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薪酬管理.doc

合集下载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篇.doc

国有企业最新薪酬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篇.doc

竞争原那么:现阶段,公司属于战略性投入期,不符合工效挂钩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工资总额预算限制下的,有竞争力的薪酬领先策略,薪酬分配以提升关键岗位在人才市场上的薪酬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通过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从而吸引优秀人才,保证企业快速的开展.鼓励原那么:薪酬以增强工资的鼓励性为导向,通过绩效工资增加薪酬的鼓励性,通过年度奖金和利润提成奖励政策,建立起风险与收益相结合的鼓励机制;通过设计不同职系的薪酬晋升通道,鼓励员工立足本职,通过持续提升水平和绩效实现薪酬的提高.合法合规性:薪酬分配制度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度框架下来制定,并且按国资委对央企的薪酬绩效治理有关文件为基本依据.第四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公司的本部员工,但不包含由集团每年核定薪酬的企业负责人.第二章职级及薪酬模式第五条职级设置结合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本部设置十个职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董事长〔含党委书记〕、总经理〔含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含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级〔含副总师〕、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主任工程师、处长、主管、主办业务员、业务员.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班子成员为高管层级,部门的正、副主任以及主任工程师为中层层级,其他职级的员工为i般员工层级.第六条薪酬模式公司本部实施宽带薪酬体系,其中,本部中层及高管实行年薪制,员工层级实行岗效工资制.第三章薪酬结构和水平第七条薪酬结构〔一〕我公司班子成员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鼓励三个薪酬单元组成.基薪是高管年度根本收入,绩效薪金是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后的绩效薪金倍数乘以基薪.我公司班子成员的薪酬由集团负责治理.我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助层级由我公司参考班子成员的薪酬治理方法进行治理.〔二〕我公司中层员工中层员工年薪制人员的薪酬,由根本年薪、绩效年薪、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其中根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岗位标准年薪.年薪制人员的根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 视治理需要可以调整.〔三〕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我公司本部一般员工实施岗效工资,由根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年终效益奖励构成.其中,根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岗位标准工资,视治理需要可以调整.第八条薪酬结构工程〔一〕总薪酬员工薪酬在广义上分为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间接薪酬三部分,这三局部构成了员工在公司获得的总薪酬.其中:固定薪酬是指公司每个月根据固定标准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根本工资、工龄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副食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浮动薪酬是指根据员工业绩完成情况、企业经营情况发给员工的报酬,包括根据月、季、年考核发放的绩效工资、年终效益奖.间接薪酬是指公司可用货币化进行衡量的福利,公积金、商业补充保险等.第九条薪酬水平〔一〕根本工资:根本工资是员工按月发放的根本收入,是员工根本生活保证及岗位价值的表达,根本工资根据岗位职级设定,岗位越高,根本工资越高.根本工资按月度考勤结果发放,员工满勤时的根本工资为员工标准根本工资.〔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差异表达了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水平和工作态度的差异,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员工考核结果为1.0时的绩效工资为员工标准绩效工资.我公司本部各职级员工的绩效考核方法另行下文.员工的年度根本工资与标准绩效工资构成了员工的年度标准薪酬.〔三〕根本工资与绩效工资金额及比例根据员工绩效对企业效益的影响力,岗位职级越高影响越大,浮开工资比例越高的原那么,确定不同层级员工月根本工资金额及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具体见下表〔根据我公司薪酬治理和激励政策的需要,对根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可做适当调整〕.〔四〕薪酬标准1、员工年度标准薪酬按有竞争力的薪酬策略,按同规模、同行业、同岗位劳动力市场价位中位数,确定本部薪酬标准中位值.其中:我公司高管层级员工由集团确定薪酬标准;其他层级员工按宽带薪酬理念,每个职级员工的薪酬为一个区间,区间内设置假设干档,职级越低档差越小,级别越高档差越大;相邻职级之间的薪酬标准有一定的重合.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奉献的积累给予的固定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具体见下表:工龄工资以查档的方式确定,从参加工作起开始计算〔包括部队服役〕;每年的一月份为工龄工资调整时间,按自然年度调整.3、福利津贴福利津贴构成员工的间接薪酬,是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国家法定性津贴、国家强制性保险、补充保险和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有关补助.