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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理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理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一、目的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和个人。

三、定义医疗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四、职责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工作。

3.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按照规定收集、分类、包装医疗废物,并进行交接。

五、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性废物:如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纱布等。

2. 病理性废物:如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

3. 化学性废物:如过期药品、化学试剂等。

4. 放射性废物:如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废物等。

5. 其他废物:如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等。

六、收集与包装1.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容器,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收集。

2. 收集容器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密封,防止泄漏。

3. 医疗废物应使用防渗漏、防穿刺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七、交接流程1. 收集人员应每日定时收集医疗废物,并填写交接记录。

2. 交接记录应包括废物类别、重量、收集时间、交接双方签名等信息。

3. 交接双方应对医疗废物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交接。

4. 医疗废物交接后,收集人员应立即将废物运送至指定的暂存场所。

八、暂存与处置1.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有专人管理。

2. 暂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3. 医疗废物应定期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监督与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的收集、交接、暂存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培训与宣传1. 医院应对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通过宣传栏、培训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和教育。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一、制度目的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和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属于特殊废物,具有潜在的危险和医疗感染风险。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保障医疗废物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制定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工作。

三、制度内容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专门部门,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3.医疗废物的交接过程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由发放方和接收方共同确认,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

5.医疗废物交接单应由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确保交接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医疗废物交接单应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验和核对。

7.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的清算和核对,确保医疗废物的流向和处置方式合规。

8.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9.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等相关知识。

10.医疗机构应配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和处置设施,确保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进行。

四、制度执行1.医疗机构应将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内容进行宣传,使全体员工知晓并理解。

2.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对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3.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医疗废物交接中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4.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持续有效性。

五、制度遵守1.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加强自我约束,不得私自处置医疗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和处置。

六、制度违规和处罚对违反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罚。

2024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精选)

2024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精选)

2024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精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的分类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及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及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及交接登记管理制度一、废物分类收集在废物产生地即对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是医务人员、患者和保洁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核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细胞毒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放入专门的容器中。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应退还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剂部门统一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性废物中的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液应交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二、科室内废物的存放在病房、诊室、手术室或其它产生医院废物的地方,应设有废物收集设施,其上注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废物贮存装置应接近废物产生地。

三、废物袋及容器的密封当废物袋及容器达到一定容量(通常为3/4容积)即应密封。

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废物袋及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并贴有中文标识,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四、废物袋搬运与集中分散的废物袋要定时收集集中。

由专职保洁员运送医疗废物,并按规定医疗废物内部集中的时间(早6:00~7:00)和路线;废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无标识的废物袋不应搬出;医疗废物放入周转箱中运送,不得仅使用包装袋。

废物袋应及时更换,任何情况下不能用普通袋代替有害废物袋。

废物袋的大小应根据需要确定,尽量满足各种需要,应保证外袋颜色相符。

使用专门的手推车将废物袋运至废物中心存放地。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工具。

五、特殊废物的搬运与贮存1.细胞毒废物的搬运细胞毒废物应与其它废物分开。

细胞毒废物及受其污染的物品应放入废物袋,受污染的锐物应放入指定细胞毒锐物的容器中,并明确标明标志:“细胞毒废物”。

医疗废物安全运输和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运输和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运输和交接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和交接,符合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要求,确保医疗废物排放不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定义1.医疗废物:包含被诊断为传染性病原体感染和诊断为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医疗废弃物及其包装物、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药品容器及其包装物、废弃物集中处理堆肥场、焚化场内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过的传染性病原体、注射器、针头、注射器套管、输液器等具有传染性物质的一次性使用物品。

2.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指特地用于医疗废物运输的车辆,必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医疗废物安全运输1.前置准备–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和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装载设施完好,并配备相关应急设备。

–医疗废物运输人员应经过特地培训后持证上岗,了解医疗废物的特性、分类、包装和运输方法,保证操作规范和安全。

2.分类和包装–依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包装措施。

–对于传染性病原体感染的医疗废物,应先在源头处进行消毒处理,然后使用密封、可靠的包装料子进行包装。

–医疗废物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识清楚、准确。

3.装载和固定–进行医疗废物装车时,应确保医疗废物被妥当分隔、装载和固定,避开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外泄等情况。

–医疗废物必需与其他物品分开装载,尽可能减少与非医疗废物的接触。

4.运输过程中的掌控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保持稳定行驶,避开蓦地制动和急转弯。

