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培训资料(doc 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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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

附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2012 年3 月目录第1 章总则 (1)1.1适用范围 (1)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专业术语 (2)1.3.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1.3.2工业污染源 (2)1.3.3生活污染源 (2)1.3.4农业污染源 (2)1.3.5风险源 (2)1.3.6固定风险源 (2)1.3.7流动风险源 (2)1.3.8海(咸)水入侵 (3)1.3.9拦河闸(坝)型水源 (3)1.3.10傍河地下水型水源 (3)1.3.11截潜型水源 (3)1.4工作路线 (3)第2 章饮用水水源选址 (5)2.1水量 (5)2.1.1地表水型 (5)2.1.2地下水型 (5)2.2水质 (5)2.2.1地表水型 (5)2.2.2地下水型 (6)2.3风险防范 (6)2.3.1地表水型 (6)2.3.2地下水型 (6)2.4合理性论证 (6)第3 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7)3.1划分原则与水质要求 (7)3.1.1划分原则 (7)3.1.2水质要求 (7)3.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 (8)3.3保护区范围界定 (9)3.4划定方案报批程序 (9)3.5标志设置 (9)3.5.1界标设置 (9)3.5.2警示牌设置 (10)3.5.3宣传牌设置 (10)第4 章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11)4.1监测断面(井) (11)4.1.1监测断面(井)设置原则 (11)4.1.2监测断面(井)设置要求 (11)4.2常规监测断面(井) (11)4.2.1地表水型 (11)4.2.2地下水型 (12)4.3应急监测断面(井) (12)4.4监测指标 (13)4.4.1地表水型 (13)4.4.2地下水型 (13)4.5监测频次 (13)第5 章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 (14)5.1基本信息调查 (14)5.1.1调查方法 (14)5.1.2调查内容 (14)5.2评估内容与要求 (15)5.2.1水质状况评价 (15)5.2.2污染源现状分析 (16)5.2.3环境风险评估 (17)5.2.4管理状况评估 (17)5.3常见问题分析 (18)5.3.1选址问题 (18)5.3.2水质问题 (18)5.3.3污染源问题 (19)5.3.4环境事件 (19)5.3.5管理问题 (19)第6 章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21)6.1水质目标 (21)6.1.1水质达标 (21)6.1.2水量达标率 (21)6.1.3湖库营养状态 (21)6.2风险防范目标 (21)6.3监督管理目标 (21)6.3.1划定保护区和设立标志 (21)6.3.2取缔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 (21)6.3.3监测能力 (22)6.3.4应急预警 (22)6.3.5信息公开 (22)第7 章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 (23)7.1风险防范 (23)7.1.1地表水 (23)7.1.2地下水 (24)7.1.3风险应急管理 (24)7.1.4特殊时期的水源风险防范措施 (26)7.2预警体系 (26)7.2.1预警系统建设 (26)7.2.2跨界预警系统建设 (27)7.2.3预警信息研判与公告 (27)7.3应急响应 (27)7.3.1应急准备 (27)7.3.2应急处置 (27)7.3.3事后管理 (28)第8 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 (29)8.1分级防治 (29)8.1.1一级保护区 (29)8.1.2二级保护区 (29)8.1.3准保护区 (29)8.2分类防治 (29)8.2.1河流型 (29)8.2.2湖库型 (30)8.2.3地下水型 (30)8.3污染源整治 (31)8.3.1工业污染源 (31)8.3.2生活污染源 (31)8.3.3农业污染源 (32)8.3.4流动污染源 (36)8.4地表水生态修复 (37)8.4.1藻类水华控制 (37)8.4.2生物浮岛 (37)8.4.3生态护坡 (38)8.4.4底泥清淤 (38)8.5地下水环境修复 (38)8.5.1物理法修复 (38)8.5.2化学法修复 (39)8.5.3复合法修复 (39)第9 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 (41)9.1保护区划分与调整 (41)9.2保护区环境准入 (41)9.2.1一级保护区 (41)9.2.2二级保护区 (42)9.2.3准保护区 (42)9.3保护区监测与评估 (42)9.4保护区环境监察 (43)9.5信息管理 (43)附件一各类污染源及其排放污染物概述 (45)附件二饮用水水源部分超标指标原因分析及对策 (47)附件三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评估方法 (50)附件四污染防治技术优缺点和适用条件 (57)附件五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项目设计 (59)本指南用词说明 (73)第1章总则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现用、备用和规划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技术评估讲义

