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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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土地使用权管理计划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按照依法依规、创新机制、拓宽思路、规范管理的要求,以加强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的,通过加强土地规范化管理,防止资产资源流失,巩固壮大农村集体可支配财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

各村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严格把关:

1、对于在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土地及山林,必须由村民委员会集中统一管理。

2、举家迁往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必须由村民委员会收回集中统一管理。

3、农村五保户转入镇福利院集中供养后,其原承包土地及山林不得随意支配,由村民委员会收回集中统一管理。

4、对于举家迁出并在迁入地已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原则上村委会可收回其原承包土地集中管理。

5、承包人死亡且承包人家庭消亡的,应由发包方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6、对于集体收回的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定价,补偿额度不高于国家基础设施占地补偿标准,同时应加强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或租赁经营,使其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7、对于其它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严格执行合同,未能履行合同规定条款的,一律由村委会收回,重新公开竞标;凡合同到期后,重新签定承包合同的,一律在镇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向社会发包,且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如确需延长承包期的,标的额必须重新约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续签承包合同,防止合同标的贬值风险。

8、鼓励各村民委员会通过互换、流转等多种形式集中发展各种生产基地,壮大集体经营土地规模。

三、认真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

8月上旬全镇召开动员会,明确要求,培训骨干;各村通过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会议、举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宣传等形式贯彻精神,武装骨干,宣传面要达到100%。

2、调查摸底

从8月15日开始调查摸底,各村在已开展的“三资”清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登记。清理对象包括:一是未在《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土地及山林的现实基本情况;二是农村五保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及山林;三是农户有流转意向的承包土地及山林。各村于9月20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3、规范管理

各村民委员会是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主体,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程序人人精通;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政策程序户户知晓;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土地流转件件规范,切实维护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秩序。

镇财政所要加强全镇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建设,使其确实担负起代理服务责任,发挥更高的效率。

镇政府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同时镇政府将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对各级干部政策学习掌握情况、对下政策宣传情况、日常管理及服务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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