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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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一一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索赔的计算1).可索赔的费用(1)索赔费用的构成,见表6-2-6表上2旭索喑襄用的构成注:这部分内容新版教材做了修改,将06版教材中的“贷款利息”改为“延期付款利息”。

例题: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为900元/台班,折旧费为150 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40元/工日,窝工工费为10元/工日。

合同履行中,①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日;②因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机械5台班,人工20个工日,材料费5500 元,则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直接费补偿额为()元。

A.5800B.11300C.34000D.495000答案:B解题要点:①场外停电造成的停工:人工窝工费:20X10=200元;机械费:2X 150=300元.②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一一人工费:20X40=800元;机械费:5X900=4500元;材料费:5500元。

直接费补偿额=200+300+4500+800+5500=11300 元。

(2)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如表6-2-7所示。

例题: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某建设项目业主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合同工期为500天。

合同履行过程中,①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开工日期推迟50天,②因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停工20天,③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停工15天,④因季节性大雨停工5 天,⑤因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停工10天,上述事件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则甲施工单位可索赔的保函手续费为()万元。

A.7.2B.6.8C.2.4D.8答案:C解题要点:本题考核的是费用索赔中,保函手续费的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和情况。

在进行索赔计算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测算。

下面将就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因为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而造成的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计算方式可以是按天计算或按进度计算。

2. 价格索赔:价格索赔是指因为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增加而造成的索赔。

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

3. 质量索赔:质量索赔是指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索赔。

质量索赔一般是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1.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工期索赔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的。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天计算,那么可以根据实际工期与合同约定工期的差异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实际工期-合同约定的工期×日租金。

如果工期索赔是按进度计算,那么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算索赔金额。

一般是按照施工进度完成的百分比来计算索赔金额,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金额=合同价×进度完成百分比。

2. 价格索赔的计算方法价格索赔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

价格索赔一般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合同约定的费用之间的差异来计算的。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来计算。

3. 质量索赔的计算方法质量索赔一般是根据修复费用或其他损失费用来计算的。

如果因为施工方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一般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

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是按照修复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三、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注意事项1. 在建设工程中,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索赔的相关规定,包括工期索赔、价格索赔和质量索赔等。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第一条总则
1. 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在签订本工程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索赔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索赔事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索赔条件
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增加工程量,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失,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三条索赔程序
1. 一方提出索赔请求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索赔的原因、依据及预期的赔偿金额或延期时间。

2. 收到索赔通知的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_天内做出回应,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署索赔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四条索赔计算
1.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定。

2. 若因工程延期导致的索赔,应考虑延期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间接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
1. 若双方在索赔事项上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1. 本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不得影响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一、总则1. 本合同所涉及的索赔金额规定,是为了明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另一方损失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或者补偿金额。

2.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索赔金额,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二、索赔条件1. 当甲方(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承包商)无法按时开工或正常施工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延期交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损失或延误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依法进行索赔。

三、索赔金额的计算1.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合理的利润损失。

2.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因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成本。

3. 间接损失包括管理费、融资费用、市场信誉损失等因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支出。

4. 利润损失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及实际可预期的利润进行计算。

四、索赔程序1. 一方提出索赔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索赔原因、损失计算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收到索赔通知的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应,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解决方案。

3.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的索赔金额,如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项下的索赔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执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任何一方不得以未进行索赔或者索赔未达成一致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其他义务。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结语。

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计算

工期索赔计算————————————————————————————————作者: ————————————————————————————————日期:工期索赔分析方法(1)工期索赔的定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结果造成工期延长。

这在实际工程中是屡见不鲜的。

对此应先计算干扰事件对工程活动的影响,然后计算事件对整个工期有影响,计算出工期索赔值。

(2)工期索赔的原则工程拖延可分为“可原谅拖期”和“不可原谅拖期”两种情况,如表5-5报示。

表5-5 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拖期性质拖期原因责任者处理原则索赔结果可原谅拖期(1)修改设计(2)施工条件变化(3)业主原因(4)工程师原因业主/工程师可准予延长工期和给以经济补偿工期延长+经济补偿不可抗力(如天灾、社会动乱,以及非为业主、工程师或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拖期)等客观原因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9.3款确定工期可延长,经济补偿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9.3款确定不可原谅拖期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拖期承包商不延长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竣工结算时业主和扣除合同规定竣工误期违约赔偿金无权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9.3款规定如下:“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工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将要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处理时应根据上表及上款判断如何处理各项索赔。