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技术评估讲义

第一部分评估技术方案解读一、工作背景及依据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在《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暂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方案。

解读:(一)工作背景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要求,“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为全面、准确了解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保障水源水质安全,2009年10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28号),要求各环保重点城市按年度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此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工作由阶段调查向常规管理阶段的转变。

为支持2009年度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牵头单位,编制完成了《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暂行)》,并组织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完成了2009年度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评估结果通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后,在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2010年9月,张力军副部长在审议《2009年度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时,提出了“巩固和深化评估结果,进一步扩大评估范围”的要求。

为此,环境保护部在“十二五”管理项目“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与管理”项目中,对逐步拓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范围做了安排。

2011年1月13日,周生贤部长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厅局长会议讲话中强调,环境保护部要把“全面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

”作为2011年加强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为“十二五”期间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4号),要求各城市按年度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共99页PPT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共99页PPT
《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16、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 完。 17、一般情况下)不想三年以后的事, 只想现 在的事 。现在 有成就 ,以后 才能更 辉煌。
1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 充满光 明。 19、学习的关键--重复。
20、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 人只能 引为烧 身,只 有真正 勇敢的 人才能 所向披 靡。
பைடு நூலகம்
谢谢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培训讲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培训讲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培训讲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关于标准 (1)1标准出台的背景 (1)2标准编制的主要过程 (1)3标准出台的意义 (3)3.1进一步细化了《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3)3.2为落实国家计划规划提供了依据 (3)3.3为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和管理问题提供技术依据 (5)4标准编制原则和依据 (5)4.1编制原则 (5)4.2编制依据 (6)5标准基本框架 (6)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7)6.1术语和定义 (7)6.2适用范围 (8)6.3水量水质 (8)6.4保护区分级与作用 (8)6.5保护区划分 (9)6.6保护区标志设置 (9)6.7隔离防护 (9)6.8保护区整治 (9)6.9监控能力建设 (12)6.10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12)6.11管理措施 (13)7国外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管理制度简介 (13)7.1美国 (13)7.2加拿大 (15)7.3德国 (15)7.4日本 (15)第二部分关于标准条文 (17)1适用范围 (17)2规范性引用文件 (17)3术语和定义 (18)4水源水量水质要求 (20)4.1水量 (20)4.2水质 (21)5保护区建设要求 (21)5.1保护区划分 (21)5.2保护区标志设置 (21)5.3隔离防护 (21)6保护区整治要求 (22)6.1一级保护区 (22)6.2二级保护区 (23)6.2.1点源整治 (23)6.2.2非点源控制 (24)6.2.3流动源管理 (24)6.3准保护区整治 (26)7监控能力建设要求 (27)7.1常规监测 (27)7.1.1监测断面设置 (27)7.1.2监测指标及频次 (27)7.2预警监控 (28)7.3视频监控 (28)8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要求 (29)8.1风险识别与防范 (29)8.2应急能力 (29)9管理措施要求 (30)附件一级、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认定相关的文件目录 (32)附件1环办函〔2008〕667号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32)附件2环函[2009]33号关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类建设项目管理的复函 (34)附件3环函〔2009〕316号关于成品油管道穿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意见的复函 (35)附件4环办函〔2014〕840号关于制订饮用水源保护区立体空间范围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36)附件5环办环评函〔2016〕162号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37)第一部分关于标准1标准出台的背景2008年6月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要求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明确了各级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行为。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培训资料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培训资料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集中式供水卫生知识培训

集中式供水卫生知识培训

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现状 三·饮用水中指标与健康 四·供水单位的卫生与管理
一、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 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 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 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4.自来水管网污染
• 自来水管网年久失修,维护管理不力,管 网渗漏率高,管网末端放水频次不够,从 而造成二次污染。
• 5.二次供水污染
• 由于管理不善,设施没有按要求定期清 洗、消毒、影响饮用水水质。
• 6.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
• 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质污染事件以 来,至2006年9月,我国共发生130多起与 水有关的污染事故,平均每2-3天一起。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目录
• 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小组)的文件。 • 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 各岗位责任制及各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 • 卫生管理小组进行卫生检查、检查考评、奖惩记
录的书面记录簿。 • 从业人员名单,含健康检查、卫生培训情况。 • 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书。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记录。 • 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报告。
• 近20年来,人们逐渐发现氯化消毒的同 时,会产生一系列消毒副产物,其中大部 分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威胁。现已发现 氯化消毒副产物300多种,其中许多氯化副 产物在动物实验中证明具有致突变、致 癌、致畸和神经毒性作用。因此减低消毒 副产物的前体物质,选择消毒剂最佳投加 量等问题引起众多科学工作者的关注与研 究。
每月一次
<10 检验频率 每日一次 每二周一次
每半年一次

