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是指湖泊、河流、水库以及沿岸海域等地表水体。
保护和管理地表水环境是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地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水质标准。
在中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被统一编制为GB3838。
一、背景介绍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是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一部分,用于评价和监督地表水的环境质量状况,指导水环境保护工作。
GB3838标准于1988年首次发布,此后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最新版本为2019年发布的第四版。
GB3838标准对地表水的主要污染物进行了限制和规定,旨在确保地表水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二、标准内容GB3838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水质类别和水质标准:GB3838标准将地表水按照主要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和生态修复标准划分为五个水质类别,分别是Ⅰ类水、Ⅱ类水、Ⅲ类水、Ⅳ类水和Ⅴ类水。
每个水质类别都有相应的污染物浓度限值,超过限值的地表水将被划定为相应水质类别以及污染程度。
2. 主要污染物和限值:GB3838标准规定了地表水中主要污染物的限值,包括有机物、无机物、营养物、重金属等数十种常见污染物。
不同水质类别对每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求不同,需严格控制污染物浓度以保证水质安全。
3. 生态修复标准:GB3838标准还制定了生态修复标准,用于评估和指导受损地表水环境的修复工作。
生态修复标准主要从水质恢复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对受损地表水进行评价和修复指导,促进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三、标准应用及意义GB3838标准是我国地表水环境管理和保护的重要依据,具有以下应用和意义:1. 地表水监测和评估:GB3838标准为地表水监测和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规范。
各级环保部门和科研机构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对地表水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和管理。
2. 水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控:GB3838标准对地表水中的污染物限值进行了规定,有助于指导污染物的治理和防控工作。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道客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道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用于评价和监测地表水体质量的一系列参数和限值。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旨在保护水体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公众健康。
以下是中国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规定的一些主要参数和限值:
1. 总氮(mg/L):I类水质≤ 0.15,II类水质≤ 0.5,III类水质≤ 1.0,IV类水质≤ 1.5,V类水质≤
2.0。
2. 总磷(mg/L):I类水质≤ 0.02,II类水质≤ 0.1,III类水质≤ 0.2,IV类水质≤ 0.3,V类水质≤ 0.4。
3. 化学需氧量(COD)(mg/L):I类水质≤ 15,II 类水质≤ 20,III类水质≤ 30,IV类水质≤ 40,V类水质≤ 50。
4. 溶解氧(mg/L):I类水质≥ 7,II类水质≥ 6,III类水质≥ 5,IV类水质≥ 4,V类水质≥ 3。
5. 水温(℃):I类水质≤ 28,II类水质≤ 30,III类水质≤ 32,IV类水质≤ 35,V类水质≤ 40。
请注意,具体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可能因不同国家、地区或目标而有所不同。
用户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准则来获
取最新和详细的标准信息。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_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838-2002代替GB3838-88,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04-28发布2002-06-01实施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l—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铝、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与近海水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标准值进行管理。
批准划定的单一渔业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 引言地表水是指自然界中存在于地表的河流、湖泊、水库、运河以及近地表的湿地、泉水等水体。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针对地表水体进行监测和评价的基准,用于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
2. 相关法规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的。
其中,主要参考的法规和标准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19)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溶解氧(DO)- 化学需氧量(COD)- 氨氮(NH3-N) - 总氮(TN) - 总磷(TP) - 高锰酸盐指数(CODMn) - 水温 -pH值 - 悬浮物(SS)4. 水质分类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地表水的水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 Ⅰ类水: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地表水 - Ⅱ类水:适用于近岸海域、游泳区域以及其他能直接接触水体的活动区域 - Ⅲ类水:适用于一般景观、农业灌溉以及渔业用水区域 - Ⅳ类水:适用于工业用水等特定用途的水域 - Ⅴ类水:适用于农田灌排、养殖等农业用水区域5. 监测与评价为了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的达标和保护,对地表水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价是必不可少的。
具体的监测和评价方法包括: - 定点监测:在地表水体的不同部位设置监测点,定期对主要水质指标进行监测 - 临时监测:针对某一特定事件或区域,进行临时性的水质监测和评价 - 综合评价:根据监测数据,综合考虑多个指标的值,对地表水的环境质量进行评价6. 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因素地表水环境质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 -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 - 农业面源和点源污染 - 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相互作用 - 水体的流动和水流速度 -土地利用和水域环境的改变7. 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保护与治理为了保护地表水环境质量,预防水污染和治理水体污染是重要的措施。
(word完整版)地表水环境质量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代替GB3838-88,GHZB1-1999 2002-04—28发布 2002—06-01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范围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 引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表4~表6所列分析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以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虽的标准值。
水域协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虽低的标准值。
地表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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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 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等七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背景地表水是供给人类生活、工业生产及生态系统维持的重要水资源之一。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衡量地表水污染程度的依据,通过对地表水各项污染物的浓度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的评价来判定地表水的环境质量。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意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主要作用包括对地表水污染进行监控和评价、指导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水污染排放标准等。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内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对地表水中各种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采样监测方法、评价标准等内容。
