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台账系统更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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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水政资〔2014〕26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水利(水务)局: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与保护而设定的重要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多年来,经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这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得到了全面实施。

但同时也存在重收费、轻管理、审批不规范、越权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率偏低、无证取水、监督管理薄弱、取水许可台账缺失或台账信息混乱等问题,如不尽快加以整改,将难以适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需要。

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一、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一)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权限根据《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家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将省、省辖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如下:1.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按取水水源:在跨省的河流、省际边界河流指定河段取水,取水量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限额以下的;在省辖市边界河流或者跨省辖市行政区域取水的;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库取水的。

按取用水量:在河道取水(或者多种水源取水总量),日取水量20000立方米以上的;直接从地下取水,日取水量10000立方米以上的;取用矿泉水、地热水,日取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的。

按项目管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或者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

关于做好规上企业取用水台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规上企业取用水台账工作的通知

XX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市重点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取用水台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XX工业区农林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做好建立和完善市重点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取用水工作,建立台账,规范管理,现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附表要求填报,数据务求真实,不得瞒报和虚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市重点项目和规上工业取用水台账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并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水利局。

同时,各县市区水利局要进一步强化取水户的日常监管,做好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相关工作。

附表:市重点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取用水台账
(联系人:白某某 0922-8192970 )
XX市水利局
2021年8月18日
附表:
XX市县(市、区)市重点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取用水台账单位:万m³/a。

电子证照取水许可证编号编码规则、编目指南、代码集及使用规则、取水许可证样式

电子证照取水许可证编号编码规则、编目指南、代码集及使用规则、取水许可证样式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取水许可证编号编码规则本附录规定了取水许可证编号的编码规则和相应技术管理要求。

A.1 编码构成取水证编号由“发证机构级别代码-发证机关区划代码-水源类型代码-年度号-顺序号”组成,如图A.1所示:×××××××× 20××-××××顺序码发证年度号水源类型代码发证机关区划代码发证机关级别代码图 A.1 取水证编号编码结构A.2 取值规则A.2.1发证机关级别代码发证机关级别代码为1位字母,分别代表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国家级(部本级或流域管理机构)为A,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级为B,市(旗、盟等)级为C,县(区)级为D。

A.2.2发证机关区划代码审批和颁发取水许可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或省级以下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采用其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采用2019年1月1日时其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后续变动以部本级的相关规定为准。

存量取水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的,以批量转换时管理取水许可台账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准。

A.2.3水源类型代码水源类型分为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及其他5类,其代码用1位字母表示,见附录C.4。

A.2.4发证年度号发证日期所在年度,4位数字。

A.2.4顺序号从1开始的4位数字顺序号,不足部分用0补齐。

A.3 编码和模板管理要求流域管理机构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许可信息应结合统一监制的模板生成电子证照,模板由水利部电子证照监制系统自动生成。

取水许可登记信息全部确定后,由其制证系统向部本机监制系统申请,经在线核验后实时发放包含唯一标识及防伪密码的模板。

各流域管理机构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制证系统在模板基础上制作电子证照。

具体要求如下:a)各流域管理机构或省、市、县级水行政管理部门的电子印章应在部本级注册备案;备案的电子印章应符合GB/T 33481-2018和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标准;b)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审批、各自编号;c)各流域管理机构向部上传完整登记信息,下载空白模板;各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部证照监制系统上传完整登记信息,请求下载空白模板;部证照监制系统接受到登记信息后,向该信息相关的机构转发对应信息:1)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提交的登记信息抄送所隶属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2)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提交的登记信息由部本级抄送相关流域管理机构;d)流域管理机构和省、市、县水行政部门取得空白模板后,在本地制作符合标准的电子证照;各省市县级水行政管理机构的制证业务系统取得空白模板后,在本地以“模板+数据”的方式合成版式文件并在其上加盖电子印章;e)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的统一归集;各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形成的电子证照,按规定提交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流域管理机构形成的电子证照,由水利部提交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水利部节点(政务服务旗舰店)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归集经签署的各地电子证照,形成管理全库;f)全社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个案查询或下载权限范围内的电子证照。

