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赔偿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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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公物赔偿制度

学校班级公物赔偿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班级公物的管理,维护公物的完好,提高学生的爱护公物的意识,保障班级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班级,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公物的使用和维护。

三、公物管理责任1. 班主任为班级公物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公物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班级学生应自觉爱护公物,共同维护班级公物的完好。

3. 班级公物损坏后,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修复或赔偿。

四、公物损坏赔偿标准1. 公物损坏分为轻微损坏、一般损坏、严重损坏。

2. 轻微损坏:如桌椅表面划痕、门锁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

3. 一般损坏:如桌椅损坏、灯具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或赔偿同等价值的物品。

4. 严重损坏:如门窗损坏、设备故障等,由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或赔偿同等价值的物品。

五、赔偿流程1. 公物损坏后,责任人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2. 班主任组织核实损坏情况,确定赔偿标准。

3. 责任人支付赔偿费用,班主任监督赔偿过程。

4. 赔偿完成后,班主任将赔偿情况记录在班级公物管理台账中。

六、奖励与惩罚1. 对于爱护公物、积极维护公物完好的学生,班主任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故意损坏公物、不按时赔偿的学生,班主任可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通报家长,并视情况给予适当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提高班级公物的管理水平,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一、总则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保障学校公共财物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小学全体师生。

三、公物范围1、学校的房屋建筑、门窗玻璃、桌椅板凳、黑板、灯具、电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等。

2、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宣传栏、文化墙等公共设施。

四、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

如果无法确定具体损坏人的,由使用或管理该公物的班级或小组集体赔偿。

2、因故意损坏公物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因正常使用而导致公物损坏的,视情况适当减免赔偿。

五、赔偿标准1、对于可修复的公物,按照实际维修费用进行赔偿,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

2、对于无法修复或需要更换的公物,按照该公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对于珍贵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等,根据其实际价值和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六、赔偿程序1、发现公物损坏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总务处报告。

2、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3、损坏人或班级在接到赔偿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赔偿费用。

4、对于拒不赔偿的,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通知家长、扣除班级量化分等。

七、具体规定1、教室及办公室内的公物(1)门窗:门窗玻璃损坏,每块赔偿_____元;门窗框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_____元至_____元;门锁损坏,赔偿_____元。

(2)桌椅板凳:桌面损坏,每处赔偿_____元;椅面损坏,每处赔偿_____元;桌椅腿损坏,每条赔偿_____元。

(3)黑板:黑板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_____元至_____元。

(4)灯具:灯管损坏,每支赔偿_____元;灯座损坏,每个赔偿_____元。

(5)电器设备:电风扇损坏,每个赔偿_____元;空调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_____元至_____元。

2、体育器材(1)篮球、足球、排球等球类损坏,每个赔偿_____元。

2023春学期学校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23春学期学校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23春学期学校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23.2修订)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
同职责,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

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
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并视情况按学校规定给予适当的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教研组长负责管理。

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

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
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

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

总务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的公物,有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
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有负责人赔偿。

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
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
室执行。

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会计室。

七、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
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2023学校公物管理及赔偿制度(最新版)

2023学校公物管理及赔偿制度(最新版)
八、资产管理人员要负责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完好;若发现有无人管理、缺失、破损未报修者,要及时落实责任人,按照赔偿制度执行,并报后勤处维修。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虚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一、凡与学校教学、实训、办公、生活、设备、公寓设施等有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优良作风。
三、所有公物都要进行登记入账。部分物品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于需要变卖报废或损耗的物品均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严禁长期挪用或任意报废、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2023学校公物管理及赔偿制度
(最新版)
学校公物是帮助师生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最给力的资源,凡我校师生有权共同享有,更有义务责任管理和爱护。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管理,提高公共财产使用的完好率,保障正常的教学、实训以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厉行节约,爱护公物的精神,特制定公物管理制度。
四、建立部门、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按照固定资产分类对学校所有公共物品,实施层级管理,部门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协议书》。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维修。后勤处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公共物品进行盘点、检查并了解使用保管情况,是否丢失或损坏。
六、公共财物破损后,应主动及时报修,由部门填写报修单,若属自然损坏,由后勤处无偿维修或更换;若属人为损坏,部门要落实赔偿人,赔偿人须将赔偿款交财务处后,凭交款收据,后勤处才给予维修或更换。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学校的公物,保障公物的安全与完整,规范师生对公物的使用行为,避免因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物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教室桌椅、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师生的公物保护意识,促进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所有使用学校公物的个人和单位均需遵守本制度。

