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绿色供应链管理规定G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通过本规定的制定,旨在明确我公司为构建绿色供应链的要求,并通过有效实施以实现以下目的:

1)有效识别并遵守法令、法规和满足客户要求;

2)防止环境管理物质非预期混入我公司绿色产品之中;

3)减轻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与破坏,保护地球环境。

2、适用范围及管理对象

2.1适用产品的范围

a) 由我公司自行制造的所有绿色产品;

b) 由我公司委托第三者设计、制造的绿色产品(暂无);

c) 由第三者外包给我公司制造的绿色产品(暂无)。

2.2部件、材料的适用范围

我公司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原材料、部件及其他物品,这些都应符合本规定中的要求。

原材料/部件与副资材等对象范围:

a) 原材料——构成产品的基本材料与物质,是产品的基本物质载体与形态;

b) 副资材——包括包装材料如防水袋、吸塑、卡板、包装箱等与绿色产品一起交付给顾客的物品,以

及用于生产过程中及设备等可能与绿色产品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的消耗品,如手套、冲压工作油、酒精、清洗溶剂等。

2.3适用工程的范围

我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可能对产品造成污染的工程均应实施清洁、隔离、标识与防护等有效管理,确保符合本规定及客户的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管理物质

在材料、部件、装置等所含有的物质中,经我公司及客户判断对人类及地球环境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2含有

含有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及材料中,添加、混入、填充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无意地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3杂质

杂质指满足下列任一或两种条件的物质:

a)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作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b) 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现有技术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性能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按“含有”处理。

3.4塑料

指合成高分子物质形成的材料或素材,由合成高分子生成的纤维、薄膜、胶带、成形产品、

合成橡胶产品、植物原料塑料、粘结剂等以及天然树脂与上述合成高分子物质合成时,也按塑料处理。

3.5 RoHS指令

欧盟关于在电器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这些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PBB、PBDE。

3.6 REACH规则

有关化学物质的登记,评估,批准及限制的法律。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多项的化学品法规,采用统一的体系对化学物质进行管理。就是:使用了没有提供数据的化学物质的产品不能向市场销售。

3.7 SVHC清单

高关注物质。包括:-CMR(1,2类)物质••C:致癌物质,M:致畸物质,R:生殖毒性物质-PBT&vPvB 物质•PBT:持久、生物积累和有毒物质。-vPvB:强持久和强生物积累物质

3.8管理级别

为管理环境管理物质,按照以下3种管理级别和适用对象外进行管理:

a) 1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必须立即禁止使用。

b) 2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一定时期予以禁止;超过表中规定的期限之后,则不能含在部件及材料中,自达到规定期限之日起指定为“1级”。

c) 3级——目前虽没有规定全废的日期目标,但指定了全废的使用部件、材料中含有的物质及用途。把判断为可以确立代替部件、开发材料和代替技术的产品转变为2级,逐步实现全废。

d)适用对象外——法令规定对象外或现阶段没有替代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3.9禁止供货时期

部件和材料禁止向本公司供货的时期。

3.10 RoHS不符合

指未满足RoHS指令或不满足客户要求、有害物质含量超过管理限值规定以及无法提供有效的有害物质检测数据或报告等。

4、管理组织、职责与权限

为有效实施绿色供应链(有害物质)管理,我公司成立相应管理组织,并明确相关的管理职责、责任与权限,详见附页1。

5.环境管理物质目标设定

严格按照客户环境物质管理要求操作,100%符合RoHS要求,执行绿色采购标准。

6、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

6.1环境管理物质

a) 本规定中作为对象的环境管理物质名称(见下表5.1 a)

b) 本规定中作为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与禁止供货时程(见下表5.1 b)

当表5.1 b中的规定与我公司客户的环境管理物质规定有冲突时,应以客户的管理要求为准。

6.2有关包装材料的补充事项

6.2.1包装材料的定义

为了将原材料直至加工品从生产者送到使用者或消费者,而用于装入、保护、使用、传送、交付的所有种类的全部材料所构成的产品。

说明:在运输公司或交货公司管理下,不由我公司内部或最终用户废弃,而是被回收再使用的运送用箱及吸塑等除外。

6

有关上表的解释:

(1)供应商提供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报告的测试项目中,必须含有但不限于铅、汞、镉、六价铬、PBB、

PBDE六个项目,其含量限值若我公司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则应满足客户要求(参见表7中相关资料),IQC 来料检验时,应对此进行确认并记录。

(2)量产时,环境管理物质对应资料包括MSDS、不含有保证书、测试报告应按上表要求提供,其中不含有保证书及测试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自测试完成日算起,到期前应重新提交。但是,当发生4M变更(材质变更)时应及时重新提交测试报告及MSDS资料,品质部门应确认其有效性。若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我公司有权拒检并按RoHS不合格处理。

(3)为追溯及证实需要,所有供应商提交的环境管理物质有关资料应保存10年以上。

7、客户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绿色采购)的要求

7.1 客户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绿色采购)要求的获得与管理

客户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绿色采购)的要求一般通过营业部联络,营业部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及时以邮件形式转发给ISO课。

ISO课收到此资料后应在公司系统网站上设专用文件夹保存,并登录于《环境保护适用法律法规、标准清单》中,然后转发给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包括:营业资材部、制造部、品质部等,ISO课应确保各相关部门收到该邮件,保持信息传递的有效性(我司网络系统已设置故障自动回复功能,若对方未收到邮件时,发件方会得到反馈)。

各相关部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以明确客户要求,确保有效执行。

品质部根据所收到的客户环境管理物质(绿色采购)要求,编制客户对有害物质要求的限值基准发放给IQC,IQC应按该基准严格控制进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品质课负责供应商管理的责任者应将客户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绿色采购)的要求转发给各相关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学习、执行相关规定,并予回执。

7.2 客户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绿色采购)的要求见下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