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0000煤矿通防科
2013年
“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各种技术、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例会召开时间、地点:
第二条矿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下午4点召开“一通三防”例会地点为矿调度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及参加人员:
第三条主持:“一通三防”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第四条参加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一通三防”专业相关负责人。
四、“一通三防”例会会议内容:
第五条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六条通防科总结本月“一通三防”工作及存在问题。
第七条下月主要采掘工程部署和“一通三防”工程。
第八条制定下月“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一通三防”需矿及其它各部门、区队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领导工作安排。
五、会议议程:
第十条组织学习: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负责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两级公司有关“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安全指令。
第十一条通防科总结本月“一通三防”工作,部署下月“一通三防”工作重点。
第十二条通防科有关“一通三防”方面需矿协调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各采掘队、辅助队有关“一通三防”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一通三防”专业队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各分管矿领导部署、协调解决分管范围“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矿长强调“一通三防”工作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总工程师总结。
六、例会制度
第十八条各单位参加调度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转达参加会议人员,并且提前协调好参会人员的工作时间,在没有特殊原因下必须保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第十九条接到会议通知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单位,每次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并在会后自觉学习领会会议内容,无故迟到人员每次罚款50元。
第二十条接到通知的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向矿总工程师请假。
第二十一条以上处罚由通防科负责执行。
第二十二条通防科做好“一通三防”例会会议记录。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通防科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