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教师法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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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解读 PPT
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C、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018年上半年综合原题
❖幼儿萌萌午休时不睡觉还发出吵闹的 声音,何老师把她关在厕所里,以免影 响其他幼儿休息、何老师的做法( )
A.不正确,侵犯幼儿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B.不正确,侵犯了幼儿的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 C.正确,有利于保障其他幼儿午间休息的权利 D.正确,有利于引导萌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教育教学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2项)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
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
❖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 的社会活动;
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 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
5、民主管理权(该法第7条第5项)
❖ 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的权利;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
❖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
❖ 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 利;
学习教师法教师PPT教师培训
02
老版本中,把“成人教育”单独列出来; 修订版中,把“职业教育”单独列出来。 两相比较,时代感喷涌而出。那个年 代,学历匮乏,成人教育是刚需,也 是重中之重。未来一段时间,职业教 育才是重中之重。
修订内容
01
第二十八条(考核制度)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师德师风表现、业务能力水平、教育教学实绩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不同形式。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考 核工作应当接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2、立法依据
03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偏低,拖欠 教师工资、干扰教育教学活动等情况屡有发生。 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影响了教 育事业的发展。为了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 的地位和待遇,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吸引 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必须制定《教师法》保障 教师群体的合法权益。
2、立法依据
01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一批又一批既具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又掌握现代科学文 化知识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 人才的培养关键在于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 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队伍,是搞好社会主 义事业的关键。“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 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为此,我们必须制定 《教师法》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02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需要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教师 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低。已不 能适应培养人才的需要,广大教师急需提高 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了更有效地完成这 一任务,有必要通过立法,制定一整套提高 教师素质的措施、制度,对教师的思想品德 和业务素质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加强教师队 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Biblioteka 04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的需要
《教师法解读》课件
教师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需要 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不能因个 人利益而损害社会利益。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教师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必须 始终基于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
03
教师的职业发展
教师职业发展的路径
中级教师
有了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能 够独立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 理工作。
骨干教师
《教师法解读》ppt课件
• 教师法概述 • 教师权利和义务 • 教师的职业发展 • 教师的管理与评价 • 教师法的实施与监督
01
教师法概述
教师法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教师法是一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育 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
目的
通过制定教师法,明确教师的地 位和职责,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 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教师应当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
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
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 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 利。
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教师法的监督机 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 监督,确保教师法的有效 实施。
教师法的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
通过学校内部的管理和监 督机制,对教师的行为进 行规范和监督。
外部监督
借助外部力量,如家长、 社会舆论等,对教师的行 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法律责任追究
对违反教师法的行为,依 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 任。
教师法讲解ppt课件教学内容34页PPT
教师法讲解ppt课件教学内容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2-2教师法解读PPT课件
2016年下半年综合原题
❖教师张某因为醉驾被人民法院判处有 期徒刑,张某( )
❖ A.永远丧失教师资格 ❖ B.教师资格不受影响 ❖ C.未来五年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 ❖ D.刑满释放后可以从事教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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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聘任制度
❖ 教师聘任制度,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 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A.不正确,侵犯幼儿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B.不正确,侵犯了幼儿的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 C.正确,有利于保障其他幼儿午间休息的权利 D.正确,有利于引导萌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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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三)教师职务制度(或称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四)教师考核制度:德、能、勤、绩。 (五)教师培养与培训制度 (六)教师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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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 作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1、概念:指教师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 损失的后果,而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
❖
(一)私力救济(不合适);
❖
(二)公助救济;包括:
❖
1、集体谈判;2、教师申诉制度;
❖
3、教育行政复议;4、信访制度;
❖
5、人民调解。
❖ (三)公力救济的具体方式:教育行政诉讼
21
• [案例]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怎么办?