国家法定性津贴按国家的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强制性保险、补充保险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补助,按我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技术职称津贴当员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代表其到达了对应职称所具有的专业技术水平,当员工所从事的岗位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要求与职称一致时,对于处长以下〔不包含处在〕员工给予技术职称津贴〔含注册专业证书〕.技术职称津贴暂不执行,待我公司职称制度等有关文件下发后,确定执行时间.5、年终效益奖励我公司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利润总额,可以发年终效益奖励.处长及以下级别员工发放.-3个月的月度标准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作为年终效益奖〔具体发放月数,由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中层年终效益奖励政策视情况另行制定.第四章薪酬运作治理第十条入职员工薪酬水平确实定1.岗位级别确实定人力资源部综合新入职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个人水平、市场价位及岗位匹配程度确定其岗位职级.2.岗位工资水平确实定以确定岗位职级对应的工资区间的某一档为起薪点,依据岗位说明书〔或岗位胜利力模型〕要求,结合员工的综合资历、行业稀缺性、内部同级别员工薪酬水平,在综合平衡后确定员工入职之后的工资水平.第十一条现有员工薪酬套档国有企业最新薪酬治理制度〔汇编〕1第2页按目前的薪酬水平,在考评的根底上,各层级员工原那么上就高套档,对于目前薪酬水平与个人水平、经验、知识水平以及内外部薪酬差距相差比拟大的员工,在经部门分及分管领导的提议下,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审批后向更高档级调整.第十二条特殊人员薪酬特殊人员指的是试用期员工、实习生、借调人员、交流人员、外派人员、劳务人员等员工.〔一〕试用期薪酬新招聘入职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 与员工约定试用期.为吸引核心治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进入我公司,创造有竞争力的吸引人才的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薪酬按以下方法执行: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人员,试用期薪酬按100% 发放〔根据治理需要可进行调整〕;处级及以下人员试用期薪酬按80%发放.试用期人员福利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实习生为培养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公司工作,公司选择一些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实习.实习生在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后, 每月给予800元/月的实习津贴和餐补.〔三〕借调人员借调指临时抽调到我公司本部工作的下属企业人员,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保存在原单位,工资按借调前标准保持不变在原单位发放,福利津贴由我公司本级发放,原单位停止发放.〔四〕交流人员以人才培养、锻炼、熟悉企业情况为目的或短期支援企业某项工作任务的本部工作人员,交流到下属企业的,人事关系在我公司本部,薪酬、福利在本部保持不变.〔五〕外派人员由我公司本部外派到下属企业工作的人员,为我公司外派员工,人事关系保存在我公司本部.派遣人员,薪酬、福利津贴按外派公司的标准执行,在本部发生的保险公积金由下属公司承担,年末统一结算.因个人或工作需要,已与我公司本部解除劳动关系并与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属于我公司外派人员.〔六〕劳务人员我公司本部的专职司机、清洁工及安保人员等后勤效劳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的,薪酬标准按协议执行.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薪酬〔一〕新录用员工,从报到之日起计发薪酬;我公司内部岗位异动的员工,15日前正式宣布或文件下发的,从月初调整, 15日后宣布的,从月末调整薪酬.离职员工从离职审批之日起停发薪酬,实行年薪制的员工, 按效劳月数,在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年薪.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励.〔二〕事假工资员工休事假,每月事假超过一天的,需计扣工资,事假扣款=〔月薪酬/月计薪天数/8〕*事假时数.〔月薪酬指全部货币化薪酬〕请事假累计一个月,年终效益奖金按应发金额减发20%,两个月减发40%,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减发完毕.〔三〕病假工资1、短期病休,按休假天数扣除绩效工资〔15以内不扣〕.病假扣款二〔月绩效标准工资/月计薪天数〕*病假扣款天数*50%2、长期病休,指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两个月以上, 医疗期内给予员工病休待遇,支付病假工资及“医疗救济费〞. 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及医疗救济费金额见下表:的,按北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包含由个人承当的保险、公积金等〕.在医疗期内病休两个月,年终效益奖励减发20%,四个月减发40%,以此类推,直至全部减发完毕;年度病休超出医疗期人员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励.〔四〕带薪休假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哺乳假、婚假、产假、方案生育假、看护假、丧假等为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按正常出勤发放薪酬与福利;〔五〕离岗培训员工员工公派进修、脱产培训连续离岗超过三个月,培训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培训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无绩效工资.年终效益奖按实际在岗的时间进行调整.其它事项执行公司培训治理方法及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员工自费脱产培训学习期间,自批准之日起停发薪酬,法定社会保险中应由企业承当的局部,公司统一缴纳,应由个人承当的局部,由公司代扣代缴.〔六〕离职人员1、正常离职的人员,一般员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后按正常的发放周期发放;部门副主任以上年薪人员,绩效年薪在年底考核后发放.