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有两种或多种原因同时造成工期延,这种情况称为“共同延误”或“平行延误”。

造价工程师经验: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造价工程师经验: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扣除保留金)付给这个分包人,并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施工单位不正当放弃工程的索赔
如果建设单位合理地终止施工单位的承包,或者施工单位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建设单位有权从施工单位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3.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可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能够找到依据,业主或承包商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这种索赔不太容易发生争议;非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一定的索赔权。
4.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4.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5.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管理模式变化
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合同,承包商,分包商,指定分包商,劳动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和一系列的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变得复杂和困难的管理模式。当任何一个合同不能履行或管理不善,会导致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方面的要求。

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探讨

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探讨

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探讨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指的是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业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赔偿金。

对于工程造价管理来说,合理的索赔管理对于维护双方的权益,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工程索赔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分类工程索赔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基于工程项目遭遇不可抗力或业主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发生的行为,提出的要求额外支付费用或赔偿金的行为。

根据索赔的主体和目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以下几类:1. 材料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业主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材料种类与原合同不符而导致的额外费用要求。

2. 设备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为业主提供的设备存在故障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额外费用要求。

3. 工期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业主的行为导致工期延误而提出的索赔要求。

4. 人工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为业主提供的施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人工成本发生变动而导致的额外费用要求。

二、工程索赔的解决原则在工程索赔的解决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优先原则:在处理工程索赔时,应以已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根据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处理。

2. 事实优先原则:在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和合规性时,应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和判断。

3. 合理优先原则:索赔的要求应合理合法,不能损害其他合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

4. 协商优先原则: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应优先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三、工程索赔的解决流程针对工程索赔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解决:1. 提出索赔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索赔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业主,并附上相关的证据和支持材料,以确保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讨论和磋商:双方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磋商,明确索赔的事实和理由,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

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工程承包的双方都会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并就工程款结算和竣工期限进行协商,如果在后续的履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不服最后的结果,就会产生纠纷因此对薄公堂。

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工程索赔处理原则有哪些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依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

另外,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

2、及时、合理处理索赔。

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工程进度。

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二、承包方索赔的程序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建立工程师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2、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工期延期的天数,并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进行合理的调解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1.1 施工索赔是指发生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合同约定之外的原因,给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周期延长、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导致的索赔。

1.2 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公平、合理、诚信、高效,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二、索赔金额的计算标准2.1 施工索赔金额的计算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施工索赔金额的计算应综合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等,按照相关标准和比例进行计算。

2.3 施工索赔金额的最高限额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超出此金额的索赔需双方全面协商确定。

三、索赔处理流程3.1 甲方应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及时向乙方书面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申请后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双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就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索赔协议。

3.4 如双方无法就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应协商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仍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解决。

四、索赔的风险提示4.1 施工索赔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对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4.2 如因一方故意拖延或拒绝处理索赔,另一方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寻求法律保护。

4.3 双方应在索赔处理过程中保持沟通顺畅,及时协商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五、其他条款5.1 本规定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

5.2 本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一、索赔的定义及原则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和真实的原则。

二、索赔的条件1. 存在合同关系:索赔方与被索赔方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合同关系。

2. 违约行为:被索赔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

3. 损失发生:索赔方因被索赔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

4. 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索赔的程序1. 发现索赔事项:一旦发现可能引发索赔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

2. 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被索赔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及损失计算方法。

3.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提交证据:索赔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要求。

5. 确认索赔金额:经过协商或第三方调解后,双方应确认最终的索赔金额。

6. 履行赔偿:被索赔方应在确认索赔金额后的约定时间内履行赔偿责任。

四、索赔的时限索赔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由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