任何对公物的损坏、丢失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规范1. 公物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公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公物的采购、登记、分配、维护和监督。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物的安全和完好。

2. 公物使用规范所有师生在使用公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爱护公物,保持其整洁和完好。

- 不得擅自改变公物的用途或进行改造。

- 使用后及时归还,并保持公物的原状。

3. 公物损坏处理若发现公物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告,由公物管理办公室进行评估和处理。

对于损坏情况,公物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损坏赔偿制度1. 赔偿责任因个人或集体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损坏情况、修复费用或同类公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2. 赔偿流程- 报告:损坏发生后,责任人需在24小时内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 评估:公物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损坏程度及赔偿金额。

- 赔偿通知: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责任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赔偿或提出异议。

- 赔偿方式:赔偿可采取现金、转账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免责条款对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老化等情况不予赔偿。

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公物损坏,责任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公物管理与监督1. 定期检查公物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学校公物进行检查,确保公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文(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文(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在学校内,公物财产的完好与否关系到学校环境的整洁和学生学习生活的安全。

然而,由于学生的疏忽、不慎或者恶意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公物损坏的情况。

为了保护学校公物财产,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制度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根据损坏程度,合理确定赔偿金额,确保赔偿与损坏之间的比例相当。

2. 教育和惩罚结合原则:通过损坏赔偿制度,引导学生重视公物财产的使用和保护,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3. 共同参与原则:包括学校、学生和家长三方共同参与损坏赔偿事宜的协商和解决,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损坏申报和赔偿程序1. 学生发现公物损坏后,应立即向班主任或相关学校负责人报告,详细描述损坏情况。

2. 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初步调查,并确定损坏责任人。

3. 学校邀请损坏责任人和其家长参与损坏赔偿的协商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4. 在协商过程中,学校将依据损坏情况进行赔偿金额的确定,并与损坏责任人和家长达成共识。

5. 学校将通知学生和家长按照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进行支付,并确保款项及时到账。

6. 学生和家长应按照约定的时间限期付清赔偿款项,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付款证明。

四、赔偿责任与金额确定1. 责任的确定:根据调查结果,对损坏责任人进行责任的确权,并与其家长进行沟通协商。

2. 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损坏的性质、程度、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赔偿金额。

学校将参考相关的市场价格和评估价值,保证赔偿金额合理公正。

3. 责任人和家长未按时缴纳赔偿金额的,学校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长期记过、行为约束等。

五、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1. 对于故意破坏或偷盗学校财产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校长办公室开除学生的决定进行处理。

2. 对于消极应对赔偿责任的学生和家长,学校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例如,延长赔偿期限、加大赔偿金额、限制学生参与特殊活动等。

六、宣传与教育1. 学校将定期组织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公物保护意识。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学校的公共财物(以下简称“公物”)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全体师生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主动管好、用好学校公物。

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公物的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好品质,特制定公共财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公物损坏责任1.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耗,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3.故意损坏。

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经查证属恶意损坏,或多次损坏情节严重,且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责任落实范围1.落实到师生个人使用的公物(如个人使用的桌、椅、物品柜、电脑及办公物品等)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落实到办公室、功能室、教学班使用的公物,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

3.教学楼、行政楼内属于楼层共同管理使用的公物(门窗、楼道灯、消防器材、卫生间设施等)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楼层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4.公共场所(教学楼、食堂、宿舍、运动设施及宣传栏、花草树木等)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实确证损坏人的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校物品外借学校所有公物产权归学校所有,日常保管、维护由具体职能处室负责。

