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消费税法 《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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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费税法 《中国税制》PPT课件

▪ 6、零售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改为
零售环节征收。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 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 的镶嵌首饰。 ▪ 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 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二、征税范围(6)
(三)按条例规定的税目划分-----14类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 应税销售额=全部价款+部分价外费用 ▪ 应税销售额的内涵: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最高售价作 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三)委托加工的的计税方法
▪ 1、代扣代缴税款规定 ▪ 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 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的 ,应处以应代收代
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委托方要补缴税款 。 ▪ 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的,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
▪ 提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量定额法的计税方法
▪ 1、适用范围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2、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 ▪ 3、计税数量 ▪ 生产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 自产自用的,以移送使用量为计税依据; ▪ 委托加工的,以委托方收回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 进口的,以报关进口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个人。
二、征税范围 (1)
▪ 笼统地讲:应税消费品 ▪ 细分: ▪ (一)按消费品的性质划分——五大类 ▪ 过度消费有害的消费品; ▪ 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 不可再生或不可替代的消费品; ▪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 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 的镶嵌首饰。 ▪ 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 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二、征税范围(6)
(三)按条例规定的税目划分-----14类
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 应税销售额=全部价款+部分价外费用 ▪ 应税销售额的内涵: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最高售价作 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
一、从价定率法的计税方法
▪ (三)委托加工的的计税方法
▪ 1、代扣代缴税款规定 ▪ 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 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的 ,应处以应代收代
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委托方要补缴税款 。 ▪ 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的,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
▪ 提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量定额法的计税方法
▪ 1、适用范围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2、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 ▪ 3、计税数量 ▪ 生产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 自产自用的,以移送使用量为计税依据; ▪ 委托加工的,以委托方收回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 进口的,以报关进口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个人。
二、征税范围 (1)
▪ 笼统地讲:应税消费品 ▪ 细分: ▪ (一)按消费品的性质划分——五大类 ▪ 过度消费有害的消费品; ▪ 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 不可再生或不可替代的消费品; ▪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
三章消费税法-PPT文档资料

7
消费税的税率:
1.烟(3个子目)
①卷烟(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甲类卷烟 56%+0.003/支 每条≥70元 乙类卷烟 36%+0.003/支 每条<70元 换算:1标准箱=250条=50000支 定额税率:0.003/支=0.6/条=150元/每标准箱
②雪茄烟:36%
③烟丝:30%
2012年春季学期法09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8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或10%
5.鞭炮、烟火:15%
2012年春季学期法09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10
6.成品油(7个子目)
(1)汽油:含铅 1.40元/升;无铅 1.00元/升 (2)柴油:0.80元/升 (3)石脑油:1元/升 (4)溶剂油:1元/升 (5)润滑油:1元/升 (6)燃料油:0.80元/升 (7)航空煤油:0.80元/升
9.小汽车(2个子目)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5%
2012年春季学期法09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13
不含税
10.高档手表:20%(单价1万元以上) 11.高尔夫球及球具:10% 12.游艇:10% 13.实木地板:5% 14.木制一次性筷子:5%
2012年春季学期法09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14
应交消费税的计征方法(三种):
①从价定率:消费税=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②从量定额: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③复合计税:
消费税=销售金额×消费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不同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或成套销售, 从高适用税率。
2012年春季学期法09
税法(第三章 消费税法)
15
例1.某卷烟厂某月份销售情况如下:
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全)精选全文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 率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品暂行条例》选择了14种消费品列举征收,具体可归 纳为5个类别: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 特殊消费品, 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实木地板、 木制一次性筷子;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酒精、汽车轮胎等。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收基础》
目
第一节 概述
录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
税目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 的一种商品税。
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同其他流转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4.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 Nhomakorabea 值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应税消费品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
个人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 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 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 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 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 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节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 )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特别提示1】: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 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 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 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 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 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 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
