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囚论》古文赏析
文言文欧阳修《纵囚论》阅读练习及答案(上海徐汇中学2021-2022学年上学期高二期中语文试卷)

上海市徐汇中学2021-2022学年高二上学期期中语文试题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纵囚论①欧阳修①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②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③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移人之速,有如是者□。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②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④“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释)①纵囚:史书记载唐太宗曾假释数百死囚,囚犯人归家后全部按时返回,最终赦免了他们。
②贼:指窥察。
21.可填入第③段方框中的一组虚词是()A.而乎B.以矣C.而矣D.以乎22.对第①段内容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A.首段开门见山,提出全文核心论点:“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引出下文对“君子之难能”与“小人之尤者”的论述。
B.指出“死囚”罪大恶极的特点和“守义赴死”难于一般信义要求的高尚性质,引出下文对唐太宗纵囚事件不合情理之处的论述。
C.“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暗指当朝统治者释囚犯不合情理,“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暗指死囚自归不合情理。
《纵囚论》原文、译文及赏析

《纵囚论》原文、译文及赏析《纵囚论》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纵囚论》原文、译文及赏析,欢迎大家阅读!纵囚论宋代: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译文一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则在小人中施行。
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
宁愿为正义而死,不愿意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
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定好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
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难。
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延误。
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
《纵囚论》有感

《纵囚论》有感 早上起来后,观书。
看到欧阳修的《纵囚论》,其对唐太宗放犯⼈回家⼀事颇有不同看法,认为这样做是“有悖⼈情,违反法度,沽名钓誉”(百度百科·纵囚论)。
因《新唐书》的编辑有欧阳修的⼀份,故⽽对其事之真假有些莫辩。
上午时分,通过百⽼师看了下,《旧唐书·太宗本纪》中这样说:“贞观六年……⼗⼆⽉⾟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百九⼗⼈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
其后应期毕⾄,诏悉原之。
……”如果此书所叙是真,第⼀,则唐太宗的确亲⾃做了这件事(亲录囚徒);第⼆,这些⼈的确是犯死罪的(死罪者);第三,要求第⼆年来受死,也是真的(明年秋末就刑);第四,这些“死罪者”也全部回来了(毕⾄);第五,这些“死罪者”全部得到了赦免(诏悉原之)。
由此,这此事可以这样说:唐太宗法外开恩,完全让死刑犯回家团聚⼀年,并且没有监视等⼿段,⽽这些⼈都守信⽤,第⼆年⼜回去⽢⼼受死,不过唐太宗有感于其信⽤,将其全部释放。
《新唐书·太宗本纪》记的是:“贞观六年……⼗⼆⽉⾟未,虑囚,纵死罪者归其家。
……七年……九⽉,纵囚来归,皆赦之。
”和旧唐书相⽐,有两点不⼀样:第⼀,是不是太宗亲⾃下令的?不知道,没说;第⼆,回来的囚犯都赦免了,但有没有没回来的呢?不知道,没说。
但,《新唐书·刑法》也说了此事:“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由此看来,这个说法和旧唐书是⼀致的,只是⼈数不同罢了。
看到这⾥,为何新唐书对此事的说法不太⼀样呢? ⼜看了百⽼师,得“〈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
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
〈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欧阳修之⼿”(百度百科·新唐书)。
原来本纪是欧阳修写的,志不是欧阳修写的,故⽽有此略微差异。
《新唐书 刑法志》欧阳修《纵囚论》(节选)阅读训练及答案参考译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
初即位,有劝以威肃天下者,魏征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
四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
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然尝谓群臣曰:“吾闻语曰:‘一岁再故,好人喑哑’,吾有天下未尝数赦者,不欲诱民于幸免也。
”自房玄龄等更定律、令、格、式,讫大宗世,用之无所变改。
(节选自《新唐书·刑法志》) 材料二: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逆情以干誉。
(节选自欧阳修《纵囚论》)10.材料二画波浪线的部分有三处需要断句,请用铅笔将答题卡上相应位置的答案标号涂黑,每涂对一处给1分,涂黑超过三处不给分。
(3分)罪大恶A极B诚C小人矣D及施恩德E以临之F可使G变H而为君子。
古诗纵囚论翻译赏析

