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用餐管理规定(试行)
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1. 用餐地点:公务接待用餐应选择环境优雅、设施齐全、服务优良的餐厅或酒店进行,确保用餐环境符合公务接待的要求。
2. 用餐预订:接待人员应提前预订用餐,确保能够得到合理的接待服务。
预订时应根据接待人数、用餐时间和预算确定菜单,并提前告知餐厅相关要求。
3. 菜单选择:菜单应根据接待对象的口味、饮食习惯和文化背景进行合理搭配,确保能够满足接待对象的需求。
同时,菜单中应包含适量的主食、蔬菜、肉类和海鲜,保证饮食的均衡。
4. 饮食安全:餐厅或酒店应具备相关的饮食安全证书,确保食材的新鲜、卫生和安全。
接待人员在用餐前要检查食材的原产地、质量和验收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5. 用餐礼仪:接待人员应遵守用餐礼仪,注意与接待对象保持适当的距离,尊重对方隐私。
用餐时应文明用餐,不随地吐痰、乱扔餐巾纸等不文明行为。
6. 成本控制:在选择用餐场所和菜单时,应根据预算进行合理控制,避免浪费和奢华。
接待人员应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避免超时用餐导致额外费用。
7. 账单支付:接待人员在用餐结束时应核对账单,并按照学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支付。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餐厅或酒店的超出菜单的费用要求,确保公款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8. 记录和报销:接待人员应详细记录用餐情况,包括用餐时间、地点、菜单、用餐人员等信息,并按照学院相关报销规定进行报销申请。
所有与用餐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应妥善保存,以备审核。
以上是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的内容,接待人员应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务接待的规范和有效性。
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制度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制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业学院食堂管理制度1职业学院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一、饮食卫生1、食堂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和相关制度,方可持证上岗;2、食堂卫生管理谁承包、谁负责,责任层层到人,食堂承包人负责全面卫生管理工作。
各食堂服务人员负责本区域卫生工作,消除食品不卫生、不安全隐患;3、食堂必须板块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与食堂有业务往来的营业户要求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并将全部证件的复印件送食堂主管人员保存备查;4、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严禁生产销售腐烂变质、掺杂掺假食品;严禁使用有异味、有毒食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或没有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的肉类及其它食品;5、严禁使用被污染的食品和蔬菜。
食品、蔬菜必须分类且离地面30cm存放。
加工时,必须先洗干净,后再加工;6、泡发食品(如面粉)用多少泡多少;蔬菜及肉类用多少切多少;牛奶豆浆随进随用,一旦发现腐烂变质杜绝使用;7、炊具必须严格清洗消毒。
洗碗间设有蒸气柜等消毒设施,操作间配有消毒柜;冷荤制作严格按照“五专”操作:(1)专人加工;(2)设专室加工;(3)专业工具(如刀、板、抹布等);(4)专用消毒设施;(5)专用紫外线消毒灯;8、面点人员必须用消毒工具销售食品。
机械厨具使用后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抹布用后洗净晾干;9、加工场所必须干净,地面无积水、垃圾,必须最好防尘、反腐、防蝇、防鼠等工作;10、每天销售的饭菜从制成到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防尘、防蝇设施。
职业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职业学校餐厅的正常运行,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职业学校餐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餐厅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餐厅设立管理员、厨师、服务员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三、餐厅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1)餐厅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采购食材时,必须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3)厨师和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餐厅内不得存放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2. 服务质量(1)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礼貌待客,热情周到。
(2)餐厅环境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桌椅摆放整齐。
(3)提供多样化、营养均衡的菜品,满足师生口味需求。
(4)用餐高峰时段,加强服务人员调配,确保用餐流畅。
3. 卫生管理(1)餐厅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厨房、餐具、操作台等设施设备保持清洁,不留油渍、污垢。
(3)员工上岗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4. 财务管理(1)餐厅财务实行专人管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3)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餐厅财务健康。
5. 应急处理(1)餐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奖惩制度1. 对认真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服务质量差、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职业学校餐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
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制度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教职工,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保证教工餐厅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特拟定如下细则。
一、工作餐管理教职工工作餐的用餐人员名单核定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规划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后勤处具体负责工作餐供应、餐卡结算与管理。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1、教工餐厅就餐对象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本人。
