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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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9•【字号】通政办发〔2015〕99号•【施行日期】2015.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通政办发〔2015〕99号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动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服务全市陆海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强化规划引导、强化功能布局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提出2015~2018年度加快推进南通滨海园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一、完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滨海园区要根据总体规划,突出功能定位、区域布局、产业重点,修订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休闲观光农业集聚区、海水养殖示范区等发展规划。

市级有关部门在规划修订上给予指导,市级财政给予滨海园区50%的规划经费支持。

二、支持园区重点产业发展。

滨海园区要根据区域规划,在市级要求的总框架下,明确产业的建设标准、实施要求、推进序时和补助内容。

市级财政对滨海园区给予资金扶持。

(一)推进生态林业基地建设。

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亩种植50株以上的生态林业基地,亩苗木投入6000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500元/亩;亩苗木投入低于6000元、高于2000元的,每亩一次性补助亩苗木投入的二分之一(最高补助为2000元/亩);亩苗木投入低于2000元的,不予补助。

生态林业基地须经GPS 定位,每宗地限补助一次。

(二)加快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在休闲观光农业集聚区内,单个项目投入500万元以上,并形成食宿、休闲接待能力的,根据投入计划验收后,市级财政补助为核定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

在生态农业开发区内,跨度6米以上单体大棚连片面积5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智能温室连片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南通市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

南通市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

南通市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优化产业布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迫切需要。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现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战略机遇,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江海联动、陆海统筹,促进资源向优势地区和重点产业集聚,优化提升沿海、沿江、沿上海、沿重要通道、沿重要节点的“五沿”产业布局,努力形成产业集聚、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产业格局,建成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地,为开创南通“两个率先”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统筹发展。

突出江海联动,坚持“优江拓海”,统筹沿江提升与沿海开发;突出陆海统筹,整体规划、协调推进陆域建设与海域开发;突出港、产、城融合,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

集约发展。

坚持依靠空间整合、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不断1页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水平。

以城镇、开发园区为载体,围绕重点产业配置要素资源,促进产业在特定区域集聚;以延伸产业链为核心,推动产业集群化、基地化发展。

特色发展。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配套条件等,突出产业重点,完善产业链条,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形成主业明确、重点突出、错位发展的格局。

原则上每个区域重点发展2~3个产业,每个产业重点布局2~3个区域。

融合发展。

促进产业融合,重点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促进“四化互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化互动并进。

绿色发展。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按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各地区有度、有序、可持续发展,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8•【字号】通政办发〔2016〕184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8日南通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全市经济稳定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南通市新兴产业发展规模逐步壮大,产业结构渐趋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围绕优先发展海洋工程、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成长产业,建设了一批具有南通特色的新兴产业基地及园区。

至“十二五”期末新兴产业实现产值4552.36亿元,年均增速23%。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2015年海洋工程装备规模以上企业40家,实现产值368.18亿元,同比增幅4.8%。

海工产品基本覆盖了从近海到深海的所有种类。

中远船务、振华重工、招商局重工、惠生重工、蓝岛海洋等一批骨干企业进入海工平台总装领域。

中远船务“深海高稳性圆筒型钻探储油平台的关键设计与制造技术”获得了2011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海工产业规模位居全国第二,占全国市场份额约四分之一。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通政发[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4〕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研究,现将《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14日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为规范化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化工产业集聚程度更高、产业链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更加友好,实现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陆海统筹优江拓海、产业关联提档升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分类控制差别管理、尊重民意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区域准入要求(一)坚持“优江拓海”,统筹沿江沿海开发,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3〕13号)进行化工园区和产业布局。

产业园区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加强水资源论证。

(二)化工园区应当依法进行规划环评。

规划变更应当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开展规划环评或者进行补充规划环评,并报有权部门审查,未履行规划环评变更手续的,不予受理和审批原批准规划范围外的建设项目。

(三)化工项目必须进入通过规划(区域)环评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化工园区。

化工园区外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允许改、扩建项目,但原则上不得新增化工生产品种,不得增加排污总量。

