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文化产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人员、财产和设施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 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确保安全。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园区内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到人。
2.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园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 消防安全管理(1)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3)严禁在园区内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交通安全管理(1)加强园区内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车辆出入园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6. 人员出入管理(1)园区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备案。
(2)加强对园区内人员的管理,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园区。
四、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园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管理,引导和支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做实做强做出特色,结合近几年基地建设的实际情况,我部对原《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2014年4月16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促进示范基地做实做强做出特色,提高我国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基地是指由文化部命名,主要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引领和辐射作用的优秀企业。
第三条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领域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均可根据本办法申报示范基地。
第四条示范基地建设遵循内容优先、特色突出、品牌引领、创新发展的原则。
重点支持文化内容创意、特色文化产品生产、文化科技融合、业态模式创新、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类的企业申报、建设示范基地。
第五条文化部负责示范基地的申报、命名、管理、服务和支持,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是示范基地的具体管理机构。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示范基地的申报材料初审、实地考察、日常管理和政策支持。
第六条文化部每2年组织一次示范基地申报命名和巡检工作,申报命名和巡检工作隔年交替进行。
第二章申报与命名第七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规划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2年(含)以上;3.以生产经营文化产品、提供文化及相关配套服务、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为主营业务,且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含)以上;4. 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成效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最近2年连续盈利;5.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体制机制等方面创新具有明显的典型示范和引领意义,在全国或省级区域同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6.社会责任感较强,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促进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较好;7.产权明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8. 企业近2年内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9.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化部出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北 京 市 副 市 长 苟 仲 文 讲话 指 出 ,
《 法 指 出 ,所 称 园 区是 指进 行 流转和实施 ,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 要 抓 住 三 网 融 合 契 机 ,加 强 相 关 产 业 办 文 化 产 业 资 源 开 发 、文 化 企 业 和 行 业 集 联合下发 了 北京市专利商用化促进办 布 局 。 要 加 强 对 重 点 试 点 区 域 的 指 导 ,
市三 网融合工 作协调小 组 3 8家成 员单
位 审 议 通 过 了 北 京 市 三 网 融 合 试 点 方 案 。 据 了 解 , 试 点 方 案 由 北 京 市 三 网融合 试点总 体方案 ( 案 ) 及 8 草 》 个 实 施 方 案 组 成 ,下 一 步 还 将 报 请 市 委 、
定资金支持 。
m【 文化 产 业 】
管理办法( 行) 试 为 规 范 国 家 级 文 化 产 业 示 范 园 区
开 第 二 次 会 议 。会 上 ,市 三 网融 合 工 作 源总 量 、生 态 服务 价值 、碳 汇量 的 增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报 告 了三 网 融 合 工 作 长情况和 全市国 民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 , 进 展 情 况 和 北 京 市 三 网融 合 试 点 方 案 。 合理核定 生态效益促 进资金增 加额度 ,
我 国将 组 织 实 施 -  ̄ 重 大 项 目。 成 立 产 业 示 范 园 区 的 申 报 、 命 名 、 管 理 和 可 等 方 式 实 现 专 利 商 用 化 的 突 出 项 目 l : t 国 家 教 育 体 制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 根 据 统 考 核 。 省 级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进 行 资助 。 申请 资 助 的 专 利 转让 、专 利 筹 规 划 、 分 步 实 施 、试 点 先 行 、 动 态 辖 区 省 级 的 文 化 产 业 园 区 的 申 报 、 命 许 可 应 当依 法 签 署 合 同 ,并在 专 利 合 同 调 整 的 原 则 , 选 择 部 分 地 区 和 学 校 开 名、管 理 和考 核 ,并 负 责对 国家 级 文 登 记 机 构 办 理 登 记 手 续 等 。
文化部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近年来,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引导和规范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文化部特制定了本《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是为了加强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与现代经济的融合发展。
本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核心,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规模化、专业化、集聚化和国际化为要求,全面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
二、建设原则1. 产业定位原则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产业定位,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形成独特的发展特色。
同时,要积极引导多元化发展,促进不同产业间的协同发展。
2. 空间布局原则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合理布局,形成整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相结合的格局。
要注重空间环境的美观和舒适性,提供配套设施和服务,打造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园区形象。
3. 政策支持原则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享受政策支持,包括财税支持、资金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同时,要加强政府与园区管理方的协作与配合,为园区提供各类支持和便利。
4. 创新驱动原则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充分发挥创新驱动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园区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要积极培育创意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孵化器平台。
5. 公共服务原则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包括技术支持、金融服务、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同时,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高层次的人才和项目。
三、建设目标1. 建设世界一流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提升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 打造创新创意的高地,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文化创意企业。
3. 构建良好的发展生态体系,吸引和集聚文化创意产业链上的优质资源。
4. 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培育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龙头企业。
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
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微观活力,通过先进文化企业的示范、窗口和辐射作用,引导促进我省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领域的各类所有制的文化企业,都可以根据本办法申报安徽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除尘滤布第三条示范基地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次。