未经允许,其他人员到教工餐厅用餐,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2、教职员工就餐实行自助形式,凭卡结算,餐卡实行实名制,不得外借。
3、严格按照时间用餐,周末及节假日不供应用餐。
早餐:7:30—9:00午餐:11:30—12:304、凭教职工餐卡刷卡就餐(仅限教职员工本人使用),每人每天只能刷卡消费2次。
5、涉及公务接待工作餐的由党政办负责安排并确定用餐标准,后勤处严格按照接待方案或接待函负责工作餐供应。
6、各处室(系、部)工作日因公需加班的,需部门负责人(系部为系主任)许可,并填写加班用餐审批表,由后勤处安排用餐。
三、餐卡结算与管理1、餐卡发放。
由后勤处依据组织人事部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
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用餐。
新增人员的办理,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审核,由后勤处负责制卡与发放。
退休和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后勤处。
2、餐卡遗失。
本人应尽快到后勤处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
补卡的成本费由本人承担,补卡工本费5元/张。
3、每底后勤处负责汇总当月用餐数据,规划财务处进行审核,无误后对教职工餐费补助结算。
四、工作餐服务与管理1、教工餐厅主要为教职员工服务。
每个工作餐日供应不能少于5个菜品,2荤3素,荦素搭配。
主料要足,素菜、主食不限量,并配有优质汤。
2、教工餐厅应根据学校工作性质、人群结构、民族习惯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积极丰富工作餐品种,尽力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
3、餐厅服务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教职工就餐,在教职工供餐期间,禁止学生及其他人员在教工餐厅用餐。
职业学校餐厅规章制度
职业学校餐厅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校园餐厅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提高服务质量,现制定《职业学校餐厅规章制度》。
第二章餐厅基本要求1.餐厅要求每日对食材进行检查,保证食材的新鲜和质量。
2.餐厅要求每日清洁消毒,保持整洁干净。
3.餐厅要求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餐厅要求设置明显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施,确保师生的安全。
第三章餐厅服务规范1.餐厅要求提供有吸引力的菜单和营养均衡的饮食。
2.餐厅要求服务员礼貌待客,耐心热情,办事规范。
3.餐厅要求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不得擅自更改顾客的就餐顺序。
4.餐厅要求不得提供过期、变质的食品,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章餐厅消费规定1.餐厅要求制定合理的价格标准,不得天价乱收费。
2.餐厅要求接受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保持价格透明。
3.餐厅要求提供发票和结账单据,保证服务质量。
第五章餐厅行为规范1.餐厅要求员工着装整洁,文明用语,不得有侮辱客户的行为。
2.餐厅要求员工工作时不得玩手机,不得偷懒或者私自聊天。
3.餐厅要求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工作岗位,必须经过领导同意。
第六章餐厅监督管理1.餐厅要求设立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对餐厅进行检查。
2.餐厅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3.餐厅要求学校领导督促餐厅合理经营,不得插手餐厅具体事务。
第七章餐厅责任追究1.餐厅要求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罚。
2.餐厅要求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并回复。
3.餐厅要求对严重违纪员工进行停职、开除等处罚。
第八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校职工和学生必须遵守。
2.对于本规章制度范围内未涉及的问题,由学校领导根据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3.本规章制度由学校餐厅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以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希望全校师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餐饮环境。
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食堂管理,切实保证食堂食品安全,全面提升校园餐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见》、《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试行)》、《XX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XX学校食堂五常管理实施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对食堂管理本着“依照合同、明确责任、师生评价”的原则进行,学生食堂坚持服务性、公益性、安全性原则,充分保障学生的就餐需求。
第三条学院食堂指设于学院校园内,供应学院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校内销售和加工食品、饮品的商铺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院成立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后勤管理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体育与军事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二)督促各经营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督促开展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员工培训工作,做好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为学院食堂监督、管理、协调的具体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食堂。
学院与社会餐饮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一般不超过3年。
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期满后按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条款自然退出。
由于社会餐饮企业的自身原因,出现合同中明确应退出情况之一的,应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
(二)制定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三)购买学院食品安全责任险,与食堂签订安全责任书。
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2024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根据2024学院公务接待要求,以下是关于用餐管理的规定:
1. 公务接待用餐应遵循节俭、适度的原则,不得奢华浪费。
2. 公务接待用餐应注意菜肴的种类和营养搭配,推荐搭配有益健康的菜肴。
3. 公务接待用餐的场所应选择具备卫生许可证的餐厅或酒店,并确保用餐环境整洁卫生。
4. 公务接待用餐的菜单应提前确定,并严禁随意更改或增加品种。
5. 公务接待用餐的费用应经过合理核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6. 公务接待用餐的座位应根据宾客身份和场合选择,遵循主宾分座原则。
