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合集下载
保险基本原则ppt课件
2、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法律依据何在?
精选ppt课件
28
回答:
1、A公司提出赔偿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其租赁法律关系已经结束,对原来使 用的楼房不再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保 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 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 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三、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精选ppt课件
26
四、保险利益的时效问题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
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 险利益。如果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 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不 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精选ppt课件
10
(1)既得利益
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可继续 享有的利益。一般由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经营权、留置权、抵押权、管 理权等产生。
如:肇庆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承包人可 以学院授予的经营权而对其经验管理 的财产投保
基于他物权中的经营权而具有的可保利益
精选ppt课件
11
❖ 担保物权(他物权):质押权、抵押 权和留置权。
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精选。ppt课件
20
话说第三者责任险
❖ 这个第三者并不仅仅指人,还包括了车下人 员以外的各种物品,当然也包括动植物。撞 了车下人员自然是要赔偿的,但是撞了别的 动物、植物、设施、设备,只要这些东西有 所有权,那这个具有所有权的人或单位都有 权利向肇事的一方进行索赔。
❖ 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额很高,保险
近亲属:指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 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精选ppt课件
28
回答:
1、A公司提出赔偿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其租赁法律关系已经结束,对原来使 用的楼房不再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保 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 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 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三、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精选ppt课件
26
四、保险利益的时效问题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
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 险利益。如果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 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不 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精选ppt课件
10
(1)既得利益
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可继续 享有的利益。一般由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经营权、留置权、抵押权、管 理权等产生。
如:肇庆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承包人可 以学院授予的经营权而对其经验管理 的财产投保
基于他物权中的经营权而具有的可保利益
精选ppt课件
11
❖ 担保物权(他物权):质押权、抵押 权和留置权。
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精选。ppt课件
20
话说第三者责任险
❖ 这个第三者并不仅仅指人,还包括了车下人 员以外的各种物品,当然也包括动植物。撞 了车下人员自然是要赔偿的,但是撞了别的 动物、植物、设施、设备,只要这些东西有 所有权,那这个具有所有权的人或单位都有 权利向肇事的一方进行索赔。
❖ 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且保额很高,保险
近亲属:指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 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2021/3/19
4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 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 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
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 保险人的权益
5
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1、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2、保险合同的附和性与射幸性
6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告知(重要事实的申报) (二)、保证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2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及其法律后果
3
• 诚信:讲诚实守信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 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
• 最大诚信起源于海上保险
7
投保人 保险人
(一)告知
1.告知的含义
告知(也称“披露”或“陈述”)
是指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
效期内,要求当事人按照法律实事求
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
就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所作的口
头或书面陈述。
告知是投保方和保险人都必须履
行的义务。
9
2.告知的内容
重要事实: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表 述:影响谨慎的保险人在确定收取保险费 的数额和决定是否接受承保的每一项资料 就认为是重要事实。 ⑴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 重要事实、危险 增加、事项变动、事故发生、重复保险。 ⑵保险人的告知内容: 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条款。
20
案例:关于“年龄误告”的案例 2005年11月12日,某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了简易 人身保险,每职工50份(5年期),月交保险费30 元。 2007年5月,该单位职工付某因交通事故不幸死 亡,他的家人带着单位开出的介绍信及相关证明的 资料,到保险公司中领保险金。 保险公司在查验这些单证时,发现被保险人付
保险的基本原则(14)PPT课件
34
• 在财产保险中,投保单通常包 含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机构代码证)及相 关关系等信息,包括保险标的 的用途、地址、价值、使用年 限、风险状况等详细信息。
35
• 投保人对于保险公司或其授 权人员所问到的有关问题, 都应如实告知。
36
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有效期 内,当危险情况增加时, 应及时告知保险人。
85
