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参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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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根据***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制定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有关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仅适用于***公司。

公司负责人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履职待遇规定(一)公务用车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采取在现有公司车辆的基础上由综合部统一调度使用的形式,不发放交通补贴。

公司新配备公务用车按照排气量1.8升(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8万元以内标准配置,优选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应当不低于8年或行驶里程不低于30万公里。

(二)办公用房公司负责人办公用房配置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24平方标准控制。

(三)培训公司负责人根据个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或上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精神,参加必要的培训活动,参加培训应持相关文件履行培训审批,培训费用根据文件规定据实报销。

三、业务支出规定(一)业务接待公司负责人日常业务接待活动应按照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由公司综合部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组织实施和统一结算。

(二)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司负责人国内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应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应经履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部、外事办等部门审批程序,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表、预算审批表等,公司将按照审批情况报销相关费用。

(三)通信公司负责人通信费用实行年度预算额度。

副职按照限额260元/月标准据实报销通信费用,正职据实报销通信费用。

四、其他事项本规定不尽事宜,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执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08-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08-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现就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管理并取得积极成效。

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企业负责人配置豪华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业务财经纪律用公款为个人办理消费卡等突招待铺张浪费、违反出问题,社会对此反映强烈。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对于促进中央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其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

企业负责人是指上述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基本原则一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一一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一一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三、合理确定履职待遇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一)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按照1人1车或多人1车配备公务用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标准为排气量2.5升(含)以下,购车侨格(不合车辆购置税)在38万元以新配备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都是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应该合理确定履职待遇,并严格规范业务支出,以确保正当管理、节约资源,并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首先,我们应将合理、科学的履职待遇作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主要奖励依据,应根据其工作量、职业责任和服务业绩开展考核,以确保其股权待遇和实物奖励按照规定地执行。

其次,应当严格规范各项业务支出,设定足够的预算,同时确立比例分配制度,以保证资源节约、管理合理,并确保有效投入。

最后,应着力规范企业支出,实施技术改造和营运管理,改善设备配置和节约能源,有效减少支出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高级经理请参考关于印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所出资企业高级经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一汽集团组人字〔2015〕20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第三条综合管理部和财务控制部负责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管领导对本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

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客车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四条公务用车(一)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不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年度限额方式核定车辆补贴以保障公务出行需要.1。

车辆补贴限额标准:高级专家每人每月2500元,高级经理助理每人每月1250元,二级经理(含代理部长)、专家每人每月1000元。

2.以上人员须自行购买集团内部生产的品牌车型,方可享受车辆补贴;聘任前已购买的,从聘任次月开始享受车辆补贴.3。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8〕115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以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资企业负责人是指××××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范围,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不断增加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透明度。

(四)坚持工作需要。

既要降低不合理开支,又要保障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不得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个别确因集体公务活动、军工保密任务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临时调度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做好登记备案。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意见,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皖办发〔〕21号)要求,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各级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级公司(机构、单位)负责人(成员),包括新办国有控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四条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用车)管理,严格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配备公务用车。

集团各级公司严禁安排员专车专用。

公司所配公务用车,不仅保障管理工作使用,还要兼顾业务、生产工作。

但业务、生产工作用车不得变通配置为公务用车使用。

集团、股份公司公务用车按照省里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重点项目公司可以配备1辆公务用车,用于公司负责人开展工作时使用,兼顾业务、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排气量 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0万元以下控制。

根据公司规模、办公地址等情况,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确需增加配备公务用车的,需报集团严格审批同意后实施。

各公司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必须连续2年经营目标考核达到合格。

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标明的售价为准,不含规定缴纳的税费。

根据八项规定精神和经济节约原则,现有公务用车能够使用的,仍照常使用。

在达到报废处理条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后,重新购置车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执行。

严禁超配备购买车辆。

新配备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严禁公车私用。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报告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报告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报告篇一: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方法XXXX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依照(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供应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花销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款待、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根源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质,坚决杜绝公司肩负个人花销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约。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福主义和豪侈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经过完满制度、估量管理、加强督查,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系统。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负责人,包括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司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司公务用车费源,规范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运行管理和办理,保障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务用车管理依照《XXXX》(XXXX xx 号)履行。

第八条公司依照满足使用的原则为负责人供应公务用车,使用排襟怀 2.0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 26 万元以内的轿车。

采用一致调换等方式保障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视同为装备公务用车。

公司不得超编制、超标准为负责人装备公务用车。

因自然、气候、道路条件较差确需配置越野车的,应经公司赞同后,报XX审批,不得购置大排量豪华越野车。

第九条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高出 8 年已不能够正常使用的,也许车辆安全情况、排放要求等不吻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能够更新。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规章制度Q/XX G0103-2015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4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在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的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既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26万元以内;其他负责人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购车价格24万元以内。

