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引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是劳动法中重要的概念和工具。
它们为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方式来达成共识和保障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定义、特点、作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
集体协商定义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代表之间在平等、自愿和善意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纠纷解决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特点1.平等性:集体协商的参与方应在平等地位下进行协商和谈判,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权益。
2.自愿性:集体协商应基于自愿的原则进行,参与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协商,没有任何强制性要求。
3.善意性:集体协商的参与方应本着善意的原则进行谈判,以实现双方的合理利益诉求为目的。
4.共同性:集体协商的结果应当符合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少数人或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
作用集体协商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谈判方式,具有以下作用:1.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协商和谈判,劳动者可以争取到更好的劳动条件、合理的劳动报酬,提高自身的福利待遇。
2.解决劳动纠纷:集体协商可以有效地解决劳动纠纷,通过双方的协商和妥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劳资之间的冲突和对抗。
3.增强组织力量:集体协商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组织力量,增强劳动者的团结合作意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集体合同定义集体合同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与雇主或雇主代表签订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特点1.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能随意变更或违约。
2.长期性:集体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一般为一年或多年,可以保障一段时间内的劳动关系稳定性。
3.统一性:集体合同适用于整个企业或行业的劳动者,保证了劳动条件和权益的统一性。
作用集体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确定劳动条件:集体合同规定了劳动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具体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障。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省政府令第173号
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00年11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季允石2000年11月16日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加强集体合同管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互利和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企业建立三方协调工作制度,共同对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为企业集体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提供指导服务。
第二章集体协商第六条集体协商由企业和职工分别推举代表具体进行。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确定,首席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棋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集律合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棋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集律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
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
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
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4.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
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集体合同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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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 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 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 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主要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 、奖惩程序; (10)裁员:主要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 、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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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特征是:
(1)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另一 方是企业或事业组织。
(2)集体合同内容是改善集体劳动关系的具体规定。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4)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事业组织,工会,全体职工。 (5)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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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 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 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 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可见,作为一种 契约关系,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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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作用:
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 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公平与社会稳定的有效措
施; 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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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 和终止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
1、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指集体合同从协商 到合同成立生效所经过的过程。一般而言,集 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知识点串讲、案例讲解、重点难点导读)
集体争议权(罢工权)
• 集体争议权,又称集体行动权或工业行动权,是指劳 资关系双方为在劳动关系中为了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 求,适当采用罢工或闭厂等集体对抗行为的权利。
三、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
(一)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
1921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公开机关。 1922年,书记部拟定《劳动法案大纲》,领导开展劳动立法运动,为产业工 人争取权益而斗争,明确提出劳动者有“缔结团体契约的权力”。 1923年,北洋军阀为缓解“二七”惨案后工人阶级的斗争情绪,公布《暂行 工厂通则》,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规定保护工人利益的条款,就雇佣年龄、工作时 间等制定标准。 192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所属工会成立。
(四)集体谈判的内容
• 集体谈判的主要内容是与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直接相关 的问题。
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确定:
劳动者和雇主之间通过签订个别劳动合同来确定 工会或劳动者集体的代表与雇主或雇主协会之间 通过集体谈判方式达成
通过国家劳动立法或司法判例形成
劳动关系的三个层次以及对应的争议解决机制
(二)中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
2000年,原劳动部发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 同的重要内容——工资集体协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2004年,原劳动部发布《集体合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集体协商和集体 合同制度。
2008年,《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工会可以代表工人与用人单 位通过集体协商订立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三)集体协商的操作指引
要点一:集体协商立法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谈什么(协商内容) 2、谁来谈(协商代表的产生和特殊保护) 3、怎么谈(协商程序) 4、谈成了怎么办(工资协议的签订和审查) 5、谈不成怎么办(争议解决) 6、权利保障和注意事项(禁止行为)
工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工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1.定义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活动。
集体协商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期限一般为1至3年。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行为。