(四)不得在具有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上下游5公里,两侧1.5公里内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项目。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39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39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4〕139号各县(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南通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南通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方案为抢抓江苏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及陆海统筹改革试点等多重战略机遇叠加的优势,及时组织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科学研究确定基本稳定的城乡空间体系,对于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延伸到村庄的城乡规划体系,实现市域“一张图”管理的目标意义重大。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的通知》(苏建规〔2014〕389号)要求,现就我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以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发展的新形势,科学合理优化镇村资源配置,强化地方特色保护和乡土风貌塑造,积极引导乡村有序集聚和集约建设,加快形成布点合理、相对稳定的村庄格局,为构建陆海一体的城乡发展格局明确乡村空间载体。

二、组织方式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市镇村布局规划优化采取市统一指导,县(市、区)各自负责,全市共同推进的工作方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辖区范围内组织推进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舆论引导,落实专项经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园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园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园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2•【字号】通政办发〔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发园区优化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意见通政办发〔2018〕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方向,切实加强开发园区产业项目用地管理,进一步提高开发园区用地效益,助推开发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6〕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明确新上项目准入条件。

开发园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招引一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的项目,切实提高招商质效,防止盲目建设,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重点保障开发园区明确的一个主导产业、一个新兴产业项目用地,重点保障符合南通市“3+3+N”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领域和国家、省、市级重大建设项目。

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保障税源项目供地。

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新上项目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400万元/亩、350万元/亩,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30万元、20万元。

加强重大项目用地准入管理。

市区开发园区新增供地200亩以上的产业项目,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召集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等部门与开发园区会商确定,再按现行土地使用审批流程办理。

规范签订产业发展协议。

开发园区管委会与土地受让人签订《南通市开发园区产业发展协议》(以下简称《产业发展协议》,见附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4•【字号】通政发[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1〕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省经济分析会的要求,特别是针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鼓励和扶持市区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两化融合、集约发展、平台打造,强力推动市区工业经济持续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对市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其设备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传统产业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属“7+1”(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及服务外包、航天航空)新兴产业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对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补助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一个百分点。

新兴产业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他产业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行业技术服务中心给予40万元的奖励。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对获得省级、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10万元奖励。

对市区新兴产业“310工程”重点企业研制成功并形成销售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部件,按其当年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市区企业采购市区新兴产业“310工程”重点企业生产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部件,按当年采购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通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通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通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服务【发文字号】通政发[2013]19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3.20【实施日期】2013.03.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通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指导意见(通政发〔2013〕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不断提高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服务业集约发展水平、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坚持规模扩张与质态提升并重,充分发挥南通区位、资源、特色产业等比较优势,立足现有集聚区发展基础,按照产业集中、发展集约、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要求,实施重点突破,做大做强一批龙头带动型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重点培育一批高成长型新兴服务业集聚区,优化提升一批特色型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推进服务产业集聚、服务企业集中和服务功能集成,全面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把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我市服务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主体区、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到2016年,全市建成60家规模较大、集聚度较高、特色鲜明、业态先进、带动作用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成为拉动服务业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力争12家达到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标准,其中2~3家达到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标准;力争市级以上集聚区营业收入超3000亿元,实现地税收入60亿元。

(三)工作原则抓引领。

注重统筹规划,科学定位,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和园区发展相衔接,合理确定各服务业集聚区的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布局、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抓示范。

实行分类指导,示范带动,认真实施集聚区建设“三个一批”(示范带动、重点培育、优化提升)工程,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发展质态良好、集聚优势明显、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龙头带动型集聚示范区。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28•【字号】通政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6〕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通政发〔2015〕4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5〕38号),整合市区工业政策资源,聚焦发展重点,驱动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强化项目引领(一)鼓励重大项目。

对新开工总投资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效三个节点分别考核,视企业投产后效益情况进行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鼓励技术改造。

对设备投资超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8%补助;当年开工且年内竣工投产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

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当年竣工投产且当年完成设备投入超1亿元的,专项补助1000万元,超2亿元的专项补助1500万元。

(三)鼓励“双百工程”。

对列入省市“双百工程”的项目,补助标准和上限分别提高50%。

二、扶持重点产业(四)扶持船舶产业。

全年新接船舶和海工装备订单50亿元以下的,每1亿元奖励8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全年新接船舶和海工装备订单5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为船舶海工企业开具保函,帮助企业解决争取海外订单困难的问题,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如出现保函项下履行订单的资金困难,政府将通过设立“资金池”等方式,积极统筹各类资源,化解金融风险。

