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8743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和决策。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财务处长、资产管理处长、后勤处长等组成。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分类与核算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其他固定资产。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编码体系。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九条学校采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固定资产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期限等,确保固定资产的高效使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维护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报废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环保。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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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
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2023年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篇)
2023年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
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七、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八、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
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效能,保证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师生,包括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仪器仪表、文体设施等,且其价值在一定时限内使用或消耗。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是保护、合理使用、规范流转、准确记录、维护价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领导第五条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固定资产的全局管理、决策、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为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组成。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负责审议、决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查,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修理及清查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处置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原则是实用、合理、安全。
学校固定资产仅限用于校务活动,不得私自调用或外借。
第九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分配及调剂,确保固定资产的使用合理、科学。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原则是保值、升值、及时。
对于因老化、损坏、报废、超龄等问题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处置方案,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处置。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固定资产的年度预算,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规划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学决策、标准操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
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报告。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责任明确、权责分明;(三)账实相符、规范运作;(四)厉行节约、高效利用。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及分类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办公楼等;(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科研、实验的设备;(三)一般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家具、交通工具等;(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五)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历史文物、艺术品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及入库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经学校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进行,确保所购固定资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要求。
第八条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维护及保养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因故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决定报废或处置。
第五章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主体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资产管理人员负责。
三、资产登记1. 学校所有固定资产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使用单位等信息。
2. 资产登记由资产管理人员负责,财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资产处置1.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或调拨时,必须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2. 资产处置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处置或以低于市场价转让资产。
五、资产维护1. 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负责资产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
2. 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
六、资产盘点1. 学校每年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资产数量与登记记录相符。
2. 盘点工作由资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涉及的单位需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资产报告学校每季度或年度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固定资产报告,包括资产情况、使用状况、处置情况等。
八、资产安全1. 学校固定资产必须妥善保管,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灾。
2. 资产使用单位负有保管责任,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使用资产,禁止私自转让、借用、占用、损坏资产。
九、违纪处分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的违纪处分。
十、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以上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内容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资产的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资产登记与备案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图书馆藏书等,应当进行资产登记与备案。
第三条学校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认资产的数量和状况,并更新资产登记备案信息。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保险等环节。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是合理利用、妥善保管、严禁私设、防止损失、合理折旧和科学检修。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是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处置。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盗窃和损坏。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资产管理意识。
第二章购置和验收第十一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预算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二条学校在购置固定资产前应当制定采购计划,并经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十三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组织公开招标,确保采购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四条学校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对采购合同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实际需求。
第十五条购置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学校应当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并将资产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者退货,确保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使用和保管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私自变更用途或者擅自外借。
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领用和归还应当按照规定的手续和流程进行,不得私自领用或者归还。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四)严格手续、规范操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财务处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调拨等事项;(三)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四)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六条学校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一)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二)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出库、报废等手续;(三)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四)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一)编制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二)采购部门根据购置计划进行采购;(三)购置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验收、入库,并建立台账。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其设计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二)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防止损坏和丢失;(三)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向总务处报告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频率、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五章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总务处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制定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维护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学校的固定资产, 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调拨的、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 以及接受捐赠的所有资产。
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 实行统一管理, 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1.土地, 指本单位有权使用和征用的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凭征地付款票据列入固定资产。
2.房屋和建筑物。
楼房、平房、厕所、锅炉房、围墙等。
3.专用设备。
实验设备;音、体、美、卫、劳等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等。
4.一般设备。
办公设备;学生桌椅;文体设备;饮水设备;电器设备;其它教学设备5.图书。
6.其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照物品类别建立台账。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1.确定固定资产保管员, 并建立起固定资产岗位责任制, 做到责权分明。
2、学校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两次盘点, 并和财务科核对。
盘点的主要内容是:核对账账、账实是否保持一致;了解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是否正常;对清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并上报学校领导。
3.不得用资产对外担保,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外借, 特殊情况需经保管员、使用部门报校长批准, 如有损坏, 应照价赔偿。
4、、工作人员调离本岗位时, 必须办理财产移交相关手续。
领导确认签字后, 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处置1.处置的资产范围包括:闲置资产;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2.处置固定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四、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 坚持单位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 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一、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学校固定资产负有收存和管理责任,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设备、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属于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同意后批转总务处组织购置。
较大数额的购置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
四、固定资产建账建制1、凡是固定资产必须入帐管理。
入帐时先由保管员验收建帐,再由报帐员连同发票报送核算分中心报账。
2、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建立电子实物账,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3、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1、总务处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总责,全面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所有固定资产的领取和借用,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报总务主任审批,办理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
重要、贵重固定资产外借须请示校长同意。
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酌情赔偿。
2、学校各功能室固定资产,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
负责人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设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3、教室内固定资产(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多媒体平台等)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4、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电脑等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5、教职工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报废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应保证帐、物相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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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
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