正常离职人员不享受年终效益奖和其他薪酬待遇.2、因严重过失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或表现不佳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及负面影响,被劝退或辞退人员,只发放在岗期间的固定工资,取消自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之日起的所有剩余绩效工资、奖金.〔七〕员工因公负伤,其工资待遇按?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八〕员工被有关部门拘留、收容、审查,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1个月之内,按事假处理;超过1个月的,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支付生活费.〔九〕工资中扣除局部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法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当局部,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其它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扣款工程.第十四条薪酬调整〔一〕整体调整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进行整体调薪,其标准最终由董事会确定:1、公司经营效益发生重大变化;2、社会物价水平显著提升或降低;3、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与工资行情发生重大变化;〔二〕岗位变动调薪岗位变动后,按变动后的岗位调整薪酬标准.1、员工在本职系内职务晋升或平调,岗位工资依据就近就高原那么进行调整;员工在本职系内降职,岗位工资依据就近就低原那么调整.2、员工在职系之间的岗位变动,按新岗位的任职资格确定其在新职系中的职级,并在新职系中晋升.3、员工身兼多个岗位的工作时,薪酬按主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另外给予相应的兼职津贴.兼职津贴表达在员工年终效益奖励中,或通过适当提升主岗位的考核系数表达,主岗位考核系数提升幅度参考对兼职岗位的业绩考核结果执行;4、副职主持工作时,薪酬标准在本级内上调一档执行;不再主持工作时,薪酬标准调整回原标准.〔三〕绩效考核调整员工按年终综合考核评级结果,每年有一次绩效调薪.绩效考核结果,需要强制分布并限制各考核结果的比例,具体限制比例如下表〔可根据薪酬策略调整比例〕:连续两年年度绩效综合考核为C〔根本称职〕或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 〔不称职〕,可以调整其岗位及降低其薪酬,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年度考核结果为A 〔优秀〕,在同职级内上调一个档级;年度考核结果为S 〔卓越〕,在同职级内上调两个档级.本级员工绩效考核方法另行下文.〔四〕个别审批调整1、有特殊功绩表现;2、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3、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第十五条薪酬支付〔一〕支付时间1、公司最迟在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根本工资和月度绩效工资.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2、实行年薪制人员的绩效年薪,参考国资委有关规定,在每年年末在绩效考核后,一次性预发年绩效考核工资的80%,余下年绩效考核工资的20%局部,在次年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一次性发放.〔二技付形式所有正式员工的薪酬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第十六条薪酬保密员工个人薪酬信息是公司机密,公司的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第五章附那么第十七条本制度实施后,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自行废止.第十八条员工劳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国企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激励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制度应公平合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 激励原则:薪酬制度应具有激励作用,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3. 法规遵守原则:薪酬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4. 持续改进原则:薪酬制度应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平均工资水平确定;2. 基本工资标准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占薪酬总额的40%;2. 绩效评估指标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3. 绩效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2. 年终奖根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确定;3. 项目奖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贡献大小确定。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1. 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2. 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时间:1. 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每月发放一次;2. 奖金根据具体项目或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发放时间;3. 津贴和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1. 薪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2. 薪酬发放前,员工应确认个人账户信息无误。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薪酬调整包括以下情况:1. 国家和地区工资调整;2. 企业经济效益变化;3. 员工个人能力提升和工作表现优秀;4. 企业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程序:1.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薪酬调整方案;2. 企业领导层审议通过;3.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