若合同未作明确规定,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索赔的限制1. 任何一方对索赔金额有异议时,可提交第三方进行评审或仲裁。

2. 索赔方不得无故拖延索赔程序,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3. 被索赔方对索赔要求的合理性有异议时,可以请求调解或仲裁。

六、其他相关条款1. 合同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妥善保管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3. 合同解除不影响已经产生的索赔权利。

七、结语工程合同索赔细则的制定旨在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解决途径,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名词解释 工程施工索赔

名词解释 工程施工索赔

名词解释工程施工索赔一、工程施工索赔的背景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面发生额外费用或损失是非常常见的。

这些原因可能包括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条件与预期不符、合同规定的风险分配不合理、双方误解或错误理解等。

当这些原因导致工程方面发生费用或损失时,工程方往往会提出索赔要求。

而被索赔方则需要根据合同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情况等因素来判断索赔请求的合理性,做出相应的决策。

二、工程施工索赔的定义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方面发生额外费用或损失,工程施工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补偿的一种行为。

工程方在提出索赔请求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数据等支撑材料,并说明索赔的理由和计算方法。

三、工程施工索赔的基本要素工程施工索赔的基本要素包括索赔请求、索赔原因、索赔金额、索赔证据等。

在提出索赔请求时,工程方需要清晰地表达索赔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支持,并说明索赔的计算方法和金额。

被索赔方则需要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查、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四、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根据索赔的原因和内容,工程施工索赔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常见的索赔类型包括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工程不足索赔、工程错误索赔、工程争议索赔等。

每种类型的索赔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五、工程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在处理工程施工索赔时,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

其中包括保持公正、客观和透明、遵守合同规定、尊重实际情况、尽量协商解决、依法处理等。

只有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处理工程施工索赔,并最终达成双方的协议。

六、工程施工索赔的影响工程施工索赔的处理结果可能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如果索赔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恶化,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需要在处理工程施工索赔时,谨慎、客观地处理,寻求双方的合作和协商,以达成双方的共识。

七、工程施工索赔的案例分析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工程施工索赔的具体处理过程和方法。

工期延误索赔及处理方式

工期延误索赔及处理方式

工期延误索赔及处理方式工期延误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问题之一,不仅会影响项目的进度,还会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

为了解决工期延误可能引发的纠纷和争议,建筑工程合同通常会规定相关索赔和处理方式。

本文将就工期延误索赔及其处理方式进行探讨。

一、工期延误索赔的原则工期延误索赔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或业主向另一方提出的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经济索赔要求。

在进行工期延误索赔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约定原则:首先应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工期延误索赔的具体内容、条件和程序。

2. 确权原则: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确权,即需要证明工期延误的发生及责任。

3. 合理性原则:索赔要求应合理,即索赔金额应合理且与工期延误的实际损失相匹配。

二、工期延误索赔的处理方式针对工期延误带来的索赔要求,常见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工期延误索赔的问题。

双方应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确定索赔责任和金额。

2. 仲裁或诉讼解决:当双方无法就工期延误索赔达成一致,或者合同约定了仲裁或诉讼解决方式时,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3. 追加合同变更:若确实存在工期延误,且双方对索赔要求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追加合同变更来解决索赔问题。

双方应协商确定索赔金额、追加工期等相关事宜,并签订补充合同。

4. 使用履约保函:在一些建筑工程合同中,承包人通常需提供履约保函,用于确保按时完成工程。

若工期延误,业主可以通过索赔履约保函来解决经济损失,而无需进行复杂的法律程序。

5. 协议赔偿:在一些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项赔偿协议,以解决工期延误带来的纠纷。

协议赔偿可以是一定金额的补偿,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补偿措施。

三、预防工期延误的措施除了对工期延误进行索赔和处理外,预防工期延误是更为重要的措施。

以下是一些预防措施的建议:1. 合理安排工期:在项目启动之初,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理安排工期,并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遵循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遵循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遵循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

任何索赔行为都必须建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意味着,索赔的原因、程序和结果都应当合法有效,不得违反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索赔应当具备合理性。