饮用水培训课件

饮用水培训课件

饮用水卫生违法案例
某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 某酒店自建供水水质污染案 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无卫生许可证擅自 供水案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 岗案
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 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集中式 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 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 民社区提供的管道直饮水也属于集中式供 水。 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 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 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国家环 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 和地质矿产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 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 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 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
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测定项目及检验频率
水质类型 测定项目 日供水能力(万立方米) <10 检验频率 水源水 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CODMn 每日一次 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 每月一次 《生活饮用水水质为生规范》(2001)中表1全部常规检验项目 每月一次 及其表2非常规检验项目、附录A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 出厂水 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CODMn、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 游余余氯 每日一次 《生活饮用水水质为生规范》(2001)中表1全部常规检验项目 及其表2非常规检验项目、附录A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 每半年一次 管网末梢水 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CODMn、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游余余氯 每月二次 《生活饮用水水质为生规范》(2001)中表1全部常规检验项目 及其表2非常规检验项目、附录A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 每半年一次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解读(培训讲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解读(培训讲义)

E-mail:wantwyq@ qq:409533476
三、资料下载区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网址:; 2、饮用水水源环境评估1:QQ 群号27528637(961/1000个) 申请入群验证答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入群后,请按照城市单位姓名方式修改群名片。
ii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HJ774-2015)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 评估技术规范主要内容解读......................................................................... 1 1 2 3 4 项目背景.................................................................................................................... 1 适用范围.................................................................................................................... 4 术语和定义................................................................................................................ 5 评估方法.................................................................................................................... 6 4.

培训讲义资料资料2

培训讲义资料资料2

培训讲义材料2全国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技术大纲目录第1章总论 (1)1.1 项目背景 (1)1.2 调查依据 (3)1.3 指导思想 (4)1.4 工作范围与目标 (4)1.5 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6)第2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 (10)2.1 区域水环境质量调查 (10)2.2 全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 (10)2.3 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11)2.4 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 (13)2.5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问卷调查 (14)第3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 (15)3.1 评估体系 (15)3.2 环境禀赋评估分析 (16)3.3 污染状况评估分析 (16)3.4 环境监管评估分析 (17)3.5 环境风险评估分析 (17)3.6 环境综合评估分析 (18)第4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 (19)4.1 工作目标 (19)4.2 主要内容 (19)第5章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质量控制 (22)5.1 监测质量控制 (22)5.2 培训质量控制 (22)5.3 审核质量控制 (22)第6章工作成果 (24)6.1 省级调查及评估成果 (24)6.2 全国调查及评估成果 (24)附表一 2008年区域水环境质量信息表 (25)附表二-1 全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27)附表二-2 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补充信息表 (27)附表三-1 典型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表 (31)附表三-2 典型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表 (32)附表三-3 典型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表 (32)附表四-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汇总表 (34)附表四-2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污染源信息表 (36)附表四-3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污染源信息表 (36)附表四-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污染源信息表 (38)附表四-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点源源强系数表 (40)附表五-1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评估表 (42)附表五-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策表 (45)附件一饮用水水源地编码方法 (47)附件二富营养化评价 (48)第1章总论1.1 项目背景《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培训讲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培训讲义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培训讲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培训讲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关于标准 (1)1标准出台的背景 (1)2标准编制的主要过程 (1)3标准出台的意义 (3)3.1进一步细化了《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3)3.2为落实国家计划规划提供了依据 (3)3.3为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和管理问题提供技术依据 (5)4标准编制原则和依据 (5)4.1编制原则 (5)4.2编制依据 (6)5标准基本框架 (6)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7)6.1术语和定义 (7)6.2适用范围 (8)6.3水量水质 (8)6.4保护区分级与作用 (8)6.5保护区划分 (9)6.6保护区标志设置 (9)6.7隔离防护 (9)6.8保护区整治 (9)6.9监控能力建设 (12)6.10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12)6.11管理措施 (13)7国外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管理制度简介 (13) 7.1美国 (13)7.2加拿大 (15)7.3德国 (15)7.4日本 (15)第二部分关于标准条文 (17)1适用范围 (17)2规范性引用文件 (17)3术语和定义 (18)4水源水量水质要求 (20)4.1水量 (20)4.2水质 (21)5保护区建设要求 (21)5.1保护区划分 (21)5.2保护区标志设置 (21)5.3隔离防护 (21)6保护区整治要求 (22)6.1一级保护区 (22)6.2二级保护区 (23)6.2.1点源整治 (23)6.2.2非点源控制 (24)6.2.3流动源管理 (24)6.3准保护区整治 (26)7监控能力建设要求 (27)7.1常规监测 (27)7.1.1监测断面设置 (27)7.1.2监测指标及频次 (27)7.2预警监控 (28)7.3视频监控 (28)8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要求 (29)8.1风险识别与防范 (29)8.2应急能力 (29)9管理措施要求 (30)附件一级、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认定相关的文件目录 (32)附件1环办函〔2008〕667号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有关意见的复函 (32)附件2环函[2009]33号关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类建设项目管理的复函 (34)附件3环函〔2009〕316号关于成品油管道穿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意见的复函 (35)附件4环办函〔2014〕840号关于制订饮用水源保护区立体空间范围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36)附件5环办环评函〔2016〕162号关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37)第一部分关于标准1标准出台的背景2008年6月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要求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明确了各级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行为。