• 诊,不可视为保险公司应该 知道的情况,因此不能免除 投保人对这些既往病史的告 知义务。既然投保人没有履 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自然 不需对其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订立 各种经济合同的基础。
22
• 3、最大诚信原则 • 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
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 效期内,必须以最大的诚意, 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23
• 互不欺骗和隐瞒,信守合同 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 保险合同无效。
24
• 4、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 • 确保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维
6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第十六条
•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 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 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63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 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 退还保险费。
64
•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 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额30万元。保险公司为其进 行体检,体检结果:除血常 规、血脂和肾功能稍有异常 之外,未发现有其他明显症
• 在财产保险中,投保单通常包 含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机构代码证)及相 关关系等信息,包括保险标的 的用途、地址、价值、使用年 限、风险状况等详细信息。
35
• 投保人对于保险公司或其授 权人员所问到的有关问题, 都应如实告知。
36
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有效期 内,当危险情况增加时, 应及时告知保险人。
85
• 诊,不可视为保险公司应该 知道的情况,因此不能免除 投保人对这些既往病史的告 知义务。既然投保人没有履 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自然 不需对其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订立 各种经济合同的基础。
22
• 3、最大诚信原则 • 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
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 效期内,必须以最大的诚意, 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23
• 互不欺骗和隐瞒,信守合同 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 保险合同无效。
24
• 4、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 • 确保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维
6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第十六条
•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 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 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63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 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 退还保险费。
64
•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 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额30万元。保险公司为其进 行体检,体检结果:除血常 规、血脂和肾功能稍有异常 之外,未发现有其他明显症
《保险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2021/8/18
41
(四)赔偿方法
1、限额责任赔偿方法: 含义:保险人只承担事先约定的损失
额以内的赔偿,超过损失限额部份,保险 人不负赔偿责任。
这种方法多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
2021/8/18
42
2、免赔额(率)赔偿方法
损失≤免赔额
损失>免赔额
绝对免赔
赔款=0
差额赔偿 赔款=损失-免赔额
2021/8/18
46
(2)保险代位原则的意 义
1)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得利;
2)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
3)及时经济补偿,恢复生产,安定生活。
2021/8/18
47
2、保险代位原则的内容
(1)代位求偿权(又称权利代位)
代位求偿权是当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 而造成损失,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时,保险人自支付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 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 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债权)。
表现形式 责任免除 未明确说明
隐瞒重要情况 (欺骗投保人;不履 行赔偿或给付责任)
法律后果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构成犯罪 保险公司 工作人员
情节严重
追究刑事责任
处5万-30万罚款
2万-10万罚款
限制保险公司业务 范围或责令停止接 受新业务;
2021/8/18
25
2、违反保证的后果
(1)事故发生前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明示保证 承诺保证 对未来所做的保证
默示保证 (海上保险)
船舶的适航保证 不改变航道的保证 航行合法保证
《保险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精选课件
33
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 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
(二)违反保证的处理 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违反保证,保险合
同得以成立的依据就失去了。因而,各国司法界对保险合同中 保证条款的把握都十分严格。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是否有 过失,亦不论是否给保险人带来损害,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 并不负赔偿责任,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也不退还保险费。
精选课件
强有力的原因。这种对“近因”的理解最为 适当,最为完善。
精选课件
30
三、近因的判定
1.从最初事件出发,按逻辑推理,问下— 步将发生什么。
2.从损失开始,沿系列自后往前推,问为 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精选课件
31
四、近因和赔偿责任
精选课件
32
三、判定保险责任近因的原则
(一)致损的原因只有一个 这里是指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原因只有一 种时,那么这个原因就是近因。如果这一原因是保险 承担的风险责任,保险人负责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 否则,保险人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责任。 (二)致损的原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1、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同时发生 2、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连续发生 3、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因间断发生