通常涵盖了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铅、镉等多种指标。
四、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分类根据地表水的不同用途和环境背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可分为饮用水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生态系统水质标准等多个方面。
不同分类的标准针对性不同,保障了不同用途地表水的水质安全。
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是对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依据地方性水质标准,对地表水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及时采取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治理,确保地表水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建议建立完善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推动技术创新提升治理效率、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培养等措施,共同维护好地表水的环境质量。
结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基础工作,只有严格遵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才能确保地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的目标。
(完整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_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代替GB3838-88,GHZB1-1999 2002-04-28发布 2002-06-01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为首次发布,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修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月26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范围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 引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表4~表6所列分析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以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虽的标准值。
水域协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虽低的标准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for surface waterGB 3838—2002代替GB 3838—88, GHZB 1—19992002-04-28 发布 2002-06-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次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4.标准值5.水质评价6.水质监测7.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制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制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制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 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引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等七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粪大肠菌群(个/L) ≤
表 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
序号 1 2 3 4 项目 硫酸盐(以 S0 计) 氯化物(以 C1 计) 硝酸盐(以 N 计) 铁 标准值 250 250 1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
表 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测定下限 mg/L
基本项目 水温 pH 溶解氧
分析方法 温度计法 玻璃电极法 碘量法 电化学探头法
方法来源 GB 13195-91 GB 6920-86
0.2
GB 7489-89 GB 11913-89
高锰酸盐指数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总磷 总氮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2,9- 二甲基 -1,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重铬酸盐法 稀释与接种法 纳氏试剂比色法
10 11
铜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整合萃取法)
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12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离子色谱法 2,3- 二氨基萘荧光法
13 14
硒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冷原子荧光法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5 16 17 18 19 20 21 汞 冷原子荧光法 镉 铬(六价) 铅 总氰化物 吡啶 - 巴比妥酸比色法 挥发酚 石油类 蒸馏后 4- 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红外分光光度法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23 24 硫化物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滤膜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异烟酸 - 吡唑啉酮比色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对地表水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价,以确定其水质是否合格的标准。
我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水源地保护进行了规定。
水源地保护是保护水源水质的基础,其质量标准主要针对地质地貌、水文水质、水利设施等因素进行划定,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基本符合要求,不受污染物的影响。
其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水质进行了分类和评价。
根据水质的用途和不同的环境要求,将地表水划分为Ⅰ类至Ⅴ类水质标准,用于评估不同水体的质量状况。
Ⅰ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饮用水源地,要求水质清洁、无异味等;Ⅴ类水质标准适用于农田灌溉等,要求适量的富营养化,不影响农作物生长。
此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重要污染物进行了限制。
地表水会受到各种污染物的影响,如重金属、有机物、氨氮等。
这些污染物的浓度超过一定的限制值,会对水体造成严重的影响。
规定了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保护地表水质量。
最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还规定了水质监测和评估的方法。
为了保证标准的实施和有效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
标准规定了水质监测的频次、方法和技术要求,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总的来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保护和管理地表水资源的重
要依据,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和监测评估,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地表水污染,提高地表水的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是生命之源,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而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品质以及生态系统的平衡。
为了保障地表水环境的安全与健康,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简单来说,就是一套用来衡量地表水是否合格、是否适合各种用途的准则和规范。
它就像是一把尺子,对地表水的各项指标进行度量和评估。
这些标准通常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指标。
首先是物理指标,比如水温、色度、浊度等。
水温的变化会影响水中生物的生存和繁殖,过高或过低的水温都可能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
色度和浊度则反映了水的清澈程度,浑浊的水往往意味着其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杂质。
化学指标也是标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酸碱度(pH 值),它直接关系到水的酸碱性,对水中生物和化学反应有着重要作用。
