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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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 2010年10月8日,四川甘孜州海螺沟景区明珠花园酒店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35人中毒,1人死亡。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系厨师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误用导致。
——因亚硝酸盐的高毒性,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全面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2. 某零售企业的生鲜区租户,因在加工过程中用盛装生鱼、生禽的容器盛装快餐,且快餐中的鱼肉与禽肉未煮熟煮透,导致七十余人副溶血弧菌中毒。
——手与容器的清洁不足、生熟交叉污染和食物未煮熟是零售业最主要的食物中毒诱因。3. 某门店需冷藏销售的包点在常温中销售,消费者把这些包点买回去后发现大量包点发霉。——商品储存与销售时应按照其储存要求操作。
4. 深圳樱桃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因受沙门氏菌污染的三明治致166人食物中毒。
——该公司使用鸡蛋时未彻底清洗,用这些鸡蛋制作的三明治受到鸡蛋带入的沙门氏菌污染,消费者吃后引起食物中毒。
5. 2011年1月,广州一家“好又X”超市销售的大米、香菇、粉丝等散装食品被人恶意投毒、勒索。超市报案时已有部分商品售出。但由于召回较迟,消费者极度不满。
——超市应对散装销售产品加强管理,专人销售,并在发现销售的商品存在潜在风险时暂停销售并召回。
6. 从2005年开始,泉州开始出现一些“进口食品”专营店,主打食品均标明来自欧洲、日韩以及东南亚等国。尽管所售食品价格不菲,但这些食品商店还是受到了不少市民的频频光顾。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一些进口食品几乎都没有中文标签。全韩文、日文的包装不仅让人看不明白,更让人担忧这些商品到底是不是正牌货?
——凡进口食品、化妆品要在国内市场销售,必须通过检验检疫部门相关程序的审核,同时必须附上合格的中文标签。如果没有贴上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存在着来路不明的嫌疑,有可能是走私进口食品,也有可能是国内厂家生产的假冒产品是不允许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