精选课件
24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比例责任方式,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分摊责任,即各保险 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即 承保比例)分摊责任。其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人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 各保险人承保比例=────────────
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的总和
各保险人应分摊赔偿责任=保险财产损失金额×保险财产损失 金额×各保险人承保比例
一、近因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二、近因的含义 三、近因的判定 四、近因和赔偿责任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幻灯片
▪ 为此,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其前提必须建立在最大善 意的根底与,否那么,无异于欺诈。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用那么
▪ 四、最大诚信原那么的立法意义 ▪ 第一、保证保险合同的合意性 ▪ 保险合同以文字条款的形式来约定双当当事人
的权利和义务,最大诚信原那么要求双当当事人 本着善意和用原那么来订立合同,彼此充分披露 和交流信息,以保证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 根底上设立合同。唯有如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才能到达双当设定合同的目的。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用那么
▪ 二、最大诚信原那么的法源 ▪ 诚信, 老实信用,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最根
本要求。 ▪ ?民法通那么?第四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 ▪ ?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老实信用原那么。 ▪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 保险人从事保险业务经营,精通保险合同条款,且保险 合同条款大都由保险人制定,这些条款无不经过保险专 业人士字斟句酌而成。而投保人而经营受到专业知识的 限制,对保险业务和保险条款并不熟悉,对合同条款内 容的理解也可能存在偏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而得不 到合理预期的保险保障。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用那么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那么
〔Bona fide Good Faith〕
▪ 〔3〕说明义务的主动性
▪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不以投保人的询问或者请求为条件, 保险人应主动履行。保险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投保人 做出说明,也可以亲自或者通过代理人向投保人进展说 明。在实务中,保险人一般通过提示投保人注意的方式 对保险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Bona fide Good Faith〕
▪ 2、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说明义务 ▪ 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用那么
▪ 四、最大诚信原那么的立法意义 ▪ 第一、保证保险合同的合意性 ▪ 保险合同以文字条款的形式来约定双当当事人
的权利和义务,最大诚信原那么要求双当当事人 本着善意和用原那么来订立合同,彼此充分披露 和交流信息,以保证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 根底上设立合同。唯有如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才能到达双当设定合同的目的。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用那么
▪ 二、最大诚信原那么的法源 ▪ 诚信, 老实信用,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最根
本要求。 ▪ ?民法通那么?第四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 ▪ ?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老实信用原那么。 ▪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
▪ 保险人从事保险业务经营,精通保险合同条款,且保险 合同条款大都由保险人制定,这些条款无不经过保险专 业人士字斟句酌而成。而投保人而经营受到专业知识的 限制,对保险业务和保险条款并不熟悉,对合同条款内 容的理解也可能存在偏差,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而得不 到合理预期的保险保障。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用那么
三、保险最大老实信那么
〔Bona fide Good Faith〕
▪ 〔3〕说明义务的主动性
▪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不以投保人的询问或者请求为条件, 保险人应主动履行。保险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投保人 做出说明,也可以亲自或者通过代理人向投保人进展说 明。在实务中,保险人一般通过提示投保人注意的方式 对保险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Bona fide Good Faith〕
▪ 2、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说明义务 ▪ 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
第三章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PPT
•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得转让得,保 险标得得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得权 利与义务。保险标得转让得,被保 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 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与另有约 定得合同除外。
• 因保险标得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得, 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得通知之日起三十 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 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得,应当将已收取 得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 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得部分后, 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 行本条第二款规定得通知义务得,因转让导 致保险标得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得保 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得责任。• 4、保险人承诺已为一Fra bibliotek行为实际未为得。
• 5、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得身份或职业进行错误分 类得。
• 六、保险人调查义务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 一、含义 • 可保利益、被保险利益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得具有
得利害关系。 • 1、投保人资格 • 2、保险合同效力
• 延展问题:
• 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合同效力得影 响如何实现?
