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知识培训教程模版(PPT4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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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培训PPT
物资供应
• 业主供料:对质量、和数量负责,可委托 承包商检验。(FIDIC不提倡) • 业主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拥有权-进场为限 • 承包商供料:要事前确认
•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 生产厂或供应商。招标阶段除外。
分包管理
• 禁止肢解分包 •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总包人责任与义务 • 指定分包商:承包商一般有配合业主管理的 义务。示范文本无 • 分包服务费 • 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业主负担(国内实际 是肢解分包),国际上承包商负担。
合同成立的过程
• 要约邀请( invitation ) • 要约(offer) • 承诺(acceptance)
合同的效力-建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
• • • • 与当地法律不违背、不侵害公共利益 合同双方具备要求的资质—行为能力 代理人合法合规、不越权。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国际部常用经济合同种类
• • • • • • 建设工程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买卖合同:物资采购供应合同、供电(水、通信等)合同 租赁合同:租赁和融资租赁。 承揽合同:与半成品加工单位签订的构件供应合同。 运输合同:海运合同. 咨询合同:商务部的援外工程验收合同、标底编制合同、中间代理服务 合同等 • 保险合同
合同对图纸和标准约定
1)图纸的提供 2)执行的规范标准 3)承包商设计的图纸:范围、标准
对各方一般义务的约定
工程师-代表业主发出工程指令。但是与FIDIC有严 格差距 承包商-按照认可的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 指令组织施工,并负责工地的照管。 业主:对工程合法性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开工 服务
进度控制
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提交将(施工组织设计)工 程进度计划,经审批后实施。 开工时间:应遵循计划或开工条件 暂停施工:应区分责任 工期延误: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课程PPT(共 75张)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 成停工累计超过8 h;
(5)不可抗力;
(6)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 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 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 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4.是进行监理的依据和推行监理制度的需要
建设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社会 化的结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 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 合同来确立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是以订立施工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
第二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法律关系中必须包括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施工合同主体是 建设单位(发包人、甲方)和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承包人、乙方),客体是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内容就是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中规定的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 内约定。
2.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 作: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 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 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师的更换。
如果需要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当至少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 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工程师的职责。
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当承担 以下职责: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 成停工累计超过8 h;
(5)不可抗力;
(6)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 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 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 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4.是进行监理的依据和推行监理制度的需要
建设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社会 化的结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 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 合同来确立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是以订立施工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
第二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法律关系中必须包括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施工合同主体是 建设单位(发包人、甲方)和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承包人、乙方),客体是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内容就是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中规定的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 内约定。
2.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 作: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 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 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师的更换。
如果需要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当至少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 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工程师的职责。
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应当承担 以下职责:
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合同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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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争议案例
总结词
建设工程价款争议案例主要涉及合同双方对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存在争议 。
详细描述
某房地产开发商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价 款和支付方式。但在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价款的结算产生了争议。经过 协商,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
06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议与展 望
02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流程
招标与投标
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标和投标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 吸引投标人参与竞标;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和经验编制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报价和方 案。
合同谈判
在招标和投标环节之后,双方需要进行合同谈判。谈判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条款的商定、工 期、价款、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
如出现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03
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的任务
和职责。
建设工程合同中各方职责与义务
发包方职责与义务
发包方作为工程的业主单位,主要负责筹措资金、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场地和设计要求等 工作。同时,发包方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对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具有综合性、复杂性、 长期性等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关系
1 2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
发包人将工程交由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按照合 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
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发包人可以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设计 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任务。
3
承包人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培训课程(ppt-131张PPT)
7.4.1 工程材料与设备的管理
7.4.1.9 专用要求
运出现场: 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7.4.2.1 质量要求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果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果 后果:费用、工期、利润。
设计人
监理人
承包人
02
7天
7.3.1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7.3.1.4 承包人文件
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01
03
承包人
监理人
发包人
7.3.1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7.3.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
约定 分包
7.3.5.2 分包的确定
7.3.5 工程分包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分包 管理
7.3.5.3 分包管理
7.3.5 工程分包
7.4.1.4 保管与使用
承包
发包
清点后承包人保管 保管费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检验 检验费发包人承担
谁采购 谁负责
承包人保管 保管费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检验 检验费承包人承担
7.4.1 工程材料与设备的管理
7.4.1.5 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
7.4.1.9 专用要求
运出现场: 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7.4.2.1 质量要求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果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果 后果:费用、工期、利润。
设计人
监理人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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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
7.3.1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7.3.1.4 承包人文件
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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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监理人
发包人