个人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 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 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 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 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 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节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 )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特别提示1】: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 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 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 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 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 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 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法》PPT课件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4.贵重首
3.高档
饰及珠宝
1.烟
2.酒
化妆品
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小汽车
8.摩托车
9.高尔夫球 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 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任务三 消费税 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在消费税税率运用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其中,(1)和(3)中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 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 类消费品各个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 均计算。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生产 的应税成品油。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公式是: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比例 税率(或定额税率)
计算 公式
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同类应税消费品单位销售价格 ×自产自用数量×比例税率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纳税的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 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税法》ppt

(一)销售额的确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 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 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 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税款;
复合计税办法 销售额×比例税率+课税数量×定额税率
四、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 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一般规定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 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 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 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应按销售数量加权 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 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权平均计算)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
消费税是对我国 境内从事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 品的单位和个人,就 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 种税。简单的说,消 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 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 一种税。
1. 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 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 4. 税收的调节具有特殊 性 5.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三)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计税的规定
包装物押金流转税征收的法律规定
第3章 消费税法 《税法》PPT课件

○ 2.酒及酒精。 ○ 9.化妆品。
○ 3.成品油。 ○ 1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4.小汽车。 ○ 11.高档手表。
○ 5.摩托车。 ○ 12.高尔夫球及球具。
○ 6.游艇。
○ 13.实木地板。
○ 7.汽车轮胎。 ○ 14.木制一次性筷子。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3.2 消费税的税率
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
3.3.5 外购连续生产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3.5.1 税法的基本规定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 准予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 款。但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抵扣税 款的范围,仅限于12个方面。
3.3 消费税的计税管理
上述所称的在中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 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 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3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3.2.3.1 消费税的税目
○ 1.烟。
○ 8.鞭炮、焰火。
3.2 消费税法基本内容
3.2.4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3.2.4.1 纳税环节的一般规定
为防止税款流失、加强源泉控制,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一 般确定在生产销售环节,即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 售时纳税。其中: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 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此外,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还包括纳税人用 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支付代购手续费或销售回扣, 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 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法》PPT课件优选全文

❖ 应纳消费税=200×1388×1=277600(元)
2024/10/8
17
❖ 委托加工
可比价(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加工费
1一消费税税率
2024/10/8
18 18
【例5】
❖ 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的某化妆品厂,委托某 工厂加工化妆品,提供原材料30000元,加工 费5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
❖ 组成计税价格
=50000×(1+5%)/(1-30%)
=75000(元)
❖ 应纳消费税=75000×30%=22500(元)
2024/10/8
16
【例4】
❖ 某炼油厂生产无铅汽油5000吨,其中厂内汽 车用油200吨,本月无其他销售。计算该炼油 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 以移送使用数量为销售数量,汽油计量单位 的换算标准 l吨=1388升,无铅汽油的税额为1 元/升
厂家
用去1万元
不缴消费税
烟丝
连续生产
出售
卷烟
缴消费税
应税 消费
品
2024/10/8
应税消费 品
销售1万元
缴消费税 5
5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
提供原料
烟丝
委托加工
不缴消费税 卷烟 受托方
销售,不再缴 消费税
连续生产,可 以2024抵/10/扣8 消费税
收回卷烟
收取加工费
收取增值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 6
2024/10/8
12
1.什么是传统机械按键设计?
传统的机械按键设计是需要手动按压按键触动PCBA上的开关按键来实现功 能的一种设计方式。
传统机械按键结构层图:
2024/10/8
17
❖ 委托加工
可比价(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加工费
1一消费税税率
2024/10/8
18 18
【例5】
❖ 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的某化妆品厂,委托某 工厂加工化妆品,提供原材料30000元,加工 费5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
❖ 组成计税价格
=50000×(1+5%)/(1-30%)
=75000(元)
❖ 应纳消费税=75000×30%=22500(元)
2024/10/8
16
【例4】
❖ 某炼油厂生产无铅汽油5000吨,其中厂内汽 车用油200吨,本月无其他销售。计算该炼油 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 以移送使用数量为销售数量,汽油计量单位 的换算标准 l吨=1388升,无铅汽油的税额为1 元/升
厂家
用去1万元
不缴消费税
烟丝
连续生产
出售
卷烟
缴消费税
应税 消费
品
2024/10/8
应税消费 品
销售1万元
缴消费税 5
5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
提供原料
烟丝
委托加工
不缴消费税 卷烟 受托方
销售,不再缴 消费税
连续生产,可 以2024抵/10/扣8 消费税
收回卷烟
收取加工费
收取增值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 6
2024/10/8
12
1.什么是传统机械按键设计?