继续保持安静
• 三、保险利益原则得确立过程 • 1、赌博投机保险合同得允许 • 例外:违反公共利益 • 2、 the life assruance act 1774 • 3、the 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
• 四、财产保险利益 • (一)成立要件 • 1、合法性(Legal interest) •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就是指投保人或者
• the insurer is accordingly entitled to raise the defence that the assured either has no interst at all or an interest insufficient to constitute an insurable interest in law、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的利益包括“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保险利益 主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现有利益,诸如财产所有 权、共有权、使用权等。
精选PPT
6
新课讲授
3、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 避免保险与赌博混为一谈 保险与赌博的最大区别,就是保险有保险利益
的要求,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就是赌博。 ※ 防止道德风险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也只
一、保险利益原则
对保险标的有无保险利益是投保人能否投保和保 险合同是否有效的评定标准。
精选PPT
4
新课讲授
1、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财 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财产、物资、 责任和信用,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 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具有的法 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亦称可保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 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 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合同生效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 的可保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
精选PPT
10
新课讲授
2、补偿原则的限额为限。 ③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 人承受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额。
精选PPT
11
新课讲授
3、两个派生原则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向被 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后,依法取得有关保险标的的所有 权或向第三者(责任人)的追偿权的原则。 分摊原则:是指在投保人善意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 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的损失实行分摊的 原则。
是获得损失补偿,而不会额外获利。 ※ 有效地限制了保险补偿的程度 财产保险以损害补偿为目的,当保险事故发生
时,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额度已保险利益为最高原 则。
精选PPT
7
新课讲授
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己的一批电器转让给光明五 金公司,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是光明五金公司的唯一股东。
案而例后1 ,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永安保
精选PPT
13
新课讲授
分析:
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 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 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应对方法: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 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 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精选PPT
14
新课讲授
三、最大诚信原则
1、内容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和履行合同的同时,必
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 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也规定:“从 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精选PPT
15
新课讲授
案例3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精选PPT
9
新课讲授
1、内容:
二损、失损补失偿原补则偿是原指则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 失,在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补偿的原则。 ◆ 从无损失则无赔偿而言,补偿须以损失的发生为前提; ◆ 保险人补偿的损失只能是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损失, 即由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 保险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精选PPT
《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险 法》第十一 条规定:投 保人对保险 标的不具有 保险利益的, 保险合同无 效。
5
新课讲授
2、保险利益确立的条件 ※ 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秩序
要求,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 ※ 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或估价的利益。 ※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 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上或事实上的利益,所谓事实
4、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以达到全部损毁或者将受 损标的进行修理、恢复、整理续运的费用,将超过获救价 值或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时,保险标的被合理放弃。
精选PPT
12
新课讲授
案例2
今年4月的一个凌晨,小朱开车不幸和人相撞,车 辆严重损伤。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不是小朱的 责任。但是事发后,对方不赔钱想耍赖。小朱不想跟 对方纠缠,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险公司为该批电器投保。再后,发生保险事故,全部电器被 毁。
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永安保险公司索赔。
精选PPT
8
新课讲授
分析:
本案争论的问题是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该 批电器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永安保险公司的律师认为: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 司对这批电器没有保险利益。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虽然是光明五金公司的债权人,但是,在没有抵押或 者留置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没有保险利 益。
赵某1999年8月8日购买一辆汽车,购买价格24万元, 同月16日,赵某向X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金额24万元的 机动车辆保险和责任限额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 险期限为1年,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2000年2月8日, 赵某将该汽车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赵某并没有经 X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手续,也没有告知该保险公司。 2000年3月18日,具有合格驾驶证的车主刘某合法驾驶, 不料发生车祸,车辆全损,但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精选PPT
2
新课导入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无风险就无保险,保险是风 险处理传统的、有效的措施。结合经济角度和法律角 度两层保险的含义,我们知道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公司 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经济关系的民事商事 法律,而且也是国家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 管理的法律。
精选PPT
3
新课讲授
§2.2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课题: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说课人: 单位:
精选PPT
1
新课导入
天降汽车轮胎砸死路人
一位22岁的青年老板被从天而降的轮胎砸死!