7.3.1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7.3.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
约定 分包
7.3.5.2 分包的确定
7.3.5 工程分包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分包 管理
7.3.5.3 分包管理
7.3.5 工程分包
7.4.1.4 保管与使用
承包
发包
清点后承包人保管 保管费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检验 检验费发包人承担
谁采购 谁负责
承包人保管 保管费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检验 检验费承包人承担
7.4.1 工程材料与设备的管理
7.4.1.5 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课件(ppt-89页)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生效 自签字之日生效 2、开始与完成时间 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开始与完成时间、 可延期情况 3、变更 一方申请,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协议 4、延误 非监理人原因导致误期,产生附加工作延 期及酬金
5、情况改变 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监理工作暂停,给予延期并补给
恢复执行时间,双方约定相应酬金 6、合同暂停或终止 (1)合同完成而终止,竣工验收移交 (2)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协商达成一致,提出方 赔偿对方 (3)监理人违约,委托人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 (4)委托人支付违约或长期暂停监理人工作,监理人终 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
这种合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 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 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不关心。
常见的形式通常有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 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 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等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 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在投标报价的依据 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而 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 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 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4、项目经理主抓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的内容 1、签约前发包人、监理人合同管理的内容
(1)搞好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2)编制有利的招标文件(含合同文件) (3)选择理想的承包人签订合同
2、签约前承包人合同管理的内容 (1)搞好投标可行性分析 (2)编制有利的投标文件 (3)签订有利的合同
阶段承包方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料
②施工设计合同指承包方与发包 方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
(3)施工合同
指承包方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 作,发包方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培训讲义(PPT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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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师及其职权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 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 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 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 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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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师及其职权
(1) 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举例:教材P82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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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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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师及其职权
2.发包人派驻代表。 发包人代表是经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
工场地的负责人,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 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 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 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以避 免给现场施工管理带来混乱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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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 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发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 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 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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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包人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 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 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合同培训课件(共 35张PPT)
10.7.2 货运合同 10.7.3 多式联运合同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二、保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0.8 保 管 合 同
10.8.1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 同。 在保管合同中,涉及到保管人、寄存人、保管物等几个概念。 保管人是指为他人保管物品的人,寄存人是将保管物交付保管人保 管的人,保管物是指被保管的物品。
(三)监理人权利
1.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的权利。如选择工程 总承包人的建议权。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等。
2.提出变更权
3.委托人、承包人对对方意见和要求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
(四)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
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 的专项报告。 5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
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
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 赔偿责任。
10责任 1.有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租金的权利 2.交付合同标的物的义务 3.出租人负有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的义务 4.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负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义务
(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承租人合理使用租赁物不负赔偿的责任 2.经出租人同意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租赁期间有因占有、使用而获得收益权 5.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的义务 6.承租人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7.不可归责原因的解除权
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合同培训课件pptx
公平合理原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利 益冲突和矛盾,应遵循公平合理的 原则予以解决。
Hale Waihona Puke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合同变更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变更情况,如 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等。此时,合同双方应 及时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合同解除
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 在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好解除后的相关事宜。
仲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解决争议 的方式,其程序相对简单,且具 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可 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仲裁条款, 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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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如果合同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调解 或仲裁解决,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 。合同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 决
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合同签订风险
合同条款不完整
01
如果合同条款不完整,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造成损
失。
合同条款模糊
02
如果合同条款模糊,可能会导致对合同的理解产生分歧,引起
争议。
单方修改合同
03
如果一方未经协商单方修改合同,可能会造成另一方的损失。
合同履行风险
建设进度延误
如果建设进度延误,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 行,造成损失。
各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介绍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法 规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 以上提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其 中,《建筑法》是整个建设工程法规 体系的核心,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规划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 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美国建设工程法律法 规
建设工程合同培训资料PPT(共 67张)
不可抗力风险 风险 工程量风险,价格风险
业主
承包商
2)单价合同 特点:
承包人承担报价的风险, 业主承担工程量变化风险
①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
②风险合理分摊
③合同成立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
适用范围 :
• 适用项目很广,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 大型复杂工程的施工,以及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初 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1、工程施工合同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哪几类?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 当?为什么?