1. 目的。

咱这国有集团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呢,就是为了吸引那些有本事的人才,激励公司里每一个小伙伴好好干活儿,同时还得保证薪酬分配公平合理,符合咱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让大家都能有个奔头。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咱国有集团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不管你是在总部办公,还是在各个子公司、分公司的,只要是正式和咱们签了合同的,都在这个制度管着的范围内。

二、薪酬构成。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就像是大家每个月的保底收入。

这部分是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和工作经验等因素来确定的。

就好比盖房子打地基,这是最基础的部分。

刚进公司的小伙伴,如果岗位等级比较低,那基本工资可能就少一点,但随着你经验越来越丰富,岗位等级提升了,基本工资也会跟着往上调的。

2.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呢,是因为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不一样,有的岗位可能比较辛苦,或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这个岗位津贴就是对这种差异的一种补偿。

比如说,那些需要经常出差、在户外工作或者处理紧急事务的岗位,岗位津贴就会相对高一些。

这就好比是对那些在特殊岗位上默默付出的小伙伴的一种“特别奖励”。

3.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可是个重头戏,这部分工资是和大家的工作表现直接挂钩的。

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咱们都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如果你工作干得特别棒,完成任务超标准,那绩效工资就会很多;要是工作马马虎虎,没达到要求,那这部分工资可就会少拿喽。

这就像是一场比赛,干得好的拿大奖,干得不好只能拿个小奖啦。

4. 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就像是公司给大家的一个大红包。

这个奖金是根据公司这一年的经营业绩,还有员工个人的年度综合表现来发放的。

如果公司这一年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你个人表现也很优秀,那这个年终奖金可就相当丰厚了。

不过要是公司业绩不太好,或者你个人有什么失误,那年终奖金可能就会少一些,甚至没有哦。

三、岗位等级与薪酬标准。

1. 岗位等级划分。

咱们公司根据工作内容、责任大小、技能要求等因素,把岗位分成了好几个等级,从低到高大概有[X]个等级。

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薪酬管理,激励领导干部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福利待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务序列与薪酬等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分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中级管理人员两个层级,具体职务序列和薪酬等级规定如下:1.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其职务序列和薪酬等级根据其管理职责和工作经验确定。

2.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业务主管等中级管理人员,其职务序列和薪酬等级根据其管理范围和工作表现确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核定1. 薪酬构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企业按规定发放,津贴根据职务特点和工作环境给予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和企业绩效核定。

2. 核定原则: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核定原则包括绩效导向、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平等待遇等原则,核定过程应当完全公开透明,确保领导干部薪酬合理、公平。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1. 绩效考核: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按照企业绩效目标和个人绩效目标制定,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廉政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

2. 薪酬激励: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优秀表现者给予适当奖金和晋升机会,表现一般者给予提醒和培训,表现不佳者给予处罚并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保障措施与责任追究1. 保障措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保护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制度的领导干部,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包括降级、降薪、辞退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应当立即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所有,如有调整或修改将另行通知。

以上是关于《国企班子薪酬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二)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强度、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三)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完成目标、团队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四)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按月或季度支付。

(五)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按年或项目支付。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四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岗位价值、员工贡献等因素,定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六条津贴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七条员工薪酬按月支付,每月底前发放。

第八条员工薪酬发放时,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法定扣除项。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调整、支付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程序。

第十条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

第十一条加强薪酬管理的监督,确保薪酬制度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特殊情况第十四条对于因工作性质、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等因素导致劳动条件艰苦的岗位,可适当提高其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第十五条对于因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员工,可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旨在为国企员工提供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企薪酬管理规定(3篇)

国企薪酬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要公平合理,体现员工贡献,确保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

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薪酬制度应具有激励作用,同时也要起到约束作用,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3.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兼顾员工薪酬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 市场化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市场接轨,体现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企业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技能、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薪酬的基础部分。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单位经济效益确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5. 奖金:根据年度业绩、突出贡献等确定,激励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