取水许可户取用水台帐表

取水许可户取用水台帐表
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月份水位埋深米取水量吨取水用途57742572074205535生活用水58155577424205413生活用水58585581554205430生活用水58995585854205410生活用水59420589954205425生活用水59890594504205440生活用水60330598904205440生活用水2017年取水许可户取用水台帐企业及其他产量万吨产值万元本月水表指数上月水表指数60770603304205440生活用水61145607704205375生活用水1061550611454205405生活用水1161953615504205403生活用水12合计6585354716填表单位公章填表人
2017
年取水许可户取用水台帐 (企业及其他)
单位名称: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
月份 产量 (万吨) 产值 (万元) 本月水表 指数 上月水表 指数 水位埋深 (米) 取水量 (吨) 取水用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填单位(公章)
57742 58155 58585 58995 59420 59890 60330 60770 61145 61550 61953
57207 57742 58155 58585 58995 59450 59890 60330 60770 61145 61550
420.5 420.5 420.5 420.5 420.5 420.5 420.5 420.5 420.5 420.5 420.5
535 413 430 410 425 440 440 440 375 405 403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新版取水许可证及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新版取水许可证及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新版取水许可证及登记表填写说明
1、编号:()申字〔〕第号。

()内统一填写“浙X",“〔〕”内填写年份如“2007",“第号"填写三位数字如“001”,同时每年从“001"开始编号。

2、“取水许可申请人”:由一个单位或个人兴办取水工程的,填写该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姓名),由几个单位或个人联合兴办的,填写其协商推举的代表单位名称(姓名),并出具由所有兴办者签章的证明文件。

3、单位性质:填“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

4、行业类别:水利部规定的“行业类别”划分,具体见下表: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前,已经建成或投产的项目,不必填写“水资源论证”栏目相关内容。

6、申请取水理由及依据。

属建设项目的,请说明取水的必要性,并附所依据的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或核准文件);不属于建设项目的,说明取水的理由及必要的依据。

7、计量方式.填写计量表的类型及型号。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内容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内容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取水行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取水行为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等。

第三条取水台账是本单位对取水情况进行记录、监管和管理的主要工具,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加强对取水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取水台账管理制度由本单位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检查,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取水台账的建立和管理第五条取水台账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定期进行更新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取水台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取水点名称、编号、位置;水源类型、用途;取水方式、用水量;取水时间、工作人员签名等。

第七条取水台账的建立应当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取水方式和频次,确保取水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取水台账应当及时更新,及时记录取水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或异常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取水台账必须保存至少两年,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十条取水台账由水资源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取水行为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对于未按规定建立取水台账或记录不真实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盗取水资源、越权取水等严重违规行为,水资源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停水、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水资源管理部门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需修改,应当经水资源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水资源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解释和补充。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取水台账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取水许可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取水许可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取水许可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2.11.16•【文号】办资源[2012]509号•【施行日期】2012.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取水许可台帐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2〕509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近期,以全国统一制定的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登记表为基础,我部组织开发了取水许可台账登记软件,并选择部分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进行了测试和完善,目前已具备全面开展工作的条件。

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录入范围和内容登记录入范围为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门已经审批发放的所有有效取水许可信息(涉密信息本次工作暂不录入,拟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中内网建设完成后另行通知)。

登记录入的主要内容为审批发放的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登记表要求填写的信息,主要包括取水权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取水地点、取水方式、取水量、取水用途、水源类型、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退水水质要求、审批机关、监督管理机关、取水许可有效期限等。

取水许可台账登记录入网址为http://:8080/wtlicnece/,登陆网址后按照登记录入要求和软件操作手册进行登记录入。

二、登记录入工作步骤1、资料整理。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本级已批准的有效取水许可,认真整理每项取水许可的详细登记信息,为建立台账打好基础。