未经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物私自借出。

凡贵重物品、重要物资、重要档案资料的外借,必须经校长签字同意。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物品损坏或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修订)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修订)

新集九年制学校公物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物质基础, 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工作学习的重要条件。

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充分发挥公物在办学过程中发挥它最大效益, 同时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的范围1、学校所有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的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的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皆由损坏、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

班级及处室部门使用的物资如发生丢失,由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的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的赔偿人。

属学校保管储存的物资,如发生丢失事故,由学校总务主任报学校校长,并同物资保管员及有关责任人负责侦察,凡属保管人员造成丢失的,保管人员为该公物赔偿人;凡属在节假日、晚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因失盗丢失的学校物资,门卫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门禁不严,物品出门不检查不询问不登记,造成财物丢失,追究门卫责任。

2、物资损坏: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的,不在赔偿范围。

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的,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3、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教职工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社会人员造成学校物资损坏,其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原则1、赔偿可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修好。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为了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无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范围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

二、赔偿原则1. 过错责任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根据损坏原因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公平合理,确保受损公物得到及时修复或补偿。

3. 教育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结合教育手段,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爱护公物的意识。

三、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后,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

2. 相关部门根据损坏情况,确定赔偿责任人和赔偿金额。

3. 赔偿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支付赔偿金。

4. 学校将赔偿金用于修复或更换受损公物。

5. 赔偿责任人如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四、赔偿标准1. 校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损坏程度和修复成本确定。

2. 校内图书、实验器材、办公用品等物品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物品原价和实际损失确定。

3. 校内绿化植物、设施的损坏,赔偿金额根据植物价值、种植费用和养护费用确定。

4. 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的其他情形,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程度确定。

五、责任追究1. 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除要求其赔偿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过失损坏公物的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坏程度要求其赔偿损失。

3. 对拒绝赔偿或故意拖延赔偿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法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学校公物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学校批准后予以补充。

2024年学校财产赔偿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财产赔偿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财产赔偿制度1、对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需依法进行赔偿。

具体的现金赔偿标准如下:⑴玻璃破损,赔偿金额为每平方米50至____元。

⑵日光灯管损坏,赔偿____元。

⑶壁灯或吸顶灯损坏,赔偿30至____元。

⑷凳脚损坏,赔偿____元。

⑸台桌脚损坏,赔偿5至____元。

⑹凳面损坏,赔偿10至____元。

⑺桌面损坏,赔偿15至____元。

⑻广播音箱损坏,赔偿80至____元。

⑼树木、花卉损坏,赔偿5至____元。

⑽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____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____元。

⑾其他如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共设施损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⑿对于门、窗、床、黑板、墙壁等设施的损坏,将根据损坏程度评估后进行赔偿。

2、赔偿程序规定如下:损坏者需在当日向校产管理员报告并确认损坏程度,由管理员开具赔偿单,随后凭单据一次性向校财会室支付赔偿金。

3、公物损坏的赔偿责任由损坏者承担。

若无法确定损坏者,班级需代为赔偿,待查清后,仍由实际损坏者承担。

若存在隐瞒行为,将加重赔偿责任。

4、对于以下情况,将加重赔偿罚款,并可能涉及校规处分:①反复犯错,不思悔改者;②有人证物证却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③煽动或策划破坏行为者;④知情不报,包庇他人者。

5、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将依据赔偿发票由总务处统一安排处理。

2024年学校财产赔偿制度(二)1、对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需依法进行赔偿。

具体的现金赔偿标准如下:⑴玻璃破损,赔偿金额为每平方米50至____元。

⑵日光灯管损坏,赔偿____元。

⑶壁灯或吸顶灯损坏,赔偿30至____元。

⑷凳脚损坏,赔偿____元。

⑸台桌脚损坏,赔偿5至____元。

⑹凳面损坏,赔偿10至____元。

⑺桌面损坏,赔偿15至____元。

⑻广播音箱损坏,赔偿80至____元。

⑼树木、花卉损坏,赔偿5至____元。

⑽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____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____元。