选用总价合同形式不妥当。因为施工图设计 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 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 合同总价无法确定,双方风险都比较大。
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 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 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 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 (1)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5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 价增加的工程款。 (2)工程遭到百年罕见的暴风雨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施 工场地与临时设施 遭到破坏,工期延长了2个月。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拖延工期所造 成的经济损失。
(3)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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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的形式
▪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口头建设工程合同
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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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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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 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 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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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变更、可撤销的建设工程合同
▪ 法定条件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3.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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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合同的,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原合 同失效。
▪ 撤销合同的,合同自始无效。
▪ 如果虽然存在法定事由,但当事人不愿意变 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合同继续有效。
▪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接到申请时应当依 法进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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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权的消灭
▪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 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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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权人的义务 1. 通知债务人 2. 债权人转让主债权同时应转让与之有关的
从权利
▪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权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培训课程(PPT共 75张)
4.是进行监理的依据和推行监理制度的需要 建设监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社会 化的结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 者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施工 合同来确立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是以订立施工合同为前提和基础的。
第二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法律关系中必须包括 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施工合同主体是 建设单位(发包人、甲方)和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承包人、乙方),客体是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内容就是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中规定的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 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 干道,满足施土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 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 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 文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 路交通、爆破作」色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 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工程施工的管理应当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地 方有关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中监 督和管理,施工合同也是其重要依据。不订立 施工合同将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3.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发展和完善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是施工管理体制 的主要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维系 市场运转的主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市场 要培育合同(契约)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和 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都是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基础 的,不建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市场的培 育和发展将无从谈起。
第 4章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主要教学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施工合同概述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工程合同概述(PPT 41张)
4 确定变更价款 4.1 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 4.2 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4.3 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方式 5 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 5.1 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 5.2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涉及的费用 5.3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6 竣工结算(《施工合同文本》第33条); 6.1 承包人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承包 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 料 6.2 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 天 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 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 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 人 ■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 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 担有关费用 ■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
3.2 承包人工作
■ 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
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 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据施工合同, 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 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 2.2《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2.3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7 质量保修金 7.1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金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也可由发包人 从应付承包方工程款内预留金的比例及金额由 双方约定 7.2 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返还 质量保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当 及时结算和返还(如有剩余)质量保修金。
第五节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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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国家对建设工
程进行监督管理的需要,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所 决定的。
三、建设合同的种类
• (一)按照建设工程的不同工作阶段分类,建设工程合同 可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
•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 建设工程勘察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点的地
3、国家管理的严格性
•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完成,该
类合同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较大, 建设工程合同 的订立和履行,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 • 在我国,规范和调整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除 《合同法》外还有大量的单行法律和法规,如 《建筑法》、《城市规划法》、《招标投标法》 及大量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合同从订立 到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的竣工验收,都受到国 家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承包人无资质 发包人分包人均担责
• 某公司将办公楼及职工宿舍的修建工程发包给李某。李某 于2008年7月23日将该工程分包给张某,双方约定由李某 提供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张某负责其他周转材料、设 备、人工,工程采用16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方式。张某雇 用孙某到该工地干活。2008年8月21日,孙某在房顶上盖 玻纤瓦时从房顶摔下受伤。当日,孙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 疗,医院诊断为胸口椎体稳定性压缩骨折。后经鉴定,孙 某的伤构成九级伤残。孙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李 某、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孙某医疗费451元、护理费1800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0元、交通费150元、误工费12165 元、残疾赔偿金4439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 定费744元,合计69792元。
法人。 •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 1、建设工程合同是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 为主要内容的合同。
• 这里所说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括房屋、 港口、矿井、水库、电站、桥梁涵洞、水利工程、 铁路、机场、道路工程等等,其工作要求比较高,而 且价值较大。
理、地貌、水文等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等工作而达成的协 议。 •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建设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与承包人为项目决策提供可行性资 料的设计或就具体施工设计达成的协议。 •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施工单位 (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 敷设、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明确相互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体 系中最重要的一种。
4、建设工程具有次序性
•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涉及的方 面广,各阶段的工作之间有一定的严密顺序,因此,建设工程 合同也就具有次序性强的特点。例如,未经立项,没有计划 任务书,则不能进行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工作;没有完 成勘察、设计工作,则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没 有经过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则不能进行招标投标; 没有经过投标,则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等。
• 对于一些结构简单,价值较小的工程项目,如居民建 造自住的住宅,企业建造的临时设施等,并不作为建 设工程,不适用建设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
2、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
• 发包人必须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 的当事人。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 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其拥有的 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 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 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此外,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 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 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二)按照签约主体与合同内容的不同 ,建设工 程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分项承包合同。
• 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建 筑安装等全部工作交给一个承包人而订立的合同。 承包人因此称为总承包人。
• 分项承包合同----发包人将工程项目的不同部分分 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的彼此独立的 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各承包人独立向发包人 负责。但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 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雇用原告孙某修建房屋, 被告张某支付原告孙某报酬,原告孙某与被告张
某已经形成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
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被告张
某应对原告孙某受伤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被告某公司没有审查被告李某的资质,其应当
知道被告李某没有修建房屋的资质,被告李某又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
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承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负责工程建设任
务的一方当事人; • 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委托承包人进行
工程建设、支付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
将工程分包给同样没有资质的被告张某,被告某
公司和李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法院判决被 告张某赔偿原告孙某各项损失合计62612.4元, 被告某公司、被告李某筑工程的单
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这是国家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和建设工程安全而设定的强制性规范。因为建设工程施工 活动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安全隐患多,只有严格规范建 筑施工活动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关系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而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 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 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施工方在没有 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承揽建筑施工工程,雇用的施工人员造 成了人身伤亡事故的,应当由施工方(承包方)和建设方 (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