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范本2(两个以上股东,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范文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于XXXX年X月X日公司成立后生效,XXXX年X月XX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正并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湘乡市XXXX办事处XXXX路X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或五年内,适用于投资公司)内缴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名称(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湖南省湘乡市XXX路XX号附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样本2)
(公司成立时,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
一、会议基本情况:
具体企业名称以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时间:地点:
性质(定期、临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包括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三、主持(出资额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记录人:
四、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股东商议,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决议:
1、同意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2、通过年月日制订的公司章程;
3、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人,经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
意选举(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
码:)、(户籍所在地:身
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身
份证号码:)为公司董事会成员;
4、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立监事一名,一致同意选举(户
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为公司监事;
5、公司股东已对以上被选举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月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事项时提交;
2.股东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3.本文本为示范文本,请勿在下划线处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箭头及本方框等去除并重新打印。
新版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企业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 不设董事会)江西XX有限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旳行为, 保障企业股东旳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 结合企业旳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企业,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企业以其所有财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我司章程对企业、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四条企业名称: 江西XX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
第五条企业住所: 江西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企业经营范围: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填写)。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七条企业旳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旳全体股东认缴旳出资额。
企业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企业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 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旳股东通过并作出决策。
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在报纸上刊登企业减少注册资本旳公告, 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企业成立后, 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备置股东名册。
第十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旳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旳出资。
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旳, 应当向企业足额缴纳, 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旳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企业股东旳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旳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置其他股东转让旳出资;(六)优先购置企业新增旳注册资本;(七)企业终止后, 依法分得企业旳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汇报。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遵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旳出资, 不得抽逃出资;(三)以其认缴旳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旳其他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两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甲xx xxxxxxxxxxxxxxxxx乙xx xxxxxxxxxxxxxxxxxx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批发兼零售第六条经营期限:长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甲xx xxxxxxxx元现金xx%乙xx xxxxxx元现金xx%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模板【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第十三条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如采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在起草章程时删除本章程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设计,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请参照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章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两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1、×××货币贰佰万40% 2008.1.122、×××车辆叁佰万60%2008。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引言概述: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是指由2人或更多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章制度。
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利义务等进行规范。
本文将介绍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的模板,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权益、董事会、监事会等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基本信息1.1 公司名称在章程中明确公司的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与已有公司重名。
1.2 注册资本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包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
1.3 公司地址明确公司的办公地址,包括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
二、股东权益2.1 股东人数规定公司的股东人数,明确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权益。
2.2 股权转让规定股东的股权转让方式和条件,包括优先购买权、转让限制等。
2.3 股东会议规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表决权等,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3.1 董事人数和任职方式规定董事的人数和任职方式,明确董事的职责和权力。
3.2 董事会决策规定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和表决方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效力。
3.3 董事会职权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公司战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
四、监事会4.1 监事人数和任职方式规定监事的人数和任职方式,明确监事的职责和权力。
4.2 监事会监督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方式和程序,保障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性。
4.3 监事会报告规定监事会向股东会议报告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五、其他规定5.1 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分红等。
5.2 公司解散和清算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方式,明确股东的权益保障。
5.3 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和方式,确保章程的及时更新和适应性。
结论: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利义务等进行规范。
通过制定完善的章程,可以有效保障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 (2)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标题: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引言概述: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股东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对于2人以上的有限公司来说,制定一份完善的章程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个适用于2人以上有限公司的章程模板。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1.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简洁明了,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已有公司重名。
1.2 注册地点:注册地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一般为公司注册所在地。
二、公司组织结构2.1 董事会:规定董事会的成员人数、任期、职权和责任。
2.2 监事会: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人数、任期、职权和责任。
2.3 经理:规定公司经理的职责和权利。
三、股东权利和义务3.1 股东权利:规定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等权利。
3.2 股东义务:规定股东的出资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等。
3.3 股东变更:规定股东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四、公司经营管理4.1 公司经营范围: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
4.2 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要求。
4.3 纳税义务:规定公司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义务。
五、章程修订和解释5.1 章程修订:规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要求。
5.2 章程解释:规定章程解释的权利和程序。
5.3 章程生效:规定章程的生效日期和适用范围。
结论:制定一份完善的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以上介绍的章程模板可以作为参考,但具体制定章程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公司能够依法合规运营,取得良好的经营成果。
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章程范本
加下划线 :可自定部份(注:括号内为注解,请自行删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
本设董事会的参考格式,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营业期限: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第九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 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 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 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允许予 以补发。
第十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 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 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出资额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版)
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者: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额│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万元〕││〕││〔二〕第二次出资情况:│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章程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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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江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江西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备置股东名册。
第十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公司股权转让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十四条股东向全体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其它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为法人的,其委派的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X人,由股东会任命。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董事长(或经理,此处二选一)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X名(也可不设),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x(一或二)人,由股东会任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一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制作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依法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验证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五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六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三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年或长期(此处选其一),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七)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九条第(一)、(二)、(四)、(五)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处理对外投资及办理分支机构的注销;(五)清缴所欠税款;(六)清理债权债务;(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八)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