古诗纵囚论翻译赏析文言文《纵囚论》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前言】《纵囚论》是唐宋八大家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
文章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原文】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释】①刑戮:刑罚或处死。
②苟:只图眼前。
③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贞观六年)。
唐太宗是中国历史上有一定作为的皇帝,他在位年间,国势强大,社会较安定,史称“贞观之治”。
④大辟:死刑。
辟,法。
刑法。
大辟意为最重的刑罚。
⑤罪大恶极:罪恶大到了极点。
⑥意:估计。
⑦冀免:希望赦免。
⑧贼:用作动词,窃,私下行动,引申为窥测。
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
他们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文言文《纵囚论》原文及

《纵囚论》原文及【作品介绍】《纵囚论》是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
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原文】纵囚论信义行于君子②,而刑戮施于小人②。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④,而视死如归⑤,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⑥,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⑦,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⑧。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⑨,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⑩;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⑾?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⑿。
”【注释】①纵囚:释放囚犯。
唐大宗(李世民)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把二百九十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并规定于第二年秋天就刑。
到时候,“纵囚来归,皆赦之。
”②信义:信用,礼义。
③刑戮:刑罚,杀戮。
④不苟幸生:不苟且侥幸地活着。
⑤视死如归:形容不怕死,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
这里指为了信义,不惜牺牲生命。
⑥录:取,选择。
大辟((bi):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后指死刑。
纵囚论

纵囚论作者:欧阳修来源:《作文周刊(高中·人教版)》2010年第03期提升阅读版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注]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选自《古文观止》)[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1.下列各句中,黑体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录大辟囚三百余人(死刑)B.此岂近于人情哉(人之常情)C.不意其必来以冀免(希望)D.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残害)2.下列各组句子中,黑体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A.①于兹六年矣②覆杯水于坳堂之上B.①若屡为之②若事不济,此乃天也C.①约其自归以就死②木欣欣以向荣D.①乃罪大恶极②臣乃敢上璧3.下列各句中,作者认可的君王“施恩德”行为的一项是()A.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B.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C.夫意其必来而纵之D.纵而来归,杀之无赦4.下列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本文历来被认为是我国古代说理文的名篇,文章以观点鲜明、逻辑严密、中心突出取胜。
纵囚论(欧阳修)原文

纵囚论(欧阳修)原文欧阳修《纵囚论》原文及原文: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
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
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
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
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
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
文言文古文鉴赏《纵囚论》

古文鉴赏《纵囚论》【作品介绍】《纵囚论》是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
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原文】纵囚论作者:[北宋]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②,而刑戮施于小人②。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④,而视死如归⑤,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⑥,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⑦,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⑧。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⑨,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⑩;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⑾?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⑿。
”【注释】①纵囚:释放囚犯。
唐大宗(李世民)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把二百九十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并规定于第二年秋天就刑。
到时候,“纵囚来归,皆赦之。
”②信义:信用,礼义。
③刑戮:刑罚,杀戮。
④不苟幸生:不苟且侥幸地活着。
⑤视死如归:形容不怕死,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
这里指为了信义,不惜牺牲生命。
⑥录:取,选择。
《纵囚论》欧阳修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

《纵囚论》欧阳修文言文原文注释翻译《纵囚论》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
文章评论了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全文基调。
接着通过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用君子与小人相比较,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是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
因此,作者认为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
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
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段,提出“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的观点,指出君子和小人在信义方面的不同表现。
第二段,讲述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强调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事情。
第三段,对唐太宗纵放死囚的行为进行分析,认为这是出于求名的目的,并非真正的恩德感化。
第四段,通过对唐太宗施德六年却未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的事实进行论证,进一步说明唐太宗纵囚的行为不可信。
第五段,提出“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的观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是恩德感化的结果。
第六段,对这一观点进行反驳,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从而得出唐太宗纵囚是为了邀取名誉的结论。
第七段,引用尧、舜、三王治理国家的事例,强调必须以合乎人情为标准,不能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第八段,总结全文,再次强调“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的观点,指出文章的主旨。
文章的主要特点如下:1. 论证严密:文章采用了层层深入的论证方法,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出发,通过对君子与小人、恩德感化与刑戮刑罚的比较,以及对历史事实的分析,得出了唐太宗纵囚是沽名钓誉的结论。
论证过程逻辑严密,无懈可击。
2. 对比鲜明:文章通过君子与小人、唐太宗与尧、舜、三王的对比,鲜明地指出了唐太宗做法的不当之处,强调了以人情为本的重要性。
3. 语言犀利:文章的语言犀利明快,表达了作者对唐太宗做法的批判和对传统观点的质疑,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欧阳修《纵囚论》阅读