–运输车辆应配备防滴漏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医疗废物泄漏。

–严禁将医疗废物散落在道路上,必需时应掩盖防护。

5.突发情况和事故应对–医疗废物运输人员应具备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的本领,如发生泄漏、倾倒等情况,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掌控和清理,并依照相关要求上报。

–运输人员应如实记录和报告医疗废物的数量、分类、起运地、目的地等信息,确保运输安全和可追溯性。

四、医疗废物交接1.交接责任–医疗废物交接由交接双方共同参加,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以确保交接环节的可追溯性。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共同清点废物种类、数量,由运送人员统一记录。

二、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部门及医疗废物类别、重量或数量等项目,胎盘、一次性血液透析器、输血血袋、介入用导丝、导管、鞘管等,需按个数记录,交、接人员分别签名。

三、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后勤科报告。

四、每天由医疗废物暂存处人员与河南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人员当面交接,交接时应记录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各类别废物质量、交接时间、车牌号码,回收人员签名、暂存处人员签名。

五、各项登记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随时备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一)运送人员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收集后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志、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处置处;盛装医疗废物的垃圾袋为黄色且有标识,装至3/4满时应扎紧袋口,更换新袋。

(三)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四)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角,容易处理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医疗废物,运送工具须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性标志,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的运送工具不运送其他物品。

(五)既要做好科室与收集的交接登记,也要做好本机构与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单位的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5年。

(六)运送医疗废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医疗废物伤及皮肤。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和个人。

二、医疗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敷料、血液制品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的组织、病理标本等。

3. 化学性废物:包括过期药品、化学试剂等。

4. 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药品等。

5. 其他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等。

三、医疗废物收集1. 各科室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识。

2.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进行包装。

3. 收集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

四、医疗废物登记1. 各科室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簿,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处理方式等信息。

2. 登记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核。

五、医疗废物交接1.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应与废物处理部门定期进行交接。

2. 交接时应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双方签字确认。

3. 交接单应包括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等信息。

六、医疗废物运输1. 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2.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医疗废物处理1. 医疗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2. 处理方式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收购公司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收购公司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5年。

5.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回收交接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回收交接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回收交接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回收、交接程序,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医疗废物的回收、交接和管理。

三、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大类。

四、回收交接程序1.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应当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包装、标识要求盛装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在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在医疗废物出科室时,需注明产生科室、种类、产生日期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5. 医疗废物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共同核对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标识等情况,并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6. 医疗废物接收部门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等信息。

7. 医疗废物接收部门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收取,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 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五、管理与监督1.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交接进行监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 医院后勤部门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交接工作。

3.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和接收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回收、交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制度一、目的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的部门和人员。

三、职责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交接流程,并监督执行。

2. 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初步包装。

3.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将各科室的医疗废物安全收集并交接给指定的储存区域。

4. 医疗废物储存部门负责对收集来的废物进行登记、分类储存,并确保安全。

5. 医疗废物运输部门负责将废物安全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四、交接流程1. 各科室应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废物的类型进行分类。

2.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每日定时到各科室收集废物,并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交接。

3. 交接时,双方应核对废物的种类、数量,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4. 收集人员应将废物安全运送至储存区域,并与储存部门进行交接。

5. 储存部门应对废物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

6. 废物运输部门应根据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安排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时间,确保废物安全运输。

五、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针头、注射器、手术刀片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

3.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失效的药物等。

4. 化学性废物:包括化学试剂、消毒剂等。

5. 放射性废物: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处理。

六、废物储存1. 医疗废物应储存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储存设施内。

2. 储存设施应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 储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限。

七、废物处置1. 医疗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最终处置。

2. 废物处置单位应提供废物处置的合格证明。

八、记录和报告1. 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应有完整的记录。

2. 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管理部门。

3.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进行正规管理。

主要为了避免医疗废物造成危害,维护人类身体健康。

一、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由后勤科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与转运交接工作,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建立院内交接登记记录,配备计量工具,准确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双方经办人签名。

3.与政府指定医疗废物回收单位进行回收交接时,交接登记内容应齐全,项目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及经办人签名等。

收集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认真登记,执行三联单制度(交、收双方签字)。

4.交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技科室医废交接制度范本

医技科室医废交接制度范本

医技科室医废交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医技科室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为四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三、医疗废物交接流程1. 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应在废物产生地点设置明显的废物容器标识,并根据废物类型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 废物收集人员应按照废物分类标准,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放入相应的容器中。

3. 废物收集人员每天将医疗废物交由医技科室医疗废物交接人员。

4. 医技科室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清点、登记,并按照废物类型进行分类存放。

5. 医技科室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定期将医疗废物交由专业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四、医疗废物交接要求1.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培训合格证书。