溶解氧的含量对于水生生物的呼吸至关重要,如果溶解氧不足,鱼类等水生生物可能会窒息死亡。
还有各种化学污染物的浓度限制,像重金属(如汞、铅、镉等)、有机物(如农药、化工废水成分等)。
这些污染物一旦超标,不仅会危害水生生物,还可能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
生物指标也不能忽视。
水中的藻类、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等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反映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
比如,某些藻类的过度繁殖可能意味着水体富营养化,这是一种水质恶化的表现。
制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需要考虑众多因素。
首先是保护人体健康。
我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地表水,无论是饮用水还是用于农业灌溉、水产养殖等,如果水质不符合标准,可能会导致疾病的传播和健康问题。
其次是保护生态系统。
地表水是众多生物的栖息地,良好的水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障生物多样性。
再者,要考虑到不同用途的需求。
例如,饮用水的标准显然要比一般景观用水更为严格。
为了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评估。
监测工作通常由专业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他们会定期在河流、湖泊、水库等采集水样,对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 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 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 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 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 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 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 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0.002
≤
21 石油类
0.05
≤
22 阴离子表面 0.2
活性剂 ≤
23 硫化物
0.05
≤
1.0
1.0
1.0
1.0
1.0
1.0
0.01
0.01
0.05
0.05
0.00005 0.0001
0.005
0.005
0.05
0.05
0.01
0.05
0.05
0.2
0.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氨氮(NH3-N)≤
0.15
0.5
1.0
1.5
2.0
8
总磷(以P计)≤
0.02(湖、库0.01)
0.1(湖、库0.025)
0.2(湖、库0.05)
0.3(湖、库0.1)
0.4(湖、库0.2)
9
总氮(湖、库,以N计)≤
0.2
0.5
1.0
1.5
2.0
10
铜≤
0.01
1.0
1.0
1.0
1.0
11
锌≤
0.05
序号
分类
标准值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1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值(无量纲)
6~9
3
溶解氧≥
饱和率90%(或7.5)
6
5
3
2
4
高锰酸盐指数≤
2
4
6
10
15
5
化学需氧量(COD)≤
15
15
20
30
4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
3
4
6
10
0.05
0.1
0.2
0.5
1.0
24
粪大肠菌群(个/L)≤
200
2000
10000
20000
40000
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
0.01
0.05
0.05
0.05
0.1
18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标准值、水质评价、水质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具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水域,应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的相关规定。
此外,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场景,还可以制定其他维度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等。
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专业人士。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_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4 标准值5 水质评价6 水质监测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表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表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表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表5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分析方法表6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分析方法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 0项。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范围1.1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2.引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年)和本标准表4—表6所列分析方法标准及规范中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4标准值4.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见表1。
4.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见表2。
4.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见表3。
5.水质评价5.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应实现的水域功能类别,选取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评价结果应说明水质达标情况,超标的应说明超标项目和超标倍数。
5.2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域,应分水期进行水质评价。
5.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评价的项目应包括表1中的基本项目、表2中的补充项目以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从表中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国家用来评估和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一套指标体系。
地表水是指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自然水体以及城市排放的污水等所有在地表环境中存在的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水质目标:水质目标是评估地表水质量的核心指标。
常见的水质指标包括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浑浊度、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地表水的酸碱度、氧化还原能力、营养物质含量等重要参数。
2.水体类别划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通常按照水体的不同用途和环境功能划分不同的类别,如饮用水水源地、游泳场所、渔业水域、工业用水等。
每个类别对应着不同的水质目标和监测要求。
3.污染物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对各类污染物的浓度进行限制。
常见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有机物、细菌、农药等。
限值标准根据污染物的毒性、生成环境、对人体和生态系统的影响等因素制定。
4.监测和评价方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建立科学可行的监测和评价方法,以确保对水质的准确、全面、实时监测。
常见的监测方法包括采样分析、在线监测、野外调查等。
评价方法则包括单项指标评价、综合指标评价、生态系统评价等。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特点、人类活动对水体的影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制定标准时应当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适用性的原则。
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国内外的科学研究成果、法律法规要求、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多个因素。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和公众的合作与参与。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行业和企业应当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和治理。
公众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地表水环境保护行动。
总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