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当地物价指数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工资集体协商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集体协商代表产生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企业工会选派,企业工会组织推荐人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企业工会主席应当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当作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者得到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产生,并经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派。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担任本方首席代表,因故不能担任的,应当由其书面委托本方一名代表担任。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聘请本单位、本行业和区域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
双方协商代表不得互相兼任。
3.集体协商过程集体协商的程序主要有协商准备、启动协商要约、召开协商会议、审议审查履约等。
(附件《集体协商流程图》)协商要约:集体协商双方均可以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
要约接受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要约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答复。
协商会议: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共同指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员;提出要约一方对协商议题和解决方案作出说明;对相关议题进行平等商谈;双方首席代表在每次会议记录上签字;对达成一致的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4、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
第一章 集体协商基础知识
2、这个定义的内涵主要包含四层意思 其一、集体协商机制是对协商过程与协商结果
的规范; 其二、集体协商是团体协商而不是个别商谈; 其三、集体协商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关系相关利
益事项; 其四、集体协商不是处理合法性问题而是解决
合理性问题。
第一章 集体协商基础知识
3、集体协商机制内涵 集体协商机制主要包含两项基本制度,一项
第一章 集体协商基础知识
(5)企业集体协商谈判。是用人单位一方与劳 动者一方,就本企业劳动关系的具体问题进行协 商洽谈的形式。这种类型的集体谈判,在国际上 主要是日本、韩国、美国和英国等国家。企业级 可以包括企业集团层次的谈判、企业工作场所的 谈判以及像英国一些地方出现的车间或部门的谈 判。我国目前的集体协商,主要是在企业这一层 面上推行实施的。企业集体协商实行起来比较容 易,双方的利益比较明朗,双方代表就地举行的 协调,费用开支也非常经济。
第一章 集体协商基础知识
(4)区域性集体协商谈判。目前我国法律规定 在县以下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经济 开发区、工业(科技)园区开展。主要为了适应 我国非公有制小企业快速发展导致劳动关系变化 的需要。这些企业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职 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矛盾突出。不少职工缺少 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企业侵犯职工合法 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这些企业工会组织 不够健全,工作基础较差,区域性集体协商能较 好协调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
是集体协商制度(也称平等协商制度),另一 项是集体合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通 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 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第一章 集体协商基础知识
4、集体协商机制作用 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是搭建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3篇
集体合同名词解释3篇篇1一、定义集体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内容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1. 合同目的和原则:明确合同的目的、精神和原则,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 合同主体: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3.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程序和要求。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明确工作时间制度、加班制度、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安排。
5. 工资福利: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调整机制,以及各项福利待遇。
6. 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 社会保险:明确各类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方式及福利待遇。
8. 劳动争议处理: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以及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
9. 违约责任:规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确保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10. 其他事项:包括双方约定的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事项。
三、特点1. 平等自愿:集体合同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地位平等,协商一致。
2. 法律约束力:集体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3. 保障劳动者权益:集体合同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4. 促进企业发展:规范的集体合同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签订程序1. 双方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意愿,并进行平等协商。
2. 起草集体合同草案。
3. 将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 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5. 审查通过后,双方正式签订集体合同。
6. 公布实施,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五、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违反集体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学重点
1劳动关系(labour relations)是指现代产业社会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国际劳工标准(International Labour Standards)指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国际劳动立法所确定的关于劳工权益保护及劳动关系处理的原则、规则的规定。
国际劳工标准的核心和宗旨是确立和保障世界范围内的劳工权利。
3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现代产业社会中受雇于他人,以劳动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工作者。
4工会(trade union)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以集体谈判为基本手段,在特定工作场所自主设立的组织。
5雇主(Employer)是劳动关系中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者的称谓。
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6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概念是关于工人组织或代表与雇主或雇主组织,劳动条件、劳动标准等问题进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律制度。
7工人参与的定义工人参与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普通员工依据一定的规定与制度,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与决策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8三方协商机制是处理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就劳动关系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和劳动立法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谈判和合作的原则与制度的总称。
9企业规章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的,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当事人行为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
10集体争议(class labour disputes)是指集体劳动关系中存在共同性或关联性权利义务的劳动者或劳动者集体,因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义务问题,与雇主发生的法律纠纷。
11产业行动(industrial actions)是指劳资关系双方为在劳动关系中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依法采取罢工或闭厂等阻碍企业正常运营手段等进行对抗的行为。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4.形式的规范性。集合体是要式合 同,根据《劳动法》和《安徽省集 体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集 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内容主 要是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必须 经过集体协商这个法定程序,最后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 生效。
5.法律效力的扩张性和约束性。依 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其约束力的范 围不仅覆盖合同主体双方,而且覆 盖到双方主体所各自代表的劳动者 群体和用人单位群体。
(二)集体合同的内容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分配制 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年 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 平;工资调整幅度及办法;奖金、 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加班加点、 病假、休假等特殊情况下工资;实 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件单价的确定等。
2.劳动定额标准。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非标准工时制 度的岗位及办法;加班加点办法; 周休息日安排;实行非标准工时制 度职工的休息日安排;带薪年休假 及其他假期安排等。
2.协商前准备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要做好准备工作, 如实向对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3.召开协商会议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4.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经过集体协商会议达成一致的,应 当根据协商结果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经过双方协商代表确认后,由双方 协商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并公示。