2.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流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3.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容器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做好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废物类别、数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等信息。

5.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五、医疗废物交接培训与考核1. 新入职的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定期参加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能力。

3.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知识、操作技能、责任心等方面。

六、医疗废物交接制度执行与监督1. 医院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废物交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医疗废物交接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交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一、目的和范围:《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4年最新版》的制定,旨在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得到科学、规范、有效的处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由于其性质、成分或存在形态,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废物。

具体包括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医学标本、医学实验动物尸体;以及其他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

2. 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切割人体的废弃锐器,如医用针头、刀片、玻璃器皿等,以及废弃的医疗器械中具有类似伤害性的部分。

3. 病理性废物:主要包括人体解剖、病理组织、胎盘等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及其包装材料。

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麻精药品、放射性药物等。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其它危险特性的化学物品。

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电池等。

各类医疗废物均需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包装、标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确保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明确以下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制度内容。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7篇)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7篇)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7篇)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最新7篇)医疗废物一般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物品,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2023年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精选篇1)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指定了专职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同制订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规范医院的了医疗废物处理。

2、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

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

要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

3、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3.1 感染性医疗废物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3.2 病理性废物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3.3 损伤性废物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3.4 药物性废物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4、回收暂存的管理4.1 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

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6.医疗废物处置交接登记制度

6.医疗废物处置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交接登记制度
一、所有医疗废物(药物性、化学性除外)均应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产生时间、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三、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四、医疗应物转交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应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并做好记录。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5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5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肇庆医疗垃圾处理站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____年。

5、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实行专人负责制。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和交接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高效处理,防止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具体的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登记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数量、处理情况等进行登记记录。

2. 交接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明确废物的交接责任人、交接地点和交接时间等要求。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制定本登记交接制度。

第二条本登记交接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流程,记录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并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四条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的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医疗废物:指医疗或其他保健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东西,包括医疗用品(如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药品残渣等。

2. 产生单位:指医疗废物产生的部门或单位。

3. 接收单位:指医疗废物交接后进行处理的部门或单位。

4. 登记员:指负责医疗废物登记工作的人员。

5. 医疗废物交接单:指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记录表格,用于记录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

6. 医疗废物交接验收人员:指在医疗废物交接过程中进行验收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医疗废物登记交接流程第五条医疗废物登记交接流程如下:1. 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交接单填写完整、准确,包括医疗废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信息。

2. 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交接单与医疗废物一起进行严密包装,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3. 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交接单交由登记员进行登记,同时将医疗废物交接给接收单位。

4. 登记员对医疗废物交接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5. 接收单位接收医疗废物,并在医疗废物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6. 登记员将医疗废物交接单存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医疗废物管理系统。

7. 医疗废物交接验收人员对医疗废物进行验收,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登记交接责任第六条产生单位的责任:1. 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交接单填写完整、准确,并通过包装、标识等方式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交接。

2. 按时将医疗废物交接给登记员,并配合登记员进行相关登记工作。

第七条登记员的责任:1. 对医疗废物交接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医院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预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协调。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实施。

4. 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运输及交接工作。

5. 各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确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离。

四、交接管理制度1. 医疗废物交接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应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及交接工作。

2. 医疗废物交接时,双方应核对以下内容:(1)医疗废物名称、数量、重量及种类;(2)包装容器标识、封口及完整性;(3)医疗废物分类是否正确。

3. 医疗废物交接时,双方应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交接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4. 医疗废物交接单应一式三份,分别由产生科室、回收人员和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

5. 医疗废物交接过程中,如发现医疗废物数量、种类、包装等问题,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五、交接记录与保存1. 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应包括:交接日期、时间、地点、责任人、医疗废物名称、数量、重量及种类、包装容器标识、封口及完整性等。

2. 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以备查阅。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医疗废物交接职责,积极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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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纤维性医疗废物——污染的被服、敷料、一次性纤维性卫生用品、单独分类)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部门负责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要求交接给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交物者、接物者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各部门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到医疗废物暂存点,并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交物者、接物者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经环保部门许可的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按规定包装好后称重,然后按要求填写好《收运报告》。

联单,签好名,并把联单存放在暂储处。

5、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收集医疗废物使用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6、同兴公司的收运人员进入暂储处,应先检查每个桶内的医疗废物是否规定包装,然后根据收运报告联单上填写的内容核对桶数、桶号和重量,签名验收后把其中一联单报告单留在暂储处。

7、如发现有问题,同兴公司人员报告医院有关负责人,解决问题后,在联单上签名。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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