第四条安徽省文化厅将对示范基地在政策、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并从省级示范基地中推荐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第二章第五条申报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⒈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全省本行业中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⒉企业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坚持发展先进文化,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和统一。
⒊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提供的文化服务能够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有一定生产规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⒋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企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
第三章第六条厅直文化企业向省文化厅计财(产业)处申报;各地文化企业向各市文化局申报;情况特殊的可直接向省文化厅申报。
第七条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十份):⒈企业的基本情况;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⒊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⒌开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八条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第四章第九条示范基地评审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安徽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计财(产业)处,压滤机滤布厂家具体负责审核和评审过程的组织工作。
文化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
文化产业示范区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文化产业是指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主体,以文化传统和文化创新为支撑,以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链为依托,实现文化、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产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增加,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产业。
而文化产业示范区的建设,将有助于提升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和创新。
二、建设目标1. 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2. 打造文化产业集聚区,促进文化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共享;3. 建设文化产业生态圈,促进文化产业链条的完善和产业升级;4. 提升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
三、实施方案1. 制定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示范区政策体系,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包括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在文化产业示范区投资兴业。
2. 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文化产业示范区内企业注册、审批、融资等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吸引更多优质文化企业入驻。
3. 建设基础设施:加大对文化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文化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4. 促进产业融合:鼓励文化产业示范区内文化企业与科技、金融、教育等行业开展合作,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形成。
5. 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示范区内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文化企业的监管和服务,保障文化产业示范区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2.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文化产业示范区内的激励机制,对引进的优质文化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扶持,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3. 强化宣传推广:加大对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力度,提升示范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
文化产业园规章制度
文化产业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产业园管理秩序,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保障园区各方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化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文化产业园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文化产业园是指为文化产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交流等功能的园区。
第二章管理范围及部门第四条文化产业园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布局、建设管理、产业招商、文化活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
第五条文化产业园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整个园区的日常运行,包括对企业的管理、服务和监督。
第六条文化产业园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文化产业企业管理第七条文化产业企业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遵守园区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九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园区的各项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十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保持园区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破坏园区景观。
第四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文化产业园内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园区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管理。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园区内的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形象,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园区安全保卫工作是园区管理的重要内容,文化产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确保园区安全。
第十五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第十六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第六章环境保护第十七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做好废弃物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九条文化产业企业应当注重环境美化工作,保持园区环境整洁优美。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二十条文化产业企业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管理机构将按照园区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文化产业园管理制度
文化产业园管理制度1. 引言文化产业园是指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办公、生产和展示等服务的特定区域。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文化产业园的管理制度对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文化产业园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2. 管理机构与职责2.1 管理机构设置根据文化产业园规模和需求,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行政部门、项目开发部门、运营管理部门等。
2.2 管理机构职责•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文化产业园进行全面监督和领导,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行政部门:负责人事、财务、法务等行政工作,确保项目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开发部门:负责策划和推进新项目的开发工作,包括市场调研、项目规划等。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文化产业园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租赁管理、设备维护等。
3. 入驻企业管理3.1 入驻条件文化产业园应设立明确的入驻条件,包括企业注册时间、经营范围、资金实力等要求,以确保入驻企业的品质和发展潜力。
3.2 入驻程序入驻企业需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
审核通过后,签订入驻协议,并缴纳相应的入驻费用。
3.3 入驻权益与义务入驻企业享有使用文化产业园提供的办公设施、网络资源等权益,同时也有遵守规章制度、维护环境卫生等义务。
4. 设施设备管理4.1 设施设备维护文化产业园应建立健全的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办公楼、会议室、公共区域等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4.2 安全管理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文化产业园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出入登记、视频监控等措施。