• 丰某,2001年师范学院毕业后分配在某中学, 任初一(二)班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在教学中, 他不鼓励学生死记硬背,也不采取题海战术,而 是重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综合素质,因而深 受学生的喜爱。2003年,他所带的班参加中考成 绩不突出,升学率也不高,于是学校据此做出决 定,扣发丰某全年奖金。丰某感到很是不解,为 什么国家一再提倡素质教育,要坚决改变以升学 率高低为主要指标评估教育政绩优劣、教学水平 高低和教师工作好坏的做法,而学校却以升学率 较低为由扣发其全年奖金。丰某对学校的处理决 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教师法律法规讲座 PPT课件
(1)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的
(2)违反国家规定招收学员的 (3)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 (4)违法颁发学业、学位证书的 (5)违法向学生收费的
18
6、招生考试中舞弊作弊的法律责任
(1)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2)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
处理:(1)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 (2)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
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教师考核的原则:《教师法》第23条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
准确”,即考核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应当 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程序上的基本要求:“充分听取教 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教师考核的结果:《教师法》第24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 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通过对教师的考核,给予公正、 客观的评价,其结果,一是教师受聘任的重要依据;二是教师晋升工 资的重要依据;三是教师奖励的重要依据。
1、关于教师工资的规定 (1)教师工资 :《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
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 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2)教师津贴 :《教师法》第26条规定:“中小学 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教师津贴包括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3)教师补助
22
三、《教师法》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 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 作的教师。
23
四、教师的权利有哪些?
1.教育教学权 2.科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4.获取报酬待遇权 5.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2)违反国家规定招收学员的 (3)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 (4)违法颁发学业、学位证书的 (5)违法向学生收费的
18
6、招生考试中舞弊作弊的法律责任
(1)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2)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
处理:(1)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 (2)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
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教师考核的原则:《教师法》第23条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
准确”,即考核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应当 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程序上的基本要求:“充分听取教 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教师考核的结果:《教师法》第24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 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通过对教师的考核,给予公正、 客观的评价,其结果,一是教师受聘任的重要依据;二是教师晋升工 资的重要依据;三是教师奖励的重要依据。
1、关于教师工资的规定 (1)教师工资 :《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
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 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2)教师津贴 :《教师法》第26条规定:“中小学 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 定。”教师津贴包括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3)教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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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法》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 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 作的教师。
23
四、教师的权利有哪些?
1.教育教学权 2.科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4.获取报酬待遇权 5.民主管理权 6.进修培训权
《教师法解读》课件
教师法的基本原则
教师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平等性、公正性、保护性、激励性和终身学习性。这些原则确保了教师在工作中的 权益和责任,为其提供了积极的发展环境。
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教育指导
提供优质的教育指导和支持。
பைடு நூலகம்学生评估
对学生进行公正和准确的评估。
课程设计
制定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
班级管理
维护良好的班级纪律和秩序。
教师的考核和评价
学生评价
考核教师教学水平和学术能力。
同行评价
由同事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
上级评价
学校领导对教师的绩效进行评价。
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1 专业知识
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3 沟通技巧
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关系能力。
2 教育情怀
对学生有责任心和爱心。
4 创新意识
敢于尝试新的教育方法。
教师的选拔和任用
1
选拔程序
2
通过面试和考核筛选优秀的候选人。
3
招聘条件
要求申请者具备相关学历和资质。
薪酬待遇
为教师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教师法的目的和定义
教师法的目的是规范教师的行为,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提供发展和 培训机会。教师法是一部法律,旨在确保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和教师专 业化发展。
教师法的背景和意义
教师法的制定是对教师职业地位的提升和教育公平的推动。它使教师能够更 好地履行职责,保护合法权益,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 量。
《教师法解读》PPT课件
教师法解读PPT大纲: 1. 教师法的定义和目的: 2. 揭示教师法的背景和意义: 3. 探讨教师法的基本原则: 4. 介绍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5. 强调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6. 说明教师的选拔和任用程序: 7. 讨论教师的考核和评价机制: 8. 探究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培训:
教师法讲解ppt课件
教师法的实施与监督
教师法的实施机构
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教师个人
教师法的监督机制
监督主体: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公众等 监督内容:教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教师的管理和培训等 监督方式: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社会监督等
监督机制的作用:促进教师法的有效实施、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等
调整机制:定期调整,确保 教师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医疗、 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障
教师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管理:由政府机构或企事 业单位负责管理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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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 平相适应
社会保障意识:逐渐增强,公众对 社会保障的关注度提高
教师表彰奖励
表彰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表彰类型: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等 表彰主体: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团体等 表彰意义: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受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申诉制度
申诉范围:涉及教师职务聘任、工 资待遇、考核奖惩等方面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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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条件:教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
申诉方式:书面申请,可以口头申 诉但需提供书面材料
教育行政复议制度
添加 标题
定义:教育行政复议是指教育管理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作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 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受理申请的行 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教师法的基本原则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 益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 位
《教师法》培训 PPT
第二部分
教师的权利
第三部分
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 的义务
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的义务
第三部分
教师的义务
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的义务
大家学习辛苦了,还是要坚持
继续保持安静
4.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
面
发展的义务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
第三部分
教师的义务
6.不断提务高思想政治 觉悟和教育教学水
《教师法》培训
目 录
4 5
教师概述 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义务 教师资格和任用 教师的考核和待遇