⑾其他如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共设施损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3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____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____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

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____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____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____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____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____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____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____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____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____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学校对学生在校园内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进行赔偿的规定和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目的是引导学生爱护公共财产,增强公民意识和责任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根据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生在校园内如有损坏学校公共设施和财产的行为,被认定为责任人后,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通常由学校制定,可以根据损坏程度、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学校会将罚款收入用于修复或替换损坏的公物。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物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公物,原则上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

但若是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应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2、按价赔偿的原则根据公物的损坏程度和实际价值,按照相应的价格进行赔偿。

对于无法确定价格的公物,由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定价。

3、及时赔偿的原则一旦发现公物损坏,损坏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赔偿。

二、赔偿范围1、学校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门窗、墙壁、楼梯扶手、栏杆等。

2、教学设备和器材,包括课桌椅、黑板、讲台、投影仪、电脑、实验仪器等。

3、体育器材和设施,如篮球架、足球门、单双杠等。

4、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等。

5、其他公共财物,如消防设备、水电设施等。

三、赔偿标准1、课桌椅(1)桌面有刻痕、涂鸦,赔偿 50 元;桌面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赔偿 150 元。

(2)椅子腿断裂,赔偿 80 元;椅背损坏,赔偿 50 元。

2、门窗(1)门窗玻璃破碎,根据玻璃尺寸大小赔偿 50 200 元。

(2)门窗框损坏,赔偿 100 300 元。

3、黑板(1)黑板板面有划痕、损坏,赔偿 200 元。

(2)黑板边框损坏,赔偿 100 元。

4、教学仪器设备(1)小型仪器设备(如计算器、显微镜等)损坏,根据实际价值赔偿。

(2)大型仪器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等)损坏,由专业人员评估后确定赔偿金额。

5、体育器材(1)篮球、足球等球类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体育器材设施(如篮球架、单双杠等)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200 1000 元。

6、图书资料(1)图书丢失,按原价的 2 5 倍赔偿。

(2)图书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5 50 元。

7、水电设施(1)水龙头、水管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灯具、开关损坏,赔偿 20 50 元。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学校公物管理,维护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公物的使用、管理和损坏赔偿,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物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维护。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其相关人员,涵盖所有学校公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和校舍设施等。

第三章公物管理规范第1节公物使用规定1. 公物使用权限只有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方可使用学校公物。

使用人需填写公物使用申请表,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公物使用责任使用公物的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公物负有保护和妥善保管的责任,确保公物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 公物保管学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物,定期检查公物的使用情况,确保公物的完好。

第2节公物维护与保养1. 定期维护学校应定期对公物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各部门需制定维护计划,落实责任。

2. 报修流程公物出现损坏时,使用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填写报修单,由专人负责协调处理。

第四章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第1节赔偿原则1. 公正公平损坏赔偿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损坏程度和责任进行合理评估。

2. 合理赔偿赔偿金额应根据损坏公物的实际价值、修复费用和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2节赔偿责任1. 个人责任在使用公物过程中,如因个人故意、重大过失导致公物损坏的,使用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集体责任对于集体活动中造成的公物损坏,参与活动的人员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3节赔偿程序1. 损坏报告发现公物损坏后,应在24小时内向管理部门报告,填写《公物损坏报告单》。

2. 损坏评估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损坏程度和赔偿金额。

3. 赔偿决定评估后,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赔偿决定,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中小学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中小学公物赔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公物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财产权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中小学,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小学公物赔偿行为,明确赔偿范围、标准和程序,促进学校公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第二章赔偿范围第四条中小学公物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因学生、教职工、访客等人员故意或过失导致学校公物损坏、丢失或功能丧失的;(二)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学校公物损坏、丢失或功能丧失的;(三)因学校维修、改造、更新等原因导致学校公物损坏、丢失或功能丧失的;(四)其他依法应当赔偿的情形。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属于公物赔偿范围:(一)学校公物自然损耗、正常磨损或使用年限届满而报废的;(二)因学校管理不善导致公物损坏、丢失或功能丧失的;(三)因学生、教职工、访客等人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公物损坏、丢失或功能丧失的。

