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建设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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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相邻关系引起的民事责任
1)施工现场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 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排除危险,由此造成损失 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赔偿。
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保护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否则有关方面有权要求停 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赔偿。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 复原状、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和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公民和法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另一种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因违反政纪或在执行职务时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承担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处罚。另一类是行政处分。
4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认定与处理
(1)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 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将建 筑工程肢解分包的,责令改正,处以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超越本单位 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阻没收。来 取得资质证书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 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
作用,缺一不可。
1有损害事实发生
2存在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
果关系 4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
(二)特殊构成要件
1特殊主体
它是指法律规定违法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份和职务时才能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指刑事责任中的职务犯罪,以及行政责任中的职务违法。
2特殊结果
特殊结果中则要求后果严重、损失重大,否则不能构成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违法行为才能引起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两种:一类是一般构成要件,即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就可以引起法律责任,
法律无需明确规定这些条件;另一类是特殊要件,即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要
件时,才能构成法律责任。特殊要件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一般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由以下四个条件构成,它们之间互为联系、互为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和违宪责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按照民法规定,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合同 义务而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 以及侵犯法人名称权和自然人的人身权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5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认定与处理 (1)连带责任 (2)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责任 二、工程建设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概念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和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分类 (1)公民和法人的行政责任; (2)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3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1)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
3)施工现场目噪声,振动等妨碍周围邻人生产、生活的,他人有权要求建 筑施工单位采取控制措施。对由此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赔偿。
(4)职务侵权责任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台施工条件的 建筑工程颁发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竣工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 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合格文件或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如造成损失, 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认定与处理
(1)连带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 义承揽工程的,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 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诖带赔偿责任。
(2)损害赔偿责任
涉及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补偿损失的责任。
3无过错责任
一般构成要件都要求违法者主观上必须有过错,但许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 件则不要求行为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那么,受益 人就要最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主要反映了法律责任的补偿性,而 不具有法律制裁意义。
4转承责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般构成要件都是要求实施违法行为者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民法和行政 法中,有些法律责任则要求与违法者有一定关系的第三人来承担。如未成年 人将他人打伤的侵权赔偿责任,应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承担。
第二节 工程建设常见法律责任
一、工程建设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按照民法规定,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2民事责任分类 (1)违约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2)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权及侵犯法人名 称权和自然人的人身权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退还财产 (5)恢复 原状 (6)赔偿损失:“赔偿,就是以金钱方式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行弥 补。一般而言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精神损害的赔 偿。”(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8)赔礼道歉
3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经济法律和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承担方式主要是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4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困违反刑法的规定,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强烈的一种,其承担方式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有两种;一种是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 刑。另一种是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七章 建设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也称违法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公职人员因违反法律而 应依照法律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特征 1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 制裁强制性。 2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是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了法律 3法律责任的大小同违反法律义务的程度相适应 4法律责任须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和部门来认定
1)施工现场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 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排除危险,由此造成损失 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赔偿。
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保护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否则有关方面有权要求停 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赔偿。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 复原状、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和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它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公民和法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另一种一是国家工作人员因违反政纪或在执行职务时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承担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处罚。另一类是行政处分。
4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认定与处理
(1)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 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将建 筑工程肢解分包的,责令改正,处以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超越本单位 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阻没收。来 取得资质证书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 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
作用,缺一不可。
1有损害事实发生
2存在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
果关系 4违法者主观上有过错
(二)特殊构成要件
1特殊主体
它是指法律规定违法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份和职务时才能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指刑事责任中的职务犯罪,以及行政责任中的职务违法。
2特殊结果
特殊结果中则要求后果严重、损失重大,否则不能构成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违法行为才能引起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两种:一类是一般构成要件,即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就可以引起法律责任,
法律无需明确规定这些条件;另一类是特殊要件,即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要
件时,才能构成法律责任。特殊要件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一般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由以下四个条件构成,它们之间互为联系、互为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和违宪责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按照民法规定,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合同 义务而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 以及侵犯法人名称权和自然人的人身权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5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认定与处理 (1)连带责任 (2)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责任 二、工程建设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概念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和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分类 (1)公民和法人的行政责任; (2)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3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1)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
3)施工现场目噪声,振动等妨碍周围邻人生产、生活的,他人有权要求建 筑施工单位采取控制措施。对由此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赔偿。
(4)职务侵权责任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台施工条件的 建筑工程颁发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竣工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 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合格文件或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如造成损失, 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认定与处理
(1)连带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 义承揽工程的,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 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诖带赔偿责任。
(2)损害赔偿责任
涉及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补偿损失的责任。
3无过错责任
一般构成要件都要求违法者主观上必须有过错,但许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 件则不要求行为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那么,受益 人就要最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主要反映了法律责任的补偿性,而 不具有法律制裁意义。
4转承责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般构成要件都是要求实施违法行为者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民法和行政 法中,有些法律责任则要求与违法者有一定关系的第三人来承担。如未成年 人将他人打伤的侵权赔偿责任,应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承担。
第二节 工程建设常见法律责任
一、工程建设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按照民法规定,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2民事责任分类 (1)违约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2)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犯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利权及侵犯法人名 称权和自然人的人身权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退还财产 (5)恢复 原状 (6)赔偿损失:“赔偿,就是以金钱方式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行弥 补。一般而言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精神损害的赔 偿。”(7)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8)赔礼道歉
3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经济法律和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承担方式主要是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4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困违反刑法的规定,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强烈的一种,其承担方式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有两种;一种是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 刑。另一种是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七章 建设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也称违法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国家公职人员因违反法律而 应依照法律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法律责任的特征 1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 制裁强制性。 2引起法律责任的原因是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了法律 3法律责任的大小同违反法律义务的程度相适应 4法律责任须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和部门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