调研方法
1教师的法律概念
2教师的社会地位
第一部分
教师 3教师的法律地位
概述
调研方法
1.教育教学权
第二部分
教师的权利
2.教学研究权 3.管理学生权
调研方法
4.获取报酬待遇权
5.民主管理权
第二部分
教师的权利 6.进修培训权
平
建议总结 Proposals
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部分
教师的义务
第四部分
资格和任用
Proposals and summary
1.教师资格制度
2.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第四部分
资格和任用
3.教师资格的 限制取得和丧
失
4.教师任用制度
第四部分
资格和任用
5.教师聘任制 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解读 PPT
贰、教师法内容
[ 第九章 附录 ]
•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 中小学教师
• 第四十一条 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校的教 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 制定有 关规定。
•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 部门规定。
• 第九章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 行
叁、教师法的实施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各省市实施《中 国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的办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 施行
国务院关于贯彻 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师法》 若干问题的通知
肆、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办法 1996年1月28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过1996年1月28日公布1996年3 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规定在1994.12.30由厦门市人 民政府颁布。
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立法经过
1986年3月 1991年8月 1994年1月
相关年份
1989年4月 1992年10月
1990年6月 1993年 10月
贰、教师法内容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 考核
第一章 总则
第九章 附则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奖励
第六章 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解读
壹、教师法立法经过
教师法讲座--教师法律问题 ppt课件
ppt课件 21
由于教师聘任关系的隶属性、公务性, 同时由于教师聘任合同诸多条款所具有的单 方面性,简单地把教师聘任关系认定为劳动 合同关系无助于调整法律纠纷。为了体现教 师聘任关系的特殊性,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关 的仲裁制度。人事部2007年发布的《人事争 议处理规定》这部规章性文件规定,事业单 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 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说,把教师 聘任纠纷定性为人事争议而不是劳动争议, 适用具有行政性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调 节更符合教师聘任制的实际情况。
ppt课件 15
教师法律地位的变迁引发了法律调节以 及教育管理上的一系列问题,从而引起人们对教 师法律地位的争论。有学者认为依据《教师法》 第三条的规定,教师属于“专业人员”,在权利 义务的设定上应具有自由职业者的特点。有学者 认为只有把教师的身份明确规定为教育公务员,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师权益得不到保障、师资队 伍不稳定的问题。还有学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认为教师聘 用合同在性质上应属于劳动合同,因此教师身份 应定性为“普通劳动者”,这一规定使教师与学 校的关系有可能向劳动法律关系转变。
ppt课件 13
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开始,我国酝酿建 立公务员制度,庞大且外延模糊不清的干部 群体开始分化,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如何为 1000多万教师定位。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师法》以法律的形式把教师规定为履 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正式确立了新 的教师地位。新的教师法律地位规定导致教 育与政府、与学校法律关系的变化,《教师 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 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 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 责任。”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再一次明确规定了公立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
由于教师聘任关系的隶属性、公务性, 同时由于教师聘任合同诸多条款所具有的单 方面性,简单地把教师聘任关系认定为劳动 合同关系无助于调整法律纠纷。为了体现教 师聘任关系的特殊性,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关 的仲裁制度。人事部2007年发布的《人事争 议处理规定》这部规章性文件规定,事业单 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 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说,把教师 聘任纠纷定性为人事争议而不是劳动争议, 适用具有行政性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调 节更符合教师聘任制的实际情况。
ppt课件 15
教师法律地位的变迁引发了法律调节以 及教育管理上的一系列问题,从而引起人们对教 师法律地位的争论。有学者认为依据《教师法》 第三条的规定,教师属于“专业人员”,在权利 义务的设定上应具有自由职业者的特点。有学者 认为只有把教师的身份明确规定为教育公务员,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师权益得不到保障、师资队 伍不稳定的问题。还有学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认为教师聘 用合同在性质上应属于劳动合同,因此教师身份 应定性为“普通劳动者”,这一规定使教师与学 校的关系有可能向劳动法律关系转变。
ppt课件 13
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开始,我国酝酿建 立公务员制度,庞大且外延模糊不清的干部 群体开始分化,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如何为 1000多万教师定位。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师法》以法律的形式把教师规定为履 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正式确立了新 的教师地位。新的教师法律地位规定导致教 育与政府、与学校法律关系的变化,《教师 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 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 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 责任。”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再一次明确规定了公立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
最新教师法解读ppt课件
❖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 的专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 组织地对学生施以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 员。
(二) 如何理解教师的法律身份
教师有双重身份: (1)教师是普通公民;
--教师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2)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或技能,经 政府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五、提高教师的待遇问题
❖ (一)关于教师的工资待遇
教师待遇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是工资待遇。一 定的工资待遇体现一定的经济地位,进而影响着 对这一职业的社会评价。
❖ 《教师法》第25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 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 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4、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该法 第8条第4项)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
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应注意几点:
A、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视学 生;
B私事。 学生的隐私包括:通信隐私、日记隐私、表达隐私 、个人缺陷隐私等。
❖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 其基本含义包括:
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 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性劳动 。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领域的研 究成果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 ②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依法成立的 学术团体并在其兼任工作的权利。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 1、当你享有教师职业的权利时就必须 承担相关义务。即"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二) 如何理解教师的法律身份
教师有双重身份: (1)教师是普通公民;
--教师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2)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或技能,经 政府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五、提高教师的待遇问题
❖ (一)关于教师的工资待遇
教师待遇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是工资待遇。一 定的工资待遇体现一定的经济地位,进而影响着 对这一职业的社会评价。
❖ 《教师法》第25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 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 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4、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该法 第8条第4项)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
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应注意几点:
A、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视学 生;
B私事。 学生的隐私包括:通信隐私、日记隐私、表达隐私 、个人缺陷隐私等。
❖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 其基本含义包括:
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 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性劳动 。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领域的研 究成果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 ②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依法成立的 学术团体并在其兼任工作的权利。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 1、当你享有教师职业的权利时就必须 承担相关义务。即"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2教师法解读