欧阳修《纵囚论》阅读纵囚论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
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
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参考译文信义在君子间通行,刑罚却是对付小人的。
被判处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这种人又是小人中最坏的。
宁愿为坚持道义而死,不苟且侥幸活着,把死看得很平常,这种人又是君子中最难得的。
在唐太宗贞观六年,查取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多人,释放他们回家,与他们约定按期自动回牢受死。
这是拿君子都难得做到的事,去期待小人中最坏的人一定做到。
那些犯人到斯果然都自动回牢来,没有一个超过期限的。
这真是君子难得做到的事,小人却容易做到。
这难道近人常情吗?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
等到施用恩德去对付他们,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
恩德深入人心,迅速改变人的品行,才有象这样的事出现。
纵囚论

偷测,窥察
(4)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哉?
我(只)看见上面和下面互相窥察(对方的想法)来成就这样的 名声,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
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推理:太宗: 纵之意其必来以冀免 ——求取名声
对,介词 连词表并列
(1)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对君子讲求信用礼义,对小人施加刑罚和杀戮。 为,介词 看待 回家 特别
(2)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侥幸活着,把死看得像 回家一样,这又是君子特别难以办到的。 用,介词 希望 定语后置 一定
归而舍之: 若屡为之-------不可为天下之常法
结论: 其为圣人之法乎?
欧 阳 修
︽ 纵 囚 论 ︾
囚犯: 被纵意其自归必获免 ——侥幸求生
结论: 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哉 事实:于兹六年,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 结论:不通之论
根据
来,连词表目的
求取
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必 本 于 人 情
矛盾: 归而诛之: 再纵不归------无从体现恩德所致
欧 阳 修
︽ 纵 囚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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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晚字唐北欧 州号永宋宋阳 永六叔八政修 丰一,大治︵ 人居号家家 。士醉之、 ,翁一文 卒,。学︱ 家 谥 , 文 忠 ︶ 。 , 1007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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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十二月,唐太宗李世 民把三百多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探亲,并规 定他们于第二年秋天回来接受死刑。三百多名囚犯 到期如数回到狱中,没有一个超过期限回来的,更 没有不回来的。太宗“纵囚来归,皆赦之”(事见 新旧《唐书-太宗本纪》)。 白居易的诗《七德舞》写到“怨女三千放出 宫,死囚四百来归狱”,反映唐朝人对太宗纵囚一 事的称赞。
高考文言文阅读专项训练及答案(精选)

高考文言文阅读专项训练及答案(精选)一、高中文言文阅读1.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论语》记录了孔子与弟子间的许多对话,如《先进》篇:子路问:“闻斯①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
”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
赤也惑,敢问。
”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②,故退之。
”注释:①斯:就。
②兼人:勇于作为。
请简要概述孔子三次回答的内容,并说明短文反映了孔子怎样的思想。
【答案】概述:孔子对子路和冉有同样的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一个是听到不能马上去做,要询问父兄;一个是听到就去做),通过回答公西华解释了原因(二人性格进退有别)。
(括号里的内容可有可无)思想:反映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思想。
【解析】【分析】此题要求概括回答的内容,注意根据文中的句子用自己的话作答,同一问题,根据学生的不同性格做出不同的回答,体现的因材施教的思想。
对不同性格的学生回答不同自然有原因的。
关于合于义理的事,孔子三次回答不同:要求子路要向父亲兄长请教,因为子路胆大,需要约束。
主张冉立刻做到,因为冉求做事易退缩,需要鼓励。
通过孔子向公西华做出的解释,考生明白了为何同样的事不同的人问会有不同回答。
而孔子的回答恰恰反映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思想。
故答案为:概述:孔子对子路和冉有同样的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一个是听到不能马上去做,要询问父兄;一个是听到就去做),通过回答公西华解释了原因(二人性格进退有别)。
(括号里的内容可有可无)思想:反映了孔子因材施教的思想。
【点评】本题考查文言文的理解能力与概括能力,作答的关键是理解文本内容。
题有两问,属于递进关系,第一问的答案是作答第二问的基础。
作答第一问关键是在于对材料的理解,材料主要是孔子对两个学生同一个问题不同的回答,对于子路,孔子要求他不要冒进,对于冉求则鼓励他不要退缩。
据此进行概括即可。
第二问在第一问的基础上再结合公西华和孔子的对话,可知孔子是针对不同的学生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此可以概括为“因材施教”。
纵囚论读后感