第三章赔偿标准第六条公物赔偿标准应根据公物的原值、新旧程度、损坏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标准如下:(一)损坏程度较轻的,按照原价的30%-50%进行赔偿;(二)损坏程度一般的,按照原价的50%-70%进行赔偿;(三)损坏程度严重的,按照原价的70%-90%进行赔偿;(四)损坏程度极其严重的,按照原价全额赔偿。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四章赔偿程序第八条赔偿程序如下:(一)发现公物损坏、丢失或功能丧失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二)学校核实情况后,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通知当事人;(三)当事人对赔偿范围和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四)学校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答复不满意,当事人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五)赔偿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按照协议规定履行赔偿义务。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学校公物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无损,对于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的管理,维护学校公物的完好,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坏赔偿范围本制度所称公物损坏赔偿,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师生员工或其他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公物损坏,需要进行赔偿的情况。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的范围包括:1. 校舍、设施设备: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等建筑物的门窗、墙壁、地面、天花板等,以及各类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等。

2. 绿化设施:包括树木、草坪、花卉、喷泉等。

3. 公共设施:包括校门、围墙、路灯、指示牌、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

4. 校园环境:包括校园卫生、公共秩序等。

二、公物损坏赔偿原则1. 责任原则:谁损坏谁赔偿,损坏公物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公平原则:赔偿金额应当与损坏公物的价值相符,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赔偿责任。

3. 教育原则:公物损坏赔偿应当与教育相结合,通过赔偿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公物,提高公物保护意识。

三、公物损坏赔偿程序1. 发现公物损坏,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损坏公物的具体情况。

2. 学校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3. 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损坏公物的价值进行赔偿。

4. 赔偿金额应当根据损坏公物的实际情况确定,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赔偿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

5. 赔偿方案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相关部门通知责任人进行赔偿。

6. 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赔偿,逾期不赔偿的,学校有权依法追偿。

四、公物损坏赔偿管理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制度,明确赔偿范围、赔偿原则、赔偿程序等。

2. 学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公物的完好无损。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公物的管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质,提高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延长公物使用寿命,保证学校设施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公物理赔制度:
一、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

二、班级公物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学期一清查制度。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勤服务中心将班级公物维修、保养到位,交于班主任签字验收,每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对各班公物统一清查,作好清查记录。

三、班级公物损坏实行照价理赔制度。

班级如有公物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查清损坏的原因,并主动报告总务处,以便办理理赔手续。

四、公物损坏理赔原则
1.公物自然损坏。

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经验证可不理赔。

2.责任损坏。

由于使用、保管不当损坏,如门窗不及时关闭而打破玻璃,或门不锁而被损坏等,均属此类,可按价理赔。

3.故意损坏公物,加倍理赔。

五、公物损坏理赔办法
1.理赔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按原样修复好。

2.理赔现金一般为损坏财物(部件)的成本和物(部件)的维修服务费之和。

理赔现金原则上应于当天交付总务处,由后勤服务中心出具收据交再作修理。

如有困难者说明原因可分期或缓期交付,但不得超过半月,逾期不交,应加重处理。

3.以实物理赔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一周内办好,不得拖延。

4.损坏公物由当事人承担理赔。

找不到当事人者,集体负责理赔。

5.损坏的公物,在学校检查前恢复原样的不需理赔或扣分。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本(二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本(二篇)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公物的使用和保护,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师生员工和来访人员对学校公物的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学校公物指学校为师生提供的各种设备、器材、图书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教学用具、计算机等。