合理性原则要求索赔方提出的索赔请求应当合情合理,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

例如,因工程量变更导致的成本增加,索赔金额应当基于实际发生的额外成本来计算,不能随意夸大或减少。

第三,公正性也是索赔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原则。

在处理索赔事宜时,双方都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这就要求在进行索赔时,所有的决策和判断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对方的监督。

及时性也是处理索赔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一旦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

延迟索赔不仅可能影响索赔的成功率,还可能导致额外的损失。

协商一致原则也至关重要。

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尽量避免通过诉讼等对抗性手段解决问题。

协商一致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还有助于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则范本:【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则范本】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建设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索赔事项,达成以下原则协议:一、合法性原则甲乙双方应确保索赔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合理性原则乙方提出的索赔请求应基于实际发生的事实和合理的计算方法,不得无理取闹。

三、公正性原则甲乙双方应公平对待每一方的权益,确保索赔过程的公正性。

四、及时性原则乙方在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

五、协商一致原则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争议,避免采取诉讼等对抗性手段。

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索赔事宜应根据实际合同内容和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
1.合同原则
2.公平公正原则
索赔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处理索赔时,应当对
双方当事人进行平等对待,不偏袒一方,不违背公平原则。

处理索赔时应
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合同约定、实际情况、法律规定等,以达到公平
公正的处理结果。

3.合理原则
索赔处理应当遵循合理原则。

这意味着在处理索赔时,应当寻求合理
的解决方案,合理划分各方责任和义务,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赔偿或补偿。

索赔的结果应当是基于事实和合理判断的,不应当偏离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4.互惠原则
索赔处理应当遵循互惠原则。

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在索赔处理中应当
相互尊重,保持合作态度。

双方应相互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尽量
达到双赢结果。

索赔处理不应成为双方争斗的手段,而应是双方共同解决
问题的途径。

5.事先预防原则
项目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措施是避免索赔产生的最佳方式。

因此,在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风险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
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强项目管理能力,尽可能避免索赔的发生。

事先预防
原则可以降低索赔产生的成本和风险,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工程索赔处理的原则应基于合同约定、公平公正、合理性、互惠原则和事先预防。

遵循这些原则可以促进索赔的合理化、公正化和高效化,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与索赔活动,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与索赔管理。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状况。

3. 及时性:结算工作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金的及时流转。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索赔原则1. 合法性: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事由,并符合合同约定。

2. 合理性:索赔金额应当合理,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3. 协商一致:鼓励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证据充分:提出索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五、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确认。

2. 结算资料的准备: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3. 结算书的编制:由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初步结算书。

4. 审核与审批:初步结算书需经过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5. 结算报告的提交: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六、索赔流程1. 索赔事由的发生: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应及时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

2. 索赔意向的通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3. 索赔材料的准备: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延期证明、额外成本计算等。

4. 索赔报告的编制:根据收集的材料编制详细的索赔报告。

5. 协商与解决:与对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结算与索赔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因故索赔的处理原则、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因故索赔的处理原则、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因故索赔的处理原则、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一)索赔处理的原则处理索赔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所发生的费用应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和已经实际发生的;二是承包商不应由于停工的发生而额外受益或额外受损,即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索赔处理的法律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26.4、通用条款44.2、通用条款44.6的规定: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法第119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关于停窝工损失费规定。

(三)索赔费用的计算1、停工工期的确定。

该工程停工时各方面的手续不完善,煤矿已转让,间隔时间太长,无相应的签证及索赔手续,而现场的塔吊等尚未拆除,部分周转性材料商堆放在现场,施工单位有一定损失。

停工的天数难以确定。

后根据“承包方应当对工程的前景有合理的预见,对风险有较理性的把握,应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因而有义务及时做好人员和机械的安置工作。

对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合理预见的风险,不予补偿,对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的工程,可参照示范文本按56天作为计算人工、机械的停工天数。

”的原则,基本计算天数按56天考虑,部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工地看护费用问题。