纵囚论读后感
纵囚论读后感
《纵囚论》是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评论了唐太宗李世民纵放死囚的事件。
文章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的观点出发,分析了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是沽名钓誉的一种手段。
因此,作者认为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而应该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为原则,从人情出发,合理制定法律和政策。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信义和法度的关系,以及人情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性。
同时,我也对唐太宗的做法有了新的认识。
在传统的观念中,我们常常把君子和小人放在口中,认为君子讲信义,小人讲利益。
但是,通过《纵囚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君子和小人之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划分。
君子未必讲信义,小人未必讲利益。
因此,在治理国家时,我们需要从人情出发,制定合理的法律和政策,而不是一味地强调信义和利益。
此外,《纵囚论》也让我认识到了历史的复杂性和多面性。
在传统的历史教育中,我们常常听到的是一些英雄人物的事迹和成就。
但是,《纵囚论》让我看到了历史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
例如,唐太宗纵放死囚的举动,虽然被一些人赞扬为有信义和仁慈,但也有人认为这是违反法度和不合情理的行为。
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去看待历史事件和人物,才能更全面地了解历史的真相。
总之,《纵囚论》是一篇非常有价值的文章。
它不仅让我认识到了信义和法度、人情与治理国家的关系,还让我看到了历史的复杂性和多面性。
我相信这篇文章会对我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产生深远的影响。
文言文阅读纵囚论

文言文阅读纵囚论
文言文阅读纵囚论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是一种极为恶行且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制度。
在古代政治上,囚囚制度被用来维护政权,牢牢把持最高统治者的统治,维护最高政权的权威。
这种制度也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仁政手段,在囚囚制度的影响之下,许多国家的社会政治秩序有了大幅度的改变,为国家的繁荣昌盛做出了贡献。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的实施由各国的当政者开元,每当有军队、有政令,只要是反抗统治者的统治,或者有谋反煽动之虞,就可以实施囚囚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国家实行囚囚制度,都有一定的政治考量,旨在增强最高统治者的统治,让国家得以安定。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度极具羁绊和牵制作用,它可以对反对势力施行一定的限制并压制反抗者,这样就可以维护最高统治者的权威,确保他的权力不被挑战,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使国家得以安定繁荣。
春秋战国时期,囚囚制度也有坏处,因为它被滥用了,以囚囚的形式把社会上的无辜者尽数抓走,从而使原本友好的邻里变成一片混乱,这种局面使得国家难以步入正轨,致使当时国家的发展遭到严重阻碍。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的囚囚制度不仅有助于维持当时国家的政治秩序,也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从长远看,囚囚的实施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为了把国家社会带上正轨,不能仅墨守成规运用囚囚制度,而要积极推进发展,积极革新,与时俱进,继续保持社会政治的安定和繁荣。
纵囚论欧阳修西元1007-1072

永元十二年,徵拜太常,卒官。
這些囚犯是否獲赦?史書未載。倒是朝廷很欣 賞戴封的仁民愛物,下詔表揚。
援三兄況、余、員,並有才能,王莽時皆為二千 石。援年十二而孤,少有大誌,諸兄奇之。嘗受 《齊詩》,意不能守章句,乃辭況,欲就邊郡田 牧。況曰:『汝大才,當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樸, 且從所好。』會況卒, 援行服期年,不離墓所; 敬事寡嫂,不冠不入廬。後為郡督郵,送囚至司 命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遂亡命北地。遇 赦,因留牧畜,賓客多歸附者,遂役屬數百家。
後舉孝廉,光祿主事,遭伯父喪去官。詔書求賢良方正 直言之士,有至行能消災伏異者,公卿郡守各舉一人。 郡及大司農俱舉封。公車徵,陛見,對策第一,擢拜議 郎。遷西華令。時汝、潁有蝗災,獨不入西華界。時督 郵行縣,蝗忽大至,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 之。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火 起而大雨暴至,於是遠近歎服。
西陽宮,原為道觀。是 歐陽修父母的墳院。現 存有歐陽文忠公祠、瀧 岡阡表碑亭、瀧江書院 和“荻樓”組成的古建 築群。
阡表碑亭,亭中央豎著 《瀧岡阡表》青石碑, 正面刻《瀧岡阡表》, 背面刻《歐陽氏世系 表》。
該碑是歐陽修護送母親 鄭氏靈柩歸葬故里近二 十年後,任山東青州太 守時,在青州刻好運回 的,至今近千年,碑文 保存完好。
西元1007-1072。字永叔,盧陵人, 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
歐陽修因惦念父母的墳塋,曾七次 向朝廷奏請,要求回江西南昌任職, 但都未能准奏。歐陽修在《歐陽氏 譜圖》中還特意指出:“今譜雖著 廬陵,而實為吉州永豐人也。”
歐陽修自稱廬陵人﹐因為吉州原屬 廬陵郡
北京重点校2021-2022学年高一(上)期末语文汇编:文言文阅读

