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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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竣工结算审核及签证资料的程序及材料供应约定的合同

为了统一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办法,提供准确的预(结)算编审依据,减少工作中的反复,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提出如下规定:

结算造价主要分五部分:

◆原合同造价部分(包干总价和暂定部分);

◆原合同施工范围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原合同未施工部分;

◆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

◆材料、设备调差;

1、 基础工程结算(注:合同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不论是否进行了收方签证,均不列入结算)

1.1 基础土石方分类的核定符合下列要求:

①地质报告;②按执行定额规定及规范要求;③甲方成控总监、预算部经理、甲方现场代表、甲方现场造价工程师共同确认的书面意见。

1.1.1 挖孔桩收方:挖孔桩的总高以乙方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计算,断面尺寸按设计,护壁的高度、以及挖孔桩土石成分的分布高度分别以有效的签证为准,如需扩大头的桩,其扩孔的高度按设计高度。合同中约定了包干深度的,收方中要注明,并按合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1.1.2 沟槽、基坑收方:合同中有工程量计算规则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收方计量。合同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约定的,按不超过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要求的底宽、放坡收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以只收底宽及深度);石方不放坡;土石比例、特别是松石、坚石比例要尽量客观(特殊情况需备注说明);尽量绘制草图用文字加以描述;基坑的高度以乙方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坑底的高度计算,基坑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和有关计算规则计算,基坑签证资料须明确基坑的深度

及土石成分分布的高度。(注:正式签证资料中须画图形表示,注明长、宽、高,并附现场的照片)

1.1.3 没有嵌岩要求的基础:地梁、挡墙基础(带形基础)、管沟收方:此部分收方长、宽按设计,深度以乙方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设计的地梁、挡墙基础、管沟底面标高,现场收方只需明确土石成分的高度或比例。(注:正式签证资料中须画图形表示,注明长、宽、高,并附现场的照片)

1.1.4土石方外运距离和外运量须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签字流程按公司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1.5零星收方:必须绘制草图,发生原因、准确地点,能尽量描述详细,特征情况等级记录。

1.2 现场收方的准备工作

1.2.1基础施工前由乙方在基础平面图上标明基础统一编号报与甲方和监理审批,现场收方签证以基础编号顺序汇总。

1.2.2双方的收方人员须熟悉施工图纸、规范、合同、定额,超出施工规范内容、施工合同及定额中已包括的工作内容不予收方。

1.3 现场收方的操作流程

1.3.1基础开挖到设计的要求,由监理、甲方代表(按设计、地勘要求)验收合格(或整改后复查验收合格).由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造价员、审计员(甲方代表转告集团审计部人员)到现场收方,乙方提供一份经甲方和监理确认的本次要收方的基础桩号(统一编号),按第1条规定共同现场收方,各自作好记录,现场收方完成后,三方(甲、乙、监理)及时当面核对数据并在甲方的原始记录上签字,乙方以复印的原始记录为依据整理成正式收方工程量汇总表格(加盖乙方公章)及经手人签字,交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按规定签字盖章,以此作为基础工程基础土石方结算依据(参照合同条款内容执行)。

1.3.2现场收方注意事项

1.3.

2.1准备测量工具、检测收方使用的测量工具;原则上由乙方提供,

建设方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和监理单位共同核实测量工具和用具,如不合格当场给予施工方不少于5000元罚款;并在监理例会上通报给予批评。

1.3.

2.2项目部(公司)专业工程师负责测量工具始端位置确定,成本控制部收方造价人员负责测量工具末端读数;原始收方记录原则上由成本控制部收方造价人员填写。

1.3.

2.3原始收方记录要求:不得有涂改痕迹,并经由成本控制部经办人签字确认;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录要尽量详细,尽可能能从原始收方记录中直接获取数据信息,减少推理数据信息;让审核时能直观。

1.3.

2.4收方记录表单现场填写,现场填写确认后不再整理;收方记录现场填写完毕后,参与收方的各方人员在现场签字确认(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收方人员离开现场前);收方记录现场签字完毕的原件由成控部指派的收方造价人员留存,复印件当日或次日返施工单位、项目部(公司)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留存。施工单位一式伍份将现场签字完毕的收方记录复印件(不再整理)于本次收方完毕当日或次日交项目部(公司)资料员报项目部(公司)经理及预决算部经理、成控部总监签字确认,审批确认时限不超过5日。项目部(公司)、预决算部经理及成本控制部总监可随时调用留存在成控部收方造价人员处的收方记录原件。如有疑义,还需到现场核实确认。时间不得超过5日。

1.3.

2.5现场收方记录只计量不计价的原则。现场收方记录如需计算工程量的,应列出工程量计算稿(式),尽量画出简单草图,说明现场实际状况和发生原因;工作内容,产生原因和方案实施前后的对比情况等内容, 涉及拆改事项的签证需要有拆改前、后的影像资料作为佐证;否则不能签证。

1.3.

2.6公司项目部造价员及项目工程部经理必须到现场参与现场收方;签证、造价收方量金额达到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必须由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参加。项目部(公司)在紧急情况下安排的临时工作,公司成控部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收方的,项目部(公司)可与

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立即收方;但必须在原始收方记录、工程签证单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项目部(公司)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单独取定人工单价。

1.3.

2.7现场收方原始记录原件2份,项目成控部造价员和项目部资料员留存。审批完成后的复印件伍份,施工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另两份交成控部和项目部(公司)人事部留存。

1.4 基础结算时间安排:基础竣工并经设计、地勘、质监、监理、甲方验收合格30天内,乙方编制完整的基础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

1.5 完整的基础结算资料包括:

乙方办理基础结算应向甲方提供如下结算资料:①基础结算书5份,②经甲方和监理审定的挖孔桩(钻孔桩)单桩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原始工程量汇总表1份,③施工场地原始交接平面高程验收记录(或原始地貌标高抄测记录)1份,④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1份,⑤设计变更通知书,⑥现场原始经济技术签证单1份,⑦结算工程量计算书1份及电子版1份,⑧以及甲方认为乙方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2、工程结算办理

2.1结算资料要求

工程施工中的所有变更资料均需按甲方集团内部流程审签盖章后,原件交项目部工程资料管理员编号、存档,复印件交项目部预算造价人员,结算时由施工单位与项目部资料管理员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作为结算的依据,主要内容有:

2.1.1、设计变更编号、签证编号的内容应在竣工图上标注明晰,经乙方、项目总经理及开发公司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其中竣工图不作为结算依据,以施工图加设计变更为结算依据(在原施工设计图上更改并加注设计变更单编号)。

2.1.2、现场签证按时间顺序整理编号,需用图形说明的应附正规的简图及签证时间、原因、范围、内容、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等(必要时须附相关部位的若干照片为证);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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