6.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三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五条薪酬确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 岗位分析:对各个岗位进行系统分析,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资格等。

2. 薪酬调查:通过市场调研、行业比较等方式,了解同类岗位的薪酬水平。

3. 薪酬设计:根据岗位分析、薪酬调查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

4. 薪酬审批:薪酬方案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薪酬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效益,定期对薪酬进行调整。

2. 绩效挂钩:薪酬调整与员工绩效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范薪酬分配,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合理薪酬分配。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绩水平,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公开。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薪酬管理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合理和透明可控。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不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适应市场需求,提高薪酬分配效率。

第二章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

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工作量、质量和效益成正比,根据岗位和职责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二)公平公正原则。

薪酬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歧视性薪酬待遇,要充分尊重员工的劳动成果和贡献。

(三)绩效考核原则。

薪酬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激励奖惩原则。

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奉献和业绩挂钩,积极引导员工向优秀方向发展,建立奖励和处罚机制。

(五)合理结构原则。

薪酬结构应当科学合理,兼顾企业整体利益和员工的个人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适合自己的薪酬管理原则,并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薪酬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薪酬管理的程序与方式第十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原则,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程序与方式。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薪酬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组织实施薪酬管理工作,明确薪酬管理的分工和责任。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激励的原则,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务、技能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二)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价值、职责、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三)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团队业绩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

(四)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月支付。

(五)奖金:根据企业效益、员工个人绩效等因素确定,按年或项目支付。

(六)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五条基本工资标准:(一)新入职员工的基本工资按照企业同岗位、同职级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二)员工晋升、调岗时,基本工资按照晋升、调岗后的岗位、职级标准执行。

第六条岗位工资标准:(一)岗位工资标准根据企业岗位价值评估结果确定。

(二)岗位工资标准按岗位等级划分,每个等级设置若干工资档次。

(三)员工岗位工资档次根据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标准:(一)绩效工资标准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部门业绩指标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二)绩效工资分为基本绩效工资和浮动绩效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按月支付,浮动绩效工资按年或项目支付。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八条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岗位晋升:员工晋升岗位后,薪酬按晋升后的岗位、职级标准进行调整。

(二)岗位调整:员工岗位调整后,薪酬按调整后的岗位、职级标准进行调整。

(三)绩效考核: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或卓越等级,薪酬按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四)特殊贡献:员工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经企业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薪酬调整。

国资企业薪酬制度范本

国资企业薪酬制度范本

国资企业薪酬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即员工的薪酬应与其工作职责、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相匹配。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通过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对员工进行约束,防止薪酬分配不公和腐败现象。

(三)公平与公正原则,即薪酬制度应保证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的薪酬待遇,避免薪酬分配歧视和不公。

(四)效益优先原则,即薪酬制度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制定,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和地区差异,制定具体的薪酬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职务、岗位、技能和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工作报酬。

绩效工资的分配应注重员工的工作成果和贡献。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等,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

第九条奖金是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的,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金等。

第三章薪酬水平第十条国有企业员工薪酬水平应与同行业、同职位的其他企业相当,保证企业的竞争力。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调整员工薪酬水平。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薪酬水平应与其职责和贡献相匹配,合理拉开薪酬差距。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调整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薪酬制度,监督薪酬分配过程,处理薪酬纠纷。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员工薪酬。

国有单位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单位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单位的薪酬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效率,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以及其他国有单位。

第三条国有单位的薪酬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单位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指国有单位职工的固定工资收入,按照职工的岗位、职级、技能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指国有单位职工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取得的工资收入,按照职工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七条津贴补贴是指国有单位为补偿职工特殊劳动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而支付的额外工资收入,包括岗位津贴、地区补贴、交通补贴等。

第八条奖金是指国有单位根据经济效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对职工进行的奖励。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九条国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十条国有单位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地区差异、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国有单位应当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合理控制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

第十二条国有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工资收入的管理,建立工资收入档案,定期进行审核和统计。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国有单位应当加强对薪酬管理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国有单位薪酬管理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应当加强对国有单位薪酬管理的监督,依法参与薪酬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国有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本制度制定。