目前已配备的超出配备标准范围的公务用车,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应继续使用。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使企业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关于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范畴,预算按年度编制。

(一)公务用车预算是预算期内公务用车的购置(租用)和使用费用预算,包括车辆购置(租用)、维修、保养、油耗、过路过桥等费用预算。

(二)办公用房预算是预算期内办公用房购置(租用)和使用预算,包括办公用房购置(租用)、装修、装饰和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设施购置等费用预算。

(三)培训是预算期内围绕提升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的必要培训,参加学历教育和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主要包括因参加培训而产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预算(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在出差费中列支)。

(四)业务招待预算是预算期内因业务招待发生的费用预算,主要包括餐饮、住宿费(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计入本条第(五)款中)、食品、礼品(商务和外事活动)等产生的费用预算。

(五)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是出差、会议或因公临时出国(境)产生的费用预算。

它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伙食补助费、长途电话费以及各种杂费(如机场费、保险费、订票费、行李托运费、寄存费等)等费用预算。

(六)通信费预算是固定、移动电话和宽带等的使用费。

第四条本预算管理流程是由预算调研、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检查与监督、预算调整、预算分析与报告等环节构成。

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参考规定

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参考规定

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参考规定
一、中央关于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
金融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活动的宴请或赠送纪念品,分别按每人次不超过300元控制。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宴请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原则上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

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二)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

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三)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含赴地方访问时,由地方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第十四条对外赠礼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
方,不求奢华。

(二)赠礼对象仅为外方团长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他单位不得重复赠礼。

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三)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

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以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四)对访问我国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赠礼的,按照正、副部长级人员标准执行。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XX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正、副职负责人,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比照总经理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逐级向上履行报备程序。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办法有上级公司进行审核,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由上级公司采取年度预算管理,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均应明确具体预算标准。

第七条公司应按照《XX集团内部控制规定-财务预算》要求,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等为依据,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的特点,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按年按人分项编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明确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范围和规模,从严控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水平。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业务支出报销须按规定填写报销单据,提供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公务消费单笔支出500元以上的,原则上须使用银行卡结算,并在报销时提供银行卡签单附联。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公司不再承担其任何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

企业负责人应当一个月内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十条公务用车是指公司为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配备的专用机动车辆。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 副本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 副本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及“十改进、十不准”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等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和所监管的国有企业。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上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国资监管机构分别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指导监督。

企业对本企业总部和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通过制度规范和严格程序,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廉之风。

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含市区内短途和长途公务活动)所使用机动车辆和费用的管理,包括车辆的配备、运行和处置管理。

公司及所属企业领 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及所属企业领 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四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节俭、实用的原则,为领导人员配备公务用车。

领导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更新和处置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登记、油耗核算、维修保养等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第三章办公用房管理第八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领导人员办公用房。

第九条领导人员办公用房的面积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

第十条办公用房的装修应当遵循简约、环保的原则,不得豪华装修。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合理安排领导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应当坚持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费用合理的原则,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与工作无关的培训。

第十三条领导人员参加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业务招待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招待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招待的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

关于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规定根据***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制定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有关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仅适用于***公司。

公司负责人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履职待遇规定(一)公务用车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采取在现有公司车辆的基础上由综合部统一调度使用的形式,不发放交通补贴。

公司新配备公务用车按照排气量1.8升(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18万元以内标准配置,优选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公司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应当不低于8年或行驶里程不低于30万公里。

(二)办公用房公司负责人办公用房配置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24平方标准控制。

(三)培训公司负责人根据个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或上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精神,参加必要的培训活动,参加培训应持相关文件履行培训审批,培训费用根据文件规定据实报销。

三、业务支出规定(一)业务接待公司负责人日常业务接待活动应按照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

由公司综合部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组织实施和统一结算。

(二)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司负责人国内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应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应经履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部、外事办等部门审批程序,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表、预算审批表等,公司将按照审批情况报销相关费用。

(三)通信公司负责人通信费用实行年度预算额度。

副职按照限额260元/月标准据实报销通信费用,正职据实报销通信费用。

四、其他事项本规定不尽事宜,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执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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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参考规定
一、中央关于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
金融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活动的宴请或赠送纪念品,分别按每人次不超过300元控制。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宴请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原则上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

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二)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

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三)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含赴地方访问时,由地方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第十四条对外赠礼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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