(七)集体合同的审查
1.审查机构。在我国,集体合同的 审查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集体合同的审查实行属地 管辖。
2.报送审查。集体合同双方首 席代表签字后,应当自双方首 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 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报送有管 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审查。接受审查的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 办理登记手续。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关系管理方式,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和合作。
本文将从集体协商的概念、特点、实施流程和作用等方面进行阐述,探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性。
一、集体协商的概念与特点集体协商是指劳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善意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合同的过程。
集体协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平等性:集体协商要求劳资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平等对待,遵守公平原则,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2.自愿性:集体协商是自愿行为,不得强制任何一方参与,也不能诱导或限制自愿参与集体协商的权利。
3.公正性:集体协商要求公正、公开、透明,在协商的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4.善意性:集体协商应基于善意,劳资双方应本着积极的态度,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实施流程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实施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协商需求识别:劳资双方根据双方利益和需求的变化,确定协商的议题和目标。
2.协商事项明确:确定协商的事项范围,明确协商的主题、参与方及协商的时间地点等。
3.协商团队组建:双方组建协商团队,明确各方的代表人员及其参与的角色和权限。
4.信息交流与研究:双方充分交换信息,并进行相关调研分析,明确问题的实质和解决方案。
5.协商议题讨论:双方在协商会议上就议题进行讨论,提出各自的主张和建议。
6.协商结论达成:劳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制定集体合同。
7.集体合同签订:双方在达成协商结论后,按照具体的法律程序,签署并履行集体合同。
三、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集体协商,劳动者能够参与劳动关系的决策和管理,维护自身权益,改善工作条件和待遇。
第二编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概论(3月11日)
市场化
运行方式
契约化
调节方式
市 场
规范方式
• 集体劳动关系与集体协商 • 集体协商(谈判)——是指工人组织(工会) 或工人代表与相应的雇主或雇主组织为签 订集体合同(集体协议)进行协商与谈判 的行为
1、集体谈判的主体 (1)工会或劳动者代表 (2)雇主(或雇主协会) 《劳动合同法》第51条: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 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 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 位订立。
劳动关系是指为实现劳动过程而由劳动者与劳动 力使用者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力 使用者
劳动者 工资
劳动力
计划经济条件 下的劳动关系 利益一体型 企业行政和职 工都不具有独 立的主体身份 互惠互利
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劳动关系 利益关系 两个不同的利 益主体
计 划 经 运行方式 济 条 件 下 的 劳 调节方式 动 行 政 关 系 规范方式
一、法律视角 (一)集体谈判的法律体系
理论层面
集体谈判的法理依据: “劳动三权”
集体谈判制度的内容和 形式:集体谈判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等
制度层面
集体谈判的执行:集体 谈判有关的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案例等
操作层面
(二)集体谈判的法理依据 1、劳权与“劳动三权” 2、“劳动三权” (1)团结权——劳动者为实现维持和改善劳 动条件而加入工会的权利 组织工会的权利与加入工会的权利 (2)集体谈判权——劳动者集体为保障自己 的利益,通过工会或其代表与雇主就劳动条件和 就业条件进行协商谈判并签定集体合同的权利。)
• (2)集体谈判的性质——以协商为形式,以双方 平等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解决矛盾, 化解双方冲突的重要制度形式,其本质是集体谈 判。 《劳动合同法》第51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 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第三节 我国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
第三节我国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本节考点】【考点】中国劳动关系的转型【考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中国【考点】中国的职工民主参与和三方协商机制【考点】中国劳动关系矛盾处理【考点】集体争议与产业行动【考点】中国劳动关系的转型◆计划经济转型◆改革开放以来转型◆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劳动关系特征: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考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中国【2015变动】(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是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形式。
1.集体协商2.集体合同【例题:单选】关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A.集体合同反映的是以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关系B. 集体合同中由职工个人或职工中其他团体为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C. 集体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D. 工会在集体协商中起调解作用E.集体协商本身并不产生劳动关系【答案】BD【解析】集体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全体劳动者。
全体劳动者一方由工会组织为代表,没有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作为其代表,不能由职工个人或职工中其他团体为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集体协商中国家起调解作用。
(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现状◆自上而下的推进方式◆政府主导◆由以企业为主向行业性区域性层面集中:中国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首先主要在企业范围内推行和建立的。
◆有待成熟的集体协商主体(三)集体合同的签订1. 集体合同签订的主体★◆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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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
区别: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3、效力不同 4、目的不同(个别劳动关系与集体劳动关 系) 5、功能不同(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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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适用范围不同 7、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集体合同1——3年
《集体合同规定》具体为15项,增加了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 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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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20日)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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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效的要件
《劳动法》第34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 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 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 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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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的含义 在集体合同中双方的法律责任不对等 企业方承担的义务具有法律责任,企业方违 约要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工会一方一般只承担道义责任、社会责任、 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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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1)劳动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投诉、协商、
调解、仲裁、诉讼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仲裁前置,一裁两审
集体协商是过程,集体合同是结果
不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商谈行为,严格说不 属于集体合同制度中的行为。比如,单独的 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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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 劳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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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
作为一种合同,集体合同与一般合同具有共 同的特征: (1)与所有合同一样,集体合同必须符合法 律的规定 (合同的合法性) (2)与所有合同一样,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 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地位的平等性 ) (3)遵循合同制度的一些共同原则 (如诚实 信用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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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法律地位 与 实际地位 是否可以划等号?
