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陆集团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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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陆集团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子集团、事业部、子公司及成员企业:

为加强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流程,维护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的秩序,集团制定了《昌陆集团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试行)》。经批准,从2014 年4月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昌陆集团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昌陆集团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建立建全集团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根据国家、太原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各子集团、事业部、子公司及成员企业、集团总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参加太原市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

3.名词解释

中心:昌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昌陆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包括新设立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单位和缴存单位新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及缴存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具体业务由新设立单位或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申报办理。

缴存单位:指各子集团、事业部、子公司及成员企业、集团总部,在中心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并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业务的单位。

单位专管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简称“单位专管员”)是指符合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条件要求,经中心同意,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聘任,从事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人员。

4.职责

中心职责:

4.1.1开设账户。中心按照集团要求及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流程,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昌陆集团账户、六建集团账户,昌陆集团账户覆盖六建集团以外各子集团、事业部、子公司及成员企业员工的公积金管理。

4.1.2缴费及相关工作。中心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按月办理员工增减、转移、提取等业务并足额缴纳员工公积金费用,每月16日至20日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工作。

缴存单位职责:

4.2.1按照中心要求,每月15日前上报缴存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2014年以后新进员工,公积金起始时间按照合同时间开始缴纳。

4.2.2根据中心核准金额,每月20日前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足额缴纳所属员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4.2.3按月核对所属员工缴费情况及信息的正确性,及时与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沟通办理相关业务。

5.管理规定

缴存对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员工可自愿放弃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签署《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格式附后。

基数核定。中心根据企业职代会决议,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文件,组织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工作,确定员工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文件确定为:单位部分缴纳10%,员工部分缴纳6%。

缴费工作。对于不按时向集团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除补交欠缴公积金费用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由集团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对与长时间拖欠费用的缴存单位,中心有权停缴其所属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缴存单位因员工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补缴及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公积金贷款等业务时,需每月15日前上报中心,由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相关业务。

6.管理程序

中心按照集团领导要求及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流程,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书》、《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专管员信息登记表》,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昌陆集团公积金账户、六建集团公积金账户。

首次缴费,各缴存单位填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统一填表上报中心审核后,由中心统一办理。

各单位中每月15日前向中心上报缴存单位人员增减变动资料及缴存明细,中心审核盖章,作为各单位向集团缴费的依据。

转移、提取、个人贷款:各单位提交转移、提取、个人贷款申请与相关资料,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

7.附则

以上事项参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昌陆集团统一为员工开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企业比例10%,个人比例6%执行,且集团已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详细告知本人。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缴纳住房公积金,故请集团不要为我办理公积金缴存,即本人自愿放弃集团为本人缴纳公积金的权利。

本人郑重承诺:此行为纯属于个人要求,日后因此发生的任何与住房公积金相冲突的事件由本人自己承担,均与集团无关。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集团作任何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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