实施船舶海工产业链补链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工业产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工业产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工业产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六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化工科技物资管理【发文字号】通政发[2008]53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9.01【实施日期】2008.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工业产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六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通政发〔2008〕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抢抓南通迈入“桥港时代”的新机遇,推动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在高起点上跨越发展,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南通市工业产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南通市工业企业规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南通市名牌打造三年行动计划》、《南通市企业上市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南通市外资攀高三年行动计划》、《南通市园区跨越三年行动计划》。

现将这六项行动计划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八年九月一日南通市工业产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为优化我市工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工业经济综合水平,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现状分析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5~2007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分别以32.08%、35.11%和32.87%的幅度高速递增,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20%。

2007年,全市完成工业增加值1018.04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8.21%,工业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明显,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军。

工业经济在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结构调整也取得初步成果:一是重工业占比不断提高。

2007年,全市重工业增速达到41.95%,高出轻工业13.15个百分点。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30•【字号】通政发[2005]54号•【施行日期】2005.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意见(通政发〔2005〕54号)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发展大企业(集团),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战略决策,是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聚区域发展新优势,增强市区工贸经济综合实力,现就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提出如下意见:一、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要求,坚持以战略性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培育品牌、争取上市为手段,遵循“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企业决策、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不断改善企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社会资本和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通过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大企业(集团)的示范效应和带动效应,促进市区工贸经济持续领先发展。

(二)按照上述基本思路,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在市区形成一批以年销售(营业)收入100亿元企业(集团)为龙头、50亿元企业(集团)为骨干、30亿元企业(集团)为支撑、10亿元企业(集团)为基础的大企业(集团)群体。

到2007年形成销售(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企业(集团)10家,其中50-100亿元的企业(集团)2家,超1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1家;到2010年形成销售(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企业(集团)15家,其中50-100亿元的企业(集团)4家,超1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2家。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四个一”建设为重点加快特色产业基地提档升级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四个一”建设为重点加快特色产业基地提档升级的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四个一”建设为重点加快特色产业基地提档升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9•【字号】通政办发[2014]106号•【施行日期】2014.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四个一”建设为重点加快特色产业基地提档升级的意见(通政办发〔2014〕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工业经济专业化、集约化、集聚化发展水平,加快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示范效应突出、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备的特色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特色产业基地提档升级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作为新型工业化战略的重中之重,综合施策,强力推进,全市已建成2个国家级、4个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33个市级特色产业基地,促进了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现有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水平与南通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目标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基地提档升级,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南通制造业的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构建现代创新体系;有利于推动南通的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结构优化,加速规模化聚合;有利于促进产业的组织变革,集聚高端人才,加强组织创新,打造完整产业链,提高产业行业企业的影响力和市场话语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基地的重要意义,咬定目标,奋发有为,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基地的升级版,实现南通制造业现代化水平的新提升。

二、高标准定位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目标(一)紧紧围绕南通建设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战略定位,加强对重点产业发展的研究和分析,立足产业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全力打造完整产业链,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产业集聚力、市场影响力、品牌辐射力、综合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基地。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盘活老工业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盘活老工业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盘活老工业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17•【字号】通政发〔2018〕49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盘活老工业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8〕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盘活老工业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已经于2018年8月23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7日关于盘活老工业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产业项目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南通“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的战略定位,推动南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取之于工业,用之于工业”的原则,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重大突破性项目,加快构建新型产业体系,现就进一步盘活老工业用地提出如下意见:一、有序盘活老工业用地产控集团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和由其作为融资平台,实施整体搬迁、退城进园企业的国有土地(简称老工业用地),应根据现有老工业用地情况,按两年内基本完成盘活任务的目标,制定老工业用地盘活方案报市国资委。

由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建设计划和重点项目推进等要求,排定老工业用地盘活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下达产控集团具体实施。

土地盘活计划一经下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上市出让条件。

因特殊情况未到达到上市出让条件的,产控集团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报告。

对产控集团已盘活符合上市出让条件的土地,市国土部门应当优先列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4•【字号】通政办发〔2022〕70号•【施行日期】202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4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资源集约利用,提升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不含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高新区)发展水平,推动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乡镇工业提质增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南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坚持科学发展。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工业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打造形成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为主体,以重点中心镇、产业集聚特色镇为支撑的多层次乡镇工业空间布局。