2、信息录入。

由取水许可证发证机关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发放的取水许可证和取水许可登记表录入信息。

3、信息审核。

信息录入后,取水许可证发证机关有关负责人员对本机关组织录入的取水许可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审核。

4、备案入库。

信息审核后,提交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

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

附件1 变更申请书格式文本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填表说明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有关规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变更其名称(姓名)的,或者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应当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和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时,填写此表。

当取水量、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发生较大变化的,或者由于取水行为的变化对第三方产生影响的,需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1.变更类型:按照不同的变更类型勾选。

(1)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变更或有关基本信息变更:是指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发生变更,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化。

(2)取水权变更:是指取水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变更原许可取水量。

(3)其他变更:写明具体的变更情况。

2.变更事项:原取水许可证信息由系统自动读取,申请人根据要变更的事项填写变更后的信息。

3.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变更或有关基本信息变更的应提供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请的,由平台完成身份核验。

取水权变更的应提供取水权转让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填写示例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申请人(盖章)AA公司申请日期2021年X月X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水厂单位水资源取水巡查台账

水厂单位水资源取水巡查台账

水厂单位水资源取水巡查台账
关于水厂单位水资源取水巡查台账的规定
水资源取水行政许可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水资源取水管理规定,经审批批准,对水厂单位取水行为提供批准的行政许可。

水厂单位取水巡查台账,即水厂单位取水行为实行安排,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各类取水许可、水资源管理行为和取水业务实行情况,用以监督整个取水行为。

完善台账制度
水厂单位取水行为实行安排,决不允许擅自进行取水行为,相关机构和水厂对
取水行为及其结果负有责任,水厂单位应采取以下完善的台账制度:
1. 行政许可台账:记录取水许可信息,包括取水许可编号、取水许可期限、
取水量等。

2. 管理行为台账:记录取水行为管理情况,包括取水期间规范性行为、未按
时返回状态、违反行政许可项目等。

3. 实行台账:记录取水业务实行情况,包括取水实行主体情况、取水实行期限、取水实行地点及数量等。

严格实施
水厂单位取水行为实行安排,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台账、管理行为台账及实行台
账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台账填报,确保台账内容真实完整,严格执行水资源法等法律规定,防止水厂单位取水行为违反水资源法、违反水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动摇取水行为安全等行为的发生,保障水资源安全。

取水许可台账系统更新说明

取水许可台账系统更新说明

重要提示:1、在用到系统中导出功能时,请不要用第三方下载工具,比如迅雷等。

可以相关下载工具监视选项中去掉对浏览器的监视。

如图:2、浏览器下方如出现请点击用于此站点的选项后选择总是允许。

3、建议使用IE浏览器。

系统本次更新内容1.新增功能:1.1取水许可证页面随时保存:系统新增草稿列表:如下图所示:许可证草稿保存:填报用户新建取水许可证填报时,可点击下方【保存】按钮随时对已填报许可证进行保存,保存成功后会在草稿列表中展示已保存许可证记录。

操作人员可点击许可证机器编码打开页面进行修改,或进行删除。

数据检验进入暂存列表:点击填报页面右上方【数据检验进入暂存列表】按钮,可对当前许可证进行数据验证。

如通过验证,许可证将进入到正在填报列表页面。

其余流程同以前一致。

1.2新增取水许可证后期管理维护功能新增功能包含: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延续、许可证吊销及许可证注销。

1.2.1已入库许可证列表查询:填报用户进入到已入库许可证列表页面。

如下图所示:填报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查询选项中选择或填写相关查询条件,对已入库许可证进行筛选。

其中目前时间状态选项包含:已到期与即将到期两个选择条件。

已到期:包含超出有效时间外的相关许可证。

即将到期:包含距取水有效期截止时间三个月内相关许可证。

列表下方包含【吊销】、【注销】、【延续】及【变更】按扭,操作人员可勾选许可证,点击相应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1.2.2许可证延续:许可证延续流程如下图所示:填报用户职责:在已入库列表中选中相应取水许可证点击【延续】按钮,系统打开许可证修改页面。