二、薪酬体系1. 薪酬定义薪酬是指国有控股企业向员工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回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

2. 薪酬架构国有控股企业薪酬架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和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

(2)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

(3)津贴:根据员工的特殊职务或工作环境给予的额外补贴。

(4)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年度体检等。

3. 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薪酬应根据员工的职位、岗位价值和工作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做到相同工作、相同能力、相同表现的员工获得相同的薪酬。

(2)激励原则:薪酬应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

(3)差异化原则:薪酬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差异化管理,奖励表现优异的员工,激励其他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4)可持续原则:薪酬水平应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相适应,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三、薪酬管理程序1. 薪酬制定(1)根据岗位特点和职位价值,制定薪酬标准,确保薪酬与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能力需求相匹配。

(2)制定薪酬规范,明确薪酬的计算公式、绩效评估方法和奖金发放标准等。

2. 费用预算(1)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计划,制定薪酬费用预算,确保薪酬支付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根据薪酬费用预算,对不同职位和工作等级的员工进行薪酬分配。

3. 绩效考核(1)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等级,并据此确定绩效奖金。

4. 薪酬支付(1)按照薪酬规范和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员工的工资、奖金和津贴。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是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合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薪酬体系。

第三条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项目的管理与发放。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经济效益以及员工的贡献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在员工和企业之间建立稳定的薪酬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章薪酬政策第七条国有企业薪酬政策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福利等内容。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合理制定绩效评估指标,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额度。

第九条奖金制度应当公开、公平、透明,根据员工的工作成果和担任职务的重要程度,设定相应的奖金发放标准。

第十条福利待遇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三章薪酬管理程序第十一条薪酬管理程序包括薪酬计划制定、绩效评估、薪酬发放,以及奖惩措施等。

第十二条薪酬计划制定应当参考市场行情、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的贡献程度,合理设定工资水平及比例关系。

第十三条绩效评估应当定期进行,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的质量、效果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确保员工权益,避免延误或者错漏发放。

第十五条奖惩措施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行为举止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对薪酬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国企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员工。

第三条薪酬绩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和员工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体系。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和其他补贴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工资,包括年度奖金、季度奖金等。

第七条福利补贴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八条其他补贴包括加班费、出差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

第三章绩效评价第九条绩效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等方面为评价内容。

第十条绩效评价周期分为年度评价、季度评价和月度评价。

第十一条年度评价结果作为员工年度奖金的依据。

季度评价和月度评价结果作为员工季度奖金和月度奖金的依据。

第十二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员工薪酬调整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物价水平、员工个人绩效等因素进行。

第十四条员工基本工资的调整根据岗位、职级的变化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绩效工资的调整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

第五章薪酬发放第十六条员工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

第十七条员工薪酬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十九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确保薪酬绩效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员工对薪酬绩效管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国企薪酬体系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体系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体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薪酬体系应以公平、合理、激励为原则,结合企业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和员工工作性质,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第四条企业应按照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绩效、能力素质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实现薪酬与员工贡献挂钩。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企业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岗位性质、工作难度、责任大小、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年度工作绩效、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浮动工资。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工作需求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创新奖金等,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员工工作绩效和企业发展目标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包括薪酬调查、薪酬分析、薪酬调整等环节。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了解行业薪酬水平,确保企业薪酬具有竞争力。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员工贡献等因素,适时调整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真实反映员工工作绩效,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四条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制度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条本制度涉及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控股企业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企业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部员工,具体执行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二、薪酬政策1. 薪酬结构:国有控股企业采取综合薪酬制度,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待遇等,以确保员工在工作表现和企业业绩改善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相应收入。

2. 薪酬制定:薪酬标准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水平和员工绩效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定期进行调整,确保薪酬待遇的公平合理性。

3. 薪酬福利待遇: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职工福利等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三、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指标:为了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够对企业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企业确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效率、质量水平、成本控制、客户满意度、员工工作投入等。

2. 绩效考核体系:企业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将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薪酬待遇挂钩,激励员工根据自身业绩水平进行自我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3. 绩效考核结果:企业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员工的薪酬待遇,确保员工的努力和付出能够得到相对应的回报。

