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落实《招投标法》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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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招投标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摘要:我国的《招投标法》于1998年8月30日正式通过,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首先介绍了招投标法,其次分析了实施招投标法的意义,之后列举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从如何落实招投标这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招投标法;落实;建筑市场
招投标法于1998年8月30日正式通过,并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对于我国经济建设领域来说是一项重大事件。在建设行业里,特别对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的规范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其招投标过程的依法进行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新形式下,工程招投标在面临着新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发展和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落实招投标法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招投标法
对建设领域来说,《招投标法》的总体指导思想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行为,维护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秩序,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党的廉政建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立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
2 招投标法的意义
招投标法的颁布与执行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步入法制轨道的标志,也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提供了法律典范,促进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招投标法的实施具有以下几点意
义:
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活力。招投标的实施能够给建筑行业中的企业展示自身形象、参与市场竞争注入新的活力,与此同时,也给建筑企业带来压力和发展机遇,促进建筑企业对资源实行有效的配置,并在降低成本、加强管理、提高效率、企业形象、注重信誉和完善体制机制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不断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迈进。
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扎投标中规定的建筑市场确立执法监督机制,能够加强对承包双方的高效率监督,初步实现从”政府管理”到“依法监督”这样一个重大转变。国家纪委通过派出稽查特派员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也可以有效遏制建筑领域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为建筑领域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有利于实现公开招投标。各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和招标范围的,普遍已经推行招标制度。以北京建设行业为里,应招标的工程达到100%,而公开招标率达到77%。招标给予潜在投标人的竞争机会是平等的,一些综合实力强、企业信誉好、资质等级高、工程质量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标率高,极大的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进度的加快、工程造价的降低以及投资回报和收益的提高。
3 招投标中面临的问题
招投标虽然为工程招投标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总有不法商人钻法律的空子,通过贿赂官员谋的工程后,在实施过
程中偷工减料,严重降低工程质量,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也有不少干部受到法律的惩罚。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虚假招标。在招标前招标人就已内定好施工队伍,未来逃避制裁和掩人耳目,就表面上邀请企业参加投标,孰不知,除了内定好的企业其他的企业都是陪标,大搞形式主义。他们通过泄露评标办法和标底的途径,达到其使内定单位中标的目的。在开标的时候不宣布业主的评标办法和标底,只公布投标人的报价。
地区行业保护。一些行业和地区采取各种手段对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实行政策性保护,乱加条件,随意修改投标规则,甚至无理干涉和暗箱操作。其中最常见的保护办法就是在招标时,提供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投标人的优惠政策。
政府监督不力。一些监督部门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甚至把工程承包作为谋取暴利的手段,通过随意调整评标办法、泄露标底和暗中打招呼的办法来操作,由监督变成了管理。
投标人不正当竞争。为达到中标的目的,一些投标人不择手段,通过对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行贿,或串通陪标、投标,甚至进行价格竞争,从而影响或骗取评标。甚至有的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的资质、名称投标。
4 招投标法落实策略
4.1 加强建设招投标管理的信息宣传、交易场所及网络信息环境建设
首先,优化信息宣传环境。各地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电台等方式
创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也可以通过领导讲话、座谈会、举办学习班以及宣讲会等形式来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是《招投标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其贯彻执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只有招投标法深入人心,为群众所了解,使群众对政府、投标机构、评标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有效的落实招投标法。
其次,优化交易场所环境。合理布局新交易场所的功能,在完善服务场所的功能和提高软件硬件设施的科技水平等方面拓展思路并进行深入调研,使新场所实现软硬件条件升级、信息服务技术升级。
最后,优化网络信息环境。建立功能齐全的招投标网,设置招投标信用、网上报名等专栏。使网络的结构布局和服务功能以及栏目设置更加合理、网上投标报名更加快捷、信息资料更加丰富,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及时公示。
4.2 加强《招投标法》的队伍建设
《招投标法》的队伍建设应该从市场统一、企业信誉、评标专家这三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政府应该强抓市场统一这一环节。按照规范管理、阳光操作、集中交易的思路来拓展招投标的监管方式来促进建设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招标代理企业的信誉管理环节也必不可少。政府通过完善现有的制度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从招标代理机构的受表彰和奖
励、遵守法律法规、从业人员行为、经营状况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来制定考评方式及内容,对其代理行为实行有效管理和量化考证。同时与招标代理企业及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征求其意见,共同分析和查找并结局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最重要的是要规定从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要全部执行挂牌上岗,对于没有取得从业上岗证的人员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不能进入交易现场。
评委库建设的管理也应重视。首先要对评标人员进行培训,通过邀请资深的专家对评标人员不定期的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评标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其次对评标人员进行集中测试,测试通过的才能进入建设工程评委库。然后对评标专家实现一项工程一次登记,一人一档,加强对评标专家所进行的评标情况的跟踪与记录,将评标行为作为衡量评标人员评标资格的参考,并将有不良行为的专家移出评委库,最后要严肃的查处评标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在工程评标中如果发现评标人员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就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做出相应处罚。
4.3 加强《招投标法》绿色服务平台的建设
首先,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健全目标责任机制。建设局应该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制、正确使用执法权、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与效能并做到廉洁自律。
其次,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管理。对投标保证金的集中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保证金作假、漏缴的现象,积极防范串标、违规挂靠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