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许可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扭,系统进入未提交延续许可证列表页面。

如下图所示:填报用户可根据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勾选相关许可证点击【提交本级审核】按钮,进入到延续审核流程。

在填报用户提交本级审核后,操作人员可在许可证维护记录查询中许可证延续变更查询列表中看到相应信息如下图所示。

台账版本更改通知怎么写

台账版本更改通知怎么写

台账版本更改通知怎么写尊敬的各位员工:大家好!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决定对公司的台账进行版本更改。

特此通知大家相关事项如下:一、版本更改原因及目的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原有的台账版本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统计公司的各项数据,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能力,我们决定进行台账版本的更新。

新版本将优化数据录入方式、增加统计功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视化程度。

二、版本更改内容1. 数据录入优化:新版本将简化台账的数据录入流程,减少冗余信息,并增加自动填充和数据校验功能,提高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效率。

2. 统计功能增强:新版本将增加更多的统计功能,包括数据图表展示、数据筛选和排序等,方便各部门和管理层更好地分析数据、制定决策和跟踪工作进展。

3. 数据备份与恢复:新版本将增加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确保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版本更改计划1. 系统升级时间:本次版本更改计划于X月X日开始,预计耗时一周。

期间公司台账系统将暂停使用,请大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2. 培训和指导:为了确保大家能够顺利使用新版本的台账系统,我们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

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大家做好时间安排。

3. 数据迁移:为了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将负责进行旧版本台账数据的迁移工作。

请各位员工在升级前备份好重要数据,并在升级后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

四、版本更改影响1. 系统暂停使用:在升级期间,公司的台账系统将无法使用,请大家提前做好业务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数据迁移可能导致的问题:尽管我们会尽力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迁移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请大家在升级后仔细核对数据,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版本更改后工作要求1. 熟悉新版本:请各位员工在升级后尽快熟悉使用新版本的台账系统,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技术支持人员咨询。

全国重点监管取水口初始台账及填写说明

全国重点监管取水口初始台账及填写说明

全国重点监管取水口初始台账全国重点监管取水口初始台账填写说明一、取水口基础信息1.取水口:本次第一批全国重点监管“取水口”(以下简称“取水口”)是指直接从江河(包括干流和各支流)、湖泊、水库等取水的地表水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头部。

(1)“在已批复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的流域”指水量分配方案覆盖的干、支流流域范围;“在尚未批复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的流域”指“在已批复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的流域”之外的范围。

(2)“取水口”原则上为一级取水口。

(3)关于水库:对从江河湖泊引水的水库,水库的引水口作为“取水口”,为避免重复,从水库取水的暂不纳入名录;对河道内的水库,该水库不纳入名录,直接从该水库取水的重要取水口纳入名录。

(4)关于“引调水工程”:包括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等取水的引调水工程的取水口;对跨省引调水工程,也包括调入区的重要分水口。

(5)本次取水口应为河道外消耗性取水,不含水电站等河道内非消耗性取水。

2.取水口名称:填写取水口的名称,如:XX工程取水口,XX水厂1号取水口。

3.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4.取水口所在行政区:填写取水口所在的行政区,到乡(镇、街道)一级。

如果取水口跨两个行政区,则分别填写两个行政区。

5.取水口具体地点:取水地点填写取水口与参照物相对关系,例如:安宁河彩虹大桥上游左岸275米;经纬度坐标填写取水口中心点的经纬度。

6.所属水资源分区:一级区、二级区、三级区,由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取水口坐标自动生成。

7.取水口类型:分为单用户取水口和多用户公用取水口。

单用户取水口是指直接从江河、湖泊取水的自备水源取用水户自建自用的取水口,一个取水口对应一个取用水户。

多用户公用取水口是指为调水、引水、分水而建的取水口,其下游一般有二级、三级取水口,即一个取水口对应多个取用水户。

8.负责管理该取水口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XX流域机构或XX省水利厅或XX水利局等。

