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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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合汽车服务公司
关于租赁业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问题的建议
1、运营车辆管理规模问题分析
目前租赁公司车辆总规模83辆,其中停驶待租10辆,公司内部公务用车5辆,旅游大中型客车25辆(归旅游分公司自营部管理),租赁分公司履行管理运营车辆仅40余辆,设置一个分公司管理,从人员编制、管理工作量、规模均存在偏小的问题。
2、租赁车辆客户构成分析
目前租赁分公司在租车辆分布情况,福田公司24辆,怀柔农商行12辆,昌平人保3辆,昌平公安局3辆,租赁客户数为4—5家,日常车辆维修、客户维护和服务工作量较小。
3、管理属性分析
目前旅游分公司自营部服务客户均属国家企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与租赁服务客户属性相同,运营方式接近。因此从管理角度而言,在客户的开发、客户的维护、客户的服务等方面均存在一致性。目前的机构设置存在业务交叉。
综上所述,建议合并重组现有旅游分公司自营部和租赁分公司相关业务和人员,其优点为:
●整合内部管理资源,将统一管理属性的业务集中管理,符合企业规模化发展的需求。目前同行业如新月、万泉寺等公司正是采取此种管理模式。
●强化车队管理水平,提高管理质量,整合后管理队伍在组织能力、管理能力
和市场开拓能力得到了提升,车队管理更加趋于专业化。
●细化业务分工,避免内部产生交叉业务,形成汽车租赁业务大中小并存,业务品种多样化。整合后现有租赁公司人员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客户维护和服务、车辆整备、新业务的拓展。
●有利于管理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有利于内部绩效责任考核。
二、租赁业务拓展问题的建议
1、加速建立公司租赁业务网站,尽快成立专业性的网站建设小组,参考首汽、北汽租赁公司网站页面,完善公司租赁网站,网站内容重点包括:公司简介、业务介绍、租车须知、租车报价等内容。要求页面设置新颖美观。
2、在北京青年报或北京晚报租赁专栏等报刊进行租赁业务广告宣传,先期可每周投入一次,根据客户信息反馈情况决定后期的广告宣传频率。
3、在昌平区繁华地带增设租赁门店和巨幅广告,扩大在昌平区内租赁业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加快编制企业租赁业务宣传彩页,有利于业务人员和员工在拓展和走访客户时增加客户对企业整体认知和了解。
5、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全员参与的开拓租赁业务专项活动,公司对于成功介绍租车业务的员工实行奖励。
6、经营方式以开展长租业务为主,短租业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具体体现在:
●新车定租,租车时间一年以上
●短租和月租业务,仅限公司待租车辆
客户条件:公司员工担保;政府机关担保或介绍;缴纳抵押金为车辆净值;确保不发生骗租情况。
三、租赁业绩奖励办法
第1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租赁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及全体管理员工和驾驶员。
第2条:考核办法
1.提成的奖励额度按照租车业务(新租、续租和停驶再租)的租金总额核算,按月发放。
2.每月实际提成的额度按照当月已收回的租金核算。应收租金不计入当月提成核算。
3、可提成的业务,其车辆租价应符合公司确定的执行价格,包括标准价、活动价。
4、本办法执行前发生的业务不计入每月提成的核算。
第3条:奖励比例
1、新车定租:租金总额之3%。
2、停驶车辆再租:租金总额之5%。
3、续租车辆:租金总额之5%。
第4条:奖金分配原则
1、业务介绍人(含分公司员工):单笔业务奖金总额之50%。
2、分公司:当月奖金总额(分公司经理40%,管理员工60%)。
第5条:遇下列情形,停止该车提成奖励
1、客户提前退车,自退车之日起。
2、发生骗租,自确定车辆被骗之日起。
3、单笔业务应收账款超过30日。
第6条:奖金计算、核对和颁发
1、奖金审核权归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应于次月10日前计算完毕分公司应发奖金额。
3、行政人事部应于次月15日前与分公司核对完毕当月应发奖金,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应于次月20日前将制定员工奖金颁发明细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7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8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