各地要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属地统筹、规划引领、集约管理、精准整治”的要求,大力推进“退二还一”“退二优二”“退二进三”。

严格控制新增集聚区,利用5—10年的时间,推动园区外企业入园进区,避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以下各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牵头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园区质态。

南通市产业发展趋势

南通市产业发展趋势

南通市产业发展趋势南通市位于中国江苏省中部,是长江经济带上的重要城市。

近年来,南通市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不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本文将对南通市产业发展的趋势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文化创意产业四个方面。

一、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南通市将加大推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力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

南通市将重点发展船舶制造、汽车零部件、新能源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制造业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的转型升级。

南通市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和培养高端科技人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南通市将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技术、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现代服务业。

南通市将打造以江海联动为主导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世界级港口集群,进一步提高南通市在全球物流业中的竞争力。

南通市将积极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加强数字经济的发展。

同时,南通市将加大文化旅游产业的投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推动文化旅游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

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南通市将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经济发展三大战略。

南通市将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向绿色、智能、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南通市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南通市将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推动文化产业与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南通市将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同时,南通市将培养和引进人才,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创新的结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

南通市将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全域旅游和全民健身的目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6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6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2日南通市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和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以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布局能力为重点,以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布局,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一)工作思路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南通“3+3+N”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实际,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资源调查统计,摸清知识产权资源与产业资源、创新资源配置现状,通过各类资源匹配度分析研究,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布局试点,以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智能装备产业、高端纺织产业为突破点,深入推进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资源集聚政策,形成重点产业资源配置网络,建立服务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布局长效机制。

南通市重点经济产业布局指导方针

南通市重点经济产业布局指导方针

南通市重点经济产业布局指导方针概述本文档旨在为南通市的重点经济产业布局提供指导方针,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竞争力。

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策略,南通市将能够在关键领域发展优势产业,实现可持续增长。

目标1. 提升南通市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

2. 培育和支持南通市的重点产业,提升其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竞争力。

3. 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源和资本进入南通市。

战略1. 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强南通市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重点关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2. 培育现代服务业:支持南通市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特别是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科技服务业等领域。

提供创新创业支持,吸引人才和项目投资。

3. 加强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发展特色农产品、农业科技和农村电商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4.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的壮大。

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

5.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人才高地,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建立人才评价机制,提供优惠政策和发展空间。

措施1. 制定产业政策:制定符合南通市实际情况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重点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

2.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建设科研机构、孵化器、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资源。

3. 发展中小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培育,提供融资支持和创业指导。

4. 引进外资和项目:积极引进外资和重大项目,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

5. 加强合作与交流:与其他城市和地区加强经济合作与交流,共享资源和经验,促进共同发展。

结论南通市重点经济产业布局的指导方针将为该市经济的发展提供清晰的路径和战略。

通过实施各项措施和推动重点产业的发展,南通市将实现经济多元化、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补充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补充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补充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通政办发[2008]76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补充意见(通政办发〔2008〕76号)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做大做强市区工商业经济,增强市区工贸经济综合实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一、调整重点扶持大企业(集团)的基本条件随着市区工商业整体发展水平提高,适度调整重点大企业(集团)的入选条件。

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由超7亿元调整为超10亿元,商业企业年营业收入由超15亿元调整为超20亿元,交通物流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超5亿元,且在市区范围内上交地方税金超过1000万元,主营业务突出、发展思路清晰、目标定位准确、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大企业(集团)可申请进入市区重点培育行列。

以后视经济增长总体水平,对重点扶持大企业(集团)的基本条件每三年作一次调整。

二、建立重点大企业(集团)优胜劣汰的进退机制(一)进入机制:市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交通物流企业,凡达到重点扶持大企业(集团)的基本条件的,于次年3月底前由企业向市大企业(集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经贸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审核,报市大企业(集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入重点培育行列,享受通政发〔2005〕54号文件明确规定的相关扶持政策。

(二)退出机制:对已列入市区重点培育的大企业(集团),由市经贸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于次年3月底前对其本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对3年内营业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下、上交地方税金年均增幅在8%以下,且未有新上亿元以上大项目的,经报市大企业(集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退出市区重点培育行列,不再享受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扶持政策。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通政办发[2010]170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拟订的《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关于规范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二〇一〇年九月)工业园区(指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是我市改革开放、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为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合理调整经济布局、有效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全面提升产业能级发挥了重要作用,日益成为支撑南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产业集聚发展有利于经济要素的集约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企业、行业间的相互协作、融合和提高,有利于资源的共享和循环利用,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工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南通在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开展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工业园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和重要支撑。