4.3 环境卫生管理文化产业园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5. 活动组织与推广5.1 活动策划为了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和行业发展,文化产业园应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展览、论坛、培训等,并制定相应的活动策划方案。
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加强文化产业园区管理,规范园区运营,保障园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文化产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机构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1. 文化产业园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管理工作。
2. 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园区主任:负责园区全面工作,主持管委会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2)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相关部门。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向主任汇报。
三、管理制度1. 运营管理(1)园区企业、机构和个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2)园区企业、机构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园区企业、机构和个人应按照规定进行环保、节能、安全等工作。
2. 安全管理(1)园区内企业、机构和个人应遵守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规定。
(2)园区内禁止违规操作、违规用电、违规施工等行为。
(3)园区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环境管理(1)园区内企业、机构和个人应遵守环保规定,减少污染。
(2)园区内应保持整洁,严禁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行为。
(3)园区内应定期进行绿化、美化工作。
4. 服务管理(1)园区应设立服务窗口,为入驻企业提供咨询、登记、审批等服务。
(2)园区应定期举办各类活动,促进企业、机构和个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园区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园区内的问题。
四、监督与考核1. 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园区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
2. 管理委员会对园区内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园区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为文化产业园区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运营环境,促进园区企业、机构和个人的发展,为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做出贡献。
产业示范点管理规章制度
产业示范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示范点的管理水平,保障产业示范点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产业示范点,包括省级以上各类产业示范点。
第三条产业示范点指引领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点,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重要抓手。
第四条产业示范点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品质和水平。
第五条产业示范点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协调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六条产业示范点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科学公正、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七条产业示范点管理应当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
第八条产业示范点管理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团队建设,做好绩效考核。
第九条产业示范点管理应当注重创新创造,鼓励实践探索,不断完善管理模式。
第十条产业示范点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产业示范点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产业示范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委员会由产业示范点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决策、协调和监督产业示范点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产业示范点应当设立办公室,由专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产业示范点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四条产业示范点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管理和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产业示范点应当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产业示范点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保障工作顺畅开展。
第十七条产业示范点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八条产业示范点应当积极与外部单位合作,拓展资源渠道,促进产业示范点的发展。
第三章规范管理第十九条产业示范点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加强内部控制。
第二十条产业示范点应当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自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打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打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升级,我国需要大力推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打造。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内,依托于丰富的文化资源、良好的产业基础和优质的环境条件,通过创新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和推动文化产业链条的延伸,形成了集文化创意、文化传媒、文化旅游、文化科技等多个产业领域于一体,具备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区域。
一、整合优质的文化资源。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需要整合优质的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址、文艺院团、博物馆、图书馆等。
这些文化资源是示范园区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基础,通过打造文化品牌,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文化爱好者,提升园区的影响力。
二、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需要积极探索新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推动企业、院校、研究机构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创新。
可以通过建立创新孵化中心、引入文化创业基金等方式,支持青年文化创业者和创意企业的发展,提升园区的创新能力。
三、构建完善的产业链条。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需要着重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链条,实现从文化创意到文化制作、文化传播、文化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的融合发展。
可以引入大型文化企业和跨国公司,提升园区的产业规模和竞争力。
四、优化营商环境。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投资便利和政策扶持。
可以对入园文化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创新创业基金、土地使用权等支持措施,吸引更多的文化企业入驻园区。
五、加强文化创意人才培养。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需要加强对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可以建立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基地、引进国内外优秀的文化创意人才,提升园区的创意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六、打造示范品牌。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需要通过打造示范品牌,树立园区的形象和品牌价值。
可以通过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展览、演出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来到园区参观、游览和体验。
文化产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
文化产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文化产业园区的物业管理活动,确保园区环境的整洁、安全、有序,为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良好的工作与创作环境。
2. 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物业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维护、安全保障、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安全保卫、环境保洁、设施维护等小组。
2. 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园区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巡逻、出入管理等。
3. 环境保洁小组负责园区的清洁工作,确保公共区域的卫生。
4. 设施维护小组负责园区内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修缮。
