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参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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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参考规定

一、中央关于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

金融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活动的宴请或赠送纪念品,分别按每人次不超过300元控制。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宴请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原则上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二)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三)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含赴地方访问时,由地方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第十四条对外赠礼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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