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
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
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为加强本校财产管理,确保各类财产的有效使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调用、报损等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
学校固定资产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中长期使用、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总体管理和监督。
(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三)科学规范、合理配置: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率。
(四)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协调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总责。
(二)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
(三)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一)购置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二)购置固定资产应充分考虑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
(三)购置固定资产应合理确定购置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处置:(一)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二)固定资产处置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剂、出租、出借等方式。
(三)固定资产处置所得收入应按照规定上缴学校财务部门。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固定资产使用:(一)固定资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
(二)各部门应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应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维修或更换。
学校校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舍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舍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办公楼、体育馆、食堂等。
第三条学校校舍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三)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五)勤俭节约,高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舍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舍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校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审批校舍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报废等事项;(三)监督校舍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处置;(四)组织开展校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五)建立健全校舍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校舍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按照规定购置、使用、维护和管理本部门校舍固定资产;(二)建立健全本部门校舍固定资产的台账;(三)定期对校舍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四)对校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五)按照规定程序处置校舍固定资产。
第三章购置与验收第八条校舍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购置计划,经学校校舍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二)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三)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组织验收,确保校舍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
第九条校舍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验收人员由学校校舍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二)验收人员应按照合同要求对校舍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三)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学校校舍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条校舍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三)爱护校舍固定资产,不得损坏。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财务室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
分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分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分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更状况表”,分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各分校(部门)所需固定资产应当依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依照合理、节省、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
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室,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主校长或召开会议争论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名目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三、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各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各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所有权转让或注销所有权的行为。
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
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依照关于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对擅自处置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关于规定进行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履行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依照国家关于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1、固定资产购置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勤俭节约、注重效益”的原则。
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发展规划,于每年末提出下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3、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4、购置固定资产应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条款。
5、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采购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计价1、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核算。
2、各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3、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加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篇)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明确、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做到账物相符,责任到人。
避免损失、积压和浪费,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
(一)购入程序及规定增添固定资产,必须按年度购置计划进行。
首先看是否属于专控物资,政府统一采购物资,如是这一类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以质优价廉为原则采购进货。
如是低于____万元价格一般物资,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采用直接购入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管理1、新增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办理验收手续,总务处及时建立帐、卡登记工作,然后由专人向总务处领取签订管理责任书,支付使用。
2、学校的资产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学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做到见坏及修、见破及补、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3、每学期末各使用部门做好学校资产的报废、破损、丢失等变动工作,报总务处检查、核实,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对以上情况作出处理,结果对全校师生公布。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指学校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存储、领用、处置等工作进行管理。
2. 购置与报账流程: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包括编制购置申请、编制购置计划、编制购置合同文件、采购招标、验收等环节,并规定了相关报账流程。
3. 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所有固定资产的信息,包括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存放地点等。
4. 固定资产存放管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和存放要求,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5. 固定资产领用和归还管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领用程序和归还流程,包括填写领用单据、保管人员的责任等。
6.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包括报废、转让、捐赠等方式,并规定了处置申请、审批、销账等环节。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建立和编号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台账,并对每笔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编号应包含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价格、购置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建立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确保准确完整。
第八条学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经过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十条固定资产购置时,应填写购置申请表,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进行购买。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过审核程序才能进行,不能擅自处置。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填写报废申请表,经过审批后,报财务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存储和保管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存储和保管应建立专门的库房和保管人员。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库房应定期清点,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固定资产库房应定期进行巡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使用状况。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能随意挪用或私自使用。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负责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的良好状态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对资产进行使用记录,做到有账可查。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检查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盘点和检查时,应邀请相关部门、单位的代表进行,确保公正和公正。
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规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 配置合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 效益优先: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为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与领用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由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统计、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新增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明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购置日期等信息。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领用,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
一般设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专用设备由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领用固定资产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经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九条使用固定资产时,应爱护资产,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因使用不当、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资产损坏。
第十一条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清查盘点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完成。
第十四条清查盘点时,应全面检查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奖惩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流失、浪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2. 物尽其用,提高效益;3. 严格制度,规范操作;4. 安全保管,防止流失。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采购制度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进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前,需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第九条采购申请单需经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可采购。
第四章验收入库制度第十一条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需核对物品、采购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是否一致。
第十二条入库时,需区分物品性质,对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等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章使用与保养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
第六章报废与处置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损坏无法修复时,需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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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树木、图书、实验仪器等。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
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
文教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
用室)账册。
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
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
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
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