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实际地位是不平等的 在谈判当中如何保证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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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是两个权利对等的独立主体之间平 等的协商关系,而不是劳方隶属于、听命于 企业的行政管理关系;
在谈判这一行为当中,双方主体权利对等, 任何一方都无权指使、命令另一方;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享有平等的提议权、陈 述权、表决权、赞同权和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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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劳动和就业条件 (2)解决雇主和工人间的关系 (3)解决雇主或其组织同一个或数个工 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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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谈判(协商)应该表述为: 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雇主或雇主组 织,围绕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等问题为签订 集体合同而进行商谈和交涉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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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协商(谈判)的特征
1、集体协商(谈判)是一种法律行为 (1) 行为与法律行为 (2) 代表、程序、内容、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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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
1、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与个别劳动合同的区别)
企业方 可以是单个雇主(企业法人) 也可以是雇主组织
劳动者 工会 工人代表
问题:个人能够签定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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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合同的内容是特定的
《劳动法》规定5五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
《集体合同规定》具体为15项,增加了女职工 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 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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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
劳资协议。 集体合同是指由工会(工人代表)代
表职工一方与雇主及雇主组织之间就劳动者 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问题在谈判协商一致 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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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具 体规定: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 工根据法津、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 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 签订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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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体合同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一)集体合同制度与集体协商制度 1、从集体合同制度角度看,集体协商是签订
集体合同的一个程序,是一个过程的两个阶 段; 2、集体协商也可以是一个独立调整劳动关系 的机制。这种协商不一定签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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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体合同制度肯定包括集体协商程序; 集体协商的结果则可能有两种: ——或签订集体合同 ——或只协商不签订合同(在我国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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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1月20日)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 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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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是特定的
集体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 式或经过特定手续的合同。(要式与合同的 形式、审批、公证等的关系)
集体合同的要式性:必须先进行协商;协 商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 才能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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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体合同的效力是特定的
(1)对双方成员的约束力(企业全体职 工)
(2)对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不可贬低效力;自动替代效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 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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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体合同的形式是特定的 ——必须是书面合同 《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形式的规定
6、集体合同的功能是独特的 ——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标准 从整体上规范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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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生效的要件 《劳动法》第34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 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 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 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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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的含义 在集体合同中双方的法律责任不对等 企业方承担的义务具有法律责任,企业方违 约要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工会一方一般只承担道义责任、社会责任、 政治责任
2、集体协商(谈判)的主体是特定的 雇主或雇主组织——企业方 工会或职工代表——职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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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体协商(谈判)的内容是特定的 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
(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等) 4、集体协商(谈判)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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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理解: 集体协商谈判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是过程,集体合同是结果 不以签订合同为目的的商谈行为,严格说不 属于集体合同制度中的行为。比如,单独的 集体协商制度
为建立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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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合同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
区别: 1、主体不同 2、内容不同 3、效力不同 4、目的不同(个别劳动关系与集体劳动关 系) 5、功能不同(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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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适用范围不同 7、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集体合同1——3年
第二章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 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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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这两个概念是一个有机整 体,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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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协商(谈判)的概念与特征
(一)集体协商(谈判)的概念 国际劳工组织第154号公约《促进集体谈
判公约》规定:“集体谈判”一词适用于一 个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雇主组织为 一方同一个或数个工人组织为另一方之间就 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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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1)劳动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投诉、协商、
调解、仲裁、诉讼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仲裁前置,一裁两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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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79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