但是,部分地区在产业集聚过程中也存在着园区数量和种类过多、规划滞后、主业不突出、服务不规范、企业关联度弱、资源集约性差等弊端和问题,失去了产业集聚的优势。

为了进一步促进南通工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形成技术更加先进、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更加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工业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规范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业园区的规范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的推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以“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为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水平,并形成一批大型、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全面推进工业集聚发展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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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重点产业布局指导意见优化产业布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迫切需要。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现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开发两大战略机遇,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江海联动、陆海统筹,促进资源向优势地区和重点产业集聚,优化提升沿海、沿江、沿上海、沿重要通道、沿重要节点的“五沿”产业布局,努力形成产业集聚、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产业格局,建成长三角北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地,为开创南通“两个率先”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统筹发展。

突出江海联动,坚持“优江拓海”,统筹沿江提升与沿海开发;突出陆海统筹,整体规划、协调推进陆域建设与海域开发;突出港、产、城融合,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

1 / 20集约发展。

坚持依靠空间整合、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水平。

以城镇、开发园区为载体,围绕重点产业配置要素资源,促进产业在特定区域集聚;以延伸产业链为核心,推动产业集群化、基地化发展。

特色发展。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配套条件等,突出产业重点,完善产业链条,打造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形成主业明确、重点突出、错位发展的格局。

原则上每个区域重点发展2~3个产业,每个产业重点布局2~3个区域。

融合发展。

促进产业融合,重点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促进“四化互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化互动并进。

绿色发展。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按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各地区有度、有序、可持续发展,加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

大力发展资源节约、生态环保型产业,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人居环境和谐共进。

三、总体目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结合区域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按点、轴、面构架,科学推进产业集聚,初步形成“五沿”总体空间布局,区域产业发展的协调性持续增强。

基本实现产业布局与主体功能定位一致、与城市空间和谐、与生态环境协调的格局。

2 / 20产业优势进一步增强。

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大力发展高端装备、能源石化、新材料和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建成以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海工船舶、现代能源为代表的一批新兴产业特色基地、主导产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经济实力不断提升,成为江苏新的增长极。

到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过6000亿元,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200亿元,六大主导产业销售收入134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3%。

四、按照“五沿”构架要求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向“五沿”区域布局,通过轴向延伸、块状拓展,培育、壮大一批重点经济增长带,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增强区域服务功能。

(一)做强沿海增长极重点发展能源、石化、物流等产业。

以通州湾为龙头,洋口港、老坝港为北翼,吕四港、东灶港为南翼,推进区镇一体、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以沿江产业优势带动培育沿海经济增长点,加快构建特色突出、竞争力强、国内一流、对全市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现代临港大型基础产业带。

(二)深化沿江开发重点发展海工船舶、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

以中心城区3 / 20为主体,启海滨江为东翼,通州西部、如皋港为西翼,提高岸线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沿江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部分产业向沿海转移,促进沿江、沿海产业互动、协作。

积极策应苏南建设国家现代化示范区,加快融入苏南,打造实力雄厚、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滨江高端装备产业带。

(三)强化沿上海发展能力重点承接上海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和商务、科技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附加值加工制造和加工贸易。

依托启东江海产业园、海门海宝工业园等一批跨江合作园区,发挥黄金水道、黄金岸线、过江大桥等资源优势,加快无缝对接,形成同城效应,构建影响力、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沿沪经济带。

(四)增强沿通道辐射带动力重点发展大宗物流、专业市场、机电设备等符合交通运输特点、适应沿线资源环境的产业。

依托沪通铁路、宁启铁路、沈海高速、沪陕高速、204国道、兴东机场、连申线高等级航道等重要通道资源,加快建设南通空港经济区、火车站站北物流园等产业园区,培育壮大通道经济。

促进如城、海安相向发展,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沿苏北地区开发,打造西拓北进的门户型工业走廊。