四、薪酬管理1. 薪酬保密:企业对员工的薪酬待遇信息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员工的薪酬待遇,避免引发员工间的不满和不和谐。

2. 薪酬发放: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薪酬发放的时间和方式,确保员工的薪酬能够按时发放到位。

3. 薪酬调整:企业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定期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确保员工的薪酬待遇能够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

五、薪酬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企业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 评估体系:企业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评估体系,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范本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二条薪酬构成1. 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

2. 基本工资:员工按照其岗位级别和工作职责确定基本工资。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4.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特殊津贴等。

5. 奖金:设立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等奖励制度。

6. 福利:提供员工各类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第三条薪酬调整1. 薪酬调整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经济状况等因素,定期进行薪酬调整。

2. 调薪程序:薪酬调整应当经过综合评估,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章绩效管理第四条绩效考核1.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周期:设定绩效考核周期,进行定期考核。

第五条绩效奖励1.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励,包括绩效工资、奖金等。

2. 对绩效突出的员工可采取个别奖励措施。

第四章管理与执行第六条薪酬管理责任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执行和监督。

2. 相关部门配合,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七条薪酬调查1. 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薪酬调整。

2. 薪酬调查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2. 本制度的修订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日期。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国企薪酬管理制度范本国企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促进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机构拥有全体或大多数股份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受国有企业用工合同(或聘用协议)聘用的工作人员,包括在职、离退休和辞职未满队伍(员工及以下)。

企业领导干部聘用、考核、审批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有企业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福利、奖励和补贴五部分。

第四条国有企业薪酬体系实行“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岗位责任和绩效成果相联系”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及企业经营状况,合理制定薪酬总额,根据市场行情、企业业务情况等因素,科学、公正地进行薪酬分配。

第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时,薪酬应按照相应技术等级岗位标准制定。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无特殊情况下所应享受的工资,应在工作量、工作难度、员工技能等因素下制定标准。

第八条基本工资标准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企业应将基本工资标准在一定期限内公示,并及时调整,确保员工基本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绩效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是指员工在完成企业规定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安全环保等绩效目标后所应享受的工资。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合理、科学、公正、可操作性的绩效考核制度,将企业总体目标以及各项绩效指标与员工考核制度相结合。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分为年度基本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十二条年度基本绩效工资标准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实行个人绩效与岗位等级相结合制度。

第十三条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企业规定标准的,应获得相应标准的年度奖励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年中员工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临时性奖励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企业应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于工资核算日之前对员工进行通知,开展绩效考核异议申诉。

第四章保险福利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定期为员工组织职工集体年金、商业保险、人身保险等。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定义范文(二篇)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定义范文(二篇)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定义范文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股或国家独资的企业,其薪酬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企业员工的薪酬标准、薪酬发放、薪酬调整、薪酬福利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一个定义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公正、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提高国有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激励、约束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薪酬管理的目标是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水平,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充分体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薪酬标准第四条薪酬标准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学历等因素,确定的员工薪酬的数量化指标。

第五条薪酬标准的制定应该根据企业的经济实际情况、行业平均水平、员工能力和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第六条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作内容和不同的员工,可以根据需求采用不同的薪酬标准,合理激励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员工。

第七条薪酬标准的调整应该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员工贡献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八条薪酬发放是指国有企业按照约定的薪酬标准和要求,将员工的薪酬按时发放给员工的制度和程序。

第九条薪酬发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保证员工能够按时收到应得的薪酬。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形式,应与员工签订合同的约定一致。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薪酬调整是指企业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的制度和程序。

薪酬调整可以包括年度调整、晋升调整、离职调整等多种形式。

第十二条年度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对员工的薪酬进行年度调整的程序。

年度调整应当公开、透明,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三条晋升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提升等因素,对员工的薪酬进行晋升调整的程序。

国企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国企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岗位价值、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

2. 激励原则:薪酬体系能够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可行原则:薪酬制度应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目标相适应。

4.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地区生活水平确定,作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

2.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第六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2.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

