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职工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慰问职工的范围为工会会员。

三、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1. 职工患病住院,原则上一年慰问一次,发给慰问金200元;

2. 职工身故,由分工会组织慰问,发给慰问金1000元;

3.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一次性发给慰问金400元;

4. 职工退休,由分工会发放价值200元的纪念品1份。

四、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

符合本慰问管理办法的,由职工(直系亲属)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分工会审核批准。

五、原《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探访慰问暂行办法》废止。

六、本办法由图书馆分工会负责解释。

长沙理工大学图书馆分工会

2019年4月1日

第一条为了贯彻“把薇乐花园打造成员工安身立命之所”的思想,落实“安全安心的和-谐园区”的精神,表达公司的一份心意,让员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加员工遇到重大问题振奋精神的信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员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因结婚、重大疾病、死亡发生时予以慰问。

(一) 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一般员工;

(二) 中层以上员工;

(三) 勤劳智慧工作的业务骨干员工。

第三条员工发生慰问情况时,由其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确认后,填写《慰问员工表》。

第四条员工及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等同时服务于本公司,同属一个家庭生活,如发生慰问情况相同,享受一次慰问。

第五条慰问可以采用现金或等价的物品。具体采用方式由慰问人员确定。

第六条慰问标准

(一)结婚:员工结婚600-800 元;员工子女结婚:500 元;

(二)追悼:员工:600-800 元,花圈1 个;员工父母:500 元,花圈1 个;配偶:500 元,花圈1 个;

第七条慰问人员: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参加慰问。

第八条慰问所需资金由慰问人员按照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后领取,慰问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凡符合规定慰问的,在发生之日起2 个日历日内办理慰问手续。

第十条往返方式

(一) 兰州市内的办公室派车前往;

(二)兰州市以外地区,省内200 公里以内的,经总经理审批可派车前往;不能派车前往的,公司报销往返车费,当天不能返回的报销住宿费,住宿费不能超过200 元,时间不能超过2 个日历日;

(三)省内200 公里之外和省外的,在处理相关事宜之后,由员工领取,或办公室将慰问金寄送员工家属,公司不派人员前往。

第十条本规定由物业公司办公室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公司正式公布后实施。

工业公司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管理办法2017-05-01 11:15 | #2楼

一、为使工业公司的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业公司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由县局设立专门仓库,安排专人保管,如有遗失、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三、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管理须建立详细保管帐,随时确认数量,以便核对清点。

四、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的出库、入库,必须填写《赠品、纪念品、慰问品收发台帐》。

五、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的出库由使用部门提出发放方案,经主管领导签字核准,方可领用,领用者仅限于专职发放人员,领用时必须填写相应的《赠品、纪念品、慰问品领用单》,领用单以下栏目必须真实填写:许可证号码(单位名称)、顾客姓名(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发放数量、发放时间、接收人签字等。

六、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的发放对象仅限:烟草员工、相关单位、诚信零售户、有贡献的零售户。

七、保管人员、发放人员在每月末汇总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的接收、发放使用及库存情况,送内管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八、发放人员要谨慎处理赠品、纪念品、慰问品的发放工作,如有遗失或损坏,将由发放人员负责赔偿。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随意发放,一经核实,按职务侵占处理。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随意截留,一经核实,按贪污处理。

十一、发放结束后,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如遇特殊情况,由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处理。

十二、县局内管科定期或于发放活动结束后,对发放行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是:检查入库、出库、发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对内容核对抽查。

十三、本管理办法由**市局(公司)**县局负责解释。

十四、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做好员工福利工作,体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基层工会。

三、职责

员工慰问工作由各基层工会或工会小组具体负责。不在岗员工(含不在岗人员、内退和离退休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或工会小组负责慰问。

四、慰问种类

(一)员工住院慰问

慰问标准:一般住院350元/人,手术住院550元/人。到所在基层工会办理住院慰问金申请手续,凭申请表到本单位财务领取慰问金。

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二)生日慰问

1.由基层工会或所在工会小组根据生日登记日期按月发放。

2.慰问标准为500元/人。(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员工献血慰问

员工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后,由组织献血的基层单位工会,根据100元/每百毫升的标准,发放献血营养补助费。

(四)结婚生育慰问

1.公司员工结婚(指本人为初婚),由本人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基层工会办理结婚慰问金申请手续,凭申请表到本单位财务领取慰问金。自结婚之日起1年内有效。双职工到男方所在基层工会办理。慰问标准为600元/对。

2.公司员工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小孩后一年内,由本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所在基层工会办理独生子女慰问金申请手续,凭申请表到本单位财务领取慰问金。双职工到女方所在基层工会办理。慰问标准为500元。

3. 每年“六一”前,由基层工会按照100元/小孩的标准,对员工在14周岁以下的子女进行慰问。双职工由女方所在基层工会慰问。

(五)丧葬慰问

1.慰问范围和形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