9.取水工程名称:指取水口对应的取水工程名称。

台账表及填表说明

台账表及填表说明

全国水利普查China Census for Water 灌区取用水量台账表2011年表号:T 3 0 1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0]181号注:灌区取用水量台账表也可按逐次灌溉取用水量记录。

1T301表灌区取用水量台账表填表说明【1.灌区名称】按照灌区日常运行管理的现行名称填写,应与灌区调查对象名录表中的名称一致。

【2.编码】灌区调查对象名录表中的编码。

【3.灌区地址】填写灌区灌溉范围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名称,灌溉本县多个乡(镇)的,可填到县(区、市、旗)名,而不填乡(镇)名。

【4.行政区划代码】由普查机构填写县级行政区的代码。

【5.取水量】分别填写灌区在本县境内部分从不同水源的取水量,如灌区取水口取水量中有一部分直接输入到另外灌区的,则应扣除该输出水量,以万m3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

应分别按下列水源的取水量统计:5.1渠系引入县内灌区水指从主水源渠系分水口引入本县境内的水量,以分水口的计量数统计。

5.2当地水库、塘坝水指从本县水库和塘坝中引入灌区的水量。

以水库、塘坝取水口计量数统计。

5.3当地河流湖泊水指直接从本县河流湖泊中引入灌区的水量。

以河流湖泊取水口计量数统计。

5.4地下水指灌区以凿井方式直接取自地下含水层用于灌溉的水量。

以井口计量数统计。

5.5其他水指灌区直接利用的上述水源以外的灌溉水,包括污水处理再利用、集蓄雨水利用、矿坑水等。

5.6合计指渠系引入县内灌区水、当地水库塘坝水、当地河流湖泊水、地下水和其他水的取水量之和。

【6.用水量】分别填写灌区内的耕地灌溉用水量、非耕地灌溉用水量和非农业用水量,对于有排涝功能的斗渠,如该水量不用于本灌区灌溉,则不统计。

用水量以万m3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

6.1 耕地灌溉用水主要指水田和水浇地的灌溉用水总量。

水田的灌溉用水包括水田的泡田用水和洗盐用水。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17.12.11•【字号】内水资〔2017〕134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水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34号各盟市水务(水利)局、满洲里市农牧林业水务局、二连浩特市水务局: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0号)(以下简称《整合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连续三年开展了地下水和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工作。

但从近几年考核、督查和检查情况来看,我区在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上还有“模糊点”和“空白区”,在执法监管上还有权责不清、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法规和国家“放管服”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审批管理(一)取水许可审批根据《整合通知》要求,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2项行政审批整合为“取水许可审批”,本通知所称取水许可审批一般包括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取水许可申请书审批、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核发取水许可证以及延续取水许可。

1.取水许可审批应严格按照《整合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水利部和流域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项目,工业年取用水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农业、生态年取用地下水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地表水30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工业用水年取水不足300万立方米的,农业、生态用水年取地下水不足1000万立方米或者地表水不足3000万立方米的,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审批。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范本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范本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规范取水活动,做好水资源的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根据《水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市政用水等。

第三条取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资源利用政策,需经过审批批准取水许可证方可进行取水活动。

第四条取水台账是取水单位和个人记录取水数据的工具,是水资源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取水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取水台账,保证台账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水务部门对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取水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水务部门对取水台账进行定期审核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取水单位和个人要认真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到诚实守信,文明取水。

第二章取水台账的建立和管理第八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在取水前,应当向水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经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取水活动。

第九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在取水时,应当认真填写取水台账,记录取水的时间、地点、方式、用水用途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管好取水台账,不得擅自涂改、篡改、遗失,如有发现涉及虚假记录的,应当及时向水务部门报告并纠正。

第十一条取水单位和个人每月应当将取水台账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水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取水台账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水务部门对取水台账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取水行为的监督和处罚第十四条水务部门对取水台账进行定期审核和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取水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取水等。

