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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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细则
检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参考用)。
1 气瓶文件审查
1.1车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燃气管路,仪表阀门,固定装置等产品应具有制造厂出具的逐只产品合格证。气瓶需按批台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质量证明书。
1.2车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所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2 核查安装的车用气瓶是否经过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2.1车用气瓶如果是新出厂的气瓶,核查车用气瓶的出厂日期,是否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应当进行定期检验且合格后安装。
2.2车用气瓶如果是非新出厂气瓶,应核查其检验期限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如果超过应进行定期检验且合格后安装。
3 安装资料审查
3.1核查安装单位是否持安装许可证。
3.2车用气瓶的安装单位应当具有车用气瓶安装许可证,核查安装许可证许可的安装资格项目是否与实际相符合。
3.3核查安装单位的安装许可证资格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3.4核查车用气瓶安装设计图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车用气瓶安装设计图样应当是经安装单位技术部门批准,且有设计安装单位技术部门的签章及相关技术负责人签字(规程如有规定,按规程执行)。
3.5车用气瓶的安装图样上应当注明气瓶规格,安装管路的尺寸及走向布局,管路上的仪表、阀门的规格及用途。
3.6车用气瓶的安装图样上,管路系统应当横平,竖直,尽量减少弯头数量,以及标明支架,螺柱,胶垫的位置及尺寸要求。
3.7核查车用气瓶安装设计图样变更(含材料代用)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车用气瓶的安装设计如有变更应当经安装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签章后,通知检验部门备份存档。
4气瓶外观质量检查
4.1依据相应的气瓶定期检验规则和国家标准评定规定对安装前的车用气瓶进行外观复查。
4.2车用气瓶外观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气瓶的外表面是否有:凹坑、鼓包、划伤、分层、折叠、裂纹、皱折、腐蚀、热损伤等。影响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果有应当根据相应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定量、定性评定其能否安装使用。
5气瓶安装质量的检查
5.1检查车用气瓶的安装是否与安装设计图样一致,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5.2依据气瓶安装设计图样与安装实物进行对照检查,主要检查气瓶安装位置、管路安装位置及公差是否与图样一致,仪器、仪表的安装是否与图样一致。
5.3气瓶的安装位置应能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压力和温度不受到外界影响,管路的安装应能保证管路中的气体流畅不受额外阻力限制,以免发生可燃气体在管路中的聚集,对仪表、阀门的安装应保证其在有效检验期限内且显示准确可靠。安装系统的管路、配件、接头、气瓶、燃气装置不能被油污染。
5.4检查支架,螺柱,胶垫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牢固。
5.5检查支架,主要检查支架的承载能力能否满足气瓶总重的要求,支架的水平度是否保证安装气瓶瓶体水平,支架的尺寸是否满足气瓶组装的尺寸要求。
5.6检查螺柱,主要检查螺柱的材质,规格是否满足所需要的紧固力,螺柱在螺
母的外露部分应有余量要求,且螺柱应有防止松动的反向阻力(如弹簧垫片及使用双螺母等)。
5.7检查胶垫,检查胶垫尺寸,厚度及弹性应能满足所对应的气瓶要求,胶垫应能保证气瓶的瓶身圆周都覆盖住,以避免气瓶与金属支架,气瓶与气瓶之间的金属产生相互摩擦及碰撞并且要固定窂固。
5.8检查瓶阀的第一道接口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瓶阀的第一道接口承受着气瓶的额定工作压力,瓶阀与管路的第一道接口需符合图样要求。
5.9车用气瓶安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气瓶产生表面损伤,并且禁止用油污手操作。
6 泄漏试验,现场监督车用气瓶的泄漏试验,检查其程序,结果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图样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6.1车用气瓶安装前应对气瓶内部进行惰性气体(一般用氮气)置换处理。
6.2置换后的气瓶安装完毕后,使用惰性气体(一般用氮气)进行气瓶及管路系统的气密实验(泄漏试验),试验的程序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执行。检验人员应到现场确认。检查泄漏的方法应当使用浸水法,如果受工况条件限制可使用涂液法。
6.3车用气瓶及其管路系统在用惰性气体泄漏试验合格后的基础上再进行出厂前的车用燃气的泄漏试验,试验程序应严格按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7 安装竣工技术资料审查
核查安装竣工技术资料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1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前,向当地负责安装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申报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
7.2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内容,包括车用气瓶在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
目的监督检验和安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的监督检查。
7.3安装检验必须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安装单位负责人应在检验记录上签字。
7.4安装检验应进行资料核查,现场监督检验,实物检查,并且检验人员应在相应设计文件,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
丹东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01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