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构柱桩施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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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淮海中路3号地块发展项目

钢立柱吊装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杨祥林

审核:张敏强

审批:赵建生

编制日期: 2006-12-15

编制单位:宜兴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1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3号地块,淮海中路以南、南昌路以北、陕西南路以西、襄阳南路以东,为综合式发展项目包括大楼、服务式公寓、酒店甲级办公楼、裙楼、地下大型商场及停车场。

工程地处淮海路陕西南路路口,为市中心繁华商业区,建筑物密集,车辆拥堵,人流繁多,对工程文明施工、对环境保护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格构柱要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工,立柱桩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格构柱长度分别为LZ1、LZ2、LZ3、LZ4四种形式,由等边4L160×16角钢及420×200×16的扁钢焊接而成。格构柱截面尺寸为460×460mm,格构柱插入灌注桩深度为3m。格构柱桩顶标高均为-2.8m,立柱桩桩径均为Φ800mm。设计砼强度等级C30,施工时采用水下C30。

2施工方法

2.1立柱桩格构柱制作与安装

2.2.立柱桩格构柱构造

格构柱长度约m,其中插入钻孔桩部位为 3.0m。格构柱由角钢加缀板焊接制作,缀板中心间距为600mm。

2.3格构柱制作技术要点

1、角焊缝高度不小于8mm,所有焊接全部用满焊。

2、对接接头角钢与连结角钢同规格,接头角钢长540mm,空隙14mm,焊缝高10mm。

3、角钢接头位置错开,同一截面接头数量不超过50%,接头位置错开长度不小于1m。

2.4格构柱吊放安装

格构柱采用一台50T吊机进行吊放,吊点位于格构柱上部。

格构柱固定采用钢筋笼部分主筋上部弯起,与格构柱缀板及角钢焊接固定,固定时格构柱必须居于钢筋笼正中心,定位偏差小于10mm。焊接过程中,吊机始终吊住格构柱,避免其受力。

根据本公司的施工设备及实际条件,立柱桩由GPS-10型或15型钻机成孔、下笼,施工工艺同桩基钻孔灌注桩工艺。格构柱安放采用钢筋笼吊放完毕后,用吊车起吊格构柱,即插入钢筋笼内3m,然后安放导管、清孔、浇灌砼的施工流程。

3格构柱的控制

3.1格构柱的垂直控制

格构柱的制作:应在XY方向控制垂直使其不变形。

导管安放:避免导管碰撞格构柱而导致柱的倾斜。

钻孔的垂直控制是格构柱垂直控制的先决条件,成孔垂直度≤1/100可以通过测斜仪测斜检验成孔时质量控制。

3.2格构柱标高与轴线的控制

采用四根∮20的钢筋作为吊装固定钢筋,并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固定点标高计算出吊筋长度。

利用格构柱的自重的原理,使格构柱保持垂直状态,并控制好立柱桩(格构柱)顶标高偏差小于3cm。

.4主机选择

50t履带吊接副臂25m作为主吊机。

钢立住吊放:钢立住采用为一点吊,整根下放的吊放方法。

吊放时吊车将钢立住缓慢吊离地面,并改变钢立柱的角度逐渐使之垂直,吊车将钢立住移到桩孔边缘,对桩孔及钢筋笼按设计要求位置缓缓入笼内并控制其标高。钢筋笼放置到设计标高后,利用槽钢制作的扁担搁置在孔口上。

.5安全组织及保证措施

5.1.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以现行考核指标为依据,达标率为100%,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

5.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2.1.专职安全员制度

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各班组或机组设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安全工作。

5.2.2.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管理网络

5.2.3.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1)、《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施工现场防火规定》(试行)沪建施(87)第669号;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沪建施(87)第533号;

(4)、《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沪建施(87)第458号;

(5)、《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安监(97)第59号;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

5.2.4.施工前安全准备工作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2)、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制定;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3)、按安全、文明、卫生、健康的要求设置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卫生设施,后勤工作落实;

(4)、制定并落实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

(5)、现场安全专业管理、特种作业、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落实;

(6)、经安全检验的大型施工机具落实。

.6.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度

6.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安全员对班组或机组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班组人员上岗前,坚持做好班前交底。做到交任务、交安全、交质量。交底内容包括当天的作业环境,气侯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并做好上岗记录。

6.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安全标化管理将由班组长负责实施,项目部安全员将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标化管理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

此外,依据各类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项目部安全员将组织项目

部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化检查,对未达到安全标化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

检查涉及的内容主要有:

★人员上岗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安全员将对班组或机组上岗人员进行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对于项目部管理人员将凭上岗证上岗。

对于特殊工种人员将凭本市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

对于外来人员应具备“五证”上岗。

★设施、设备的安全检验

对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验,只有通过项目部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全使用,其中对于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措施、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等,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作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对于压桩机、起重机等组装、搭设进行检查验收。只有通过项目部和安全监理验收后,方能使用。

对于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只有通过项目部检查验收的临时用电设施方能投入使用。

★标识

对于人员,以相应的上岗证作为准予上岗的标识。

对于各类设施,以《验收记录》作为准用标识。

对于各类设备,以验收记录并挂牌作为准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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