2022北京重点校高一(上)期末语文汇编文言文阅读一、文言文阅读(2022·北京四中高一期末)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纵囚论【1】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2】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1】公元633年末,唐太宗放三百余名死刑犯回家,约定第二年秋天回来赴死。
所有囚犯都按时返回,唐太宗最终赦免了他们。
欧阳修对此而有所论。
【2】贼:揣测。
1.下列对句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A.约其自归以就.死就:成就B.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卒:最终C.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意:料想D.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移:改变2.下列各组句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A.而.视死如归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B.及施恩德以临之.此又不通之.论也C.不意其必来以.冀免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D.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然.此必无之事也3.下列对文中语句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高中高三文言文阅读专项练习详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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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囚论①(宋)欧阳修①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②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③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②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④“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释】①纵囚:史书记载唐太宗曾假释数百死囚,囚犯人归家后全部按时返回,最终赦免了他们。
②贼:指窥察。
(1)可填入第①段方框处的虚词是()A. 且B. 则C. 乃D. 而(2)分析第①段的作用。
(3)对第②段所用论证方法分析正确的一项是()A. 以唐太宗纵囚的事例,证明死囚应约就死的难能可贵。
B. 引用唐太宗纵囚的史料,证明小人也可以转化为君子。
C. 将君子和死囚进行对比,证明死囚应约的表现违背人情。
D. 将君子和死囚进行类比,证明仁君对臣民不能有所偏见。
(4)概括第③段驳论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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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囚论》古文赏析【作品介绍】《纵囚论》是欧阳修的一篇史论文章。
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原文】纵囚论作者:[北宋]欧阳修信义行于君子②,而刑戮施于小人②。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④,而视死如归⑤,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⑥,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⑦,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⑧。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⑨,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⑩;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⑾?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⑿。
”【注释】①纵囚:释放囚犯。
唐大宗(李世民)贞观六年(632年)十二月,把二百九十名已判死刑的囚犯释放回家,并规定于第二年秋天就刑。
到时候,“纵囚来归,皆赦之。
”②信义:信用,礼义。
③刑戮:刑罚,杀戮。
④不苟幸生:不苟且侥幸地活着。
⑤视死如归:形容不怕死,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
这里指为了信义,不惜牺牲生命。
⑥录:取,选择。
大辟((bi):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后指死刑。
⑦难能:难以做到。
⑧期:希望。
⑨冀免:希望赦免。
⑩贼:揣摩,揣度。
⑾常:经常,长久。
⑿逆情:违背人情。
干誉:求取名誉。
【译文】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
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
【解析】这篇政论文,字虽不过四五百,但立论新颖精辟,议论深刻严密,其写作手法也颇有值得借鉴之处。
文章开始并不直设论点,而是先放开一笔,泛论君子小人之别,为全文的议论树立了一个参照标准;同时也藏下暗笔,以“罪大恶极”暗照太宗释囚不通情理,以“视死如归”暗照死囚自归不合情理。
做到泛论不泛,紧扣论题。
接着简叙纵囚之事,断以评议,又紧扣君子小人之别。
据史籍记载,贞观六年,唐太宗亲自审查了三百九十名死囚,放他们回家,约定翌年秋天回来就刑。
结果他们全都如期自动归狱,太宗称许他们知诚守信,免于死罪。
欧阳修认为太宗以君子最高的标准去要求小人,是不通情理;死囚以小人最劣的品行而超越君子,是不合情理。
因此以“岂近于人情”一句反问收紧,为全文定下基调,又为引出论点埋下伏笔。
首段一放一收,一叙一议,令人心服地点出了纵因是违背情理之举。
太宗此举用意何在呢?中段作了深入剖析,但也未直论情理,而是拓开一层,先设一难。
若论唐太宗。
确不失为中国历史上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文治武功,空前显赫。
