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协议
(适用于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修理电梯)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乙方受甲方委托,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规定,对甲方在使用的台在用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电梯使用地点及注册代码见合同附件1,评估项目及内容见合同附件2。
双方责任义务:
甲方:
1、甲方自愿申请进行旧住宅电梯的安全评估。
2、甲方承诺主动提供电梯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甲方协助联系维保单位安排精通业务的维保人员配合按时全部完成评估工作。
4、评估过程中甲方应如实反映电梯故障及运行情况历史和现状,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全
程协助并维护现场安全秩序。
5、评估现场环境条件应能够满足评估要求,并保证没有影响评估的物品和设施存在。
6、被评估设备应处于正常可运行在用状态。
乙方:
1、遵守甲方现场所在地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2、保证现场评估人员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所用仪器设备符合有效。
3、严格按照委托内容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4、评估结束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并附评估意见及评估结论。
5、对发现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报送当地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机构。
6、对评估中对所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7、在评估过程中由于部件自然老化造成的失效视为该部件不符合使用要求,乙方不承
担相应责任。
服务费用及支付条件:
委托服务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元)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履约,乙方有权中止履行该协议。
2、乙方应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其它约定: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的,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
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经双方授
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盖章后生效。
4、其他:。
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电梯使用地点及注册代码
附件2:评估项目及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评估项目(由评估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确定),评估人员根据确定的评估项目制定相应的现场评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