传统的机械按键设计是需要手动按压按键触动PCBA上的开关按键来实现功 能的一种设计方式。
传统机械按键结构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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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按计税 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 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 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 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 税
答案: 应纳增值税=(19080÷1.03)×3%
=555.73(元)
应交消费税=(19080÷1.03)×30% =5557.28(元)
10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
品的数量
11
例:某石油化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 9月份,生产销售汽油1000吨,单价2500元/吨; 销售柴油500吨,单价2000元/吨;本厂用30吨柴 油换20吨大米用于职工福利;本月购进原料收到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为500,000元(已入库); 计算本月该厂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柴油 生产成本为1500元/吨)。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 1.0元/升
燃料油航空煤油 0.8元/升
7、汽车轮胎 3%
8、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3%
6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9、小汽车 1) 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3%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5%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15%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七、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
22
第四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体现了税不重征且计税简便的原则
❖ 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 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指纳税人用于生 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 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 面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2
⑴应纳消费税=1000×1388×1.0+(500+30)×1176×0.8 =1388000+498624=1886624(元)
⑵销项税额=[1000×2500+(500+30)×2000]×17% =605200(元)
⑶进项税额=500000(元) (有关购进原料分录略) ⑷应纳增值税=605200-500000=105200(元)
20
1、本月生产卷烟所耗用外购烟丝的买价 =120000+70000-90000=100000(元) 2、本月准予扣除的30000(元) 3、本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150000×56%+150 × 10-30000=55500
21
六、税额减征的规定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 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 按额 法定税率税 计额 算 3% 0的消费 应征税 按额 法定税率税 计额 算 减的 征消 税费 额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 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 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
1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 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消费税的特殊作用 1、寓禁于征
2、向富者征税 3、使增值税规范化
2
2、酒及酒精 1)白酒 0.5元/每斤
20%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250元/吨(3000元/吨以上)
18
实耗扣税法的计算公式:
❖ 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额 =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x外购应税消费品税率
❖ 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19
例:某卷烟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外购已税 烟丝生产卷烟,本月初库存烟丝的买价120,000元, 本月购进烟丝买价7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税金11,900元,货已入库),月末库存外购烟 丝90,000元, 该厂当月生产销售卷烟10标准箱, 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 卷烟消费税税率56%,请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 税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P79例5)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 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组 成 计( 税成 价 利 本 格 润 ( 1 ) 消 费 税 税 应纳税 组额 成计适 税用 价税 格率 23
1.8万元。 2、销售甲级卷烟8箱12万元,烟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但货
款尚未收到。 3、为一外贸单位加工80标准箱甲级特制烟。由外贸单位提供
原材料,外贸单位支付加工费3万元,辅料费2万元,原材料 成本50万元。期末外贸单位将货物提走。 已知该烟厂无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的烟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 工收回的烟丝2万元。 要求:该厂本期如何缴纳及代缴消费税。
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 每吨250元(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5
3、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30%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5%
5、鞭炮、焰火: 15%
6、成品油
汽油 1.0元/升(无铅)
1.4元/升(有铅)
柴油 0.8元/升
税后利润 =(1500-200-450-750)*(1-33%) =67
30
第六节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 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31
第七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5
应纳消费税=180×56%+120×0.01524×30%+200×36%+1.755/1.17×56%+2×0.015
=100.8+1.8-7.2+72+0.84+0.03 =168.27万元
16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 定价格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按实际 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 ( 税 关 价 税 格 完 关税 ( 1消 价 )费 格税税 应纳 组 税成 额计 消 税 费 价 税 格 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 应 额 纳 组 价 成 格 计 消 税税 费 率 应 税 数 税量 消 消 费 税 费 品 额 税单位
第五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 垫部分辅助材料的情况,我们才认为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可以按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帐务处理。 对于不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都应按照销售自制 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
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价款和价外费用 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则包装物价并入销售额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押金不并入销售额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P73例1)
应税消费品的1销 含 增 售增 值 额值 税税 税的 率销 或售 征额 收9 率
例:某日用化工厂是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5 月份 销售自产化妆品取得价款19,080元(含增值税), 请计算本月该日用化工厂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26
1、外贸单位提货时由烟厂代缴的消费税: ?
2、烟厂应纳的消费税:?
27
案例
方案1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一批2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A半 成品,加工费150万元,A半成品收回后,甲公司继续 加工成B产成品,继续加工费200万元,该批B产成品 售价为1500万元, A半成品消费税率30%, B产成 品消费税率50%,所得税税率33% A半成品消费税=(200+150)/(1-30%)*30%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税法规定,统一由受托方在向委 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则由委托方在收回时交税 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因此免除24 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责任
三、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
可以按照受托方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 价格高低不一,可以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
组成计 ( 税 材 价 料 加 格 成 工 ( 本 1费 消 ) 费税税 应纳组 税成 额计 适 税用 价税 格率
四、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 税款准予抵扣
25
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4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委托加工收回烟丝价值6万元,由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
B产成品消费税=(200+320)/(1-50%)*50% =520
税后利润 =(1500-200-320-520)*(1-33%) =308.2
29
方案3 甲公司自行将一批2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B产成品, 加工费450万元, 该批B产成品售价为1500万元
B产成品消费税=1500*50% =750
17
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 下列应税消费品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 税额,
答案: 应纳增值税=(19080÷1.03)×3%
=555.73(元)
应交消费税=(19080÷1.03)×30% =5557.28(元)
10
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