7. 公务接待用餐期间,不得饮用过量或过度浓烈的酒类,应保持积极、健康的工作氛围。
8. 公务接待用餐结束后,应及时结账并留下合理的小费,不得占用公共资源或拖欠费用。
9. 公务接待用餐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接受或提供贿赂或礼品。
10. 公务接待用餐应遵守学院其他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请注意,这些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应遵循学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2023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2023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根据2023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
1. 用餐场所:公务接待用餐应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场所,确保食品安全。
2. 用餐预订:提前预订用餐,确保餐厅能够提供足够的就餐场地和服务。
3. 菜单选定:根据接待对象的偏好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菜单。
菜品应以健康、营养为主,兼顾口感和菜品的搭配。
4. 用餐费用:用餐费用应合理,符合预算规定。
5. 餐桌摆放:根据接待人数,合理安排餐桌布局。
确保接待人员有舒适的用餐环境。
6. 用餐礼仪:在用餐过程中,应遵守公务用餐的礼仪规范,注意言谈举止,不违反公务用餐纪律。
7. 酒水限制:公务接待用餐中,在两会期间、研讨会或重要谈判等重大场合应控制酒水消费,避免出现不适当的饮酒行为。
8. 饭菜存留:饭菜不得存留,应及时清理餐桌,确保卫生。
9. 备案记录:公务接待用餐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费用等相关情况应形成备案记录,供事后审计和查验。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公务接待用餐行为,确保公款使用合理、透明,并且提供良好的接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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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2023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提升公务接待形象,加强餐饮服务质量,保障公务接待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是指学院领导或相关部门为了开展外事交流、协商洽谈等需要用餐的活动。
第三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开、勤俭节约、文明用餐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各领导机关、相关部门及接待人员。
第二章接待标准第五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的标准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的标准应当根据接待对象、场合以及经费预算合理确定,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第七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的标准包括菜品、饮料、服务等内容,应根据接待活动的需要进行选择。
第三章用餐预订第八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需提前预订,并按照预订数量准备餐食和场地。
第九条接待人员应根据接待对象的口味爱好和饮食习惯,合理安排用餐菜品。
第十条用餐预订应提前告知餐厅或饭店相关要求,包括菜品要求、服务要求等。
第四章用餐流程第十一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用餐过程有序。
第十二条用餐前,接待人员应检查用餐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确保用餐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用餐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与接待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做到热情周到。
第十四条用餐结束后,接待人员应检查并核对餐费,确保费用计算正确。
第五章餐饮服务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饭店或餐厅应提供具备健康证的专业厨师,并确保菜品的新鲜、卫生。
第十七条饭店或餐厅应提供合适的餐具、餐巾等,并保持其清洁,确保用餐质量。
第十八条餐饮服务人员应礼貌待客,专业服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九条餐饮服务人员应全程服务,满足接待对象的需求,并及时解决问题或投诉。
第六章费用报销第二十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费用应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接待人员应收集并保留用餐费用发票或相关凭证,并按照规定提交财务部门。
就餐管理规定(全面完整版)
就餐管理规定(全面完整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全面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员工食堂就餐管理规定为提倡节俭,杜绝浪费,规范用餐行为,营造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用餐时间1、员工餐厅开放时间早餐:07:00——08:0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2、除按行政班时间上班的员工外,其他特殊岗位的员工须实行轮岗就餐制,确保不空岗。
二、就餐卡1、就餐卡由学院后勤部统一办理发放。
员工如遗失就餐卡须及时向后勤部报失补办,补办前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2、员工须凭员工就餐卡就餐,如有无卡强行就餐者,记为违规违纪行为。
三、就餐管理1、员工须自觉爱护食堂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2、员工用餐后须将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
3、员工须自觉珍惜粮食和食物,按需取餐,杜绝浪费。
4、原则上,食物不得带出食堂食用,如有特殊情况,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
5、员工应自觉维护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
6、员工应自觉维护餐厅的清洁卫生,须保持桌面清洁,不得乱倒乱吐饭菜残渣;员工用餐后须将残渣倒到餐厅指定垃圾处。
7、员工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食堂,方便其他员工使用餐位。
8、员工食堂内严禁吸烟,员工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起哄、吵闹,要做到文明用餐。
9、员工在食堂就餐须文明着装,不得赤膊或着其他不雅服饰。
10、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意见者,可向后勤部协商解决和完善。
四、就餐登记和外来人员就餐规定1、与学院有业务往来的外来人员就餐,一律实行登记报批制度,由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报后勤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
2、学院员工亲属在餐厅就餐,由员工本人向办公室和后勤部提出申请,其就餐费由该员工承担。
五、附则1、本规定适用餐厅工作人员及所有就餐的学院职工和外来人员。
