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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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劳动合同流程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人事行政部经对员工考核同意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前,需提前45天将《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员工在收到于三日内填写回执交回人事行政部、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的要求。

1.口头了解员工是否有意向续订合同

2.部门主管按岗位要求考核,如岗位招聘要求、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匹配度、专业技能进行考核,给出考核意见。

3

1.若员工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人事行政部立即将《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送达

各部门经理或主管,由其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随后根据员工级别送达人事行政部、直属副总、总经理确认。

2.若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人事行政部需先与其沟通,了解不续签合同的

原因,并视情况反馈至人事行政部经理及其部门领导,如有员工因薪资、岗位等问题对续签合同有异议的,需及时提出,并与其上级作沟通解决问题,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即终止,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双方签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此期间,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达成续签协议的,视情况可与员工签订《顺延劳动合同协议》)。

鉴于以上情况,经双方确定续签劳动合同,并已明确续签薪资、岗位、合同期限及特别约定的。人事行政部需及时办理续签手续,与员工一式两份的合同,并交劳动部门报备。

1.《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2.《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顺延劳动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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