考虑实际情况,工地现场看护人员按2人考虑,其他人员不予考虑。

3、施工机械停滞补偿问题。

施工机械停滞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停工前后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动的尚未拆除的机械。

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未拆除的数量,对可以拆除的机械应及时拆除。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分类标准一、索赔的定义及原则索赔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另一方承受额外成本或损失,因此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法律行为。

索赔的原则应当基于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惯例,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及时性。

二、索赔的分类1. 工期索赔: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如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施工现场条件不具备等,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并可能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2. 经济索赔:包括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利润损失、机械停滞费用、人工窝工费用等,乙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

3. 质量索赔: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修复、返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 变更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量发生变化,乙方可根据变更情况要求调整合同价款或工期。

5. 不可抗力索赔: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受影响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免除责任或减少损失。

三、索赔的程序1. 提出索赔意向:发现可能产生索赔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索赔意向。

2. 准备索赔文件: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变更指令、工程日志、照片、视频等,准备详细的索赔报告。

3. 提交索赔报告:将编制好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对方审核。

4.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四、索赔的注意事项1. 索赔应当基于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避免无理取闹或滥用索赔权利。

2. 索赔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便于对方理解和接受。

3. 索赔过程中应保持沟通透明,及时更新信息,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4. 注意索赔时效,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限可能会丧失索赔权利。

工程索赔的工作程序与处理原则

工程索赔的工作程序与处理原则

工程索赔的工作程序与处理原则从工程索赔的工作程序到处理原则,工程索赔是指因合同缘故而产生的纠纷,索赔是一种正当合法的维权方式,其目的是为防止履约方漠视合同,导致违约,保证合同正常执行,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工程索赔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初步调查和评估:在确定索赔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后,需要对索赔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此时,需要掌握相关证据,如合同、图纸、施工记录、验收记录、材料清单、施工方案等,确定索赔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计算依据。

2. 案件准备:根据调查的结果,落实相关责任,确定索赔的依据和范围;并将必要的证据及时准备完善,如书面材料、图片、照片、录音等,以便后续索赔。

3. 提交索赔申请:在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后,正式向对方主张索赔,提出索赔并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同时可以继续进行和对方的沟通。

4. 计算索赔金额:在确定索赔的事实和依据后,还需要进行索赔金额的计算。

计算索赔金额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并进行合理的核算和计算。

5. 答复函面对回应:对方收到索赔通知后,会予以答复。

答复内容分为同意索赔和否认索赔,如若对方同意,则需要按照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及时进行赔偿。

如若否认,则需对方提出的原因及依据进行论证和反驳,必要时需向仲裁和法院起诉。

工程索赔作为一种正当权利行使的方式,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公正平等:工程索赔的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保持公正,合法合理的寻求工程索赔权利和应得利益,坚决维护各自的权益和利益。

2.切实可行:工程索赔应当严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确有事实根据和确凿证据,避免索赔成为无头案,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3.合法合规:工程索赔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进行索赔,不得凭空捏造虚构,以误导对方和骗取赔偿。

4.维权及时: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维权途径,各方应该及时向对方提出索赔,速战速决,避免索赔拖延和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展。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一、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1)合法性原则。

按照合同规定,干扰事件的确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引起,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2)合理性原则。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

(3)实效性原则。

发生干扰事情并造成损失后,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且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4)协商处理原则。

发生索赔事件后,合同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沟通和互动,防止对立情绪产生,因为合作一旦破裂带来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损失,还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权益,除非一方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恶意欺诈。

二、索赔处理的方法有哪些1、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

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平等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脱离合同进行相关操作就是违背了双方的利益,所以停工问题的探讨是绝对不能脱离合同而进行的,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合同以及相关协议,还是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造成停工的责任方应该实事求是的加以明确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建设单位造成的。

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施工组织不当或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出现的严重问题而导致的停工,建设方是没有责任的,更不会对此做出相关的赔偿。

3、停工费用的计算还要尊重现场的有效的文件签证以及相关信函,以这些作为事实的依据,如果主要责任人不是施工方那么施工方就应该在有效的时间内要求建设方确认,当然建设方也应该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资料并且对停工事件所涉及的有关人数、天数、机械设备的停滞等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