2001年5月14日中午,上海祥盛医疗器械厂的一辆金 龙面包车在上海市内环高架路上(准高速公路,全封闭无 红绿灯)行驶时,左后车轮连带同半轴突然飞出,车轮翻 滚着越过高架栏杆,从5米高空坠落。司机在反光镜里看 到这惊人的一幕,赶紧刹车,还好,缺了一只轮子的小车 安全停下了。可是,下面路上的行人可就没有这么幸运, 轮胎正巧击中了正在高架下面人行道上行走的青年老板周 磊的头部。邻近市民只听到“嘭”地一声巨响,一个人应 声倒地,一只汽车轮胎带着半轴,像把倒撑的伞一样躺在 路边。周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颅脑外伤引起颅 脑出血。
精选PPT
6
新课讲授
3、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 避免保险与赌博混为一谈 保险与赌博的最大区别,就是保险有保险利益
的要求,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就是赌博。 ※ 防止道德风险 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也只
一、保险利益原则
对保险标的有无保险利益是投保人能否投保和保 险合同是否有效的评定标准。
精选PPT
4
新课讲授
1、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财 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财产、物资、 责任和信用,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 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具有的法 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亦称可保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 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 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合同生效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 的可保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
精选PPT
10
新课讲授
2、补偿原则的限额为限。 ③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金额是指保险 人承受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额。
精选PPT
11
新课讲授
3、两个派生原则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向被 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后,依法取得有关保险标的的所有 权或向第三者(责任人)的追偿权的原则。 分摊原则:是指在投保人善意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 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的损失实行分摊的 原则。
是获得损失补偿,而不会额外获利。 ※ 有效地限制了保险补偿的程度 财产保险以损害补偿为目的,当保险事故发生
时,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额度已保险利益为最高原 则。
精选PPT
7
新课讲授
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将自己的一批电器转让给光明五 金公司,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是光明五金公司的唯一股东。
案而例后1 ,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永安保
精选PPT
13
新课讲授
分析:
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 险公司的赔偿。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 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应对方法: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 对方赔,未果(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 明),才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保险公司赔偿。
精选PPT
14
新课讲授
三、最大诚信原则
1、内容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和履行合同的同时,必
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 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条也规定:“从 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精选PPT
15
新课讲授
案例3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精选PPT
9
新课讲授
1、内容:
二损、失损补失偿原补则偿是原指则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 失,在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补偿的原则。 ◆ 从无损失则无赔偿而言,补偿须以损失的发生为前提; ◆ 保险人补偿的损失只能是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损失, 即由于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 保险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精选PPT
《中华人民 共和国保险 法》第十一 条规定:投 保人对保险 标的不具有 保险利益的, 保险合同无 效。
5
新课讲授
2、保险利益确立的条件 ※ 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秩序
要求,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 ※ 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算或估价的利益。 ※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 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 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上或事实上的利益,所谓事实
4、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以达到全部损毁或者将受 损标的进行修理、恢复、整理续运的费用,将超过获救价 值或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时,保险标的被合理放弃。
精选PPT
12
新课讲授
案例2
今年4月的一个凌晨,小朱开车不幸和人相撞,车 辆严重损伤。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不是小朱的 责任。但是事发后,对方不赔钱想耍赖。小朱不想跟 对方纠缠,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
险公司为该批电器投保。再后,发生保险事故,全部电器被 毁。
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永安保险公司索赔。
精选PPT
8
新课讲授
分析:
本案争论的问题是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该 批电器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永安保险公司的律师认为: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 司对这批电器没有保险利益。光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虽然是光明五金公司的债权人,但是,在没有抵押或 者留置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没有保险利 益。
赵某1999年8月8日购买一辆汽车,购买价格24万元, 同月16日,赵某向X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金额24万元的 机动车辆保险和责任限额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 险期限为1年,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2000年2月8日, 赵某将该汽车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赵某并没有经 X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手续,也没有告知该保险公司。 2000年3月18日,具有合格驾驶证的车主刘某合法驾驶, 不料发生车祸,车辆全损,但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精选PPT
2
新课导入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无风险就无保险,保险是风 险处理传统的、有效的措施。结合经济角度和法律角 度两层保险的含义,我们知道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公司 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经济关系的民事商事 法律,而且也是国家对保险企业、保险市场实施监督 管理的法律。
精选PPT
3
新课讲授
§2.2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课题: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说课人: 单位:
精选PPT
1
新课导入
天降汽车轮胎砸死路人
一位22岁的青年老板被从天而降的轮胎砸死!
2001年5月14日中午,上海祥盛医疗器械厂的一辆金 龙面包车在上海市内环高架路上(准高速公路,全封闭无 红绿灯)行驶时,左后车轮连带同半轴突然飞出,车轮翻 滚着越过高架栏杆,从5米高空坠落。司机在反光镜里看 到这惊人的一幕,赶紧刹车,还好,缺了一只轮子的小车 安全停下了。可是,下面路上的行人可就没有这么幸运, 轮胎正巧击中了正在高架下面人行道上行走的青年老板周 磊的头部。邻近市民只听到“嘭”地一声巨响,一个人应 声倒地,一只汽车轮胎带着半轴,像把倒撑的伞一样躺在 路边。周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颅脑外伤引起颅 脑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