第四条本制度要求师生员工和来访人员应当爱护学校公物,不得故意损坏、滥用和浪费。

第二章公物损坏的认定第五条学校对公物损坏分为三个等级:(一)一般损坏:指由于正常使用和自然磨损等原因导致的公物损坏,不需要给予赔偿。

(二)轻微损坏:指由于非故意行为或者轻微疏忽导致的公物损坏,由责任人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赔偿。

(三)严重损坏:指由于故意行为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公物损坏,由责任人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赔偿,并且可能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对于公物的损坏认定,学校将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检测和评估,由专业人员进行实质性的鉴定。

第三章赔偿标准第七条对于轻微损坏,责任人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由学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不定期进行调整。

第八条对于严重损坏,责任人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可能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赔偿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修复费用:指修理或者更换损坏公物所需的费用,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二)价值补偿:指对于无法修复的公物,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相应的补偿支付。

(三)使用维护费用:指公物由于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学校维修或者更换公物所花费的费用。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于公物损坏,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

对于轻微损坏,责任人应当自觉肯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严重损坏,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确定责任人的方法:(一)责任人如实报告损坏情况。

(二)证据和目击证人证明。

(三)视频监控等证据材料。

第五章实施机构第十二条学校内设立公物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公物的统一管理、维修和保护。

中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中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爱护公物, 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 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爱护公物, 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1、损坏公物要赔偿。

赔偿现金标准如下:⑴打破玻璃, 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⑵损坏日光灯管一支, 赔款20元。

⑶损坏壁灯, 吸顶灯一盏, 赔款30-50元。

⑷损坏凳脚一只, 赔款3-5元。

⑸损坏台桌脚一只, 赔款5-10元。

⑹损坏凳面一张, 赔款10-15元。

⑺损坏桌面一张, 赔款15-20元。

⑻损坏广播音箱一只, 赔款80-100元。

(9)损坏树木、花卉, 赔偿5-20元。

(10)损坏开关、接线盒盖, 每个赔偿5元, 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11)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 视情赔偿。

(12)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 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2、赔偿原则:损坏者应在当天报校产管理员核实损坏程度,核价开单据, 再凭损坏价格单向校财会室一次性交付赔偿金。

3、谁损坏公物由谁承当赔偿。

如查不出肇事者, 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 一经查清, 仍由损坏者承当, 并视实情, 从重赔罚。

4、凡有一列状况之一者, 应从重赔款处罚, 直到校纪处分。

①屡教屡犯, 知错不改者;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 态度恶劣者;③策划、鼓动者;④知情不报、袒护隐瞒者。

5、对损坏公物的修理、凭赔偿发票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

篇2:晶华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华晶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为了确保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 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坏, 特制订如下制度:一、机房所有设备都是公有财产, 任何人必须加倍珍惜。

对损坏者, 必须照价赔偿或赔偿该实物。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 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视为有意破坏, 须加倍赔偿, 另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行动不当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备损坏, 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假设微机、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发生损害, 微机老师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 以免持续使之受到更大的损害, 否则微机老师应负主要责任, 并作相应赔偿。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培养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延长教学和生活设施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公物赔偿制度如下:
一、教学设施
1.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课桌凳一套,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交回学校,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2.一套桌凳共计100元(桌子70元、凳子30元)。

3.如有在桌凳上涂写、刻划,粘胶布、贴画、写自己名字等,每人赔偿学校10元。

4.桌凳损坏严重,损坏桌面赔偿30元、桌子腿20元、凳子腿10元、桌凳小撑每根5元。

5.灯管、开关、拉合等电器损坏赔偿10元。

6.门窗玻璃、消防栓玻璃损坏:大块30元,小块20元(含手工费)。

7.教室门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10-30元,把手、锁吊、锁各10元。

8.严禁在教室墙壁上乱写乱画,如出现酌情罚款。

二、宿舍设施
10.门窗玻璃损坏:大块30元,小块15元(含手工费)
11.灯管、开关、拉合等电器损坏赔偿10元。

12.宿舍门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10-30元,把手、锁吊、锁各5元。

13.床铺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10-200元。

14.储物柜损坏赔偿10-100元。

15.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如出现酌情罚款。

二.公共场所设施
1.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2.损坏花草树木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注:以上赔偿数额将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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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九年制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物质基础, 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工作学习的重要条件。