第十五条取水单位和个人如有涉及虚假记录、造假等行为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撤销取水许可证、罚款、行政拘留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七条水务部门对本管理制度具体负责。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范文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范文

取水台账管理制度范文取水台账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取水活动的管理,确保取水行为合法合规,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1. 取水:指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和使用地下水、地表水和再生水等水资源的行为。

2. 取水台账:指对取水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的文档或电子文件。

第二章取水台账的建立和管理第四条取水台账的建立1. 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取水活动之前,应当建立相应的取水台账,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记录取水相关信息。

2. 取水台账应当包括如下基本信息:(1) 取水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或个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 取水的地点和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或再生水等;(3) 取水的用途和需求量,包括用水性质、用水用途和预计用水量等;(4) 取水的方式和设备,包括取水管道、取水泵站等;(5) 取水的时间和频率,包括每日取水量、每月取水量等。

3. 取水台账的建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可。

第五条取水台账的管理1. 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取水台账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及时补充和更正相关信息。

2.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和妥善保存取水台账,防止遗失和泄露。

3. 取水台账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和记录,确保取水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取水台账,并配合进行调查和核验。

第三章取水活动的监管和控制第六条取水活动的监管1.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取水活动的监管,定期检查和审核取水台账,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2. 相关部门可以随时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取水台账和相关取水数据,进行核查和比对。

第七条取水活动的控制1.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水资源利用状况,相关部门可以对取水活动进行限制和调整,包括限制取水量、调整取水时间等措施。

山东省取水许可电子台账系统设计要点

山东省取水许可电子台账系统设计要点

山东省取水许可电子台账系统设计要点于蓉;赵钊;袁东【摘要】山东省取水许可电子台账系统在山东省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取水许可管理子系统的基础上,将山东省内所有取水许可主要信息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进行电子登记,实现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本文介绍了电子台账系统的主要功能特点和应用关键技术,阐述了系统的预期效果。

【期刊名称】《山东水利》【年(卷),期】2014(000)002【总页数】2页(P34-35)【关键词】水资源管理;电子台账;模块;分类查询;动态统计【作者】于蓉;赵钊;袁东【作者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济南250014;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济南 250014;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济南 2500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3.4取水许可是我国水资源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建立山东省取水许可电子台账,及时掌握取水单位在获得取水许可证后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义务,是否依法按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获得取水权,取水的地点、取水量及取水单位基本情况是否变化,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水水质标准,是否开展了节水技术改造等基本情况,以便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配置的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对山东省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1 系统的主要功能取水许可电子台账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许可证、省取耗水、水文站、水资源分区等多个专题数据库。

采用WebGIS技术,开发应用系统,实现基于地理定位的取水许可台账专题信息查询统计与计算分析。

建成后的系统,以山东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背景,可实现图形信息与属性信息的联动查询,用户既可从图上查询取水工程、水文站、灌区等的基本信息,也可将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定位到地图上,方便、直观;以取水许可证数据库、取水工程数据库、取水许可申请数据库等为基础,可实现方便、快捷的查询、统计、汇总、输出山东省取水许可证发放情况,还可实现按水资源分区、省、市、县、河流、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发证机关、取水量大小、水资源费收费情况等单一条件和多个条件来查询取水许可信息或取水许可申请信息。

给排水系统更新制度

给排水系统更新制度

给排水系统更新制度1. 引言给排水系统是建筑物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负责供应清洁的饮用水和排除废水。

为了保障给排水系统的高效运行和安全性,我们制定了以下更新制度。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同时减少故障和维修次数,提高整体效率和性能。

2. 更新周期为了确保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们建议按以下周期进行系统的更新:- 铁水管道的更换周期:30年- PVC管道的更换周期:20年- 阀门和管道接头的更换周期:10年- 水泵的更换周期:15年- 塞子和密封环的更换周期:5年- 检查阀和排水阀的更换周期:10年3. 更新项目和流程给排水系统的更新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项目:3.1 管道更新- 管道更换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停止供水和排水,清理管道内的杂质和污垢,并关闭相应的阀门。