(完整word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完整word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第一章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第一条基本情况2007年,我国城市及县级政府所在镇共有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4002个,供水服务人口4.91亿,占全国城镇人口的83%。

南方地区以地表水水源地(含河流型与湖库型)为主,北方地区以地下水水源地为主。

从取水量来看,湖库型水源地取水量最大,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量相对较小。

第二条水质特征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河流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氨氮、溶解氧、铁、锰、COD Mn、石油类等。

湖库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湖库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总磷、总氮、COD Mn、BOD5等。

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地下水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氟化物、铁、锰、氨氮、硫酸盐等。

第三条管理状况1。

保护区划分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部分水源已完成保护区方案,但仍有部分水源的划分方案未获省级政府批复。

2.监测能力(1)站点设置。

据2007年统计,仍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未设置监测站点,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仅设置1个监测点。

因水源地分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一个监测点难以全面反映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2)监测频次.据2007年统计,水源地监测点位和频次不能满足水质监督需求,常规监测点数量有限且自动检测点位甚少.监测频次也需进一步加强.(3)常规指标监测能力。

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均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县级城市及乡镇,多数不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

(4)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

省级监测中心站中,绝大部分监测站不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指标(109项)的监测能力。

县级市不具备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目前,绝大部分可能对水源地构成影响的有毒有机物质尚未纳入监测和管理范围。

3。

法律法规建设我国现有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各地也颁布实施了多个饮用水水源环保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之欧阳家百创编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之欧阳家百创编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欧阳家百(2021.03.07)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2024年饮用水培训课件

2024年饮用水培训课件

饮用水培训课件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一、饮用水的重要性水是生命之源,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人体约60%的成分是水,水参与了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如细胞的代谢、体温调节、废物排出等。

因此,饮用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饮用水安全问题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水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等。

这些污染物质可能含有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病原微生物等有害成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三、饮用水标准与法规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饮用水标准与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指标和限值,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还有《城市供水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的管理、保护和监督进行了规定。

四、饮用水处理技术为了提高饮用水质量,饮用水处理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

常见的饮用水处理技术包括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

混凝是通过添加混凝剂使水中的悬浮物和胶体颗粒凝聚成较大的颗粒,便于后续的沉淀和过滤。

沉淀是将混凝后的水通过沉淀池,使悬浮物和胶体颗粒沉淀到底部,从而去除。

过滤是通过过滤器,进一步去除水中的悬浮物、胶体颗粒和微生物。

消毒是杀死水中的病原微生物,保证水的卫生安全。

还有活性炭吸附、反渗透等技术,用于去除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等。

五、个人与家庭的饮用水保护措施除了依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管理,我们个人和家庭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饮用水安全。

我们要了解和关注饮用水的水质情况,可以通过查看供水单位的检测报告或者自行检测来了解水质。

我们要正确使用和维护家中的自来水设施,如水龙头、水管等,定期清洗和更换滤芯。

我们还可以选择合适的家用净水设备,如净水器、过滤器等,进一步提高饮用水的质量。

总结: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我们应该加强对饮用水安全的认识和重视,了解饮用水标准与法规,掌握饮用水处理技术,采取个人与家庭的饮用水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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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培训资料(doc 83页)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