2、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员工就餐卡管理规定(试用版)目的为了让食堂能够灵活、更好地服务于员工,落实员工福利,加强餐卡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023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2023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公务接待用餐活动,提高用餐管理水平,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各个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用餐管理。
第三条:用餐统筹人员:学院各部门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公务接待用餐统筹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公务接待用餐事宜。
第四条:用餐预订:公务接待用餐必须提前预订并报备,预订人员需提前将用餐人数、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报备给用餐统筹人员,由用餐统筹人员进行安排。
第五条:用餐标准:公务接待用餐根据场合不同,分为普通用餐和高档用餐。
普通用餐标准参照学院食堂标准,高档用餐标准为适当提高食材、菜品质量,并配备相应的餐具、饮料等。
第六条:用餐费用支付:公务接待用餐的相关费用由学院负责支付,需提供发票及相关报销材料。
第七条:用餐管理:用餐过程中应注意文明用餐,遵守公务接待用餐行为规范,不浪费食物和资源。
用餐结束后,应及时清理餐具和桌面,保持用餐环境的整洁。
第八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个人奖励、通报批评等。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学院各个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职院职工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用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勤俭节约、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食堂设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食堂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堂各项管理工作;2. 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3. 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例会,分析食堂运营状况,提出改进措施;4. 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5. 负责食堂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食堂管理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确保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2. 负责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堂环境卫生;3. 负责食堂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4. 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5. 负责食堂员工的服务质量监督。
第三章食材采购与储备第七条食材采购:1. 食材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2.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食材质量进行严格把关;3. 采购价格应合理,确保食材质量。
第八条食材储备:1. 食材储备应按需采购,确保食材新鲜、安全;2. 食材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 定期检查食材储存情况,确保食材质量。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供应第九条食品加工:1.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2.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3. 食品加工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食品供应:1. 食品供应应满足职工需求,保证饭菜质量;2. 食堂应定期推出特色菜肴,丰富职工餐桌;3. 食堂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
第五章食堂卫生与安全第十一条食堂卫生:1. 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2. 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3. 食堂餐具、厨具应定期清洗、消毒。
食堂用餐规定
食堂用餐规定食堂用餐规定为了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秩序,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减少食堂使用不便以及提高个人用餐安全保障,特制定本食堂用餐规定,所有进入食堂用餐的师生和职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用餐时间:1.食堂的用餐时间为早、中、晚三个时段,具体时间根据学校或单位安排而定,用餐时间统一公布。
2.在用餐时间之外,食堂不对外开放。
二、就餐券和饭卡:1.所有人员在食堂用餐必须持有效的就餐券或饭卡,否则不予入内。
2.学生必须持有校方发放的学生卡并办理饭卡,饭卡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充值。
3.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发放的员工卡和饭卡。
请认真保管好个人的饭卡,必须个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
三、就餐次数和量:1.学生每天最多可用餐三次,早餐、中餐和晚餐。
工作人员每天最多可用餐两次,中餐和晚餐。
2.每餐的用餐时间为半小时,超时用餐的个人将无法再享受餐饮服务。
3.食堂提供的餐饮食物以供应为限,用餐者不得获得超过合理需求的食物。
4.自助餐时,请文明用餐,按需取餐,不浪费食物。
四、个人卫生:1.进入食堂用餐之前,必须先进行手部清洁,可使用洗手液或洗手液。
2.就餐者应穿戴整齐,不得身着拖鞋、背心等不符合餐饮场所用餐规定的服装。
3.用餐者应保持进食文明,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五、就餐队列和用餐方式:1.用餐者应按照队列依次排队,不得插队或推挤。
2.前方用餐者就餐完毕后,请再次清理餐桌,不将碗筷或餐垫留在桌面上以提供给下一位用餐者使用。
3.自助餐时,请文明用餐,不得掏取过多食物,不得随意将食物倾倒在餐盘或餐具上。
4.请勿携带食物进入食堂,并严禁将饭菜带离食堂。
六、安全和急救措施:1.进食时请小心谨慎,不要急于进食,以充分咀嚼食物。
2.发现食物问题或者有特殊情况时,请向食堂工作人员报告。
3.如发生身体不适或突发疾病,请立即通知周围人员或食堂工作人员,并及时就医。
七、违纪处罚:1.未持有效就餐券或饭卡入内用餐的,将无权使用餐饮服务,并需接受相应处罚。
职业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餐厅管理制度职业学校餐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厅管理,提供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营养需求,确保餐厅运行的安全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餐厅管理制度适用于职业学校的餐厅,包括学生食堂和员工餐厅。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是指导餐厅日常运作与服务的法规,所有餐厅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餐厅组织结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餐厅设有管理人员,包括餐厅经理、副经理、餐厅主管等。