- 更换老化或故障的管道,确保新管道与现有系统的连接牢固、无泄漏,并保持合适的倾斜度和路线。

- 完成管道更换后,进行压力测试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2 阀门和接头更新- 停止供水和排水,关闭与阀门或接头相关的管道。

- 用适当的工具和技术拆除旧阀门或接头,确保不对周围的管道和设备造成损坏。

- 安装新阀门或接头,并确保其稳固、可靠并与管道连接紧密。

- 检查新阀门或接头的开关和操作功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3 水泵更换- 停止供水和排水,切断电源。

- 拆卸旧水泵,清理泵房内的杂物。

- 安装新水泵,并连接电源和管道。

- 启动新水泵,进行调试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3.4 其他部件的更换- 检查塞子和密封环的磨损程度,发现磨损严重的部分及时更换,并确保新部件与现有系统的匹配度。

- 检查检查阀和排水阀的操作性能,发现故障的部分及时更换,并确保新部件能够正常关闭和打开。

4. 质量管理和测试为确保给排水系统更新的质量和持续改进,我们将采取以下质量管理和测试措施:- 更新工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检验、安装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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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在用到系统中导出功能时,请不要用第三方下载工具,比如迅雷等。

可以相关下载工具监视选项中去掉对浏览器的监视。

如图:
2、浏览器下方如出现
请点击用于此站点的选项后选择总是允许。

3、建议使用IE浏览器。

系统本次更新内容
1.新增功能:
1.1取水许可证页面随时保存:
系统新增草稿列表:如下图所示:
许可证草稿保存:
填报用户新建取水许可证填报时,可点击下方【保存】按钮随时对已填报许可证进行保存,保存成功后会在草稿列表中展示已保存许可证记录。

操作人员可点击许可证机器编码打开页面进行修改,或进行删除。

数据检验进入暂存列表:
点击填报页面右上方【数据检验进入暂存列表】按钮,可对当前许可证进行数据验证。

如通过验证,许可证将进入到正在填报列表页面。

其余流程同以前一致。

1.2新增取水许可证后期管理维护功能
新增功能包含: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延续、许可证吊销及许可证注销。

1.2.1已入库许可证列表查询:
填报用户进入到已入库许可证列表页面。

如下图所示:
填报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查询选项中选择或填写相关查询条件,对已入库许可证进行筛选。

其中目前时间状态选项包含:已到期与即将到期两个选择条件。

已到期:包含超出有效时间外的相关许可证。

即将到期:包含距取水有效期截止时间三个月内相关许可证。

列表下方包含【吊销】、【注销】、【延续】及【变更】按扭,操作人员可勾选许可证,点击相应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1.2.2许可证延续:
许可证延续流程如下图所示:
填报用户职责:
在已入库列表中选中相应取水许可证点击【延续】按钮,系统打开许可证修改页面。

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许可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扭,系统进入未提交延续许可证列表页面。

如下图所示:
填报用户可根据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勾选相关许可证点击【提交本级审核】按钮,进入到延续审核流程。

在填报用户提交本级审核后,操作人员可在许可证维护记录查询中许可证延续变更查询列表中看到相应信息如下图所示。

本级审核用户职责:
本级审核用户进入系统:如存在待审核的延续申请,系统右下方会弹
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操作人员可点击【立即处理】进入到许可证延续申请审核列表页面。

如下图所示:
操作人员可点击列表中许可证号对延续申请许可证进行查看,也可以通过点击列表后方【查看原许可证】查看原许可证内容。

列表下方有【通过向上级提交】、【退回重新填报】两个按钮,操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勾选许可证后点击相应按钮进行下步操作。

点击【通过向上级提交】按钮后,当前延续申请许可证提交上级级水管部门,进入延续许可证备案审批流程。

点击【退回重新填报】按钮后,许可证退回本级填报人员。

本级审核用户职责:
上级审核用户进入系统后,如存在待审批的延续申请,系统将会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操作人员可点击【立即处理】进入到许可证延续申请审批列表。