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源地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供水保障应急机制,提高城市水资源管理和应对各种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为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确定了工作目标。

第一章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概况1.1水源地概况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其现有数量详见表1-1。

郑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地共有3个:花园口水源厂、邙山提水站、王村水源厂。

三个河流型水源地的共同之处:取用黄河水、均位于黄河南岸、上游附近没有较大的污染源。

1.1.2库湖型饮用水源地郑州市库湖型饮用水源地共有11个,详见表1-2。

表1—2 郑州市库湖型饮用水源地1.1.3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郑州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共有14个井群、197眼机井。

按照地质条件等因素分为二大类型:潜水型;承压水型。

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数量及地质特点见表1-3。

承压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数量及地质特点见表1-4。

表1—3 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表1—4 承压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1.1.4明渠道、暗管道郑州市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大型的明渠道、暗管道共计16条,总长度约170千米;其中明渠3条,长度32.5千米,暗管13条,总长度约137.6千米。

郑州市明渠道、暗管道数量见表1-5。

表1—5 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渠暗管统计表1.1.5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详见表1-6。

1.2水源地水质2007年度郑州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的7个,占58%,达到Ⅲ类标准的5个,占42%。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标准的占18%,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的占了82%;评价区内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级别为良好,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郑州市辖区内8个湖库类水源地富营养化程度为中等5个,占62.5%,贫营养化的水库有:市区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和巩义坞罗水库,占37.5%。

第二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2.1保护区范围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范围为:郑州市区(含上街区)、荥阳市、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计28个。

其中,河流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3个,库湖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11个(包括一个为异地供水的水源)。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14个。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不在本次区划之内。

2.2保护区划分结果《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豫政办〔2007〕125号)。

其中,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8个,划分的一级保护区28个,累计面积35.37km2;二级保护区18个,累计面积357.09km2。

各保护区的范围、边界、面积等划分结果详见表2-1。

郑州市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大型的明渠道、暗管道共计16条,总长度约170千米;其中明渠3条,长度32.5千米,暗管13条,总长度约137.6千米。

对这些明渠道、暗管道所占有的一定区域也划定出保护区加以保护,详见表2-2。

2—1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序号类型水源地名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面积范围面积表2—2 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渠暗管保护区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3.1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支撑。

3.2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在全面调查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基础上,充分考虑市情、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的规划方案要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划任务有针对性,能够实施;政策和保障措施要实用,能够执行;充分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重点深入的原则。

贯彻以防为主、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思想,加快水源保护、减少污染排放;统筹兼顾对各类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规划,重点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保障人体健康,满足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

在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水源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使城市饮用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3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郑州市辖6区5市1县,即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辖区内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面积7446.2平方公里。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3.4规划基准年与目标年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和2020年。

总体规划期为2007~2020年。

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将规划期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达到分期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明确、便于操作的目的,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

具体规划目标如下:近期目标(2007~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

中期目标(2011~2015年):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大幅削减,水源地水质得到一定改善。

远期目标(2016~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3.5保护目标3.5.1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在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郑州市各饮用水源区内的湖库均规划为饮用水一级水源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3.5.2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Ⅱ级标准的要求。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详见汇总表3-1。

第四章保护区污染源调查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以各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作为调查区域,主要调查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调查结果见表4-1。

4.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调查针对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划定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废水排放量(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吨/年)、排污方式、排污口到入河口距离(km)。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见表4-2。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见表4-3。

4.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点源调查分析郑州市各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结果见表4-4;农田径流污染调查结果见表4-5。

畜禽养殖污染源主要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养殖种类及数量、废水排放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等,各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查结果见表4-6。

水产养殖污染源主要调查鱼塘面积、养鱼数量、废水排放量、排污方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等,各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查结果见表4-7。

根据上述各类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结果,全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与生活污染源调查结果汇总见表4-8。

表4-4 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表表4—4 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表表4—5 饮用水水源地的农田基本情况调查表面积:公顷表4—6 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调查表表4—7 水产养殖污染源调查表表4—8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调查结果汇总表第五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分为四个大类:隔离工程、污染源整治、生态防护、能力建设;8个专项:隔离、清拆搬迁、点源整治、面源综治、生态防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共计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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