决上述规定中存在问题的。

未来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