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充分发挥公物在办学过程中发挥它最大效益, 同时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的范围
1、学校所有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的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的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的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皆由损坏、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
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

班级及处室部门使用的物资如发生丢失,由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的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的赔偿人。

属学校保管储存的物资,如发生丢失事故,由学校总务主任报学校校长,并同物资保管员及有关责任人负责侦察,凡属保管人员造成丢失的,保管人员为该公物赔偿人;凡属在节假日、晚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因失盗丢失的学校物资,门卫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门禁不严,物品出门不检查不询问不登记,造成财物丢失,追究门卫责任。

2、物资损坏: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的,不在赔偿范围。

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的,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3、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教职工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社会人员造成学校物资损坏,其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原则
1、赔偿可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修好。

2、谁损坏谁赔偿。

如果公物损坏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由相关处室、班级、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损坏公物不主动承担者,查实后从重赔偿。

4、赔偿时视情节承担相应的手续费和手工费。

5、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除加重赔偿外,还要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3)有意鼓动、怂恿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四、赔偿标准
1、丢失的物品:凡能在本地市场购买到的,按原价的1.5倍赔偿;在本地市场难以买到的,在原价的基础上加倍赔偿。

2、损坏的物品,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赔偿。

(1)损坏的物品属学校认定的修旧利废的公物,可参照原价折价赔偿。

(2)无意造成物品损坏的,或因正常工作、学习、劳动造成物品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3)正常工作、学习、娱乐之外造成物品损坏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品损坏的,或未经物资保管人或物资使用人同意,私自动用而造成物资损坏的及故意损坏学校物资的,可在原价的基础上加倍赔偿。

五、损失物品原价的确定
1、图书损失,按损失时的价格或比照同类图书价格确定。

2、其它物品
(1)凡学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记录价格确定。

(2)学校没有价格记录的物品,按损坏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既无记录价格,又无市场价格的物品,可比照同类物品的价格由总务处确定赔偿价格。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
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六、公物赔偿的手续
1、公物丢失或损坏后,公物管理人员要让赔偿人填写“公物损失记录”,以便备案存档。

2、公物管理人员按确定的价格,填写好“公物赔偿通知单”,一式三份。

3、公物损坏的赔偿人持“赔偿通知单”到总务处办理赔偿交款手续。

4、总务处收款后,总务主任和收款人在“赔偿通知单”上签字(盖章),第一联作为学校收款凭证,第二联由赔偿人交给公物管理人员,与“公物损失记录”同时存档。

第三联由个人保管。

七、公物赔偿管理
1、学校有关管理人员对教师个人借用的需长期使用的固定物资,必须保证每学期清查登记一次,临时使用的固定物资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不准个人私自保管。

2、借用工具书,按图书借阅制度执行。

八、其它问题说明
1、班主任、处室负责人为公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物一旦发生损坏、丢失,由以上人员报请维修或赔偿。

2、总务处每学期初将对各处室、班级的公物进行登记,并由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进行签字确认;学期末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应根据学期初的登记数将公物进行清点,如与学期初登记不符且无法查清原因的,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附:部分公物损坏赔偿价格参考:
公物损坏或遗失赔偿价目表
注:上表未列出的公物在遭到损坏或丢失后,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

故意破坏者,视情节给予二倍或三倍赔偿的处理
教室公物交接清单
教室名称:班级名称:
接收人(班主任)签字:移交人签字:
日期:2016年月日
201 -201 学年度「班级公物检查表」班级:班主任:
点收,于次日送总务处,各班可复印1份留班级备查。

2.学期结束前请各班先自行清查,并于休业式前通知总务处办理点交及赔偿等事宜。

检查人:总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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