第五条餐厅经理负责整体餐厅的运作与管理,制定相关规定并加以执行。
第六条副经理协助餐厅经理的工作,负责餐厅设备和食材的采购、库存管理等事务。
第七条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餐厅运行的顺利和规范。
第八条餐厅设有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工作人员,各自负责所属岗位的工作内容。
第九条学校餐厅还设有技术指导组,负责菜单的设计、营养搭配等工作。
第十章菜单与供餐第十一条学校餐厅的菜单应根据季节变化、学生和员工的需求,合理搭配营养素,保证提供健康均衡的饮食。
第十二条餐厅经理及厨师应按照菜单制定要求安排供餐,确保每餐供应的菜品种类丰富、口感好、色香味俱佳。
第十三条餐厅应每学期更新一次菜单,学生、员工可提出建议和意见,餐厅经理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餐厅应根据学生和员工的饮食特点提供特殊饮食服务,比如素食、过敏人群等。
第十五章餐厅服务与用餐规定第十六条餐厅服务员应注意礼貌待客,热情解答学生和员工的提问,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十七条餐厅服务员应保持食堂环境的整洁和安全,及时清理食堂桌椅和地面,保持餐具清洁。
第十八条学生和员工在用餐前应自觉排队,保持队列有序,不得插队。
第十九条学生和员工应有意识地节约餐食,不浪费食物,严禁将食物带出食堂。
第二十章餐厅安全与卫生第二十一条餐厅应保持厨房、餐厅和食堂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第二十二条餐厅应配备专业的厨房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餐厅应定期组织厨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二十四条学校餐厅应经常进行食品检测,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管理办法.doc
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的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差审批程序。
1.教职工出差,须先填写“业务申请单”,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完整,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
“业务申请单”的审批流程如下(“业务申请单格式详见附件1”):出差注意事项:教职工出差返回后持已审批的“业务申请单”和有关的出差费用票据在本人职级标准范围内进行报销;若回家省亲办事的,学院不发回家省亲办事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2.如需借款,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在财务处办理借款,“借款单”的审批流程如下:借款注意事项如下:(1)业务结束返校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到财务处报销并结清手续,否则,财务处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回所有欠款,当月工资不够的依次月类推扣除。
(2)试用人员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3)凡教职工借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第三条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开支报销标准。
各有关领导应考虑完成任务必要性和期限,严格审批出差人员人数、外出天数。
对因公外出人员应根据职务,按报销标准办理住宿、就餐、出行等事项。
对于未超出标准的住宿、出行,学院据实报销;对于超出标准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具体出差标准见附件2)1.交通费: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省内出差除处置应急事项外,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省外出差应优先选择动车、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
路途较远或任务较急,确需乘坐飞机的,须经学院有关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乘坐飞机出行的,超出本人乘坐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2.住宿费:不同职级、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原则上与职务较高者同住一个酒店和一个双人间,按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报销,特殊情况需报常务副院长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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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用餐管理规定(试行)
为更好满足学院工作需要,本着方便热情,厉行节约的原则,学院就工作用餐分为日常工作简餐和招待用餐进行规范,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简餐
1.适用范围
(1)集团内部来学院办事、学习、开会等、因公需要安排就餐的人员。
(2)外单位来访等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人员。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人员。
2.就餐方式及标准
采用自助打餐方式,标准为20元/位。
3.就餐地点
学院1#服务中心三楼“表里如一”餐厅大厅。
二、招待用餐
1.适用范围
(1)招待到学院检查、验收、指导工作的有关政府领导。
(2)招待到学院来访、考察、交流、合作的其他院校领导。
(3)招待来学院指导、交流的各类专家。
(4)招待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重要内容。
2.就餐方式及标准
采用桌餐方式招待,董事长、院长接待实报实销;其他董事会和学院领导接待标准为80元/位,单桌最高为600元;各部门正职接待标准为60元/位,单桌最高为400元。
3.就餐地点
原则上为学院1#服务中心三楼“表里如一”餐厅包间;如遇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后,可在外就餐,就餐标准同上。
三、用餐申请流程
1.招待用餐部门填写学院业务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及分管院领导审批。
2.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在学院1#服务中心就餐的,递交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外就餐的,餐费由经办人先行垫付,并将有效发票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报销。
3.各类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原则上同一批客人,一般只宴请一次。
四、附则
1.工作用餐超过标准的部分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所有工作用餐一般不提供烟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酒水,需请院长批准。
3.为创建节约型校园,各部门就餐人员由分管院领导确
定。
4.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部门的工作用餐,可参照此标准,由部门自行办理。
5.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