如下图所示。

操作人员可点击许可证号进行查看,也可以通过点击列表后方【查看原许可证】查看原许可证内容。

点击下方【批准申请】按钮后,当前延续申请许可证备案入库,原许可证状态改变为失效备案。

点击【退回重新填报】按钮后,许可证退下级填报人员进行修改等操
作。

1.2.3许可证变更:
许可证变更流程同延续流程一致。

1.2.4许可证吊销与注销:
许可证吊销与注销不存在审核审批流程,填报用户可在已入库许可证列表中勾选相应许可证,点击下方【吊销】与【注销】按钮完成许可证吊销与注销操作。

吊销注销信息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
许可证吊销注销支持批量操作。

1.2.5许可证维护记录查询:
许可证维护记录查询包含如下菜单结构:
点击“许可证维护记录查询”菜单进入许可证维护记录列表页面。

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查看针对某一许可证后期管理的操作方式、时间、当前状态及查看吊销注销原因及延续或变更前许可证书。

点击“吊销许可证列表”菜单进入已吊销许可证列表页面。

点击“注销许可证列表”菜单进入已注销许可证列表页面。

1.3新增取水许导出功能
操作人员进入“许可证管理”功能模块,进入许可证相关信息导出页
面。

如下图所示:
导出条件包含:年份、许可证状态、许可证类型、地区、数据类型选项。

年份:发证年份。

许可证状态:包含全部、暂存、本级审核中、待备案及入库。

如果用户选择全部,将不分类型全部导出。

许可证类型:包含全部、新发、延续及变更。

如用户选择全部,将不会类型全部导出。

地区:目前只能选择导出本级。

系统预留导出本级及所属下级功能,现阶段暂缓开放。

类型:一级列表中目前只能选择列表数据,系统预留导出统计数据,现阶段暂缓开放。

二级列表中包含导出全部信息、按取水许可证导出、按取水
口导出、按取水户信息导出。

导出全部信息:系统将按数据库库表结构导出所有信息内容。

按取水许可证:系统将抽取部分许可证关键信息导出。

按取水口:系统将导出取水口相关信息。

按取水户:系统将导出取水用户信息。

2.许可证填报页面部分修改:
2.1第二页河道外取水量:
该字段由第三页取水用途水量累计得出,操作人员可对该字段进行手动修改,页面验证增加取水总量=河道内水量+河道外水量的控制。

2.2第三页农业取水:
农业取水原计算方式为:
农业取水年取水量=年取水量(P=50%)+年取水量(P=75%)
目前更正为:
如年取水量(P=50%)或年取水量(P=75%)两个字段只填其一,则农业取水年取水量为填入水量。

如年取水量(P=50%)或年取水量(P=75%)两个字段都进行了填写,则取年取水量(P=75%)水量。

原已录入许可证“农业取水取水量”数据将由系统自动改正,不需要修改。

2.3第九页水资源论证填报:
是否经过水资源论证字段,如选择“是”,系统目前去掉“论证报告书编号”及“审查时间”两个字段的必填验证。

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填报。

2.4第二页水源类型填报:
如水源类型为非常规水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地表水与地下水其它选项。

年取水量填写“0”,并在第十一页节水、计量和退水情况的非常规水源中填入相关信息。

非常规水源的取水量因填入为“0”,将不进行取水总量的统计。

3.下一阶段将完善部分
系统美化:主要是填报页面部分。

统计查询:
优化查询语句,加快响应速度。

增加所辖区域取水许可证查询。

增加非常规水源查询。

增加取水用途查询。

增加部分特定信息查询。

细化统计分类。

导出:
增加本级地及所辖地区信息导出。

增加统计信息导出。

增加单份许可证WORD形式导出。

填报说明:完善填报说明。

打印:增加许可证打印功能。

页面填报验证控制:增加对于页面填报的一些校核。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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