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集富理财计划(季季富)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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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号:【BOCZHJF-201006】中银集富理财计划(季季富)2010年6期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书第8部分风险揭示内容。

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理财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银行承兑汇票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如出现前述金融产品未按时足额支付本息或产品提前终止等不利情况,则本理财计划将有收益为零甚至本金损失的可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本着尽职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的理财资金,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对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保证,与本理财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和享有。本产品说明书中对本产品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表述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以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银行对本产品任何收益的承诺。

中国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请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评级 3 中等风险产品本产品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流动性评级中本产品不能提前赎回,可能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适合客户类别机构投资者及经中国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的有、无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均可购买

1、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中银集富理财计划(季季富)2010年第6期

产品简称中银集富(季季富)201006

产品代码830108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及理财利益币种人民币

理财份额面值1元

预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13亿元,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产品募集资金规模进

行调整,本产品最终规模以理财计划管理人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投资者认购起点及上限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不低于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

理财计划存续期限92天(若本产品提前终止,以本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

销售服务费率(年)0.2%(具体参见7.1)

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率(年)0.08%(具体参见7.2)

产品管理费(年)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理财产品资产的实际运作情况收取管理费(具体参

见7.4)

预期年投资收益率本产品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2.70%

单笔认购金额30万以下的,收取0.0245%的认购费,按认购金额折算后

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约为2.60%

(具体测算依据见3.1.3)

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以产品到期时实际情况为准。

认购费单笔认购金额30万(含)以上的,不收取认购费;单笔认购金额30万

以下的,收取0.0245%的认购费

投资收益分配方式现金分配

投资收益分配频率理财计划到期后一次性分配,具体参见第3部分“投资收益分配及说明”理财计划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

理财计划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目标以稳健的策略降低资本损失的风险,同时争取获得比较平稳的高收益。投资领域本理财计划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理财计划、银行存款、

同业存放、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银行承兑汇票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等金融产品。其中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存放、国债、金融债、中央

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和货币市场基金等

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将不低于理财资金的30%。

提前终止条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提前终止本产品。若本产品提前终止,投资收

益计算以本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准。在本产品未终止前投资者不可提前

赎回本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原因包括但

不限于:1、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

整,信贷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2、其它

原因导致理财计划管理人认为该理财计划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

实现投资目标的。如遇上述提前终止情况,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在

进行公告,投资者请登录前述网站浏览和阅读相关信息。

理财计划管理人将在收到信托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理财资金划入投资

者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息。

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投资收益起算日2010年8月16日。(如理财计划管理人调整认购期,则投资收益起算

日由理财计划管理人另行确定。)

理财计划到期日2010年11月16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理财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条款,

若本产品提前终止则以本产品提前终止日为准。

投资者资金到账日如未发生信用违约等事件,投资者投资本金及收益一般于理财计划到期

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

日到账(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理财计划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

间不计利息和投资收益。

2、认购

2.1 认购期间及发售区域:

2.1.1 认购期自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11日。

2.1.2 本产品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有售。如出现双方约定的理财计划

管理人有权调整认购期的情形,管理人有权相应调整认购期,如遇上述认购期调整情况,理

财计划管理人将在进行公告,调整后的认购期以公告为准,投资者应及时登录

前述网站浏览和阅读相关信息。

2.2 认购期间募集资金累计金额接近预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时,理财计划管理人有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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