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队管理条例(最终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礼仪队管理条例
第一章、基本制度
第一条纪律要求:
(一)在接到培训学习及礼仪服务通知后,礼仪队成员必须按时到场,服从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换岗、离岗。
(二)队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应至少提前一天向负责人申请请假。
(三)队员在参加活动时,穿戴必须统一,活动完成后及时归还物品。
(四)礼仪队参加学校活动无论有偿或者无偿服务,队员有空时也必须参加,经学校安排,我们还会为一些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条队员纳新:
(一)每年9月到11月为礼仪队队员考核、轮换、选拔时间。
(二)基本条件:女生,身高在1.63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综合素质高等。
(三)想要加入本队的同学,须经面试合格后方可成为队员。
第三条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参加礼仪队有关会议,接受免费的教育和培训。
(二)对礼仪队提出意见、建议。
(三)服从各项工作安排、执行本队决议。
(四)严于律己,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代表大学生良好形象。
第四条细则
(一)礼仪队每月召开1次例会,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参加。
(二)新一批礼仪队成员组建好礼仪队后的第一个月为培训月,邀请专业老师队礼仪队成员进行彩妆,仪表,形体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时间为周三下午)。
(三)每次礼仪活动由礼仪队长进行记录考勤表状况,并总结经验。
(四)其它各项训练活动须按本队学期活动计划开展。(会议请假仅限在通知后的12小时内)
(五)举办女生节,邀请全体礼仪队成员参加。
第二章、奖惩制度
第五条礼仪队每年将按一定比例颁发聘书。评比标准参照礼仪队考勤表及其表现情况。对工作积极、努力并且出勤率达到25%的礼仪小姐,任期满一年即可颁发聘书。
第六条工作中,凡迟到3次者即视为1次旷缺;凡擅自换岗、离岗并造成工作失误者,视为1次旷缺。旷缺达2次者应退出礼仪队;凡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者,经女生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取消该队员资格。
第三章、物品借用条例
第七条礼仪队资料、物品由内部主要人员(朱梦琦及其干事)统一管理。
第八条礼仪服务申请借用礼仪队物品,由负责人须如实填写借还登记表,经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用。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等情况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如其他社团及院系需外借礼仪用品需由主要负责人进行申请,经过同意后填写服装类别,数量及归还时间,并及时归还。
第十条借出礼仪服装需在两天之内归还,如需加时,必须说明并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