(二)关于教师的其他待遇
A、教师津贴:教龄津贴、其他津贴; B、教师补贴:是一种地区性补贴; C、教师住房:优先、优惠、责任在政府; D、教师医疗: E、教师退休;
六、关于教师的权益保障
教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途径或手段是 进行教育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有: (一)私力救济(不合适); (二)公助救济;包括: 1、集体谈判;2、教师申诉制度; 3、教育行政复议;4、信访制度; 5、人民调解。 (三)公力救济的具体方式:教育行政诉讼
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资格的限制与丧失
1、教师资格的限制。《教师法》第14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 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法》第14条: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七、提高教师素质的法律保障
《教师法》规定的管理教师的几种 基本制度是: (一)教师资格制度
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具备的实体条件:
1、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 3、具有法定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4、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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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3项)
❖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 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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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 (该法第8条第4项)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 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 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 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 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 改革、实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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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
❖ 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 利;
A.不正确,侵犯幼儿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B.不正确,侵犯了幼儿的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 C.正确,有利于保障其他幼儿午间休息的权利 D.正确,有利于引导萌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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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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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学生权(该法第7条第3项)
❖ 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 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这是教师所享有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 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4、获取报酬待遇权(该法第7条第4项)
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 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的权利;
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
❖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 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 学生施以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4
(二) 如何理解教师的法律身份
教师有双重身份: (1)教师是普通公民;
--教师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2)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 或技能,经政府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技 术工作的人员。
特点: “不可替代性”
5
对教师这种“专业人员”的理解要注意两 点:
A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有所 不同,对教师有特别的要求。如:有教师资格、 相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 长相端庄、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等。
B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不同于国家公务员。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又带有一定的公务员的性质。
• 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专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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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法》目录预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六章 待 遇
第七章 奖 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共9章43条)
3
三、教师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
(一) 教师的法律身份
❖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 法》第3条)
也是取得教师资格和学校决定是否聘任的首要条件。 ❖ 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有:
①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② 自觉规范言行举止; ③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④ 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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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教学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2项)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
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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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主管理权(该法第7条第5项)
❖ 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的权利;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
❖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 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的权利。三为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 自学为主。
11
2017年下半年综合原题:某 教师积极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并对幼儿园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该教师行使的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 C. 民主管理权 D.公正评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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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特定义务的具体内容为:
❖ 1、遵纪守法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1项)
❖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义务,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起码要求,
❖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 其基本含义包括:
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 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 性劳动。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 领域的研究成果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
②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依法 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兼任工作的权利。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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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法》简介
(一)《教师法》通过和实施时间
1986年开始起草《教师法》,后经过八年酝 酿、修改,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 1日起施行。
(二)立法宗旨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 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 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首先,目前我国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 其次,教师所履行的权利是公权,而不是私权
6
四、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 (一)教师的权利 ❖ 1、教育教学权(该法第7条第1项) ❖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
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 它属于职权,是教师最基本,最重
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7
教育教学权的基本含义:
A、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 视学生;
B、不能泄露学生的隐私; 隐私:指不愿公开或不愿告诉他人的个人私事 学生的隐私包括:通信隐私、日记隐私、表达隐 私、个人缺陷隐私等。
C、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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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综合原题
❖幼儿萌萌午休时不睡觉还发出吵闹的 声音,何老师把她关在厕所里,以免影 响其他幼儿休息、何老师的做法( )