品的数量
11
例:某石油化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 9月份,生产销售汽油1000吨,单价2500元/吨; 销售柴油500吨,单价2000元/吨;本厂用30吨柴 油换20吨大米用于职工福利;本月购进原料收到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为500,000元(已入库); 计算本月该厂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柴油 生产成本为1500元/吨)。
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 1.0元/升
燃料油航空煤油 0.8元/升
7、汽车轮胎 3%
8、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3%
6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9、小汽车 1) 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3%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5%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15%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七、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问题处理
22
第四节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体现了税不重征且计税简便的原则
❖ 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 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指纳税人用于生 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 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 面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2
⑴应纳消费税=1000×1388×1.0+(500+30)×1176×0.8 =1388000+498624=1886624(元)
⑵销项税额=[1000×2500+(500+30)×2000]×17% =605200(元)
⑶进项税额=500000(元) (有关购进原料分录略) ⑷应纳增值税=605200-500000=105200(元)
20
1、本月生产卷烟所耗用外购烟丝的买价 =120000+70000-90000=100000(元) 2、本月准予扣除的30000(元) 3、本月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150000×56%+150 × 10-30000=55500
21
六、税额减征的规定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 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 按额 法定税率税 计额 算 3% 0的消费 应征税 按额 法定税率税 计额 算 减的 征消 税费 额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 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 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
1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 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消费税的特殊作用 1、寓禁于征
2、向富者征税 3、使增值税规范化
2
2、酒及酒精 1)白酒 0.5元/每斤
20%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250元/吨(3000元/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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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耗扣税法的计算公式:
❖ 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额 =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x外购应税消费品税率
❖ 当期准于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19
例:某卷烟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外购已税 烟丝生产卷烟,本月初库存烟丝的买价120,000元, 本月购进烟丝买价7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税金11,900元,货已入库),月末库存外购烟 丝90,000元, 该厂当月生产销售卷烟10标准箱, 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 卷烟消费税税率56%,请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 税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P79例5)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 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组 成 计( 税成 价 利 本 格 润 ( 1 ) 消 费 税 税 应纳税 组额 成计适 税用 价税 格率 23
1.8万元。 2、销售甲级卷烟8箱12万元,烟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但货
款尚未收到。 3、为一外贸单位加工80标准箱甲级特制烟。由外贸单位提供
原材料,外贸单位支付加工费3万元,辅料费2万元,原材料 成本50万元。期末外贸单位将货物提走。 已知该烟厂无期初库存委托加工的烟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 工收回的烟丝2万元。 要求:该厂本期如何缴纳及代缴消费税。
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 每吨250元(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5
3、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30%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5%
5、鞭炮、焰火: 15%
6、成品油
汽油 1.0元/升(无铅)
1.4元/升(有铅)
柴油 0.8元/升
税后利润 =(1500-200-450-750)*(1-33%) =67
30
第六节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 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31
第七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5
应纳消费税=180×56%+120×0.01524×30%+200×36%+1.755/1.17×56%+2×0.015
=100.8+1.8-7.2+72+0.84+0.03 =168.27万元
16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 定价格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按实际 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 ( 税 关 价 税 格 完 关税 ( 1消 价 )费 格税税 应纳 组 税成 额计 消 税 费 价 税 格 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 应 额 纳 组 价 成 格 计 消 税税 费 率 应 税 数 税量 消 消 费 税 费 品 额 税单位
第五节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 垫部分辅助材料的情况,我们才认为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可以按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帐务处理。 对于不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都应按照销售自制 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
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价款和价外费用 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则包装物价并入销售额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押金不并入销售额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P73例1)
应税消费品的1销 含 增 售增 值 额值 税税 税的 率销 或售 征额 收9 率
例:某日用化工厂是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5 月份 销售自产化妆品取得价款19,080元(含增值税), 请计算本月该日用化工厂应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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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贸单位提货时由烟厂代缴的消费税: ?
2、烟厂应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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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方案1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一批2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A半 成品,加工费150万元,A半成品收回后,甲公司继续 加工成B产成品,继续加工费200万元,该批B产成品 售价为1500万元, A半成品消费税率30%, B产成 品消费税率50%,所得税税率33% A半成品消费税=(200+150)/(1-30%)*30%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税法规定,统一由受托方在向委 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则由委托方在收回时交税 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因此免除24 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责任
三、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
可以按照受托方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 价格高低不一,可以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
组成计 ( 税 材 价 料 加 格 成 工 ( 本 1费 消 ) 费税税 应纳组 税成 额计 适 税用 价税 格率
四、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委托方收回货物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已纳 税款准予抵扣
25
某烟厂为一般纳税人,4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委托加工收回烟丝价值6万元,由加工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
B产成品消费税=(200+320)/(1-50%)*50% =520
税后利润 =(1500-200-320-520)*(1-33%) =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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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3 甲公司自行将一批2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B产成品, 加工费450万元, 该批B产成品售价为1500万元
B产成品消费税=1500*50%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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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 下列应税消费品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 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