(五)促进沿重要节点集聚发展中心城区重点发展都市型产业,县(市)城区重点发展先进4 / 20制造业,重点镇发展特色产业。

增强中心城市的聚合、服务功能和中小城镇的支撑、拓展功能,推进产城融合、梯度发展、协作互补,促进城市经济多层次协调发展。

五、按照片区发展理念明确各区域重点产业定位以市区经济为龙头、县域经济为重点、镇域经济为基础,推进片区化布局、集聚化发展,打造长三角乃至长江流域的重要增长极。

(一)围绕“一核四片区”发展格局,壮大中心城市实力核心区:依托崇川区,统筹周边地区,重点发展高新电子、高端装备、商务商贸等产业,打造都市经济示范区。

中部片区:依托通州城区、南通高新区,统筹周边地区,重点发展智能装备、新材料、航空等产业,打造现代化中部新城。

南部片区:依托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统筹周边地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新医药等产业,打造现代化南部新城。

北部片区:依托港闸区,统筹周边地区,重点发展船舶配套及装备、纺织服装、科技服务等产业,打造现代化北部新城。

东部片区:依托南通滨海园区,统筹周边地区,重点发展能源石化、高端装备、海洋经济,打造现代化东部滨海新城。

(二)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夯实县(市)产业基础海安县重点发展智能装备、新材料、现代物流等产业。

5 / 20如皋市重点发展船舶修造、电力装备、软件及服务外包等产业。

如东县重点发展能源及装备、化工、现代物流等产业。

海门市重点发展海工装备、生物医药、科技服务等产业。

启东市重点发展海洋工程、电力能源及装备、旅游休闲等产业。

(三)围绕培育新兴小城市,做大重点镇特色产业市级中心镇发挥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围绕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区域性产业集聚区。

临海重点镇加快“区镇合一”,突出港产城融合发展,建设海洋经济特色强镇。

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围绕建设现代化新型小城市的目标,做大做优支柱产业,打造创新能力和示范作用较强的产业新高地。

六、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新兴产业“310”工程,打造特色产业链,建设一批在全省、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产业基地,形成市场规模和技术领先优势,加快成为具有引领作用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一)海洋工程。

推动船舶企业转型,发展壮大海洋工程产业。

重点发展新型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大型一体化模块制造业,以及动力定位、单点系泊、海水淡化、油污水处理等6 / 20关键系统制造业。

重点做强崇川、启东、如皋海洋工程产业,打造国家级海洋工程产业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800亿元。

(二)新能源。

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开辟新兴市场和新的增长点。

重点发展风能利用及装备制造业、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重点做强如东、启东新能源利用产业,通州、海安新能源装备产业,打造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00亿元。

(三)新材料。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自主创新、绿色发展。

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纺织新材料、金属新材料等。

重点做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东、通州新材料产业,打造长三角新材料研发转化生产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

(四)生物和新医药。

积极发展新医药,优化提升中成药,加快发展海洋生物技术及产品。

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医药原料及终端制剂。

重点做强开发区、海门生物和新医药产业,打造长三角北翼重要的生物医药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

(五)智能装备。

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重点发展智能电气电工、智能机械、智能建筑、智能仪器仪表等。

重点做强通州航空、南通滨海园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打造江苏沿海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

(六)节能环保。

拓展节能产业领域,提高环保产业技术水7 / 20平,壮大节能环保服务规模。

重点发展节能型锅炉、LED新光源、节能阀门、环保自动化控制系统、环保热交换系统及储能产品、能源管理。

重点做强中奥生态产业园、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长江流域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

七、加快主导产业优化发展升级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企业兼并重组、质量品牌建设,促进产业链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做高做优做强。

(一)船舶及重装备。

推动船舶制造向大型化、全能化、特色化、低碳化转型,装备制造向信息化、智能化、定制化升级。

重点发展超大型油轮和矿砂船、大型集装箱船、大型LNG船等高附加值船舶,精品钢材及特种金属制品,精密高速数控机床等通用设备、石油机械等专用设备及其配套设备。

重点建设沿江、沿海、沿河(九圩港)船舶产业带,港闸宝通等钢铁板块,以及以海安锻压机械为代表的若干机械板块,打造世界级“船谷”和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

到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4000亿元。

(二)电力能源及装备。

推动电力装备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升级发展,形成配套协作的若干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火电装备、输变电设备、大型高效特种变压器、全封闭组合开关、电站除灰(渣)及输煤系统等。

重点建设海安、如皋、通州输变电设备产业板块,8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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