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肋烟烟碱转化株鉴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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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肋烟烟碱转化株鉴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肋烟烟碱转化株的鉴定及烟碱转化株的判定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白肋烟育种和原原种繁育时烟碱转化株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138 烟草种子

YC/T 367-2010 烟草种子雄性不育系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YC/T 383-2010烟草及烟草制品烟碱、降烟碱、新烟碱、麦斯明和假木贼碱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

3.1

转化株 converter

烟株群体中具有烟碱去甲基酶活性,进而具有烟碱向降烟碱(去甲基烟碱)转化能力的烟株。

3.2

鉴定 identification

对烟株是否为转化株进行定性判断并对转化株的转化程度进行定量描述。

3.3

烟碱转化率 nicotine conversion rate

烟叶中降烟碱含量占烟碱和降烟碱含量之和的比例。

4 转化株鉴定技术规程

4.1 种源获取

用于通过转化株鉴定进行品种改良的亲本种子和原原种繁育的种子质量应符合GB/T 21138对种子质量的规定。

4.2 鉴定时期

转化株鉴定宜在育种材料或制种田亲本烟苗移栽后(28~42)d 进行,应在开花前完成烟碱转化株的鉴定。

4.3 烟株标记

选择生长正常、健康无病烟株,按单株编号挂牌标记。

4.4 单株取样

摘取挂牌标记烟株大田生长期28d 以上的下部烟叶一片,在叶基部采用胶带或栓牌标记,编号与烟株相同,每片烟叶代表一株烟株。所有叶片挂在木竿、铁丝或绳索上,叶片间隔(4~6)cm ,待处理。

4.5 转化性状的诱导

4.5.1 诱导剂及浓度要求。应选择0.3%乙烯利水溶液或1%碳酸氢钠水溶液。

4.5.2 处理方法。宜用喷雾装置对叶片正面和反面进行喷洒,使叶片充分湿润。

4.5.3 保湿晾制。用塑料薄膜覆盖处理后的烟叶,或将处理后的烟叶置于相对湿度为

70%~90%的环境中晾制,温度应不低于20 ℃,晾制时间为(3~4)d ,待叶片充分变黄,即处理完毕。

4.6 样品生物碱测定和烟碱转化率计算

4.6.1 烘干、磨碎样品,用气相色谱法测试样品中烟碱和降烟碱的含量,测试方法按YC/T 383-2010执行。

4.6.2 按公式(1)计算烟碱转化率。

100⨯+=

B A A C (1)

式中: C----烟碱转化率,用百分数(%)表示;

A----烟叶中降烟碱的含量,用百分数(%)表示;

B----烟叶中烟碱的含量,用百分数(%)表示。

4.7 判定烟碱转化株的指标

烟碱转化率2.5%为判定烟碱转化株的临界指标,即烟碱转化率大于或等于2.5%的烟株为转化株,烟碱转化率低于2.5%的烟株为非转化株。

4.8 育种和制种中的应用

在品种改良或杂交制种时,应选择烟碱转化率低于2.5%的烟株在开花前套袋自交或用作亲本进行杂交制种。采用雄性不育系进行种子生产时应符合YC/T 367-2010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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