第七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量和贡献度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八条津贴补贴:1.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 津贴补贴按月发放。

第九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贡献度确定。

2. 奖金按年度或项目发放。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地区生活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

2. 定期调整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1. 特殊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岗位变动、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

2. 特殊调整可随时进行。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十三条薪酬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及时、准确。

第十四条薪酬支付时间:1.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按月支付。

2. 绩效工资、奖金按月或项目支付。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企业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4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
新世纪人类社会带入数字化和网络化
的信息时代,各国的国际地位与作用,取决
于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为中心的综合国力。

经济实力是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只有经济发达才有一席之地。

国有经济是我国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政权的物质
基础;国有企业能否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
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竞争力成为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
环节和迫切任务。

一、加强薪酬管理是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一
薪酬是驱动员工敬业和提升企业竞争
力的最重要因素;薪酬管理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

薪酬管理对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方面:
1.增值功能。

薪酬本身不直接带来效益,
但可以通过有效的薪酬战略及其实践,将薪酬交换劳动者的活劳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创造出企业财富和经济效益。

这样,薪酬就对企业具有增值功能。

2.激励功能。

管理者可以通过有效的薪酬战略及其实践,促进员工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保护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
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3.配置和协调功能。

企业可以发挥薪酬战略的导向功能,合理配置和协调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并将企业目标传递给员工,促使员工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相融合。

4.帮助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功能。

通过有效的薪酬战略及其实践,体现薪酬不再仅仅是一定数目的金钱,它还反映员工在企业中的能力、品行和发展前景等,从而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和能力,实现其自身价值。

5.对优秀人才的吸纳和保留功能。

合理的薪酬体系不仅能使企业具有外部竞争力;而且能保留住原有的优秀人才。

在留住人才的手段中,薪酬体系被证明是效果最好、见
效最快的方法之一。

二、我国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政企不分,政府对企业的薪酬管理干预过多
目前,国有企业的分配主体地位还没有根本确立起来。

主要表现是:虽然国有企业已经拥有较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但在我
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目标
后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决定权仍由
政府有关部门掌握,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对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其他企业大都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直接由政府
有关部门核定工资总额的办法。

有的地方政府,不仅控制企业的工资总额,而且直接干预企业内部工资比例等具体管理决策。

这使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质量。

2.没有建立工作分析岗位鉴定制度
这一方面体现在劳动差别缺乏定量的
依据,即对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等四要素没有进行较规范的评价,致使生产一线、二线、三线工作,以及艰苦、
技术要求高的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工资差别
不能合理拉开;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劳动者本身所具备的技术、业务能力水平和实际劳动贡献的考核指标较少,并且多是软指标,比如厂规、厂纪、开会的出勤率等,使得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没有与具体报酬相挂钩。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制定工资等级和标准、计算奖金发放时,仍然按照老习惯,参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加以确定,而对实际状况缺乏分析。

3.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不
健全,人力资本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报酬收入水平偏低。

知识经济时代是人力资本雇佣货币资本的
时代,在企业中应充分重视人力资本的价值作用。

然而,在我国企业中人力资本的价值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价值一直被忽视。

尽管九十年代以后,我们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结构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并对改善和提高经营者的政治经济地位,调动经营者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改革仅局限于在基本工资加奖金上,局限于短期激励,
难以通过现有经营者薪酬制度来促使企业
经营者在追求近期目标的同时,立足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也就难以有效地克服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另外,目前我国对企业家的报酬激励方式比较单一,大多仍为基本工资加奖金、年度奖金奖励等构成。

而奖金和年度奖励通常是现金的形式。

这样,要做到实现企业家的价值,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体系,更需要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来支持。

然而,诸如“股权激励”等在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经验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

4.福利设计缺乏弹性,职业福利性质异化
我国企业员工的福利还停留在计划经
济体制下的传统福利,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加班费、子女入托补助等等,缺乏一些在西方国家开展的如火如荼诸如顾问服务、教育培训福利计划、家庭关爱福利、家属福利等人性化的福利项目。

此外,我国企业提供的福利都是固定的,福利设计并
没有真正让员工参与进来,缺乏灵活性。

三、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基本策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