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信用联社关于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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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联社关于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的报告
省联社xx办事处:
当前,大力清收不良贷款是我区联社的工作重点,我区联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占比虽不大,但清收难,不仅损害了信用社利益,一定程度上也误导了众多农民“信用社借款不用还”的“歪道理”。给信用社其他贷款的清收带来了负面影响。
2013年度,我区联社共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36户,收回本息共计79万元。截止2014年2月20日,我区联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27户,合计结欠本金72万元,结欠利息21万元,占全区不良贷款0.93%。
一、清收难点
(一)认识不到位。部分公职人员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差。他们总是认为信用社是国家的,钱只要借到手,不还不犯法。对信用社的清收工作置若罔闻。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贷款催收不配合,拒绝贷款催收签字,故意回避催收和还贷;二是在等待观望,看措施硬不硬,力度大不大,是不是动真格,看别人是否如期归还;三是个别单位领导认识不足,认为清收贷款是信用社自己的事,与他们没有关系,因而工作欠主动,力度不到位。
(二)偿还能力差。部份公职人员由于贷款从事第三产业或其他原因,其贷款额度较大,而经营收益或工资收入又较差,根本无力偿还贷款,甚至连利息都无法正常支付,表现出“虱多不咬,账多不愁”的架式。
(三)认账不认还。由于历史原因,在地方财政紧张的时候,一些单位为给职工发工资、发补助以及搞政绩建设等,
由领导出头和信用社联系,让国家公职人员出名在信用社立据贷款给单位使用。对这些私贷公用贷款,现任领导大多都是“新官不理旧账”,一般只认账而不认还,立据人也因没有使用资金而不愿意还贷,造成信用社长期挂账悬空。其次,出名立据替别人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大多数是认账不还。
二、形成原因
(一)贷款催收不及时。部分信贷人员只贷不收,往往贷款到期了才去心急火燎的催收贷款,这时贷款风险早以无法补救了。
(二)社会信用环境差。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受信用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取得贷款过后,不守信用,产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甚至想方设法哄骗信用社员工为其贷款,更有甚者提供假证明、假手续诈骗银行贷款。同时,在依法保全信贷资产执行过程当中,法律部门执法力度较弱,在起诉收贷案件时往往是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收到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为“赢了官司输了诉讼费”和“申请执行难”。
(三)“私借公用”贷款认账不认还。由于历史原因,在地方财政紧张的时候,一些单位为给职工发工资、发补助以及搞政绩建设等,由领导出头和信用社联系,让国家公职人员出名在信用社立据贷款给单位使用。这些私贷公用贷款的催收尤其困难。
三、清收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开展清收活动,争取党政部门支持。我区联社积极联系区政府、区监察局,通过政府公关,先后两次向区政府移交《xx联社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台账》,通过政府协助清收,取得了一定效果。如:xx乡政府工作人员xx、xx
军,分别结欠我区联社xx信用社贷款本息32500元、21000元。我社经过多次催收,均未收回贷款。去年10月,经区监察局协助,区监察局先后约见xx乡政府乡长、xx、xx本人,对其讲明了利害关系,采用“不加薪、不调动、不升迁”的软性清收措施对其施压。借款人当月便全部归还了结欠贷款本息。
(二)贷款重组与诉讼清收。对一时难以归还的贷款,采取贷款展期的办法进行贷款重组;对不能展期的不良贷款,在办理合法有效担保抵押的前提下,办理借新还旧或转贷进行贷款重组;对丧失部分还款能力,预测可能形成风险的不良贷款,考虑追加担保或增加抵押资产的办法进行重组贷款。对“不认账、不认还”的公职人员贷款,在政府部门介入后仍不能收回的,采取诉讼手段强力清收。
(三)加大信贷管理力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各种信贷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监督机制,是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工作,对公职人员贷款,要严把贷款发放关,对已经发放的公职人员贷款,要建立定期跟踪机制,防止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