纵囚一事作为“贞观之治”的政绩之一,颇为人们称誉,白居易《七德舞》诗就写到:“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
”人们一向认为太宗恩隆德厚,深入人心,小人能变为君子是恩德感化所致。
欧阳修则透过现象看本质,一反前人的赞许,一针见血地指出太宗此举旨在沽名钓誉。
此论精警透彻,后人评谓“喝破太宗一生病根,刺心刻髓”。
但旧说未破,则新论难立,下文便转入层层辩驳。
首先推勘太宗与死囚的心理活动,道破纵囚与自归的动机各是邀取名声与侥幸求生。
这种心理分析并非主观臆测,而是从客观事实的不近情理推断而出,深文曲笔,抉其隐微。
清朝乾隆皇帝写过一篇《读纵囚论》,以其统治经验补充说:太宗擅长权术,或会通过刑官狱吏晓以利害,归狱可幸免一死,不归则捕而诛之,累及亲属。
双方既然在互相窥测并利用对方的心理动机,以达到各自的目的,哪里有恩德与信义可言。
“乌有”一句既是反问,也是感慨,有力地揭露了太宗的虚伪。
但还觉意犹未尽,再进一层,将太宗六年深德与一日浅恩相比,深者尚未能感化小人,浅者反倒能改变他们,其不近情理显而易见。
此用事实作反证。
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太宗纵囚并非出于开恩施德,死囚自归也非出于感恩戴德。
文章辩驳往复曲折,愈驳愈快,愈折愈警。
至此,旧说已不攻自破,新论也确立不移。
辩驳以立起,以破终,所以层层破旧,又句句立新;虽无一字提及情理,但处处不离情理,更以“不通之论”总收此段,与首段“不近人情”正相呼应。
这一段运用设难驳诘,正辩反证等多种方法,严密周到地论证了纵囚是邀取名声之举。
统治者违背情理以邀取名声,是否利于治国呢?这是末段议论的重点,也即本文的论题。
文章同样没有直涉论题,而是先宕开一问,故作自答,以揭示施恩德与近情理之间的矛盾:归而诛之,如再纵又归,显然不近情理;如再纵不归,无从体现恩德,故以否定收断。
再跌进一层,故作退论。
旋以归谬收束,也同样揭示了上述这对矛盾:如果这种恩德屡施于小人,那就等于培植他们的侥幸心理,纵容他们杀人放火,更是不近情理。
这两层议论一开一合,紧扣上文,开句承接中段,合句照应首段,进一步把旧说驳得体无完肤,从而收住辩驳,从容不迫地步入正面议论,指出纵囚不近情理,非治国之法;不见恩德,非圣人之法。
最后水到渠成,自然引出文章主旨。
鲜明地表达了欧阳修顺应人情、严肃法治的政治观点。
这篇文章议论纵横而不支离,文字平易而有韵味,全仗作者悉心布局,使章法跌宕绵密,文势曲折流动。
每段议论不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而是欲擒故纵,顿挫有致,最后以通段主旨收住。
整篇结构也是如此,经过曲曲折折的议论,往往复复的辩驳,最后百川归海,结出文意,将全文推向最高潮。
读至篇末,就仿佛游览名山走过崎岖蜿蜒的山路,最后攀上雄伟峻拔的主峰,回首来路,领略更深,眺望前方,遥想万千。
再者,全文以情理、恩德为两经,以太宗、死囚为两纬,丝丝衔接,环环紧扣,明承暗接,前伏后应,使整篇议论交织一体,文势流贯畅达。
这篇文章充分体现了欧阳修散文“纡徐委备,往复百折,而条贯舒畅,无所间断”(苏洵语)的特色,在短小的篇幅内,或质疑,或答问,步步分析,层层辩驳,写来却从容不迫,纵收自如,竟似有洋洋万言,令人耐读。
(选自浙江教育出版社《古文鉴赏大辞典》俞灏敏撰稿)【讲解】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
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
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
议论纵横,深刻入髓。
“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
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
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本文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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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贞观六年(632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
其后三百余入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
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
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本文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
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
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
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
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
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
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
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
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本文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
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揣摩。
【作者介绍】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散文家,和诗人。
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
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客有问曰:“六一,何谓也?”居士曰:“吾家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常置酒一壶。
”客曰:“是为五一尔,奈何?”居士曰:“以吾一翁,老于此五物之间,是岂不为六一乎?”)谥号“文忠”.著有《欧阳文忠公集》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