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正邦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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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正邦集团商标
管理办法
正邦集团公司文件
正集字[2010]15号
签发人:林印孙
关于下发《正邦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总部、各产业集团、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正邦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经公司研究通过,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正邦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2010年2月8日
主送:总裁室成员
抄送:集团总部、总公司/各专业公司/分子公司关联部门
共印10份
正邦集团商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为保护“正邦”品牌及各个子品牌,维护集团的商标权益,确保充分的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开拓市场、发展市场,为企业品牌发展战略目标——争
创各类“名牌和驰名商标”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标日常管理工作。集团品牌文化部于集团总裁和分管副总裁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商标的主要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商标于国内外的注册
申请,参和集团关于商标品牌运作策略的制定和管理,制定、设计各种
商标品牌运作方案供集团领导和管理人员参考,商标档案资料的管理,
商标使用及授权关联单位使用的监管,广告宣传的策划和设计,配合各
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打假工作和对商标的维权保护。第二章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续展
第壹条商标的注册申请
1、商标的注册申请流程具体可分为俩个步骤。
第壹步:需求单位(包括集团各职能中心、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向品牌管理部提出新的商标注册申请,品牌管理部进行
内部审核。必要时呈集团领导审批。
第二步:经审批后,证实该商标确实能够申请注册,则向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
请。
2、由集团品牌管理部负责商标注册申请的主要管理工作。于申请过程中,
关联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品牌管理部的工作。商标注册申
请的费用由需求单位承担。
3、需求单位申请商标注册流程。
4、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当商标注册申请内部审核通过后,
则由集团品牌管理部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商标方案确定------>商标检索(壹个工作日左右)----→递交《商标注
册申请书》至商标局----→接受到商标受理通知书(需三到四个月时间)
----→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可能需要壹年甚至更长时间)----→商标核准
领证(审定公告3个月以后)。
5、商标注册需要准备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交公司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则签《商
标代理委托书》,公司盖章或签字;(3)商标图样10个(5-8厘米之间),
如指定颜色,需要提供10个彩色和2个黑白图样;(4)商标项目的确
认,包括商标说明等。
第二条公司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发生改变的,应及时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第三条对于新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未注册的商标必须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且及时全面对关联类别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商标的防御性的注册保护。第四条如发现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通过注册公告的则应当及时向国家商
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商标,以免给公司的商标权带
来损害。
第五条为了防止公司的商标遭受他人侵害时能够及时提供有效的法律证书主
张权利,维护公司权益,于公司注册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申请。
第六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于期满前六个月内及时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
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三章商标的管理和使用
第壹条使用注册商标时,应确认其使用是于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如需于未注册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条使用注册商标时,应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
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能够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集团各职能中心或各独立核算单位有商标使用需求的,应向集团提出申
请,由集团品牌管理部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商标整体使用情况,
给予专业建议。于确认许可使用可行后,集团应和需求单位签订《商标
许可使用合同》,且于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由此发生的关联费用由需求单位承担。
第六条于许可使用合同生效后,集团应严格监督被许可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于使用该注
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同时,集团也需严格
监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于生产、市场销售、广告宣传等企业运营管理等
方面的执行,定期了解被许可人的运营情况,指导、监控、规范被许可
方的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保证服务及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
第四章商标的档案管理及广告宣传
第壹条集团品牌文化部指定专人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及宣传运用工作。商标的档案管理应维护其资料的完整、真实、安全,统壹存档便于利用,保证集
团于申报各种政府部门项目和认证、荣誉时数据提供的及时有效。
第二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就下列内容分类:商标注册证及转让证;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明细资料;商标侵权案、纠纷案资料;广告;包装装潢(设计稿);
商标标识物样本(实物版和电子版);关联费用单据等。
第三条各级财务部门应于财务帐目中单列商标广告、品牌推广等用于商标宣传费用的子目录,以便统计、查阅。
第五章商标的法律保护
第壹条集团各职能中心和各独立核算单位使用注册商标时,有负责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集团员工对商标侵权的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应及时将侵权
情况积极反馈至上级领导或商标管理部门。
第二条集团品牌管理部对已侵犯公司商标权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取证,配合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和集团法务部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和人民法院提出控告或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保护公司的商
标权益。
第六章附则
第壹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或有关人员,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除赔偿公司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