三、安全管理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禁系统、访客登记、车辆管理等。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对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环境与卫生1. 制定环境卫生标准,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引导园区内人员进行垃圾分类。
3. 绿化管理,定期对园区内的绿化植物进行养护。
五、设施设备管理1. 对园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设立报修机制,对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提出的设施设备问题及时响应和处理。
3. 对于大型设施设备的维修,需提前通知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减少对日常工作的影响。
六、服务质量监督1.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估。
2. 鼓励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对物业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七、紧急事件处理1. 制定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 定期组织紧急事件演练,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过物业管理部门审议并发布通知。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文化产业园区的具体需求和特点。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水平,规范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命名和管理工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园区,是指经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文化企业集聚并形成良好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对区域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园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示范基地,是指经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较强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在推动文化业态优化升级、促进文化产业融合与创新发展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企业。
第四条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工作遵循“统筹规划、择优命名、动态管理、突出示范”的原则,坚持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文化和旅游部依据本办法统筹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命名、建设和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具体负责。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申报推荐、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示范园区创建与命名第六条示范园区采取创建方式进行命名。
园区要创建成为示范园区,应当先取得创建资格并开展创建培育。
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合格后,命名为示范园区O第七条示范园区的创建主体为所在市(地、州、盟)、直辖市辖区(县)、省直辖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示范园区申报、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为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八条申报创建示范园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园区设立满2年,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三)创建主体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已将园区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者重点建设项目,并有专门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支持园区建设发展;(四)园区四至范围明确,产业布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注重土地集约利用,不存在违规用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或者以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行为;(五)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园区建设发展工作,管理有序、运转良好,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较强创新管理能力;(六)园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文化企业聚集程度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建设发展水平居所在省(区、市)同类园区前列,具备持续发展条件和进一步优化提升潜力;(七)园区及其运营管理机构近2年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者负面社会影响事件;(八)已是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或者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确定的重点培育园区。
文化事业单位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
文化事业单位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文化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和发展。
本文将从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来探讨文化事业单位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1. 空间规划与设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空间规划和设计。
这包括场地选择、建筑设计、园区布局等方面。
园区的空间规划应兼顾功能性和美观性,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创作环境。
2. 设施建设与配套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配备完善的设施和配套服务。
这包括办公设施、会议室、展览空间、文化创意产品展示中心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艺术家驻留、创作指导、市场推广等服务,以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3. 人才引进与培养为了吸引优秀的文化创意从业人员,文化事业单位的园区应积极引进、培养和留住人才。
这包括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设立人才培养项目,提供创作奖励和资助等。
4. 创新创意支持文化事业单位的园区应积极引入创新创意支持机制。
这包括与科技企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创新创意基金,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发展。
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1. 公共服务与运营管理文化事业单位的园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共服务和运营管理。
该机构需提供园区内的安保、清洁、维修等基础设施服务,同时协调管理各类园区活动。
2. 租赁管理与合同管理文化事业单位的园区需要积极引入优秀的文化创意企业和个人,进行租赁管理和合同管理。
这包括合理定价、签订合同、提供适当的租赁期限等,以促进租户和园区双方的共同发展。
3. 文化活动与展览管理文化事业单位的园区应积极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和展览,提升园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这包括艺术展览、演出、讲座等,需要有专门的团队负责策划、组织和推广。
4. 创意服务与项目管理文化事业单位的园区应积极提供创意服务和项目管理支持。
这包括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咨询、法律服务、市场推广等,协助他们从创意到产品的全过程。
三、总结文化事业单位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制度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为了更好地推动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和促进园区的良好运营,建立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运营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具体的内容。
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促进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文化创意企业集聚的重要场所,通过建立有效的运营管理制度,可以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服务,促进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
2. 优化资源配置: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资源集聚的地方,有效的运营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园区内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益的最大化。
3. 提升服务质量:良好的运营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园区内的服务流程,明确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4. 促进创新交流:通过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可以促进文化创意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搭建创新平台,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链的延伸,推动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入驻管理a. 入驻资格要求:明确入驻企业的资格条件,例如企业类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b. 入驻流程:规定入驻申请的流程和相关材料的准备,明确审核标准和程序。
c. 入驻合同:明确入驻企业的权益和义务,规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