❖
❖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 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 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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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 (该法第8条第4项)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 教学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教 学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②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 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③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 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 改革、实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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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研究权(该法第7条第2项)
❖ 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 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 利;
A.不正确,侵犯幼儿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 B.不正确,侵犯了幼儿的思想自由和受教育权 C.正确,有利于保障其他幼儿午间休息的权利 D.正确,有利于引导萌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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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5项)
❖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 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 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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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学生权(该法第7条第3项)
❖ 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 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这是教师所享有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 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
4、获取报酬待遇权(该法第7条第4项)
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 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的权利;
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劳动权和劳动
❖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 业人员,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对 学生施以影响,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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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何理解教师的法律身份
教师有双重身份: (1)教师是普通公民;
--教师的行为是个人行为 (2)教师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教师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专业人员”是指具有某种专业知识 或技能,经政府认定许可,从事某种专业技 术工作的人员。
特点: “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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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这种“专业人员”的理解要注意两 点:
A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与其他专业人员有所 不同,对教师有特别的要求。如:有教师资格、 相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 长相端庄、没有明显的生理缺陷等。
B 、教师这种专业人员不同于国家公务员。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又带有一定的公务员的性质。
• 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专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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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师法》目录预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六章 待 遇
第七章 奖 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共9章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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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的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
(一) 教师的法律身份
❖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 法》第3条)
也是取得教师资格和学校决定是否聘任的首要条件。 ❖ 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有:
①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② 自觉规范言行举止; ③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④ 以身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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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教学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2项)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 作任务;
者有休息权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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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主管理权(该法第7条第5项)
❖ 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 民主管理”的权利;该法的这一规定是将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落到了实处。
❖ 6、进修培训权(该法第7条第6项)
❖ 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的权利。三为主:在职为主;业余为主; 自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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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综合原题:某 教师积极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并对幼儿园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该教师行使的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 C. 民主管理权 D.公正评价权
12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特定义务的具体内容为:
❖ 1、遵纪守法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1项)
❖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 这是教师最基本的义务,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起码要求,
❖ 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 其基本含义包括:
①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 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 性劳动。有权将教育教学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 领域的研究成果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
②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依法 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兼任工作的权利。
❖ 包括三方面内容: A、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B、制止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的义务(该法第8条第6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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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法》简介
(一)《教师法》通过和实施时间
1986年开始起草《教师法》,后经过八年酝 酿、修改,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 1日起施行。
(二)立法宗旨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 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 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首先,目前我国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 其次,教师所履行的权利是公权,而不是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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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 (一)教师的权利 ❖ 1、教育教学权(该法第7条第1项) ❖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
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 它属于职权,是教师最基本,最重
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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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权的基本含义:
A、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能侮辱、歧 视学生;
B、不能泄露学生的隐私; 隐私:指不愿公开或不愿告诉他人的个人私事 学生的隐私包括:通信隐私、日记隐私、表达隐 私、个人缺陷隐私等。
C、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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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综合原题
❖幼儿萌萌午休时不睡觉还发出吵闹的 声音,何老师把她关在厕所里,以免影 响其他幼儿休息、何老师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