如果发生停工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依据现场有效证明文件对于停工事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缺乏相关的证明资料会给相应赔偿带来很多不便甚至无法获得赔偿。

三、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依据是什么出现类似以上停工情况后应该以事前签订的合同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因为合同中一般会列明相关问题的条款或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相应要求再以此作为费用计算以及谈判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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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索赔的计算
1). 可索赔的费用
(1)索赔费用的构成,见表6-2-6
注:这部分内容新版教材做了修改,将06版教材中的“贷款利息”改为“延期付款利息”。

例题: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为900元/台班,折旧费为15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40元/工日,窝工工费为10元/工日。

合同履行中,①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日;②因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机械5台班,人工20个工日,材料费5500元,则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直接费补偿额为( )元。

A.5800
B.11300
C.34000
D.495000
答案:B
解题要点:①场外停电造成的停工:
人工窝工费:20×10=200元;机械费:2×150=300元.
②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
人工费:20×40=800元;机械费:5×900=4500元;材料费:5500元。

直接费补偿额=200+300+4500+800+5500=11300元。

(2)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如表6-2-7所示。

例题: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某建设项目业主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合同工期为500天。

合同履行过程中,①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开工日期推迟50天,②因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停工20天,③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停工15天,④因季节性大雨停工5天,⑤因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停工10天,上述事件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则甲施工单位可索赔的保函手续费为( )万元。

A.7.2
B.6.8
C.2.4
D.8
答案:C
解题要点:本题考核的是费用索赔中,保函手续费的索赔。

首先要清楚,保函手续费是工程延期时增加的费用,其次要分清楚哪些事件引起的工期延误是可以索赔的,并且是可以索赔费用的: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共计20+10=30天。

原工期500天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因此工期延长30天增加保函手续费为30×40/500=2.4万元。

2). 费用索赔的计算,见表6-2-8
3). FIDIC合同条件中的有关索赔条款, 如表6-2-9所示
例题:【2008年真题】 FIDIC合同条件下,某施工合同约定,人员窝工补贴为15元/工日。

在基础工程施工期间,因暴雨导致基坑淹水而停工2天,人员窝工20个工日;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因重大公共活动政府通知停工2天,人员窝工30个工日。

为此,承包人可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分别为( )。

A.4天,750元
B.4天,450元
C.4天,0元
D.2天,0元
答案:C
解题要点:本题考核FIDIC合同条件下,部分可以合理补偿承包商的条款及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计算;清楚不同条款下可获得补偿的内容及索赔的计算;本题考查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条款下,只可获得工期补偿的情况;工期的索赔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a.网络图分析法,分析其关键线路。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本题中延误的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即2+2=4天b.比例计算法主要应用于工程量有增加时工期索赔的计算,公式为:额外增加的工程量/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还可能考核在FIDIC合同条件下,其他可以合理补偿承包商的条款,应在理解的前提下准确记忆。

4). 工期索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工期索赔中特别应当注意以下问题,见表6-2-10:
5).工期索赔的计算,见表6-2-11
例题:某土方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土方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m3,合同工期为16天,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加20%以内为施工方应承担的工期风险。

挖运过程中,因出现了较深的软弱下卧层,致使土方量增加了10200 m3,则施工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赔为( )天。

A.1
B.4
C.17
D.14
答案:D
解题要点:解题步骤:
不索赔的土方工程量为8000×1.2=9600m3
工期索赔量为:[(8000+10200-9600)/9600]×16=14天。

该题的陷阱:第一,土方量增加了10200m3 ,而不是增加到10200m3,考生一定要谨慎审题;第二,在计算工期索赔量时,是[(8000+10200-9600)/9600]×16而不是(10200/9600)×16,也不是(10200/8000)×16.如果这两个问题都忽略了,就会得到其他的错误答案。

3、共同延误的处理
①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

②依据不同情况,在造成的延误期内进行相应的补偿,见表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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