2. 设施和设备管理a. 设施维护:规定对园区内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要求,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b. 设备使用:明确设备使用的权限和规定,包括设备预约、使用流程等。
3. 资源共享a. 共享空间管理:规定共享空间的使用规则,例如会议室、展示区等。
b. 人才共享:促进园区内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和合作,建立人才共享机制。
4. 服务管理a. 前台接待:指导前台接待人员的服务流程和礼仪要求,提升接待质量。
b. 服务投诉处理:建立服务投诉处理渠道和流程,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投诉。
文化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化产业园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园区内人员、设施及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产业园内的所有企业、机构、个人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文化产业园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文化产业园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园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五)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六)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文化产业园各企业、机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文化产业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文化产业园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文化产业园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各企业、机构应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文化产业园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考遴选每日10道考题【2023年4月25日】
公考遴选每日10道考题【2023年4月25日】1.2023年4月11日,文旅部印发《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示范基地采取择优()进行命名。
A.创建方式B.评分方式C.考核方式D.遴选方式答案:D解析:示范基地采取择优遴选方式进行命名。
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评审等程序,从中择优遴选若干企业命名为示范基地。
2.2023年4月14日,国办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以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A.1/5B.1/4C.1/3D.1/2答案:C解析:《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1/3以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3.下列体育运动中的物理知识及原理,对应错误的是()。
A拔河时,手长久握住绳子会发烫——摩擦生热B.运动员举重前在手上擦“白粉”——增大摩擦力C.跑到终点后会继续向前一段路程——受惯性力作用D.球从越高地方下落反弹越高——力的相互作用答案:C解析:A项正确,拔河时,手长久握住绳子会发烫,是因为摩擦生热。
B项正确,运动员举重前在手上擦“白粉”即镁粉,是为了增大接触面的粗糙程度来增大摩擦力。
C项错误,惯性不是力。
跑到终点后会继续向前进一段距离是由于运动员具有惯性,仍要保持原来向前的运动状态。
D项正确,球从越高地方下落,对地面的冲击力就越大,地面对球力也就越大,球反弹的越高体现了物体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4.小李打算明年去环游世界,他制定的旅游计划不符合地理常识的是()。
A.2月份去巴塞罗那欣赏五彩斑斓的极光B.7月份去威尼斯体验水城和桥城之美C.10月份去堪培拉领略百花盛开的春光D.12月份去曼谷游览宏伟壮观的佛寺庙宇答案:A解析:A项错误,由于地磁场的作用,极光常见于高磁纬地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文化企业和行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园区的经济、社
会效益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园区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文化部负责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省级的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指导和监管。
第六条园区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每次命名不超过两个。
原则上每个省级行政区内园区总量不超过两个。
园区每两年考核一次。
第二章申报与命名
第七条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文化产业规划、当地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
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
环境。
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
(三有丰富的文化内容和明确的文化产业特色,成绩显著,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
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四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企业,园区内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
上。
园区内文化产业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园区内文化企业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所提供的文化服务内容健康。
(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
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
(七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法人单位。
(八规范运营两年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业绩显著。
(九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对于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成长性高、有发展前景、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但尚未具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部可命名
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第九条申报园区,由其建设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第十条对初审合格的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文化部提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命名申请,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提交《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对评审合格的,经文化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文化部网站和《中国文化报》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第十三条公示结束后,文化部对符合条件的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三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文化部对文化产业司负责园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组织执行相关命名评审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区之间的交流活动;组织园区考核工作;
推动园区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园区申请贷款和专项资金扶持。
第十五条园区所在地的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园区建设和对园区的监管,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第十六条园区对规划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作重大调整时,须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备案。
第十七条园区每年四月须向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报送年度发展情况。
第十八条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依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已命名的园区进行建设目标考核,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
考核结果分为通过考核、限期整改、
撤销命名三种。
限期整改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九条对园区的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一园区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办法要求;
(二园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三园区管理及整体运营是否遵纪守法;
(四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五园区内文化企业发展情况;
(六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园区管理的意见。
第二十条园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文化部将撤销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称号:
(一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宣传虚假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园区认定条件的;
(四考核不合格,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达标的;
(五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手段骗取园区资格的;
(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八因政策或经营方向调整而改变园区性质的。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