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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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

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

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重要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课桌、椅等。(三)房屋及构筑物。

(四)文物及陈列品。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为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卫生医疗器械、文物及陈列品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等如: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资料及软盘。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被服装具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处(办)、场(室)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财务室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二)处(办)为二级管理单位,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各单位必须由一名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及账目。

(三)场(室)为三级管理单位,主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和相应固定资产账目。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政府采购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账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购置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提供所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供应,统一归后勤处管理,各单位在购置前,须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以处、室等为单位上报后勤处。后勤处会同使用部门初审后,报校领导审核批准。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办理报销手续前,后勤处和使用单位要组织验收,并严格验收手续。有关程序如下:

(一)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须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文件逐项审核验收,验收无误后,填制《基建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单》,财务室凭验收单入账。

(二)一般固定资产和大型设备等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后勤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逐项检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数量、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完成有关索赔事宜,主要技术资料在后勤处备案。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并且字迹要工整。特别是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

(四)验收不合格或没有经过验收的固定资产不得入账,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提供的购置清单;基建工程必须有验收报告及竣工报告。如资产名称、规格型号

等填写不清楚,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基建竣工交付使用,但没有最后决算的固定资产,要估价入账,待决算后根据验收报告进行调账。(二)后勤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编号、注册、签章,并在《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第二联上加盖“学校固定资产专用章”。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分布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各处、室等要有本单位《固定资产登记簿》。

第十条为确保财务账与资产账一致,固定资产按下列方法计价,并根据以下计价入账后,价值不得随意更改:

(一)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或调拨价入账;(二)扩建、改建而增值时,按实际支出经费计入原建筑、设备的价值内;

(三)调出、变卖、报废固定资产,均按账面价注销,拆除部分时,减少相应部分的原值;

(四)购入、调入运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维修费用也不增加原价;

(五)赠送的仪器设备、家具对照市场价格,根据新旧程度估价入账;(六)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报废收回的残值,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第十一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财务室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与各使用单位每半年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使用单位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二)各使用单位也可不定期与财务室进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务室和各使用单位发生账目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调账。

第十二条财务室负责编制全校固定资产的统计报表工作,并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清查,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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